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美国之音 | 人权观察:泰国不要将220名维族人强行遣返中国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3月14日呼吁泰国不要将220多名维吾尔族人强行遣返回中国。泰国警方星期四在该国南部宋卡府的一个人口走私营地里发现了这批维吾尔族人并救出他们。 人权观察在星期五发布的新闻稿中说,如果强行遣返这批维吾尔族人回中国,他们将会面对酷刑威胁。人权观察亚洲事务主任布莱德•亚当斯说,“泰国当局应当认识到,强行遣返回中国的维吾尔族人就会坠入一个黑洞。”人权观察敦促泰国让他们进入联合国难民机构的难民身份确定程序。 人权观察说,泰国是禁止酷刑公约的成员,有义务遵守国际法,要保证不会将其羁押的人强行遣返至他们有可能遭受迫害、酷刑、或其他严重侵犯人权的地方。 人权观察说,近些年来发生过数起违反国际法、将维吾尔族人强行遣返回中国的事件,特别是在东南亚国家,那里通常是逃离中国的通道。新闻稿举例说,2009年12月,柬埔寨强行遣返了20名维吾尔族人。据没有得到独立证实的媒体报道说,他们中的一些人后来被判处死刑,还有一些人被监禁。 马来西亚警方曾经在2012年12月31日把6名维吾尔男子交付给中国当局,中国官员把他们押上回中国的一架包机。人权观察说,该组织再也无法从马来西亚政府或中国政府那里得到有关这些人的任何消息。 人权观察说,中国政府以打击分离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名义实行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严重的宗教压迫和不断的文化压制,这使得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紧张局势不断升级。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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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音 | 维权人士曹顺利去世 被指遭当局迫害致死

华盛顿 — 中国知名人权活动人士曹顺利在被关押半年后于3月14日在重症监护病房去世,当局派出警察在现场戒备,前往协助料理的律师被阻止,有人前往表示关注,被带到派出所,数小时后获释。曹顺利在羁押中病情恶化未获及时治疗,她的死引起了人权组织和众多维权人士高度关注和愤怒反应。 52岁的曹顺利由于和其他一些访民要求参与撰写国家人权报告并参加了在中国外交部门外的数十天静坐请愿活动而被捕。 去年9月14日,曹顺利准备自费前往日内瓦参加人权活动,在北京首都机场出关时被警方带走秘密关押。她神秘失踪一个月后,警方才对一名在北京的女访民透露,曹顺利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当时是以涉嫌“非法集会罪”刑事拘留。一周后,曹顺利被正式逮捕,罪名变更为涉嫌“寻衅滋事”。 52岁的曹顺利患有双肺结核、肝腹水、子宫肌瘤及囊肿等多种疾病,被羁押期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其家属和律师多次申请保外就医都遭到拒绝。直至2014年2月19日,当局强迫家属接受曹顺利保外就医,此时她已经昏迷被送进北京999急救中心,后转入北京解放军309医院抢救。 14日晚上,曹顺利的弟弟曹云立从309医院回家的路上接到美国之音记者的电话。他说,他下午3点多接到医院的病危通知电话,等他5点多赶到医院时曹顺利已停止呼吸。 他说:“现在,人去世了,那就这样吧。那还……我现在也乱得很。现在我买了件衣服,给她穿上了。” 曹云立告诉记者,他最后一次是两个多月前在看守所看到的曹顺利。曹云立说,曹顺利的遗容惨不忍睹。在曹顺利遗体旁边有医生和警察。他反复说不知道警察在那里干什么。 他说:“人都没有了,他们还干什么?我也真的不理解他们。” 曹顺利的辩护律师王宇当时被警察和医生挡在曹顺利遗体所在的病房外面,不准入内。她对美国之音表示,曹顺利的姐姐和弟弟赶到医院时,只被允许进去看了一眼,出去买来衣服以后,就不准再进去,经过争取才获准入内。 她说:“病房里面有两三个警察。门口那有警察。院里可能也有警察,那儿有几辆车,车里可能也有。我没有看到。我说门口有,因为有朋友来找我的时候,然后被带到派出所,被警察,他告诉我的。他说被警察带走了。他也是在关注她(曹顺利)。刚才刚刚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放了’。” 一直努力为曹顺利做无罪辩护的王宇律师表示,她下午在北京第三看守所会见因“财产公示十君子案”被起诉的张宝成之后接到曹顺利家属的告急电话,感觉非常突然,因为她本来以为周末已经苏醒并除去呼吸机的曹顺利病情已经好转。 据王宇披露,院方出具的死亡原因是“细菌性肺炎”。 这位律师表示,她的微博和手机微信在曹顺利去世后都突然无法使用。她说,她曾六次到看守所会见曹顺利,其中第六次前往会见时,曹顺利已经被送进医院抢救,之前曹顺利一直认为自己无罪。 王宇说:“我也认为她是无罪的。她跟我反映的也是她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她跟我一直是表达,她一直认为拘留她逮捕她是违法的。” 曹顺利的死讯传出后,人权观察和国际特赦等人权组织和一些活动人士纷纷表示哀悼和愤怒。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理查森在声明中说,在中国3月18日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为其疑窦丛生的尊重人权宣称辩护之际,应该让它回答曹顺利之死的问题,并且让它承诺有关责任者将被追究。 在纽约的人权活动家陈光诚表示,曹顺利是被中共当局活活整死的。 温云超(网名北风)、苏雨桐、王荔蕻、胡佳、滕彪等在美国、德国和中国的知名活动人士发起紧急联署活动,严厉谴责中国政府将曹顺利迫害致死。 他们认为,“曹顺利女士属被迫害致死,死于中国政府的蓄意谋杀。” 该活动的发起者要求中国政府就迫害曹顺利女士致死一事向全国民众公开道歉。 他们对中国政府提出的要求还包括:查明并向公众交代曹顺利被警方带走直到去世的详细经过和具体死亡原因及准确时间;追究参与迫害并导致曹顺利女士死亡的所有责任人之刑事责任。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曹顺利曾受雇于中国劳动人事部。她因揭露单位住房分配的腐败问题得罪当权者而被解除公职,此后开始维权,并为访民提供法律帮助。 曹顺利在长期上访过程中,曾两次进劳教所,分别被劳教一年和一年三个月。去年6月,曹顺利和数十名在北京的上访民众在北京外交部门外静坐宿营请愿,要求依国际惯例,让弱势群体参与撰写提交联合国审议的中国国家人权报告,屡次遭到警方清场,引起国际关注。 fullr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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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力建 | 中国反恐必须走出两大意识误区

作者: 信力建   在2009年乌鲁木齐“7.5”大屠杀事件前,恐怖主义灾难一直被中东、伊斯兰世界和西方国家所“专享”。“7.5”大屠杀事件之后,随着新疆接二连三发生上演暴力恐怖事件,国人才越来越感受到恐怖主义瘟神已开始“青睐”中国。北京金水桥恐怖袭击案、贵阳公交爆炸案、昆明火车站大屠杀案,以及近日马来西亚航空飞机“失踪”事件发生之后,举国更加明白无误地意识到:恐怖主义已成为中国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心腹之患,乌鲁木齐7.5大屠杀事件后,随着各类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在中国骤然上升,反恐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被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国民取得了一个超越政治立场的共识:无论任何理由,恐怖主义都是应当严厉谴责和坚决打击的,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宽容。。尤其是针对平民的暴力恐怖行为,应予以最严厉的打击和最严厉的惩罚。 然而长期以来,在传统媒体和网民中,也经常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是以主旋律媒体和左派人士(中国语境中的左派)为代表的一方,纷纷对太多西方政府和媒体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表示愤慨。甚至认定在“亡我之心不死”思维驱使下,西方一直变相支持或同情中国恐怖分子。 而以部分右派(中国语境中的右派)网民为代表的一方则认为,中国的恐怖主义发生的根源有着深刻的国内政治制度因素,是“逼上梁山”式的极端反抗行为,所以尽管表示不赞成或谴责,但或多或少抱有隐恻、同情的因素。纵然是最近发生的昆明极端暴力恐怖案,也能听到此类声音。在极少数人群中,甚至出现了更令人遗憾、令人痛心言论。 一方认定西方同情或支持中国恐怖主义行为,另一方则认为恐怖分子“情有可原”。如此一来,“恐怖主义是人类共同的敌人”这一简单命题就变得复杂起来。 在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评论之前,首先厘清何为“恐怖主义”很有必要。 恐怖主义一般可分为政府行为和非政府行为两大类。政府行为的恐怖主义,也即是如德国希特勒、苏联斯大林、柬埔寨波尔布特、金氏政权等等极端法西斯主义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国家恐怖主义是对人类伤害最大的恐怖主义。篇幅所限,本文只谈一般意义上的非国家恐怖主义(以下简称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一般的定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通过将一定的对象置于恐怖之中,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国际社会中某些组织或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求实现其政治目标或某项具体要求的主张和行动。 现代国际恐怖主义兴起于60年代末,盛行于70年代,猖獗于80年代。自冷战结束以来,非政府行为的恐怖主义大量发生。目前,世界上有案可查的恐怖组织多达1000多个。这些恐怖事件绝大多数是由极左翼和极右翼的恐怖主义团体,以及极端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的组织和派别所组织策划的。发生的重灾区为伊斯兰世界和西方。 在当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国际上对恐怖主义的界定历来存在较大的争议。在“冷战”期间,在极端意识形态主导下,太多恐怖主义组织如“赤军”、“红色旅”、“爱尔兰共和军”、“哈马斯”、“光辉道路”等曾长期被东方政治集团和一些伊斯兰国家视作“反对帝国主义、寻求民族解放”的“英雄组织”。直到“冷战”结束,“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才渐渐成为超级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全球共识。 既然“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已超级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全球共识,既然“反恐是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使命”(潘基文),为何在中国一些重要主流媒体和“左派”人士眼中,西方政府、媒体在反恐问题上“搞双重标准”——一方面要求中国无条件参与世界反恐行动,一方面同情中国的恐怖主义行为和恐怖分子呢?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意识形态惯性和“冷战”残余意识所致,二是缘由误解。 所谓意识形态惯性和“冷战”残余意识,是“美帝和西方亡我之心不死”的惯性思维。这个六十多年来形成的惯性思维在太多国人心中是根深蒂固的。正是这种强大的意识形态惯性,导致中国主旋律媒体和“左派”人士对西方政府和媒体时刻保持一种“敌我意识”。如此一来,有意无意的误会也就经常发生。 “误会”往往来自两方面。下面举例证之: (1),政治文化背景不同导致。昆明袭击事件发生后,中国读者很快发现,英语媒体在报道该事件时,将犯案的“恐怖分子”(terrorist)一词打上了引号。《人民日报》在3月3日发表文章《十足的虚伪与冷酷》,痛批CNN、美联社、《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西方媒体的报道“阴阳怪气、逻辑混乱,甚至别有用心地挑拨离间”。 事实果真如此吗?财新网驻伦敦记者倪伟峰、张翃的文章《恐怖分子为何加引号答案》作出了发人深省的启示: 今年2月24日,伊拉克发生一起爆炸事件,38人丧生,50多人受伤,《纽约时报》报道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出现“恐怖主义”或“恐怖分子”,只有“自杀性投弹者”(suicide bomber)、“武装分子”(militant)。同年2月19日,黎巴嫩贝鲁特发生爆炸袭击。该报报道亦通篇未用“恐怖分子”相称,而是说“袭击者”(attacker)。 这么说来,是不是美国媒体对发生在别国的恐怖活动都刻意地淡化呢?我们来找找美国国内的例子。 2012年9月11日,美国在班加西的大使馆遭袭,导致美国大使和另一名外交官丧生。但直到9月20日,美国政府才正式用“恐怖主义袭击”来描述这件事。 于是,直到20日前,《纽约时报》报道都不能用“恐怖袭击”这个词,只好反复地使用 “致命袭击”(deadly attack)这个缺乏感情色彩的短语。而直到两年后,美国国务院才决定正式对与该事件有关的两个利比亚组织和个人,定性为“恐怖分子”。 要让《纽约时报》放心大胆使用“恐怖分子”一词来报道某事,必须满足两种条件中的一种:有组织宣布对袭击事件负责,而该组织已经被官方定性为恐怖组织;要么是它信任的官方机构定性。否则这个词在文章中只能出自别人之口——也就是加上引号。 2013年4月的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大家可能还仍记忆犹新。4月15日爆炸当天,《纽约时报》也在通篇报道中避免直接使用“恐怖主义”一词,并特别指出,总统奥巴马在演讲中没有用“恐怖主义”一词。 恐怖分子的定性可不是一句话的事。一旦定性,美国就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冻结被定性为恐怖主义的个人和组织的资产,以及禁止美国公民与这些组织或个人开展商业活动。 美国和西方媒体之所以将昆明事件定性为“恐怖事件”,既有上述因素,还有“学术”的BBC原因: 以报道公正、不偏不倚自居的英国广播公司(BBC),专门针对类似“恐怖分子”(terrorist)和“恐怖主义”(terrorism)术语的使用做过专门解释: “关于怎样才是‘恐怖分子’或‘恐怖行动’,并没有共识。对于这个词的使用往往包含价值判断。” “因此,我们在引用别人所说的话时,不应该更换‘恐怖分子’这个词,但我们自己应该避免使用这个词。” “这不意味着我们要避免传达现实或是某一行为的恐怖实质,但是,我们应该考虑我们的措辞将如何影响我们做客观新闻的声誉。” 也就是说,BBC的记者不会在看到类似的袭击后,发稿直接说“恐怖分子干了什么滔天罪行”,而是描述发生了什么,并避免主动对作案人员定性。“因为‘恐怖分子’这个词本身就会成为理解的一种障碍,而非帮助。”BBC的新闻报道手册上写道,“我们应通过描述发生了什么,向观众传递该举动的全部后果。” (2)、民主制度下新闻自由的背景因素,是“误会”的另一原因:西方媒体林林总总,舆论上绝不搞“高度一致”和“弘扬主旋律”那一套。同一件事,各种媒体都会有各种不同声音(包括偏颇乃至极端的观点)。其实这一点纵然是习惯“高度一致”的中国何尝不是如此?——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中国不是有太多网民(甚至有不少左派媒体人士)不是也持幸灾乐祸态度?——只要意识到这点,一切也就释然了。 综上所述,所谓美国和西方在反恐问题上持“双重标准”和同情中国的恐怖分子之说,是难于成立的。 下来谈另一个值得高度重视、认真反思的问题——有些网民认为:恐怖分子滥杀无辜平民固然极是残忍,应当予以严厉谴责。不过,这是政治制度因素造成的,是“逼上梁山”式的极端反抗行为(有些人甚至对恐怖分子产生同情或恻隐之心)。所以,唯有民主政治是消除恐怖主义灾难的最佳良方。 事实果真如此吗?答案是同样是发人深省的: 先举一个有趣的例子:众所周知,前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及毛时代的中国,以及当今朝鲜、古巴等国家,非政府恐怖主义事件往往罕见发生;而一直以来,美国和西方太多高度自由的民主国家,却隔三差五发生大小不一的恐怖事件。两者之所以反差极大,原因无非是:前者铜墙铁壁、密不透风的管治,使非政府恐怖主义组织失去起码生存空间;而民主国家公民享有高度自由,政府管治十分宽松,使得恐怖主义组织获得良好生存环境。——这也是“最不坏的制度”的一个结构性软肋。 换言之:民主制度尽管是消除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化解民族纠纷的“最不坏的制度”,但它又是一柄双刃剑——宽松的政治环境,既使人们可以享受高度的自由,却同时也容易成为恐怖主义的温床。 所以,“唯有民主政治是消除恐怖主义灾难的最佳良方”之结论事实上很难成立,甚至有可能恰恰相反。尽管要面对这一点会很痛苦,但却难于回避!——美国、欧洲就是明证。 这样一来,两个抉择就摆在中国人面前:究竟选择铜墙铁壁、密不透风的制度,抑或选择有结构性软肋的制度?两害相权取其轻,完全有理由相信,作为一个“勇敢、智慧的民族”,一定会作出一个合乎世界潮流的明智选择。 既然如此,中国反恐必须走出两大意识误区,要十分清醒地意识到:将来转型后的中国,庞大的国度、极为复杂的民族因素,在一段时间,乃至很长一段时间里,反恐形势很可能会变得更严峻。所以,在此之前,举国上下必须超越政治立场凝聚共识,全社会高度一致共同对付恐怖主义这一“人类共同的敌人”。唯此,国家统一、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才能化为现实。 相关文章链接 《恐怖分子为何加引号_世界频道_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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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国界记者 | 2014年度互联网的敌人: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网络审查和监视的核心机构

“无国界记者”在每年的世界反对网络审查日(3月12日),都会发布“互联网的敌人”年度报告,今年的报告,将集中曝光那些协助进行网络审查和监控的政府机构和企业。 “无国界记者”在每年的世界反对网络审查日(3月12日),都会发布“互联网的敌人”年度报告,今年的报告,将集中曝光那些协助进行网络审查和监控的政府机构和企业。 看报告 这些机构,包括巴基斯坦电信管理局,朝鲜中央科技信息局,越南信息产业与通讯部,及中国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他们都以保卫国家安全为理由,却远远超越其原本的使命,广泛地对网络上的记者,博客和其他信息提供者进行监视和审查。 此次,记者无国界还将传统上认为是保护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流动的民主国家的数个政府机构,列为“互联网的敌人”,其中包括美国的国家安全局,英国的政府通讯总部,和印度的通讯发展中心,他们并不比他们在中国、俄国和伊朗,甚至是巴林的同行做的更好。 没有私营信息技术公司的协助,这些政府机构无法执行网络监视和控制的工作。在去年(2013)的无国界记者“互联网的敌人”年度报告中,无国界记者曝光了一系列的互联网雇佣兵,他们以自己的专业技能协助独裁政权,以换取巨额的经济利益。 今年,无国界记者继续聚焦“监视技术经销商”,他们是互联网监视技术这一行业的展会和论坛,他们把这些专注于互联网监视和审查的公司介绍给独裁政权的官员们,其中包括ISS国际, Milipol(国际军警设备展览会和“Technology against Crime ”展,他们是行业中最为臭名昭著的。 这些骇人听闻的行为已经被曝光,我们需要采取行动来阻止他们。为此,记者无国界组织准备了一系列建议,向政府以及国际机构们提出,旨在协助遏制近年来的对安全的过度偏执。 我们呼吁公众,继续关注这些在通常在阴影中工作的互联网敌人。让尽可能多的人,尽可能地了解他们,意识到他们,这是非常必要的。如此,国际机构,包括联合国和欧盟,将可以采取立法措施,建立规制网络监视技术出口和传播的条约,尽可能快地改变这一现状。无国界记者组织邀请互联网用户在世界各地参加推动这一倡议。 采取行动! 在社交网络上,对负责管理这些机构的总统、政府首脑发出呼吁,(我们提供了一些可用的Twitter账户) 将您的Twitter头像,或您的Facebook个人资料照片,加上无国界记者的“反网络审查”的标志。 注册“ Thunderclap ”,这是无国界记者今日( 3月12日)推出的网络服务,使您的声音被听到。 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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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再找演员的话,请放过未成年”(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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