网络实名制

“直通中南海”废了谁武功

“直通中南海”废了谁武功     “直通中南海”推出的日子,是广大网民值得记住的一天。这一天起,你的话可能直达“天庭”。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近日正式推出“直通中南海——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板”栏目。网友可以在该栏目上给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留言。(新京报) 据了解,“直通中南海——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板”是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8 日推出的栏目,旨在让广大网友对中央领导人倾诉心声,给中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 记得胡锦涛总书记与同人民网强国论坛网友在线交流时说过: “虽然我平时工作比较忙,不可能每天都上网,但我还是抽时间尽量上网。我特别要讲的是,人民网强国论坛是我经常上网必选的网站之一。” “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 “网友们提出的一些建议、意见,我们是非常关注的。我们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因此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通过互联网来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也是一个重要的渠道。”     记得温家宝总理最近说过: “要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如今看来,人民网“直通中南海”的推出,是中央的要求一脉相承的,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因为中央有直接听民意呼声的要求和需要,“直通中南海”就搭建了这样一条快速通道。 有了“直通中南海”,方便了百姓意见表达,如同直面总书记。 有了“直通中南海”,也废了试图阻止民情民智进入中南海者的“深厚武功”。 在“直通中南海”面前,试图以网络实名制打压网络监督力量的,试图以删帖掩耳盗铃者,试图以“跨省追捕”不让人说话者,试图以截访、陪访控制人说话者,都该息菜了。 中国的改革再次进入一个重要关头,要确保改革能正确地体现最广大的利益,真实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意愿,不广泛“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不行,不废了试图阻止民情民智进入中南海者的“深厚武功”更不行。   2010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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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网络色情调查:利润丰厚屡禁不绝 ,扫黄面临公私权

大陆网络色情调查: 利润丰厚屡禁不绝 ,扫黄面临公私权博弈   核心提示: 基于庞大的用户数量和明细的收费方式,网络色情的各个环节充斥着高额利润,孕育出了特有的商业模式。在大陆虽然受到严格的监控和管理但仍然屡禁不绝。在多次网络整治运动之后,官方对网络色情的控制更扩大延伸至电信商、电邮、网页空间、虚拟网络平台提供商,甚至触及终端的个人博客、及时通信等领域。在如何定义“色情淫秽信息”、“公民触黄”到何种程度才算违法、公民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现行法律法规似乎难以给出答案。而从根本上整治网络色情,维护青少年正常成长环境,光靠法律法规也并不能解决问题。 2010年2月26日,杨化军在家中下载观看色情视频,突然来访的南溪警方搜查了杨化军电脑,因为自己的电脑存有“色情视频”,杨被处罚3000元,此事让杨化军精神一度崩溃。杨案经媒体公开后,引发热议。在舆论压力下,南溪警方撤销对杨化军的处罚,并退还3000元罚款。杨化军的命运让不少网友“感同身受”,网友质疑警方通过 QQ 等聊天工具监控网民上网行为和电脑硬盘是否违法,担忧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 自中国接入互联网的那一刻起,对网络的监管就已同步启动,尤其是对网络色情。2009年下半年的“域名备案检查风暴”、“关闭清理BT门”等大规模互联网整治,也是由打击手机涉黄网站、“反低俗网站”引发。 2009年底,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提出,将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加强网上管控,将网上巡控触角向QQ群、微博客等延伸。无论是被网友视为盛宴的“苍井空之夜”诞生地微博客,还是杨化军下载“色情视频”的QQ群,都被官方视为“管理薄弱空间”。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美国整治网络色情的经验作为借鉴,涉及到色情的法律法规,区分“软色情”与“硬色情”,以保护儿童及未成年人为主。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分级分类管理”的做法不同,中国对“网络色情”几乎采取了“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软色情”与“硬色情”一律禁止,甚至制定新法对此予以确认。 大陆官方认为“斩断色情信息提供商等不法分子的利益链条,并希望广大网民能共同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之风,才能真正清除干净网络污垢”。 “扫黄打非”系列活动也的确获得民众好评,除了树立起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外,由于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被视为重点打击目标,客观上也让未成年人远离淫秽色情等网络不良信息的诱惑,逐步形成了长效的监管机制。 但他们面对的现实是,虽然各类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层出不穷,但被他们称为“淫民”的部分网友们并没能自觉“抵制”,色情网站的受众们依然愿意买单,而如何定义“色情淫秽信息”、“公民触黄”到何种程度才算违法、公民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现行法律法规似乎也很难找到答案。 一本万利 2002年,美国Forrester公司的多篇调研报告指出,用户在色情网站上逗留的时间明显高于其他普通网站,通常色情网站的盈利会在20%左右,如果有什么刺激性新花样,其盈利甚至会高达80%。 若按网络色情的形态分类,大致可以分为论坛型色情网站、交友型色情网站、线上色情视频聊天平台(包括视频网站、网上即时通讯工具等)。 大部分色情网站以论坛形式出现,除了网站管理者会定期更新外,网友也可以在网站上分享彼此拥有的色情文章、图片、视频。这类色情网站名字多以挑逗性为主,如“六月天”、“品色网”、“丁香社区”、“妞妞基地”、“伊甸园”等,而且很多色情网站都取同一个名字,均标榜自己才是真正的“XX网”。这类网站的盈利模式已经非常固定,普遍以BBS的形式开始,采取“内容经营”与“先鼓励后限制”两个过程。 创办初期,此类色情网站会以“免费”作为噱头,先用一些色情资源培育网民的兴趣,充分鼓励用户参与体验。紧接着,网站根据用户贡献内容来设置权限、荣誉、积分,贡献越多,积分也越多。 待网民数量大量增多、内容丰富之后,网站管理者会对色情资讯进行分级,刚注册的会员不能免费观看内容。同时配合定期清理不活跃会员ID等做法,让已经注册的会员觉得现有的ID十分“珍贵”,会员会增加发帖量、发布“视频种子”量来获取论坛积分、提高贡献值等,对论坛的内容能极大丰富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上述方法后,色情网站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人气和忠诚度较高的用户群体。此时,网站开始设立收费会员,甚至有些网站会实施多级收费会员机制,交钱越多的网友,权限也越高,一大批新老用户踊跃成为付费用户了。当然,会员收费的高低与网站的知名度、内容的丰富程度有关。一般,能提供“原创”视频下载的色情网站,或者提供日本或者欧美等合法AV网站的破解账户密码,则更受注册用户欢迎。 以目前还能访问的“品色堂”为例,要成为终身免费用户,必须支付100元 人民币 ,或者通过发帖、发布种子数来赚取“积分”,但是要想获得同付费会员一样的浏览权限,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品色堂”已经算收费十分廉价的色情网站,2006年被大陆警方捣毁的“情色六月天”,组织严密,自上而下分为后台老板、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注册会员五级,注册会员每年必须付费199元至3999元不等。 除了色情论坛外,色情交友网站也是常见形态。这类网站一般以“一夜情”交友为主,缴费注册成高级用户后,方能查阅异性网友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 最赚钱的模式还是色情裸聊网站,无论是色情论坛还是色情交友网站,其人气、收益远不如色情裸聊网站。 2009年4月,荆州市公安局侦破的“丁香成人社区”一案中,该网站组织一批“女主播”,提供全脱裸聊等淫秽内容,网站累积访问量高达7.3亿次,独立访客达3891万人次,独立IP会员高达2953万个。三名网站创办人,包括知名音乐网站分贝网CEO郑立、重庆彩蓝科技有限公司CEO戴泽焱、重庆热点网络公司CEO龚兆伟等人,组织48名妙龄“主播小姐”分成3班,24小时进行视频色情表演,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牟利1980万元。 荆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刑警向记者介绍,在这个案件中,每一位用户须成为上述视频网站的注册会员,注册费一律50元。注册后可进行私聊、“偷窥”等多种视频聊天方式。这些“项目”的收费标准为:私聊88元、抢私聊视频168元、查看联系方式188元、偷窥100元/1分钟、会员包年298元、超级VIP888元、超级富豪1888元。完全裸聊的,每次都要在充值288、488、988元后才可以露点。 正因为这种高利润的吸引,网络色情变成了一本万利的商业模式。即便是在本世纪初,美国“.com”公司纷纷倒闭、网络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网络色情业仍是市场上不倒的神话,在各个分支均不景气的IT行业内大放异彩。 产业链初成 虽然,网络色情业是一本万利的商业模式,但色情网站建站者所挖到的金块远没有中间广告商、网站推广联盟或性用品销售商赚得多,只是所牟取利益当中很小的一部分。 大部分中文色情网站的色情资源以盗取日本或者欧美AV站点的AV资源为主,因此专业从事破解AV站点的“专业人员”成为利益链条的第一环节。 2006年,有大陆媒体报道,大陆从事日本AV站点破解的人,根据所破站点的内容和价值,一般能从雇佣者手上获得500-1000元的收益。而获取日本AV站点账号密码的方式更多是使用“挂马”的方式,把木马程序置入AV网站中,从而盗取网站收费用户的账号密码。 中文色情网站获得日本AV站点账号密码后,就能堂而皇之地从这些网站上获取大量的AV影片、写真集等资源,将其大批量转移到海外的服务器上,以BT、FTP等方式供其用户下载,从而收费获利。 2006年,被称为“中文第一成人社区”的“情色六月天”被山西太原警方破获,主犯陈辉被判无期徒刑。当时有媒体用搜索引擎搜索“情色六月天”,发现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一直排在非常靠前的位置。 有熟悉搜索引擎广告销售的人士对大陆媒体称,大型色情网站甚至会跟搜索引擎签订合作协议,要求在搜索结果中出现论坛的地址。据了解,搜索网站会按照色情网站营业额的20%到30%不等进行提成。 记者在国内一些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关键词后发现,虽然一些搜索引擎显示的链接已经打不开,也没有直接指向论坛的登录地址,但是有不少指向刊登了色情论坛地址的合法网站。 除了搜索引擎外,为色情网站提供接入的广告联盟也是盈利链条之一。多数大陆网友有过这样的上网经验,一些网站经常跳出的“激情视频”等。提供广告位的就是广告联盟,也称流量商,是色情网站泛滥的推动力量之一。广告联盟本质上是广告的中间交易商,“好比有个色情网站,有人想投放广告,广告联盟按照点击率牟利。”荆州一位网警介绍。 2009年4月15日,成都公安机关侦破“妹妹五月天”系列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犯罪嫌疑人拥有的广告联盟为“妹妹五月天”等一百余个色情网站,并通过在这些色情网站上为“性趣堡”、“红太阳”等性用品销售商投放广告获利,其与性用品销售商的结算方式是以网站的访问量来算,其网站每天的访问量大概为10万个IP,广告费收入每月为1.5万元左右。 除了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外,湖北省咸宁市一位网警向记者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为色情网站、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服务,在这些资金往来中,收取3.5%至10%的手续费。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明知他人建设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服务。 据其分析,以色情视频聊天网站为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还可以在从事色情表演者、广告投放者和色情网站经营者之间自动分配。 “色情网站利益链条”根深蒂固,在大陆官方语境下,这成为色情网站之所以屡禁不止的最大原因。但是色情网站能成功,背后有着巨大的需求群体往往被忽略。 台湾女艺人张庭在2001年与其男友林瑞阳共同开办成人情色网站,以期获利。张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开成人情色网站很挣扎,但是有那么多人需要,就要有人做。 而2004年,《解放日报》在大陆某地的调查中发现,未成年网民中有70%浏览过色情网站,成年网民的比例明显应该更高。 2010年2月26日,杨化军在家中下载观看色情视频,突然来访的南溪警方搜查了杨化军电脑,因为自己的电脑存有“色情视频”,杨被处罚3000元,此事让杨化军精神一度崩溃。杨案经媒体公开后,引发热议。在舆论压力下,南溪警方撤销对杨化军的处罚,并退还3000元罚款。杨化军的命运让不少网友“感同身受”,网友质疑警方通过 QQ 等聊天工具监控网民上网行为和电脑硬盘是否违法,担忧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 自中国接入互联网的那一刻起,对网络的监管就已同步启动,尤其是对网络色情。2009年下半年的“域名备案检查风暴”、“关闭清理BT门”等大规模互联网整治,也是由打击手机涉黄网站、“反低俗网站”引发。 2009年底,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提出,将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加强网上管控,将网上巡控触角向QQ群、微博客等延伸。无论是被网友视为盛宴的“苍井空之夜”诞生地微博客,还是杨化军下载“色情视频”的QQ群,都被官方视为“管理薄弱空间”。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把美国整治网络色情的经验作为借鉴,涉及到色情的法律法规,区分“软色情”与“硬色情”,以保护儿童及未成年人为主。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分级分类管理”的做法不同,中国对“网络色情”几乎采取了“一刀切”的管理模式,“软色情”与“硬色情”一律禁止,甚至制定新法对此予以确认。 大陆官方认为“斩断色情信息提供商等不法分子的利益链条,并希望广大网民能共同抵制网上低俗不良之风,才能真正清除干净网络污垢”。 “扫黄打非”系列活动也的确获得民众好评,除了树立起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外,由于向青少年传播淫秽物品被视为重点打击目标,客观上也让未成年人远离淫秽色情等网络不良信息的诱惑,逐步形成了长效的监管机制。 但他们面对的现实是,虽然各类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层出不穷,但被他们称为“淫民”的部分网友们并没能自觉“抵制”,色情网站的受众们依然愿意买单,而如何定义“色情淫秽信息”、“公民触黄”到何种程度才算违法、公民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现行法律法规似乎也很难找到答案。 一本万利 2002年,美国Forrester公司的多篇调研报告指出,用户在色情网站上逗留的时间明显高于其他普通网站,通常色情网站的盈利会在20%左右,如果有什么刺激性新花样,其盈利甚至会高达80%。 若按网络色情的形态分类,大致可以分为论坛型色情网站、交友型色情网站、线上色情视频聊天平台(包括视频网站、网上即时通讯工具等)。 大部分色情网站以论坛形式出现,除了网站管理者会定期更新外,网友也可以在网站上分享彼此拥有的色情文章、图片、视频。这类色情网站名字多以挑逗性为主,如“六月天”、“品色网”、“丁香社区”、“妞妞基地”、“伊甸园”等,而且很多色情网站都取同一个名字,均标榜自己才是真正的“XX网”。这类网站的盈利模式已经非常固定,普遍以BBS的形式开始,采取“内容经营”与“先鼓励后限制”两个过程。 创办初期,此类色情网站会以“免费”作为噱头,先用一些色情资源培育网民的兴趣,充分鼓励用户参与体验。紧接着,网站根据用户贡献内容来设置权限、荣誉、积分,贡献越多,积分也越多。 待网民数量大量增多、内容丰富之后,网站管理者会对色情资讯进行分级,刚注册的会员不能免费观看内容。同时配合定期清理不活跃会员ID等做法,让已经注册的会员觉得现有的ID十分“珍贵”,会员会增加发帖量、发布“视频种子”量来获取论坛积分、提高贡献值等,对论坛的内容能极大丰富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上述方法后,色情网站已经聚集了大量的人气和忠诚度较高的用户群体。此时,网站开始设立收费会员,甚至有些网站会实施多级收费会员机制,交钱越多的网友,权限也越高,一大批新老用户踊跃成为付费用户了。当然,会员收费的高低与网站的知名度、内容的丰富程度有关。一般,能提供“原创”视频下载的色情网站,或者提供日本或者欧美等合法AV网站的破解账户密码,则更受注册用户欢迎。 以目前还能访问的“品色堂”为例,要成为终身免费用户,必须支付100元 人民币 ,或者通过发帖、发布种子数来赚取“积分”,但是要想获得同付费会员一样的浏览权限,需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过“品色堂”已经算收费十分廉价的色情网站,2006年被大陆警方捣毁的“情色六月天”,组织严密,自上而下分为后台老板、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注册会员五级,注册会员每年必须付费199元至3999元不等。 除了色情论坛外,色情交友网站也是常见形态。这类网站一般以“一夜情”交友为主,缴费注册成高级用户后,方能查阅异性网友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 最赚钱的模式还是色情裸聊网站,无论是色情论坛还是色情交友网站,其人气、收益远不如色情裸聊网站。 2009年4月,荆州市公安局侦破的“丁香成人社区”一案中,该网站组织一批“女主播”,提供全脱裸聊等淫秽内容,网站累积访问量高达7.3亿次,独立访客达3891万人次,独立IP会员高达2953万个。三名网站创办人,包括知名音乐网站分贝网CEO郑立、重庆彩蓝科技有限公司CEO戴泽焱、重庆热点网络公司CEO龚兆伟等人,组织48名妙龄“主播小姐”分成3班,24小时进行视频色情表演,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牟利1980万元。 荆州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刑警向记者介绍,在这个案件中,每一位用户须成为上述视频网站的注册会员,注册费一律50元。注册后可进行私聊、“偷窥”等多种视频聊天方式。这些“项目”的收费标准为:私聊88元、抢私聊视频168元、查看联系方式188元、偷窥100元/1分钟、会员包年298元、超级VIP888元、超级富豪1888元。完全裸聊的,每次都要在充值288、488、988元后才可以露点。 正因为这种高利润的吸引,网络色情变成了一本万利的商业模式。即便是在本世纪初,美国“.com”公司纷纷倒闭、网络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网络色情业仍是市场上不倒的神话,在各个分支均不景气的IT行业内大放异彩。 产业链初成 虽然,网络色情业是一本万利的商业模式,但色情网站建站者所挖到的金块远没有中间广告商、网站推广联盟或性用品销售商赚得多,只是所牟取利益当中很小的一部分。 大部分中文色情网站的色情资源以盗取日本或者欧美AV站点的AV资源为主,因此专业从事破解AV站点的“专业人员”成为利益链条的第一环节。 2006年,有大陆媒体报道,大陆从事日本AV站点破解的人,根据所破站点的内容和价值,一般能从雇佣者手上获得500-1000元的收益。而获取日本AV站点账号密码的方式更多是使用“挂马”的方式,把木马程序置入AV网站中,从而盗取网站收费用户的账号密码。 中文色情网站获得日本AV站点账号密码后,就能堂而皇之地从这些网站上获取大量的AV影片、写真集等资源,将其大批量转移到海外的服务器上,以BT、FTP等方式供其用户下载,从而收费获利。 2006年,被称为“中文第一成人社区”的“情色六月天”被山西太原警方破获,主犯陈辉被判无期徒刑。当时有媒体用搜索引擎搜索“情色六月天”,发现在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一直排在非常靠前的位置。 有熟悉搜索引擎广告销售的人士对大陆媒体称,大型色情网站甚至会跟搜索引擎签订合作协议,要求在搜索结果中出现论坛的地址。据了解,搜索网站会按照色情网站营业额的20%到30%不等进行提成。 记者在国内一些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关键词后发现,虽然一些搜索引擎显示的链接已经打不开,也没有直接指向论坛的登录地址,但是有不少指向刊登了色情论坛地址的合法网站。 除了搜索引擎外,为色情网站提供接入的广告联盟也是盈利链条之一。多数大陆网友有过这样的上网经验,一些网站经常跳出的“激情视频”等。提供广告位的就是广告联盟,也称流量商,是色情网站泛滥的推动力量之一。广告联盟本质上是广告的中间交易商,“好比有个色情网站,有人想投放广告,广告联盟按照点击率牟利。”荆州一位网警介绍。 2009年4月15日,成都公安机关侦破“妹妹五月天”系列传播淫秽物品案件。犯罪嫌疑人拥有的广告联盟为“妹妹五月天”等一百余个色情网站,并通过在这些色情网站上为“性趣堡”、“红太阳”等性用品销售商投放广告获利,其与性用品销售商的结算方式是以网站的访问量来算,其网站每天的访问量大概为10万个IP,广告费收入每月为1.5万元左右。 除了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外,湖北省咸宁市一位网警向记者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为色情网站、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服务,在这些资金往来中,收取3.5%至10%的手续费。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明知他人建设淫秽色情等违法网站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服务。 据其分析,以色情视频聊天网站为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还可以在从事色情表演者、广告投放者和色情网站经营者之间自动分配。 “色情网站利益链条”根深蒂固,在大陆官方语境下,这成为色情网站之所以屡禁不止的最大原因。但是色情网站能成功,背后有着巨大的需求群体往往被忽略。 台湾女艺人张庭在2001年与其男友林瑞阳共同开办成人情色网站,以期获利。张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开成人情色网站很挣扎,但是有那么多人需要,就要有人做。 而2004年,《解放日报》在大陆某地的调查中发现,未成年网民中有70%浏览过色情网站,成年网民的比例明显应该更高。 以色情的名义 “饭可以不吃,但剧不能不看。”2009年12月5日,中国最大的BT下载站—BTChina“与世长辞”,不少中国网友如此感慨。 BT被关闭后,官方的整治力度继续加大,继电信运营商(ISP)、独立互联网(ICP)和WAP网站之后,域名服务商又成为整治的重点。除了禁止国内个人域名注册之外,还对未备案域名停止解析。在这轮网络整风前,2009年初,国内一些门户网站的社区、博客也成为整治对象,各大门户网站的聊天室均被关闭、整顿。 官方的这两次大规模行动均以整治网络色情为由。2009年初的行动被称为“七部委联合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2009年底则为“九部门部署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因此,有舆论称,2009年是中国近年不断加强互联网监管手段以来,管控技术和力度最具突破性进展的一年。 2010年1月,新华社《了望》周刊报道了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报道称,公安部在该会上提出,2010年将加强网上管控,将网警力量向县级公安机关延伸,将网上巡控触角向 QQ 群、微博客等“管理薄弱空间”延伸,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和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公安部称,2010年的重点依然是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 虽然舆论对官方监管的结果褒贬不一,褒贬不一。但“打击网络”色情的初衷获得不少舆论肯定,中国自1995年互联网开通以来,历次网络整治均以网络色情为公开目标,与日益泛滥的网络色情间的“斗争”也从未停止。 “网络警察刚成立时的工作远没今天复杂。”湖北荆州一位网络警察介绍,早期网络警察更多是在监控“网吧”与色情网站。 “上班时,打开一款名为‘网络神探’的软件,文件夹中储存了许多网吧的名称,随意点开一个网吧的名字,上面立即就出现了所有正在上网人员的记录。此外就是上网检索信息,主要针对链接为海外色情网站的网页。” 一个有趣的现象,2000年以后,虽然中国网络扫黄力度加大,网络管理日趋严厉,由于需求巨大,始终无法将色情网站彻底根除,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冒出人气大且短期内获利不菲的色情网站。 有业内人士分析,每次在大陆破获的大型收费网站被摧毁以后,其网民资源都会成为刚成立不久,还处于“免费试用”阶段的小网站争夺目标。 大陆媒体报道,2004年,拥有4亿点击量的“99情色论坛”被安徽省公安机关侦破,该网站网民分流,促成了“情色六月天”等网站的发展。有分析称,一个大规模情色网站的倒闭意味着色情网站新一轮的洗牌。记者发现,目前活跃的色情网站中,有不少均自称自己继承了当年“情色六月天”的衣钵。 无法完全监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色情网站的服务器大部分设立在海外,或者在海外设立一个和国内“母站”一模一样的镜像,国外服务器上存储的网站数据根本无法删除,只要能够获得这些海外服务器的控制使用权,网站又可以重新运作。 2006年9月,在“情色六月天”被查封不到两个月,一个新的“情色六月天”又重新运作,该论坛置顶的帖子为“论坛招收精英会员重组版主队伍的公告”。 服务器在海外,对一些熟练的“淫民”来说,防火墙形同虚设,他们可以熟练“翻墙”观看他们熟悉的AV女优的表演。 虽然每年官方的成果都“硕果累累”,但与对政治性敏感信息的屏蔽相比,色情业的扩张似乎如鱼得水。 在互联网互动性更强的今天,除了地下色情网站外,在一些大型门户的论坛、博客等互动频道,以及娱乐、女人等频道里,一些“擦边球”、“直播”的网帖和文章的点击率依然很高。 扩张的网络扫黄 2002年以后,官方多次网络整治运动均由“扫黄打非”引发。包括工业与信息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等10余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也博得不少民意支持。 积极的评价认为,大陆领导人对互联网的双重性有着清晰的认识,愈加认识到“引导网上舆论,维护绿色网络环境”的重要性。毕竟大陆的网络信息化进程,虽然与张朝阳、丁磊等互联网企业家的创业神话分不开,但从一开始便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政府始终是互联网产业的一个先行引导着、游戏规则制定者和市场行为规范者。 官方的过滤系统进一步普及化,对网络色情的监控重点不再只是“色情网站”,开始延伸到电信商(提供上网服务者ISP),电子邮件服务、网页空间、虚拟网站等平台提供商(IPP)。中国互联网严厉的过滤网,影响到网站、社交网、博客和微博客服务、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等各种类型的信息传播。 2004年6月10日,官方成立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并以“全国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作为该中心成立的配套活动。成立初期,几乎每天这个机构都会公布自己关闭的“非法网站”名单,早期被关闭的网站大部分是“色情网站”。如2004年7月20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的非法网站有“黄金影院”、“两性禁地”等。后期,一些敏感的政治类网页也出现在这个机构公布的关闭名单里。 2006年,深圳公安局网监分局率先在大陆推出卡通网络警察形象,网警从幕后走向前台。到2007年9月,全国有18个城市均设有网上“虚拟警察”,公民发现网上有淫秽色情等内容,可直接向虚拟警察举报。 此后,官方每年都会展开“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2007年,各地共破获网络淫秽色情等刑事案件524起,刑事拘留868人,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4.4万个;2009年,网警共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150余万条,关闭淫秽色情违法网站9000多个,立案侦查网络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案件4186起,破获违法犯罪案件325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394人。 2009年,网络监管者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两次大规模互联网整治运动也以“整治低俗”、“打击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为由,该年度被称为中国互联网的“监管年”。 网络整风运动目标针对的是含有不良信息或手续不齐全的中小网站,但受其影响最深的却是亿万网民。在色情、低俗网站被大量挖出的同时,不少正规的中小网站在不规范的做法下,包括BT、饭否在内的著名站点也成了此次风暴的牺牲品。为了延续原有的免费、分享的网络生活方式,网友们自发研制各种方法,以适应“严打”后的互联网。 除了将目标对准色情与低俗网站外,这种过滤系统有向私人领域蔓延的趋势。 从2009年下半年起,打击“手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专项行动也展开,三大电信商也十分配合官方行动,甚至在一些地方,手机发黄色短信经确认后号码将作废,朋友间发“黄段子”有可能会导致手机的短信功能被关闭。 除了从应用、接入点、ISP和骨干网形成链条式监管外,网络色情的整治行动已经蔓延到私人领域,个人电脑也成为监管对象。 2008年8月18日,对于28岁的河南南阳小伙任超奇来说,注定是个难忘的日子。 那一天上午,三个网络警察突然而至,网警称,发现有个IP端口正在发布一些不良信息,需要进行检查。在任超奇D盘的一个文件夹里,连续打开三层文件夹后,警方搜出一段约30分钟的成人视频。而这段视频是2007年11月任超奇从网上下载的。 警方以涉嫌下载淫秽视频文件为由,给任超奇开出了一张“扣押物品清单”,把电脑主机带走检查,并对任超奇警告、处以1900元罚款。 如同2002年那起著名的“延安夫妻家中看黄碟被刑拘案”,任超奇的“电脑存黄片被罚款案”也引起了舆论热议。有网友给南阳网警发来邮件,声称自己 家电 脑中存有大量淫秽视频,想去本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又恐怕本地公安不立案,所以想请南阳网警来上海办案…… 虽然舆论讨伐声四起,但是南阳警方的惩罚仍没有撤销,理由是任奇超用BT技术下载,在复制下载的同时又在传播。南阳警方曾通过书面形式请示过公安部法制局,并恳请作出指示。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处罚任超奇所适用的管理办法既未废止,就依然适用。 与任奇超有同样命运的还有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40岁的唐尚海。唐氏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不料手机里面存有一段黄色录像。2008年9月18日,唐尚海和朋友坐火车到怀化。一名乘警查票时擅自打开唐的手机发现了这段黄色录像,遂以传播淫秽录像为由罚款200元。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分局公安处有关领导认为,乘警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罚款200元是适当的。 除了因电脑、手机存有“黄片”被处罚外,2005年9月,34岁的李姓少妇在家中用QQ视频与网友裸聊时被警方抓获,但后来因对裸聊难以定罪而撤诉。 “私人涉黄”案件频发,如同只有打开信封才能发现信件是否违法一样,对网上即时通讯工具的监控,个人隐私极易受到侵犯等问题,也映入公众眼球。 目前,中国最流行的即时通讯工具QQ的注册账户总数为7.153亿,其中活跃账户数达到2.92亿;MSN用户则有1892万;Skype在中国也已经拥有超过5100万的注册用户。如此庞大的通讯工具用户群,监管机构当然不会忘掉。 网络上的有罪推定 “扫黄打非”一直是中国政府当局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最重要政策之一。在传统的边境走私时代,这一任务可以通过加强海关执法、控制生产源头的方式来进行。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各地电子市场中那些花花公子、penthouse光盘涨价的最常用的理由,就是“最近南边比较紧”。 在互联网出现早期,即所谓web1.0时代,对网上色情内容的控制与打击,其思路与前互联网时代并无差别,重点仍在打击源头。国家级防火墙(俗称GFW)屏蔽了大量色情网站,连最老牌的个人网页和博客站也遭池鱼之殃。世界最大的个人免费主页供应商,雅虎旗下的GEOcities,在中国大陆从来没能正常访问过;最大的免费博客供应商Blogger.com和Blogspot.com,也一直处于GFW之外。其原因,除了“扫黄”,还有更重要的“打非”。这成就了网易和新浪博客,因为后者可发布的内容处于控制之下。 Web2.0时代的到来使“扫黄打非”工作变得复杂起来。人人皆可发布内容,意味着人人都可能成为源头。真理前进一步就会成为谬误,Web2.0时代,最引起争议的行为即“有罪推定”:既然你可能成为源头,那就提前把你当“源头”监控起来。 从前述几个案例来看,它们大多有一个共同点,即被处罚人均使用 QQ 群进行了交流。有技术专家表示,仅凭这一点,并不足以证明腾讯对聊天内容进行了监控,也有可能是群内其他人举报、报警。但是,记者曾在2008年与朋友一起在QQ高级群中做过试验。当时,群内的人只要聊天内容包含某特定敏感词,该条消息就无法发出。群内朋友通过截图证实了这一点。这显示,腾讯对QQ群聊天内容是实时、全面监控的。杨化军在QQ群内多次下载色情图片,这一动作并未每次都告知群友,但警方仍准确地从他电脑上找到了所有下载图片,也可以证实QQ群记录了他的行为并将之发给警方。 这一持续数年的“预先监控”自被曝光后就面临极大争议。互联网企业的确会搜集一些用户的使用习惯等个人数据,但按照业界惯例,这些数据应该只用来供企业改进产品使用,并受到严格的隐私保护。Google推出的Gmail,会根据邮件内容自动匹配广告;尽管google承诺这一过程是全自动完成,但仍然受到不少质疑。相比之下,腾讯QQ群主动监控、主动屏蔽、随时可将信息发给警方,其尺度之激进,引发了很多网民不满。 但是,这一监控措施可能将在不久的将来被正式合法化。2010年1月召开的2009年度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为,“一些新媒体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平台。”公安部随之提出,将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加强网上管控,将网警力量向县级公安机关延伸,将网上巡控触角向QQ群、微博客等管理薄弱空间延伸,提高网上发现、侦查、控制和处置能力。3月,重庆率先推进网络实名制和QQ群、短信监控,腾讯的事前监控渐渐得到各地执政者的正式认可。 与对QQ群的监控相比,对QQ个人用户的监控则更令一些用户无法忍受。2008年6月,杭州网民徐小姐发现自己的QQ无法登陆,经联系腾讯客服得知,是因为她下载了一个敏感的政治文档。徐小姐对采访她的《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这个文件并非通过QQ传输,也未使用腾讯浏览器下载,下载后她既未观看,也未传播,不知腾讯如何得知她下载了这个文档。 在记者介入后,腾讯解开了对徐小姐QQ的锁定。随后,腾讯公司在书面文档中回复称,“海量的信息之下,腾讯公司采取点对点的消息收发方式,决定了腾讯不能去监视用户在电脑上的操作情况。”但在回复末尾,腾讯表示“在主管部门的要求下,腾讯会配合主管部门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协助,并按主管部门要求做一些处理”。 2010年初,在一个技术人员交流论坛Solidot上,有人放出一张截图,在windows自带的进程管理器中,可以查看到腾讯QQ在读取安装目录以外硬盘的内容。此事引发了热烈反响,一些用户自称也查看到了QQ读取硬盘的情况。一周之后,这一传言渐渐平息,有些技术人员在微博客网站推特上发文称,在腾讯QQ的某次升级后,读取硬盘的情况已经不再存在。 作为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软件,拥有3亿用户、同时在线1亿用户的腾讯QQ,受到的监管压力也比一般企业大得多,腾讯管理层对此心知肚明。腾讯掌门人马化腾在3月28日的IT领袖峰会上抱怨,深圳处于南方,与政策中心的北京较远,沟通起来不够方便。腾讯要同时和十个部委打交道,建议与互联网有关的部委能有一个统一的协调局或协调部。 但随后发言的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则表示,政府监管互联网,是比较自然的事情,百度非常理解。再过一段时间,相信不管是被监管的人还是监管的人也好,都会感觉舒服一些。 在同一个场合,新浪创始人王志东与人一起建议,互联网需要保证创新,既有监管模式可能会与创新矛盾,建议在深圳展开试点,完全放开,看看完全自由的网络环境会如何发展。 此时,距离谷歌退出中国大陆、搬家到深圳隔壁的香港,刚好一周。 “色情”界定的法律困境 相较于中国对色情的管制延伸到个人领域,西方国家对于成人色情网站的监管,大多着力于儿童色情之上。 在美国等国家,收费型色情网站无须任何注册手续就可以合法存在,阅读此类资讯需要自己的实名信用卡来支付,而且网站还受到媒体和一些民间团体的严格监督。而在网上公布免费的色情资源则会遭受重罚,因为免费资源可能被儿童获取。如果色情网站要招收免费会员,须得站方对会员的身份、年龄进行确认,因为儿童看色情网站是不允许的。 此外,美国等国家还对传播“网络儿童色情”采取重罚。2003年6月,一位纽约大学法律系教授因在电脑里存有大量儿童色情图片被判刑半年,纽约大学也将其踢出校门。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把美国整治网络色情的经验作为借鉴,结合自身的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美国模式最大的理念就是分级与分类,即对受众进行分类(成人与儿童)和控制分层(代码层、内容层、物理层),还有对内容进行分级(软硬色情)。 而在中国大陆,由于色情网站生存状态均在地下,不可能要求会员表明身份和年龄,反而对青少年危害更大。 “美国等国家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不要把儿童和获取成人内容的大人放在同一间屋子里。”在色情网站管理层面,中国不少法律学者也曾提出,保护青少年的权益,未必就一定要牺牲成年人的权利,西方在电影、书籍等内容产品上普遍实行的分级制就是很好的兼顾办法。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同时规定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着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004年高检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又增加了网络色情部分。该解释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行为,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建顺认为,这个规定存在大量不明确的概念。“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到,刑法用明确的条文来定义‘淫秽物品’,但是定义中用了不明确的概念,比如‘具体描绘性行为’,到底怎么样才算是具体?‘露骨宣扬’,如何才算是‘露骨’?这个‘度’怎样去把握?” 杨建顺认为,社会对“色情”的理解是发展的,不同社会对“色情”的理解不一样,同一个社会在不同阶段对“色情”的理解也不同。实质上,社会观念、社会风俗、人文地理、价值取向等都是判断“色情”的前提条件。 “比如英国文学作品《查泰莱夫人的情人》,1928年出版后英国当局即以‘有伤风化’的罪名予以查封,后来它在美国、日本也都曾引起了诉讼。然而时至今日,它被列为西方十大情爱经典小说之一。”杨建顺称,在对是否“色情”进行判断之前,需要对“性”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一方面,“性”是人类正常的生理需求,是人类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原动力。在国外,医生会通过给性功能障碍患者看“色情片”等手段来进行诊治。适当的“性”刺激也是必需的。另一方面,“性”需要社会伦理的支撑。一定的“性”规制也是必须的,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比如中外普遍达成的共识是“乱伦”是不道德的、违法的。 “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对‘色情’信息获取自由的规制将会越来越放松。”这位法律学者说。 公权与私权博弈 对于类似开办色情网站、组织视频裸聊等行为均属于“传播淫秽物品或利用淫秽物品牟利”,被视为违法行为,大陆法律界与公众能达成共识。但是公民在私人领域观看和下载、复制色情视频、图片多次被各地警方罚款,则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大部分网警处罚“公民下载观看黄片”的根据是,1997年的“公安部33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信息,并规定有违反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查阅”色情信息也属于违法行为。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警方对任超奇等人的处罚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姜教授说,立法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警方在办理任超奇案件时,首先应该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如果与法律规定不一致,则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适用法规、规章。本案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位阶明显高于管理办法,显然首先应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且《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也存在违宪之嫌,该办法将“查阅”行为与“制作、复制、传播”行为放在同一地位。如果网民无意打开了一个含有色情信息的网页,就算违法,没人能保证自己从未浏览过不良网页,没人能逃脱违法的命运。 除了“观看、下载黄片”外,网络视频裸聊是否违法也存在争议。与开办色情网站一样,向网民提供有偿“裸聊”服务、观看互动的色情表演、“一夜情交友社区”因为涉及到“盈利”与“传播”,被视为违法。但是公民之间点对点的“裸聊”、网上“一夜情”是否违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个地方网警执法力度也各不相同。 而网络监管部门在“扫黄”过程中对公民即时通讯工具,甚至个人电脑的监控也有侵犯公民隐私权之嫌。 杨建顺认为,由于网络本身的复杂性,以及对现实的影响,需要有网络警察的存在,进行必要的监控,维护“公序良俗”。 但他同时也认为,这种监控是需要明确界定的,以事件为启动监控的契机,不能随时随处都在监控。“常态的监控应当局限在网络之间,不能深入个人电脑终端,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如果需要对个人电脑进行监控或者审查,一定要遵循严格的审批制度:只有当存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安全等重大情况下,才能采取的‘非常态’的做法。公权力侵入到个人空间,只能用于办案,同时必须保护隐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权力行使的正当性、正统性、可支持性;公民才会自觉地去支持和维护公权力。” 不过因为整治色情网站而带来的网络风暴,却不是规范法律规定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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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为什么

“实名制”为什么 何三畏 南方人物周刊 2010-08-26     中国隔“实名制”的信息社会越来越近了。从工信部到各级地方权力机关,一直在努力推进“网络实名制”。域名注册实名(包括只给机构注册,不给个人注册,站长照片留底);论坛实名;博客、微博实名等等。工信部部长李毅中8月17日在“中国互联网大会”上,特别询问了“微博是否为实名制”。而按照工信部的要求,“手机实名制”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出于对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的顾虑,信息世界中的“实名制”比之于传统生活中的“火车票实名制”“买菜刀实名制”等更敏感。“手机实名制”可能要容易一些。但是,有关方面要求在2012年以前,对七亿多正在使用手机的一半以上(没有登记个人信息)的客户,“全部完成补登”,应该也是难事。     我不怀疑“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需要,到时候把“尚未补登”的号码一律“停止服务”,也就大功告成了。类似的事情移动电话公司不是没做过,它们一直以来不时这样小试身手。你的手机突然被停止了短信功能,打电话去问,它才给你一个“理由”:你的手机使用过“不良信息”。你当然问不着它凭什么规定判断“不良”,又依哪条法律破坏服务合约。到了网络世界,事情变成了屏蔽和删除。你的文章突然不见了,更是找不到报案和申诉的渠道。南方都市报8月23日报道,网络公司对网民实行屏蔽和删除,是一种工作常态。搜狐公司“每天屏蔽五千条微博”,“平均每十几条就屏蔽掉一条”,而用于监控的敏感词有1000多个,含有“敏感词”的帖子就“直接删除”。     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已经很少有“合法的公民”了。每一个网民,甚至直接管理互联网的公务员,都可能触及“敏感词”而被取消发表。这一方面是因为“敏感词”的数量庞大,最主要的是,它不是公开的价值尺度,不是可以学习的知识,制作者自己也不可能全部掌握。所以,每一个人都可能触犯它。但必须指出,正如警察必须以公开的法律执法一样,网络公司当然没有权利以密不示人的暗器扫荡互联网。顺便说一句,这样的非法治化管理,使得网络上开始流行“火星文”,给汉语文化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而这些问题跟“实名制”有关系吗?手机用户打电话去投诉移动公司了,网民写帖子控诉网络公司了,这不相当于自己去“投案”了吗,它还不理你呢,实名有什么用?所以,问题不在于实名不实名,而在于依法不依法。具体地说,移动公司和网络公司被默认了一种可以处罚一般公民的不可思议的权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在惦记一部分没有交出实名的用户。     那么,“实名制”的目标是什么?有关方面为什么这样钟情“实名制”?为什么不强调“法治”,不讲依法管理通讯和网络信息,而是如此努力地追求“实名制”?“实名制”到底是管理,还是管制?人们为什么对“实名制”敏感?     且不说“实名制”到底是不是必须,网络世界是不是不能像传统社会一样,公民照例可以有使用笔名、化名和匿名发表、交流的自由;就因为现实的法治环境,当人们被要求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交给通讯公司和互联网公司的时候会感到担心和忧虑,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实上,人们并不非天生排斥“实名制”。一直以实名使用手机和上网的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权利往往受到伤害,他们的信息经常被盗用,但他们仍然耐心地以实名守候着法治的好转。他们特别需要法律的保护。当然,中国并非没有信息管理法规。搜索互联网,会跳出一长串相关法规呢。不过,事实告诉我们,这些法规不能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不能让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不能让公民权利受到侵害以后,获得法律的公正。     只有法治化的政府才会有效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反过来,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也不会特别惧怕在需要的时候交出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近日有人举出世界上已经有法治国家要求公民在某种范围内实名使用互联网。问题的关键,恰恰是因为那是法治国家。法治化的政府让公民信任,“实名制”又节约了管理成本。这是好事情。不过,还有比“法治国家也要实名上网”更值得重视的消息:英国政府将在今年内为每一位公民建一个个人网页,公民可以在这里实现缴纳税费,办理护照驾照等个人事务,政府则计划在4年后实现无纸化,将节约一大笔开支。显然,这样的个人网页,等于向政府的多个部门,也包括一些社会机构和公司,开放了相当多的个人信息。比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实名制”更彻底。当然,它也引起了一些人权人士的担忧,但没有我们这样纠结。     信息技术的天性就是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我们应该相信进步,相信现在的许多管制是暂时的,过度性的。从前,当收音机进入中国的时候,“收敌台”是一个严重事件。现在,已经成为历史笑话。关于互联网的所有禁忌最终都要被互联网打破。“实名制”也罢,匿名权也罢,只要有法治,其它都是技术问题。(20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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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民意表达

但俞国明同时认为,网络对话虽然存在非理性倾向,可也没有必要过分夸大这种倾向。“‘周老虎’事件表明,网民中不乏专业精英,他们个人的调查、研究和鉴定水平丝毫不亚于任何官方机构。事实上,可以说几乎所有的精英都是网民。现在连国家领导人都上网了。如果他们的见解能得到多数网民的重视和考虑,那么,网络民意就已经走上了理性轨道。‘周老虎’事件的结果,恰恰证明理性的力量是可以对多数网民的判断发挥主导作用的。” 除了理性,与官方管制的博弈也是中国网络民意绕不开的难题。 一种现象被呈现在公众面前:有关部门强化了对网络互动环节的管理、关闭了部分网站、不解析未备案的域名、以及不断重申“网络实名制”。一切都表明,一些政府机构在容忍、利用网络力量的同时,也在加强监管。实际上,上述做法毫不令人意外。 因此,网民的焦虑是,各地习惯了不受监督的官员会不会寻找一切时机放大对网络的监控,弱化其监督权力的功能,从而使自己能够重新回到原来的游戏规则中悠然自得? 对此,张千帆教授认为,网络民意在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正是网络民意不同于体制内监督的优势所在。阉割了这一点,网络民意也就失去了力量。“珍惜它,鼓励它,扶持它,循此而进,中国很可能找到具有自己特色的民主体制样式。” 可以断言的是,将洪水般的“网络民意”疏导为现代公民社会的理性表达,不仅是更为开放和睿智的做法,而且是官方未来唯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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