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瀚

唯色 | 张思之:受理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被阻始末(日记)

丹增德勒仁波切即张思之律师所写的“阿安扎西活佛”。他出家之前名为阿安扎西(也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前世仁波切之名阿登彭措,在宗教上的受戒法名为丹增德勒。2002年4月7日被构陷入狱,迄今已11年。 拍摄于2002年12月的这张照片记录了张老张思之律师受理丹增德勒仁波切案件的情形。 拍摄于2002年12月的这张照片记录了(左起)张祖桦、王力雄、萧瀚与张思之律师研究案情的情形。 张思之:受理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被阻始末(日记) 萧瀚陪王力雄、张祖桦诸公来谈 ” 阿安扎西活佛爆炸案 ” 。力雄介绍了案发前后的情况以及活佛本人的一贯作为和他在当地宗教界的巨大影响,认为案有疑点。萧谈了他的印象。我感受最深的是:那里的宗教民族矛盾异乎寻常的尖锐;问题的复杂性倒不在案件本身。果如此,律师的作用必然大大受限。其次是感受到几位学子的真诚,他们透过这个案子表现出的良知、忠诚与理性,使我只能排除一切困难,出发前线,无权选择。      向他们说明了必须履行的程序与手续。把格式委托书传真给阿安扎西家属后,当即签字传回。对于我来说,现在已进入了二审程序,时限紧迫,应及时与二审法院建立联系,希望近日收到委托书原件。李会更毫不犹豫地答应陪我去甘孜,协力办此案。   丹增德勒仁波切(即阿安扎西活佛)在甘孜州法院的法庭上。     2002 年 12 月 18 日 读了力雄交我的阿案资料,包括他们几十人致全国人大的《建议书》。因未见判词,不敢断定一审判决是否准确。有些问题事关紧要,记其要点,阅卷时注意──     一、已确认阿安扎西为 ” 地下秘密组织 ” 的 ” 团伙头目 ” (据《甘孜报》),又是系列爆炸案的 ” 指挥者 ” ,且经其 ” 精心策划 ” ,为何判了死缓,而对一次 ” 爆炸 “” 执行者 ” 的年轻农民──洛让顿珠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理由是什么?     经验一再证明:这类 ” 死缓 ” 案有它难以排除的重大疑点,看来调查研究的任务繁重。     二、 ” 受达赖集团的指使 ” 。到底是何人指使?指使的内容是什么?与 ” 爆炸 ” 是否有关联 ?     三、既是 ” 团伙 ” ,怎么只有一个 ” 头目 ” 、一个 ” 骨干 ” ?是否还有其他成员?又作何处理?     四、爆炸物属 ” 自制 ” ,出自谁手?制于何时、何处?洛让顿珠一介农夫,又是文盲,从 哪里学来的 ” 自制技术 ” ?炸药由谁提供?     五、怎么引爆的?是否 ” 定时 ” ?谁的设计?     六、洛让顿珠受阿安扎西 ” 指挥 ” 。一在甘孜,一在成都,策划于何地、何时?具体内容 是什么?希望达到什么目的?(事发于省会中心广场,但爆炸力很小,为什么是这样?)     七、判词中有无 ” 分裂国家 ” 的具体内容?有何证据?     八、阿与洛让顿珠的关系。     2002 年 12 月 20 日     洛让顿珠不上诉,一审宣判后高呼 ” 阿安扎西活佛万岁 ” !为稳妥计,宁可把这个现象想得更复杂一些。他也不委托律师,这于他极为不利。经验告诉我们有可能看不到与洛让顿珠相关诉讼材料,于是商请力雄设法与当地联系,找到洛的家属,出面委托北京律师一道前往办案,起互相配合的作用。我已商得阎(如玉)、傅(可心)两位律师同意,受理洛案。力雄赞同。     2002 年 12 月 24 日     收到阿安扎西叔父自仁鲁鲁寄来的委托书原件。当即电告力雄,请他抓紧到事务所办理正式手续,以便马上与二审法官联系,及时介入。     据力雄说,洛让顿珠的亲属都不敢出面替他委托律师,当地警方给人们的压力很大,都怕 ” 连坐 ” 。     2002 年 12 月 25 日     上午,力雄分别到两个事务所办妥了委托手续。     下午二时,与二审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告知已将委托书原件和事务所受理阿案的公函传真给高院刑庭。王法官收到后,因传真件字迹模糊,立即电询李会更,核对 ” 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 ” 名称和 ” 张思之 ” 名字,并审查了委托人自仁鲁鲁的身份和他与上诉人阿安扎西的关系。据此,辩护律师的资格应已确认有效而无疑义。     2002 年 12 月 26 日     与会更商定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并电告承办法官,得到对方十分友善的答覆     一、同意我们 1 月 6 日(周一)到高院阅卷的安排。他因有事公出福建,说万一 6 日以前不能赶回成都接待我们,也一定能作好安排,不误阅卷。     二、阿安扎西现仍关押在甘孜看守所。     三、甘孜不通火车。建议自备越野车前往,早 8 点出发,下午 6 点可到达首府康定;如碰上修路堵车,次日凌晨才能赶到。     四、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目前还没定。     把法官热情友好的态度传达给力雄,消解一些对司法现状的不佳印象。他答应设法找成都友人借越野车前往甘孜,眼下无绝对把握。     2002 年 12 月 27 日     藏语翻译人选,是个难题。拟在北京佛教界选聘,为此电话徵询王法官的意见。他答覆说:阿安扎西是理塘人,满口土语,其他地区的藏人也弄不懂,在案子里作翻译,只懂藏语而不了解当地土话,未必胜任。他说他们办案就是在当地找翻译。他表示可以帮我们与当地联系;安排一个。     尽管我因过去吃过苦头,心中忐忑,但事已至此,也只能同意他的办法,没有理由怀疑他的善意。会更认为,王法官因我们对他的意见表示尊重,似乎也挺满意。     愿上帝保佑罢!──在这个环节上,我一筹莫展。     2002 年 12 月 28 日 当时我献哈达并与张老的合影, 因此刻不在手边, 故以去年夏天的这张合影替代。     约力雄、萧瀚诸位在京瑞大厦的茶座最后商定我们的工作计划及去甘孜的具体安排。清茶一杯,漫谈讼案,居然有便衣五六人分布两处监视、窃听,做法又颇不高明,实难理解!     陪力雄来的一位藏族姑娘郑重地献我洁白哈达,她说: ” 谢谢一位汉族律师,肯为我们的藏族活佛辩护。 ” 我已知肩上重担,一时无言,执手相握良久。     力雄细说了他在成都为我们提供的方便条件。他给人以 ” 万事俱备 ” 的印象,提出今日在网上发布律师正式受理阿案并即将入川进行工作的消息。尽管我以为二审开庭前发布这类消息弊多利少,但又觉得不宜轻易阻挠。缺点无非是让对方多点准备时间,也无所谓。     2002 年 12 月 29 日     跃刚来电,说已请友人在成都照顾我们,住行各项都有安排,让我放心。深情厚谊,促我努力!     至今没有与洛让顿珠的家属取得联系,心中不安,与如玉商定:如近日能以落实,请他即赴成都转甘孜与我们会合,分别会见当事人。小傅身体不好,可留成都阅卷。     2002 年 12 月 30 日     记得 1996 年 8 月 1 日,草办理魏案的《断想》,非常无奈地写了八个大字: ” 天不难测,讼事难测。 ” 六年过去,我依然停步不前,没有长进。某些讼事,依然 ” 难测 ” !     上午 9 时,情势陡变。王法官打来电话,劈头问会更:你们北京律师签署的委托书,是不是 12 月 18 号?委托书上的日期明明白白,问得莫名其妙。接着法官交 ” 底 ” 说──阿安扎西先你们一日, 17 号,就自己委托了两个律师。他的律师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已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法律规定辩护人不能超过两个,本人的委托又先于亲属委托,你们不能再继续作辩护律师了。     句句流露出 ” 权力 ” ,但又处处没有根据!     蹊跷的是: 6 天以来,他与我们频频联系,从何时高院阅卷、如何乘车去甘孜会见,直至从哪里聘请藏语翻译,在各个主要环节上都有指导性的意见,一时让我十分感动。难道这是在作弄律师?或者,是在练习 ” 演戏 ” ?前两天还说是否开庭尚未决定,怎么一下子会有律师交上书面辩词呢?案卷不是已在二审合议庭手上么?他何时看的呢?能说这是 ” 活见鬼 ” 么?     为了解决问题,压下愤懑,草拟了一份致法官函,立即传真发去,全文如下     四川省高院刑一庭阿安扎西案合议庭: 上周五( 27 日),与王法官商定案中翻译人员的解决方案后,正整装待发,方才突得 ” 阿安扎西已自己委托了两名律师,并已上交书面辩护词 ” 的来电,意在否定我们的辩护人资格。个中苦衷,我们理解。但家属委托,法有明定,似又不便轻率取消。为求妥善解决之道,以利公正审理的正常进行,我们拟按日前与王法官商定的行程安排,及时赶赴康定,专就 ” 委托律师 ” 问题徵求阿安扎西本人的最终意见,并将结果报告你们。敬请复示。顺致敬意。     文未,我与会更签署。时为上午 10 时 45 分。     2002 年 12 用 31 日     力雄问我,法院变卦,是不是因为网上发布了消息?我说不是,我告诉他我的猜想,可能是法官公出福建前夕,汇报阿案进展情况,谈到北京律师介入,院里作出的 ” 决策 ” 。     对此,我尽管有点 ” 突然 ” ,似也不该感到 ” 意外 ” 。这些年,徐文立颠覆案、魏京生颠覆案、江棋生煽动颠覆案,不是都有这种情况么?魏案之所以最后允准家属代聘的律师介入诉讼,是他们一再坚持的结果。     律师按规定完成了一切受理案件介入诉讼的手续,还能让人家轻轻松松地 ” 阻拦 ” 于门外。专横若是,如之奈何?真想请教以写《潜规则》而闻名海内外的吴思先生,中国律师遇到的这些,该归入哪类 ” 规则 ” ?因为我从《律师法》中得不到救助。     此刻只能静待人家的 ” 复示 ” ,焦燥无益。我明知前景凶多吉少。     2003 年 1 月 6 日     按计划,今天上午该在四川省高院的阅卷室里翻阅阿案全卷了。然而现在却被 ” 阻搁 ” 于讼事之外。无奈之余,硬着头皮电询高院刑庭,问是否收到了我们七天前发去的传真。 答覆可谓天衣无缝: ” 办案的法官出差外地还没有回来。其他人都不了解情况。 ” 可是合议庭的成员不是由三位法官另加一位书记员组成的么?传真件是否收到,怎么可能只有一个人知道?     曾有人问我什么是 ” 正常 ” ?戏答是: ” 不正常就是正常 ” 。噢,人家的答覆还是 ” 正常 ” 的!你惊怪什么?     2003 年 1 月 7 日     司法局向事务所询问有关阿案的情况。问发此时,决非偶然,无疑是事出有因。     此前已有准备向他们作书面汇报。马上把《工作记录》按日程排列如实报去就是。本想再加一点请示:面对四川省高院的如此做法,可否请他们商请四川省司法厅与高院协调一下,不给律师工作添障碍,以利于维护当事人法定的权利?会更觉得会被认为 ” 出难题 ” ,作罢了。     2003 年 1 月 8 日     报司法局的《工作记录》上午经由事务所转去。我预期也不会有信息反馈。只是我不能不深切地感到,目前执行的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所谓的 ” 两结合 ” 制度,未必能统率好这 支队伍。实践证明: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一大一小、一强一弱的 ” 两结合 ” ,注定是 ” 一个压着一个 ” ,必要时是 ” 吃掉 ” 一个,而且必然是 ” 大压小 “” 大吃小 ” 。统观全局,谁能例外?哪有例外?人们抱怨律协不争气,腰杆不硬,试想:先天不足,直不起来,能不忍气?     20033 年 1 月 9 日     再电四川省高院。传来的消息是:由副院长带队,全体合议庭成员已兵发甘孜,近日就地审理阿案。看来对 30 日传真件提出的要求自始就铁了心, ” 相应不理 ” 了。     令人焦虑的是,虽已建议洛让顿珠家属委托我与如玉合办洛案的上诉审,但至今没有一 点消息。力雄得到的情况依旧是唯恐避之不远,受到 ” 牵连 ” ,强权压人,应予谅解。急不得的,再等等罢。     2003 年 1 月 23 日     外电报导,成都 ” 爆炸案 ” 又捕了 4 名嫌疑犯,不知是否确实?这与一审的认定岂不是大有出入?     2003 年 1 月 24 日     终于盼到了洛让顿珠一位远房亲属寄来委托书,委托我与如玉为洛案辩护,来得太迟,未必会有作用,但还是立即发特快专递,呈四川高院的主审法官,要求明示阅卷时间。     估计不会有任何答覆。但作为律师,力薄势单,又有什么良谋?我已是欲哭无泪了。     2003 年 1 月 26 日     力雄电告,从网上得到消息,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只是没有何时执行的报导。     我不能确知洛让顿珠是不是冤魂。我不能确知活佛是否蒙受着冤狱。     然而我确知,现行的律师制度无助于救济这两位弱势个体,基本上也无力于推动司法公正。我也深切地体验到,律师执业环境的艰难,如从自身找原因,首先是《律师法》起 了帮衬作用。人们有 ” 修改 ” 之议,不无道理。然而在我看来,时机尚未成熟,最好不要 轻言修改──它哪里是 ” 改 ” 的问题,如不能推倒新立,律师执业状况不可能获得根本上的改善,律师制度不可能在国家的法制建设中发挥它应有的支柱作用!     2003 年 1 月 31 日     洛让顿珠已于 26 日枪决。他走了。临刑前不知又呼了什么口号?阿安扎西关在牢里,熬着那不知何日是尽期的狱中岁月。     我呢?会用那洁白的哈达擦拭泪珠么?不,不能!面对着在民主、法治旗帜下做出的种种不堪的举动,徒有愤激或者伤感何益?我寄希望于获得为他们申诉的条件,《律师法》在这方面除了一句可以 ” 代理 ” 的空泛规定外,如何操作一片空白,只能自己设法寻 找与创造了。案情重大,人命关天,心有疑点,能不排除?如其不然,还算律师?当代中国律师应是战士,岗位永远在一线。     一息尚存,我愿效力,阿门! 附1:有关张老张思之律师受理此案的背景介绍(写于2002年)     2002年12月2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国家”罪一审判决甘孜州雅江县农民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雅江县崇新寺僧人阿安扎西死刑,缓期2年执行。     有关方面证实,阿安扎西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洛让邓珠不服判决,但未提出上诉。法律专家指出,同案者一人提出上诉,整个案件及其他未上诉的同案人同时进入二审。     出于消除各方对案情的疑问,避免暗箱审判,防止导致民族矛盾的目的,大陆24位各界人士在《关于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中提出三点建议:     1、由民间人士为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为二人进行辩护;     2、允许国内外媒体采访案件上诉审理过程及参与审理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3、邀请海外藏人的代表观察上诉审理过程。     建议书公开发表的同时,以挂号信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至今尚未收到三个单位的任何回音。截止到2002年12月21日上午,国内外149位(含24位建议人)汉藏同胞对建议书以签名方式表达了支持。     在上述三点建议中,建议人方面可做的只有第一点。日前,通过建议人的接洽,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张思之律师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会更律师已经承接了阿安扎西案的上诉辩护,同时得到了阿安扎西亲属的正式委托,并且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认可。近日,两位律师即将前往成都和甘孜藏族自治州首府康定开展办案工作。首批办案经费由建议人自发捐助。     现年75岁的张思之律师曾担任过刑事审判庭法官;组建了北京市法律顾问处;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创办了全国律师协会会刊──《中国律师》并担任主编;同时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律师专业的教材主编及主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的兼职教授;有多种著述。     张思之律师是李作鹏“反革命案”、王军涛“颠覆、煽动案”、鲍彤“泄密、煽动案”、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等案的辩护律师,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大律师”、“中国律师界的头号人物”。     与张思之律师共同为阿安扎西辩护的李会更律师,当年也是与张先生合作为魏京生辩护的律师。 附2:阿安扎西案上诉突生变故疑云重重 文/王力雄    我于 12 月 28 日刚刚发布张思之先生为阿安扎西做上诉辩护律师的消息。我对报道向求严谨,对关于此案的消息更不敢半点马虎,反复核实确认后,我在报道写下这样几句: ” 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的张思之律师和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会更律师已经承接了阿安扎西案的上诉辩护,同时得到了阿安扎西亲属的正式委托,并且获得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电话认可。 ” 没想到距离我写罢此报道不到 32 小时,情况就发生了变故。变故不是来自两位律师,也不是来自阿安扎西的亲属,是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今早李会更律师告之我,四川省高法刚刚给他电话,说阿安扎西已经自己指定了甘孜州两位律师,因此不再需要他和张思之律师为其辩护。听罢,我虽知电话是被窃听,仍对李律师断言: ” 有鬼! ”   为何说有鬼,听我叙述一下此前与法院打交道的过程: 2002 年 12 月 2 日,甘孜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洛让邓珠死刑,判处阿安扎西死刑,缓期 2 年执行; 12 月 14 日,国内 24 位各界人士公开发表建议书,表示要为二人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次日建议书寄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法。    12 月 17 日,张思之、李会更二律师同意为阿安扎西做二审辩护。 12 月 18 日,居住于甘孜州理塘县的自仁鲁鲁(阿安扎西的亲叔叔)把签字后的委托书传真给两位律师,同时通过邮局发出正式委托书。 12 月 25 日,在收到自仁鲁鲁的正式委托书之后,李会更律师给四川省高法打电话,找到阿安扎西上诉案的承办人──刑事一庭的王静宏法官,给他传真发去两位律师所属事务所的致四川高法公函,以及自仁鲁鲁的委托书(原件随后以特快专递发四川省高法)。王法官电话确认收到传真件。在电话交谈中,王法官表示案卷已在四川省高法,李律师问到二审是否开庭审理,王法官回答尚未决定。张思之律师当时告诉我这是好消息,因为中国多数二审都不开庭,案若能最后定为开庭审理,对辩护显然有利。   第二天, 12 月 26 日,王静宏法官打电话给李会更律师,核实传真件上字迹不清之处,询问自仁鲁鲁与阿安扎西关系,并问两位律师何时可以到成都阅卷。王法官有一长差要出,但表示可以在时间安排上与两位律师日程配合。李律师回答定于 1 月 6 日星期一一早到四川省高法阅卷。   是日,我去两位律师所属的事务所交费。星期五,也就是 12 月 27 日中午左右,李会更律师再次打电话给王法官,确定会见阿安扎西之事。王法官告之阿安扎西仍然关押于康定,并给李律师介绍了从成都去康定的路线与路况。因阿安扎西不懂汉语,两人就翻译问题进行了细致讨论。王法官认为,因为理塘藏话有浓重地方口音,北京或成都的藏语翻译不见得能懂,王法官慷慨允诺,可安排当地部门给两位律师会见阿安扎西提供合适的翻译人员。 12 月 28 日,几位建议人代表在京瑞大厦会见张思之律师,虽然发现身边有人监视,大家还是都为情况顺利进展感到欣慰鼓舞,似乎看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可喜进展。张律师对四川省高法的配合态度给以表扬。有的朋友甚至据此认为,也许阿安扎西真的参与了爆炸案,法院方面证据确凿,信心十足,否则怎能如此顺利地接受张、李两位律师?   我对友人解释,即使阿安扎西最终被证实的确有罪,我们为他聘请律师至少可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向世人证明审判公正,二是让藏人知道,汉人中有人关注他们的命运。当晚,我写出张思之律师承接阿安扎西上诉案的消息。第二天,看到一些网站陆续刊登。因为两位律师去四川办案费用尚有缺口,我便忙于筹资,以及为两位律师做旅行方面的安排,并同时考虑律师的努力和四川省高法的公正审理可能导致案子改判,甚至退回重新侦察,那时律师需多次往返川京,经费如何解决?我不知道四川省高法的王静宏法官为何会突然改变原本他对张、李两位律师为阿安扎西进行辩护的认可,但我却难以相信王法官拿到桌面上的理由。   作为案件的二审法官,他为何在上周星期五中午还与北京律师密切接触和商讨,隔了一个双休日,在星期一刚上班就知道阿安扎西委托了甘孜州律师?按照他对李会更律师所说,那两位甘孜州律师已经为阿安扎西提交了书面辩护词!难道律师写辩护词不需要看案卷吗?而且王法官他第一次与李律师通话时就表示,案卷已经在四川省高法,也就是他手里!甘孜州律师究竟是何时写的辩护词呢?又为什么一直不让他这个二审法官知道他们的存在,却在法定休息日中冒了出来,提交出已经写好的辩护词呢?王法官这样做,我相信不是出于他的本意,否则他没有必要在开始阶段那样配合,肯定是另外的、比他强大得多的力量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是王法官所提的理由太过拙劣,等于是在自己打自己嘴巴。然而他除此也是别无选择。只有用这个理由能够排斥掉张、李二位律师,因为在法律上,阿安扎西本人对律师的选择权优于亲属。而我们虽然不相信阿安扎西会自己去选择律师,或者我们相信阿安扎西肯定愿意接受亲属给他委托的律师,但这时我们就会掉进卡夫卡的城堡——因为除了当局,无论谁都无法见到他,因此他的意见是什么,就可以成为当局按需要自己来说的。   事后知道另一个情况,就在 12 月 27 日星期五那一天,警察去了理塘自仁鲁鲁的家,就自仁鲁鲁委托北京律师一事,对其进行了斥责与威吓。看来来自王法官的变故并非是一个单独行为。有人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我们这样看重律师,非要计较由谁来当律师呢?为什么我们会认为,把张思之、李会更两位律师换成甘孜州的律师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会导致本 质的不同?   原因就在于,律师是有可能打开中国司法黑箱的唯一渠道。然而律师发挥这个功能需要具备一个前提——即律师必须是站在被告立场上,而不是仅仅充当伪装法治的摆设。甘孜州早在阿安扎西案一审开庭前近四个月,就在全州上下开展了 ” 揭批阿安扎西的运动 ” ,我们如何能够相信,生活工作都在甘孜州的律师能有勇气反对甘孜州当 局(而非法院)对阿安扎西的定罪呢?我们在建议书中提出要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道理就在这里。因为阿安扎西的案子不会仅仅是由甘孜州当局决定的,而应是先由中共四川省委高层拍板,再由党的政法委书记召集公检法 ” 统一意见,联席办案 ” 。所以,四川省内的律师都无法做到彻底独立,何况乎甘孜州内的律师?   其实人格独立如张思之先生那样的律师,在中国也无法改变 ” 党 ” 所决定的案件。张律师为之做过辩护的王军涛 ” 颠覆、煽动案 ” 、鲍彤 ” 泄密、煽动案 ” 、魏京生 ” 阴谋颠 覆政府案 ” 、高瑜 ” 泄密案 ” 等,没有一个胜诉。然而在那些案件中,至少司法当局还没有试图阻止张律师承接辩护,甚至还有促请(见张思之《魏京生案辩护纪实断篇》)。因为司法当局知道,所谓 ” 颠覆 ” 、 ” 煽动 ” 、 ” 泄密 ” 之类的罪名,如同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辩护是无法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而阿安扎西案却不同,爆炸的罪名 没有可以混淆黑白的含混地带,要么是有,要么就是没有。如果判处两个人死刑的是一个栽赃制造的假爆炸案,一旦有独立律师介入,就会像纸包不住火一样真相大白,无法狡辩,也无法维持原判,而且会使一批栽赃陷害的人暴露于光天化日。我这样说,目前仍只停留于逻辑推理,还未确认就是如此。然而这逻辑是那样强,让人很难不这样想下去。   阿安扎西如果真地是和爆炸案有关,何必要用如此拙劣的方法阻止外面律师介入,非去指定两个当地律师呢?那是应该巴不得开上一个现场公审大会,让所有人都 ” 接受教育 ” 呀。现在,原本认为阿安扎西有可能参与爆炸案的人,在得知这样的变故后,都认为此案必有极大冤情。张、李两位律师及阿安扎西的亲属,目前都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事情的发展,我们正在拭目以待。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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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5 尴尬的“公知”/萧瀚

尴尬的“公知” 萧瀚 看到刘瑜和慕容雪村在《纽约时报》中文网上对谈“公知”污名化问题,不免手痒,于是我就奉“公知”之名将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供讨论。 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及他们以前不敢自认“公知”,担心自己学问不够格,现在这个词既然被这么污名化了反倒无所谓,贴就贴吧,标签。 这种心理我也有。 把“公知”当标签用,贴谁谁尴尬:人家夸你是“公知”,你得表达一种谦逊,说“where,where”;人家骂你“公知”,你……你得说我就是公知,怎样?!侧脸的面庞还得有点江姐慷慨赴死的仰角。至少你不能回敬说你才是公知,你们全家都是公知,因为这样一来,这词的污名化就算成功了。 要我说,公知被污名化,在当代中国是件很“正常”的事,没有被污名化反倒显得有点怪异,与这个时代这片土地格格不入。 这国向来有个据说是优良的传统,就是尊重读书人。在前现代,读书人被尊重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能当官,即使当不了官,也能跟当官的扯上点关系。科举制废除后,读书人的地位一落千丈,一直降到了臭老九——最初将读书人的地位排在“老九”的恰是拒绝科举制的元朝,被我朝继承后发扬光大、杠头开花。经过千百年的制度积淀,你没法不承认,这国雅俗文化里对知识完全实用理性的态度可谓昭然,张衡倘若没当过官,有谁会记得他的科学成就?达芬奇若在中国,至少也得当个县令什么的,他的那些科学成就才有可能被记住,至于伽利略,谁是伽利略,哪朝哪科的进士啊? 知识人如果不当官、没发财——在这国当官等于发财,至于王亚南说二十四史就是一部官员贪污史那是无所谓的——便是没出息,会被人嘲笑。至于你的知识专业,除了你公正的同行或者真的需要你知识的人,其他没什么人会瞧得起你,除非你是袁隆平,能让亩产量空前提高,或者你是神经一号或神粥六号,能让飞船升天扬某国威。总之一句话,不能现世报点石成金的知识得不到多少尊重,即使你能点石成金,人家稀罕的也未必是你这点石成金的方法,而是你这根指头。 很多年前,贺卫方教授在《南方周末》发文质疑说为什么人们不会允许医盲从医,却会允许缺乏法律知识的复转军人进法院当法官。这一问,虽然得到法学界的基本赞同,但也仿佛在公厕里扔炸弹激起一定公愤,不但军人们不干了,连他的朋友兼同行、我的老师兼论敌朱苏力教授,都来为复转军人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及其据说因此够格当法官辩护。就像“五四”以来表面迷信科学实则践踏科学一样,这国一直不把社科人文类的知识放在眼里——这些领域于是成为重灾区,比如50年代以来中共建立的这套“拍脑门”经济(秦晖先生称之为命令经济,我以前也这么称呼,以区别于苏联那种真正的计划经济,后者是另一种胡搞),你也可以把它叫做“抽筋”经济,饿死人数千万,直至经济崩溃(周有光先生驳斥过所谓“经济崩溃边缘”的说法),不就是因为不懂经济学瞎胡搞吗? 一个人应当拥有自由,这是常识,但自由的边界在哪里,这就是一种知识;一个人应该拥有某些权利,这也是常识,但同时相应地应该履行什么样的义务,这也是一种知识。社会上发生的种种事情,混杂着诸多常识与比常识稍稍深一点或者深很多的专业知识,没有人是全能,每个人都有知识盲区,但是在刻意愚民的汪洋里,每个人本应自知的知识盲区成为了最大的知识盲区——太多人不知道自己不明白什么,误以为自己无所不通、无所不能,有能力对任何问题发表意见(有言论自由和有能力实践言论自由完全是两个概念),这种情况的发生并没有特定的对象,公知群落里也会出现,他们的名声放大了他们的愚蠢。一方面有些公共议论稍微需要一点深入些的知识,当那些视专业和知识为草芥的人们,一旦发现专家们的意见与他们的意见不一致时,不管这种意见是否符合该专业的知识良知与知识事实,都会被他们无情抛弃,并且随之奉送“叫兽”之类的帽子,当然也可以顺便贴一张“公知”的标签,以讽刺你无良——至于你是不是真的无良不重要,因为那由他们说了算;另一方面,公知们的跨界胡说也常常给他们自己惹来麻烦——有时候很难讲是不是胡说,比如有些读者喜欢——说好听了是事事严肃认真对待,说难听了是吹毛求疵,你写个130字随口感慨下世相,人可以写130万字长篇专著从苏格拉底开始谈,将你驳倒在地中海岸的沙滩上起不来,这也是刘瑜所谓比例问题。微博之类半公共半私人空间里的话语有时很难那么精确地区分公域还是私域,但不成比例的苛责或者跨界随口说的现象发生多了,就会使得大众舆论中出现公知胡说的不良印象。 价值观、知识等的极度混乱,没有基本共识——没有言论自由的地方当然不会有这些共识,官府正是这一愚昧和乱局的制造者,让整个社会的观念因为缺乏共识而无法团结,单子化的社会状态就是威权政府所最需要的东西。哪怕没有确凿的证据,根据基本的政治学原理,五毛党也可以被推定为存在(一则政府没有人格权,故可被恶意推定,二则关于五毛党有各种证据并非没有证据)。这种极度混乱的形成,还有一个特别容易被忽视的原因是,当绝大多数人被剥夺正常的思维能力而换之以一种病态思维之后,形成了奴性兼被奴役性的独断论思维方式,这种思维剧毒之间交锋的结果,必然是一片混战;再者,官府几十年处心积虑的仇恨教育,可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斗吧,你们斗吧!这就是愚昧的召唤,不学无术的人们在自以为是的同时,并不急着丰富自己的知识,而是急着消灭异己的声音。 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统治者讨厌不为他们说话的知识人,不少被统治者也讨厌不为他们的直接利益说话的知识人,双方都对道理本身没兴趣,只对自己的利益或误当作自己利益的东西感兴趣。知识本身在这国不是没有地位,而是完全没有地位。 由于操掌生杀予夺之权,统治者往往是不讲理并且作恶的一方,这种情况下比较容易区分正邪是非善恶,但若是普通平民们之间的纠纷呢?再者,即使是被侮辱被损害者,他们值得同情与帮助不是因为受难就有天然的道德优势,而是因为正当的自由和权利受到了损害,如果他们也损害了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当然也应该遭到反对——这是基于每个人的权利都应该被尊重,而不是基于“无产阶级感情”(这种神经病呓语虽然已经不用,但这种思维方式还根深蒂固)。 比如这段时间不少人热衷于构陷任志强、潘石屹,要他们自证巨额财富的清白。撇除可能的五毛党水军,其他人是怎么想的呢?假定这些人都是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不能忍受官商勾结作恶发财,他们认为任志强、潘石屹是这样的奸商,于是他们认为如果任、潘不能自证,便是奸商,便应该如何如何,也许还得踩一万只脚上去。这些富有正义感的人让我想起马内阿《流氓的归来》里讲的那个故事: “希特勒时期,一个顺街狂奔的尤太人被另一个尤太人拦了下来,问他为什么要跑。你没听说吗?希特勒刚刚下令,每个有三个睾丸的尤太人都必须切去一个。气喘吁吁的奔跑者回答。可你有三个睾丸吗?另一个问。噢,他们先切再数,奔跑者边跑边喊道。” 无罪推定是个关于如何给人定罪的知识,但许多人不懂——在没有公民常识课的地方人怎么懂呢?原本可能不错的正义感在变得一文不值之后,进而变成了希特勒的亲戚。而在这些以正义感自负的道德标兵们眼里,讲究程序正义的人都是在为坏蛋开脱,都是权贵的帮凶。因为知识不对等而引发误会,终而至于势不两立,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就像卡西莫多攻击营救愛斯梅拉达的人群。 再比如死刑问题。那些反对废除死刑的人里有个奇怪的观点,说废除死刑是为了贪官们能免死,这种说法的可笑,在于他们在承认这国制度腐败的同时,居然假定死刑制度部分却是公正而廉明的,其实他们随便找点资料看看就知道,这国的死刑从来都是下层人的专利,权贵们有几个判死刑的?不谈其他,光是这种反对废死的论证方式,就知道这些人既没有关于死刑的社会知识,也没有关于死刑的逻辑知识,他们甚至在展开贪官大屠杀的意淫时,这盆兜头浇下的知识冷水也不能让他们苏醒,因为他们不但缺乏关于死刑的知识,也缺乏如何接受这些知识的知识。 无论在哪里,最基本的常识就足够洞穿灵魂的无良公知固然会被迅速地挑到“公知”污名化的滑车上挂着,然而,在这么逼窄的知识空间里,那些远离大众的知识,当它被专业的知识人运送到社会中时,在其最初阶段起到了王小波所谓“炸群”的效果——你没有都顺着大众的意思,把你这个公知污名化了也就很正常。比如,程序正义、私权这些观念与“打土豪分田地”、“打到县城,一人一个女学生”之类的无产阶级豪情多么格格不入啊。1949年之后,裹挟着暴政血污的种种观念剧毒,其深入人心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许多人即使在理性上逐渐驱除,遇到具体事情时就又忘了,故态重萌,就像伊索寓言里那个黄鼠狼精,变成温婉雅致的美女是暂时和外在的,纵身扑向老鼠才是永恒和内在的。 公民常识的匮乏可能是公知被污名化的主要原因。比如,冉云飞、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到过一种现象,就是有些人自己不关心公共事务倒也罢了,他们还要鄙视、嘲笑别人关心公共事务。这种现象其实也是公民常识匮乏的一种表现,他们或者不认为存在什么公共事务,或者认为公共事务是低级的,不值得关注。他们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鄙视的那些人所维护的公共利益中也有他们那一份。而这样的人,只要你放眼过去,可以说车载斗量,多如海沙。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如叔本华说的,像豪猪,离得太近了扎,离得太远了冷。这扎常常是嫉妒或者是对异己者的不接受——熟人甚至所谓朋友们的莫名恶意常常都是这么来的;这冷常常是肆无忌惮的恶毒,这国几十年来制造的陌生人之间的仇恨早已在这国遍地开花,互联网进入中国之后的十几年里,累积了多少亿吨的网络恶意?而这不正是公知被污名化的“群众基础”吗? 人都是有偏见的,有时其中还包含着一些恶意,心里有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分的自觉意识,可能会私下交流这种偏见而不至于公开示恶,缺乏这种自觉意识,就会肆无忌惮地到公共领域去倾泻恶意。一定范围内的知名也是容易引起他人偏见甚至反感的——除非这种知名的原因正好是他人所喜欢的,公知被嫉恨毫不奇怪,尼采早已点出现代社会的这个顽疾:小市民的怨恨。再者,跟官府尤其是哪个具体的官府、官员相比,欺负公知也是最安全的——尤其是主要批评政府的公知本来就在官府的割舌机器下左支右绌,欺负起来更是方便安全。 公知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有光鲜的时候,也有倒霉的时候,有高尚的时候,也有卑琐的时光——这当然也可能表现在公共言论中。鉴定公知的言论是否值得认真对待,严格来讲,并不是伊以前说过什么,也不是伊是不是道德完人——没有道德完人,而是这一次伊说了什么,是不是有道理。然而,能够这么理性对待公共议论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里很难兑现,公知们的长期公共言论必然累积出一种不仅是言辞更是人格化的影响力,因此,他们的公共形象存在着一个被重新塑造的潜在需求,但并不是谁都愿意按照公众的意愿去塑造自己的,或者没有能力做到,或者做不到,或者两者都是——那么,公知还有什么理由不被污名化呢?比如,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公共事务批评者,在我们数十年的呕吐狼奶过程中,也只是一点点外呕,一定程度上说,不可能吐干净。在理性上自学所得并且认同接受的公民常识,未必都能落实到我的公共生活中,也就是说,我也许认为公共议论中应该平和理性,但我并没有全都做到,有时甚至还做得很差。如果别的公知也有类似现象,也会成为公知被污名的原因。例如,按理我应该反对没有合法征税权的官府征我的税,但我并没有像梭罗一样抗税而承受入狱的后果。人认识到的道理,虽然可能无法都做到,至少无法一下子全都做到,即便如此,向往美好本身也是美好的。但人们当然有权利要求公知们比其他人言行更一致些,比如要求法学出身的公知更尊重人权,建议支持北韩政权的公知们自觉多去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体验他们向往的生活,这都合情合理。 一个没有底线伦理共识的社会,公知被污名化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更何况公知们自己还有那么多问题呢——尤其在崇高被中共成功地解构之后,全社会普遍弥漫着一种观念:只有堕落才是符合“人性”的,一切向上的高贵追求都是虚伪的、做作的、令人厌恶的,做一个为真理、为知识、为正义的求知者是让人怀疑的;人们,尤其陌生人之间,满怀恶意才符合交往法则,你对这个世界的一切美好想象都是幼稚的。 于是,权贵敲骨吸髓,完全不担当社会责任,且消灭包括公知在内的有责任感群体,高层视下层如草芥,下层目上层为寇仇,高层认为屁民皆我家奴,生杀予夺随我兴致,底层以为私财公财皆可抢劫,待到风云际会便是我的节日;除非嫉妒没有一种职业受人尊敬,除非觊觎没有一种地位让人钦佩,除非庆幸没有一种处境让人怜悯——这就是这个社会给人的所有回答。 也许在每个人的脚底,都流淌着一条通往底线伦理共识的道路,这注定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将由越来越多的人自觉地担当起公知的角色——未必是公知的标签,这是流动的角色——来完成,得由包括公知在内一波又一波的人接过所有的接力棒,完成这个重叠共识达成的过程。 至于公知被污名化,只是这过程的插曲之一,那是西西弗斯推石上山路上的些许碎渣。相信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公知污名化就没什么,因为巨石依然在滚动。                                              2013年2月21日於纽约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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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6 到杀人犯的路有多远——三谈长春杀婴案/萧瀚

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招贴画 到杀人犯的路有多远 萧瀚  一个月前的2月5日和6日,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纽约台和《纽约邮报》都报道过发生在纽约上城区Bronx的一起婴儿随车被盗案始末,像所有好莱坞大片,结局是令人满意的,车和孩子都在失窃地之外2公里找到了,因为窃贼发现车上的婴儿后,弃车而去并打电话通知了警方车里有婴儿。  一个月后的3月4日,长春的许先生将车停在自己开的超市门口进屋生炉子,他怕2个月大的儿子冻着了(那天长春的气温是-21度到-3度,早晨七点的气温应该至少不会高于零下10度),将儿子留在开着发动机的温暖车厢里,10分钟后,连车带人都不见了,报警,全城搜救2天,噩耗来自自首的嫌犯,婴儿被他掐死埋在雪地里了。  讲述这两个故事并不是要进行“资本主义好、社会主义糟”之类的中国特色比较,因为具体到个人时,人性的邪恶与人性的美好一样不可测度,无论哪个国家都有天使般的行善者,也有匪夷所思的丧心病狂作恶者——就在我访学期间所住的Elmhurst,据说近来发生了连环凶杀案,这里的地铁每过午夜12点就显得让人害怕,在此过夜的流浪汉们见到陌生人总是瞪着铜铃样大、火灼灼的眼睛。我感兴趣的是除了这两种极端善恶之外,通常的人性该是什么样的,以及普通的人性可能会受到环境什么样的影响从而产生变化,这个纽约窃贼给我提供了一个不那么普通的人的普通人性样本。  根据《纽约邮报》的报道,这位纽约窃贼操西班牙语口音,也就是说他可能是墨西哥移民——这是目前被美国人认为犯罪率很高的人群,可能不是土生土长的普通美国人,警方现在还在追捕他,可能找得到也可能找不到——这恐怕也是这位窃贼自己明白的。他同样明白的是给警方打那个街边的投币电话,会留下犯罪线索,给自己增加被捕获的风险,但是为了不至于伤害婴儿,他车也不要就跑了——因为他无法在车和婴儿之间做一个切割,把婴儿从车里搬出来放在哪里才安全呢?他没有时间多想这个问题,想了也未必有什么办法,那只能宁可不要车了。  这位窃贼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他只是想要这辆车,如果他将车开到偏僻的地方将婴儿抛弃或杀死,那么这辆2005大切诺基牌的轿车至少暂时可以稳稳地属于自己。但他也许想过这个问题,也许没想过,或者也许只是迅速地掠过脑际,甚至仅仅是出于一种直觉:No,我不能伤害这孩子,车,那就算了吧。甚至或者他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撞上个婴儿,只能换桩生意了。无论如何,他并没有伤害孩子,这是最重要的。这里有着对同类——她看起来还那么小——出于本能的不伤害意识,这种生命之间友好相处的本能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或者多么伟大的东西,那只是人之为人应有的。  回到长春婴儿被害案。由于目前案情尚未全面公开,遵循无罪推定原则,暂不针对具体嫌犯评论。有报道说,嫌犯偷车开出一段距离之后因孩子啼哭而发现不是空车,因为嫌孩子哭闹就杀死他了。如果事实果真如此,事情就远比其他任何动机的杀害更让人恐怖——仅仅因为别人很烦就杀了他!  这样的杀害显然不是出于仇恨,也不是出于有目的的预谋,几乎可以等同于无动机犯罪——至少是随机犯罪,它所反映的是人性的某种变态:极度冷漠产生的对生命的无视状态。至少在这件事上,凶手并没有关于人和物、生命和非生命是有差异的常识,这原本该是人的本能,对待生命和非生命——至少不是在餐桌上而是远庖厨时——应有不同的态度,但这个凶手没有,他将婴儿等同于收音机了——关不掉这该死的半导体就砸掉它。  因为冷漠而杀害婴儿肯定是极端情况——它或许需要偷车之类环境条件配合,但对生命的冷漠而导致的残忍在中国却绝不是个案独例,不但不是小概率事件,而且几乎每天都发生在你我他的身边。从某种程度上说,“304杀婴事件”并没有那么特殊,请看:  前段时间河南一大学生向父母要钱不遂而挑断父亲脚筋、活剥母亲头皮,而四川某14岁少年因父亲威胁他再上网就断脚筋而在家人饭里下剧毒,今天《金羊网》报道“村民疑因打麻将输钱行凶致2名婴儿死亡”,今天的《中安在线》报道“儿子出狱后卖宅基地赌博被父亲砍死”,昨天《晶报》报道“6个月女婴遭养母摔打后抽搐近20小时死亡”,昨天《海南特区报》报道“跨海铁路挖出偷拐婴儿大案 16名婴儿获救”……至少平均每天一起这样的报道,是的,我们也许会问,这个国家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怎么做到的?  1949年迄今,除了我们经历的历史之外,银幕荧屏上泛滥着无数功颂胜者为王的暴力内战片,“阶级”仇恨的硫磺硝烟味弥漫在广袤浩淼的时空里,十几亿人中不知多少人被硬生生地通过社会和学校生活“教育”成崇拜与仇恨的二极管人。“对战友春天般温暖,对敌人秋风扫落叶般无情”,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要么战友要么敌人,亲情不如意识形态重要,友情不如“阶级”立场重要,愛被当作虚伪,善被当作软弱,真被当作愚蠢,美被当作奢华,只有恨才是真诚的,恶才是坚定的,假才是智慧的,丑才是艰苦朴素的。在“镇反”、“土改”、“反右”……之后,直到巅峰的癫疯时代“文革”,将人性的黑暗推向最高潮。当黑暗到达最高潮并且回落之后,势能依然强大,血色的“文革”溶进这片盐碱沼泽地,成为罪恶的酵母,奶粉里能尝到它,大米里能尝到它,鸡蛋里能尝到它,黑奴工里能闻到它,被拐卖的婴幼儿奶香里夹杂着它,就连地下水、空气里都能闻到它的血腥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教科书、影视剧,数十年来,作为国家战略的仇恨教育在传统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这个国家原有的野蛮力量。  仇恨是需要体力需要热情的,当仇恨休息的时候,它就变成了冷漠,当意识形态瓦解,仇恨所需要的伪信仰情感偏好作为一种行动的凝聚力消失之后,被取消了真善美愛能力的人们就在沙漠化的生存中,以冷漠为原点,幻化出包括残忍在内的所有生活惨剧。  如果凶手果真是目前媒体报道的这位嫌疑人,仔细看看他的照片,并不觉得他有一张典型的罪犯的脸,那里并没有刻着凶残两字,关键在于,他也许确实并不凶残,他可能是家里的好爸爸、好丈夫、好儿子,而令人恐怖的难道不正是这一点吗?他太正常了,而我们也看起来很正常,我在寻思,他会不会是犯罪之后的我们中的某一个,而我们中的许多人,我们中的许多人,会不会只是尚未犯罪的许多个他?  2013年3月6日於纽约 附: 我们怎样才能把孩子养大—— 一谈长春杀婴案(http://xhzyt200.blog.163.com/blog/static/21751967420132691851580/) 司法的比例——二谈长春杀婴案(http://opinion.caixin.com/2013-03-07/100498403.html)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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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瀚 | 0857 “总是少数人拯救多数人”?——纪念撒切尔夫人/萧瀚

“总是少数人拯救多数人”? 纪念撒切尔夫人 萧瀚 邓小平有句名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话当然不错,因为社会主义才是贫穷——如果一个地方的资源尚未丰富到可以让绝大部分人不劳而获的话。1979年,当撒切尔夫人进驻唐宁街10号白厅首相府时,英国工党留给她和她的保守党同僚们的英国,就是这样一个想走福利国家之路而民生凋敝的欧洲病夫。 撒切尔夫人和丘吉尔被公认为英国20世纪最杰出的两位首相,她还是英国历史上迄今唯一的女性首相。二战临结束时,丘吉尔因继续忙于战争而无暇精心准备大选而败北,年仅20岁的年轻保守主义者玛格丽特在为她的偶像鸣不平的同时,已经很清楚这个国家到底患了什么病,她在后来的自传《通往权力之路》(以下简称《通》)一书中谈及此事时说: “回头看看,1945年到1951年工党的执政,似乎是战时在英国起主导作用的集体主义精神合乎逻辑的结果。这种集体主义还要在英国盛行35年——塑造并扭曲英国社会,然后在1979年那个‘不满的冬天’垮台。” 这段话完全可以看成撒切尔夫人对英国的基本病理诊断,结合她的身世以及所受的教育、人生理想的志趣,可以清晰地看到她合乎逻辑、一脉相承的保守党政治思维方式:和丘吉尔一样坚定不移地推崇个人主义,反对集体主义。理解了这一点,才能理解撒切尔夫人拜相之后一系列劈山开路以至“鲜血淋漓”让人呻吟不迭的政治、经济改革行动,以及她在国际政治领域的杰出成就。 1925年10月13日,玛格丽特.撒切尔出生于英格兰格兰瑟姆镇一个经营杂货的小商人家庭,父姓罗伯茨。罗伯茨当过镇里的高级议员,并且于1945-1946年当过一年市长。由于父亲的职业,初入政坛时玛格丽特被政敌讥笑为“杂货商的女儿”,玛格丽特不但不恼,还顺势经常以此自称,并且政见鲜明地表示,正是自己“杂货商的女儿”这一出身使得自己持有与之相应的价值观和政治立场,“他(父亲)非常推崇密尔的著作《论自由》。像其他商人一样,他看来似乎不能接受自由党的集体主义。”(《通》)她的家庭是“追求实际、严肃认真、宗教气氛浓厚的家庭。”(同上)和父母一样,玛格丽特也是个虔诚的卫理公会教徒:“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听取布道,这对我产生了很大影响”(同上)。从罗伯茨一家到后来从政走上权力顶峰的玛格丽特.撒切尔,或许可以成为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命题的重要案例,这种清教徒的个人主义生活方式中,渗透着自尊自愛自强自立的自由与自律精神,倡导热愛自由并且为自由承担后果,在此基础上追求社会化的平等诚信和互助协作观念,这正是撒切尔夫人所谓保守实为独立的英国个人主义传统的精髓。1975年,撒切尔夫人在保守党大会上一边抨击工党:“英国,当心啊!这是一条走向彻头彻尾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一边再次强调她那“杂货商的女儿”的人生哲学: “一个人有工作的权利、花他赚来的钱的权利、拥有财产的权利、以及使国家成为仆人而不是主人的权利——这就是英国的传统。”(《英国十首相传》) 1945年,当玛格丽特还在牛津大学从事校园政治时,“有一次,一位老人在一次这样的会议上给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它在很长时间里影响了我对福利的看法,我记得他问道:‘就因为我节省了一点自己的钱,就不给我‘援助’。如果我把钱都花光,他们就会帮助我了。’这是对新福利国家不久就要摆在政治家面前艰难选择的一个早期警告。”(《通》)也许从那时起撒切尔夫人就已经种下反对福利国家的观念。 1949年,24岁的玛格丽特正式开始从政,为了从政,这位学化学出身的政治家自学法学,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958年玛格丽特当选为保守党国会议员,1970-1974年间在希斯(Edward Heath)内阁中任教育大臣,1975年成为保守党党魁,1979年带领保守党赢得大选任首相,此后连任三届至1990年因党内倒戈下野。 在11年的首相任内,撒切尔夫人推行一系列保守主义政治、经济的内政和外交政策,控制货币发行以遏制滞胀,开放金融市场、放松管制,强硬打击工会组织,将70%以上的国有资产私有化(她在另一部自传《唐宁街岁月》中说过:“国家所有制只不过是一种非个人的合法资产所有制,实际上是由政客和文官所控制的。像工党那样把国有化描述为‘公有制’,这实际上是用词不当。”这是她进行私有化改革的理念出发点)举凡油田、煤矿、港口、天然气、电信、铁路、水电以及公共福利住房……,几乎无所不包,毫不夸张地说她重塑了英国经济结构,重注市场活力,力图让英国回归“小政府大社会”,然而这一系列改革行动尤其是事实上摧毁重工业、制造业的后果到底是福是祸,也许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评价;在外交上,抵制欧洲政治一体化运动,发动并赢得福克兰群岛战争(这成为第二任期胜选的保证),远交中国解决香港问题,联手美国里根政府与戈尔巴乔夫接触,促成苏东民主化转型,使得国家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变。 撒切尔夫人的这一系列改革举措,使她成为英国20世纪最受争议也最受顶礼的铁腕政治家,她对原则的坚持和不妥协成为英国甚至世界政坛的政治家标杆,同时也使她谤满天下。当许多人在自发悼念她的时候,那些因她摧毁制造业改革而备受失业之苦、因其削减公共福利而生活品质严重下降的人们也在庆祝她的去世;当许多人备极赞誉她的坚决时,也有无数人对她的刚愎自用咬牙切齿。她少年时就铭记的父亲教导:“不因别人持有不同意见或得不到别人的支持而改变自己的信念。”或许未必总是正确的。 撒切尔夫人与里根推行的政治经济政策被命名为“撒切尔主义”或“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首席社会理论家、经济学家哈耶克的思想学说无疑也深受撒切尔夫人的青睐,她在自传中提及深受哈耶克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启发,而哈耶克推崇市场的思路正是撒切尔夫人所需要的理论支持。撒切尔夫人反对集体主义、推崇个人主义的生活哲学,与包括哈耶克在内的奥地利学派的个人主义方法论可谓自然榫合。然而,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类生活的复杂性倍增,自发协作的技术困难也因此增加,个人主义所倡导的自立精神因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而无法尽如人意,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良方可以解决资源与欲望的永恒冲突。人们即使明知福利制度侵犯产权、破坏市场,是经济萧条的饮鸩祸源之一,但依然会依赖它,难以摆脱。也许撒切尔夫人对英国的刮骨疗毒拯救了英国经济,但这刮骨之痛却由那些被淹没的沉默人群不仅仅在那一刻承受,也许将承受一辈子,就像朱镕基国企改革损害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悲声,被淹没在经济起飞的惊涛骇浪里(这样比较当然有点不伦,因为朱镕基改革的掠夺性是撒切尔夫人改革所没有的)。人权的即时性,人类的幸福与悲苦,人际转瞬变换,福祸何依常令人极难断言。 当前的欧债危机与欧洲福利制度千丝万缕,这或许证明了当年撒切尔夫人的远见——抵制欧洲政治一体化至少可以让英国不被卷入(当然一定有人会说或许加入更好?),集体主义大潮已经席卷全球。即使作为全球个人主义大本营的英美两国,当年托克维尔担忧过的削平鲸吞自由的现象也已越来越突出,个人主义精神已备受集体主义蚕食。 撒切尔夫人与里根联袂抵御以福利主义为标志的集体主义,既是这一世界性集体主义浪潮中的反潮流英雄,也是个人主义的斜阳挽歌。也许在遥远的未来时代,集体主义终将消灭个人主义,人类将步入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不知到那个时候,还有没有人记得这位信奉“总是少数人拯救多数人”的理想主义者? 87岁的撒切尔夫人在平静的睡梦中远离尘嚣,她将供人凭吊、传说或詈骂,无论世相毁誉,也许她所钟愛的一句宗教诵辞可以盖棺其一生行迹: “走出去,进入漆黑的世界,让上帝牵着你的手,这比灯还要亮,比你熟悉的路还要安全。”(《通》)                                               2013年4月8日於纽约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Five Filters recommends: ‘You Say What You Like, Because They Like What You Say’ – http://www.medialens.org/index.php/alerts/alert-archive/alerts-2013/731-you-say-what-you-like-because-they-like-what-you-sa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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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客 | 前门到了,请您从后门下车

一周语文‖2013〈29〉‖2013-7-15~2013-7-21 右 为本周单字“谬”,“荒谬”的“谬”,“谬论”的“谬”。汉字“谬”为形声字,《说文-言部》的解释说:謬,狂者之妄言也。从言翏聲,本义为极端错误,异常不合情理,常用词组如谬奖、谬论、谬误、谬种等很多。 本周三,清华学者易延友在微博为李天一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其中有关“强奸陪酒女危害小”一句引起网间热议——围绕谬论、常识、言论自由、法律知识的研判或论证风起云涌。周三当天,评家李承鹏在微博 写 :“(易延友的说法)就好比城管认为,殴打流动摊贩比侵入店家危害性要小。也好比法院保安认为,殴打唐慧这闹访妇人比殴打官夫人危害性要小。在中国有这种混账逻辑的人不少,他们带着歧视眼光先于法律判决了一次,还呼吁愤怒的人们要理性。很操蛋。” 周四,央视名嘴白岩松在《新闻1+1》 点评 此事件,表示“送易延友教授12个字: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知识分子管好自己的嘴。”针对白岩松的点评,评家五岳散人在微博 说 :“央视白岩松老师在批评其(易延友)言论后,说‘知识分子要管好自己的嘴’。这里我必须支持易教授,不是支持他的言论,而是支持他无论作为学者还是普通百姓说话的权利。不让知识分子说话,比知识分子说错话可怕多了。” 周四,律师陈立彤撰写博文 认为 ,“我们且不论李某某是否构成强奸——这有待控辩双方对案情进一步挖掘以证明李某某是否违背相关女性的意志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如果答案是,则构成强奸罪;如果答案不是,则不构成强奸罪——这与相关女性的职业背景没有关系。”对此,财新老板胡舒立在留言里说,“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12条规定,在一切涉及不正当性行为的民事或刑事案件中,任何证明受害人过去性行为或性倾向的证据,一律不予采纳。——这是重要法律规定,‘质牌法’”。 周四,学者金融界人贩子在饭文里 写 :“去年今年两个烂仔的事儿,让洒家认识到法学教授里确实是有糊涂蛋的,有的可能还是坏种。比如韩二事件暴露了萧瀚,李天一案件暴露了易延友。洒家认识一大帮名牌法学院毕业的人,没有一个混学校的,因此感到很欣慰。” ————————————————————————————————————————— ● 「 祖传贴膜 」 语出网友尾巴大叔博文。讨论近日普遍焦虑“充电时可否通电话”时,尾巴大叔 顺嘴说 :“从两年前开始,在地铁口、路边都出现了许多小摊,以往那些卖小饰品、零食的摊点不少都摇身一变成为数码配件摊了,甚至还有不少‘祖传贴膜’高手现身,真不知道当年他们的先人都是搞的什么机机”……其实早很多年,“祖传”二字早已是行骗者惯用语文词汇之一,现在还用它,相当幼齿。 ● 「 中国小说或者也将迎来一个小时代 」 来自作家陈村周一 推荐 ,语出学者毛尖书评,原题“牛仔裤崩裂”。评价作家余华新作《第七天》,毛尖直言失望,“在社会学意义上,余华这样的第一排作家最终崩裂了全民的‘作家’想象……中国最好的作家,给读者播网络新闻,给自己看CCTV,这情形,让人想起当年拍完《无极》的陈凯歌,自己在电视采访中给自己颁奥斯卡。而我们似乎有理由期待,从中国精英导演开始的电影堕落之后, 中国小说或者也将迎来一个小时代 。” ● 「 自黑文化 」 来自评家伯通博文,文章详析自得、自誉、自黑等不同企业文化范式,并对以某网站为样本的“ 自黑文化 ”中的财报体、饭补体、年终奖体等文本逐一拆解分析……作为俗词“自嘲”升级版,“自黑”除有原修辞格之基本义项外,其油盐酱醋的程度下手更猛,口味更重,适用边界也更宽泛。 ● 「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 网络流行句,语源目前百度知道称来自网友苏隐衡老师几年前一则微博,在那则微博里,苏老师发布一篇以“端午节由来”为题的小学生作文片段,该作文片段中含有此句——那位“小学生用逆天的想象力讲述了端午节的由来,故事惊心动魄,情节元素包括校园友情、屈原、国共大战、以及毛主席万岁”等荒谬想象……随后,此句因自媒体、传统媒体转发不断放大,并成为当下或此刻表述不可思议状、无比震惊状时的百搭便捷句。 ● 「 坏品位消费 」 亦称“坏品位消费力”,来自媒体有关时下流行文化的观察。研究者dvdv 发现 ,反传统、反权威是“坏品味消费”的主体特征。面对海样喷发的流行文化产品,“虽然权威审美还掌控着话语权,但一股‘坏品位’正向市场亮出惊人的购买力肌肉。”“非要声讨这类‘坏品位’的逻辑之奇葩、三观之崩坏也不是不行,但有没有想过它不一定是‘坏’,而是代表市场上兴起的‘新兴趣味’中的一支?”“高帅富。屌丝。中二。玉米。动物保护。公知。单反控。90后。小清新。二次元。妹控。时差党。少年热血漫……族群的划分方式更多元,每个族群有自己固定的消费符号,每个成员身属多个圈层,他们用消费什么、置身何种意象来证明自己是谁。” ● 「 翻个剃须刀说明书恐怕也得辞了职才有勇气做 」 来自翻译家btr与学者沙湄 闲聊 。Btr先在微博慨叹历时8个月,作家保罗-奥斯特的一部新作品终接近完工,对此,学者沙湄说:“不是(所译长度或难度)这个问题……我是游个泳都会喊辛苦的(人),翻个剃须刀说明书恐怕也得辞了职才有勇气做”……末句这样的夸张给人印象很深。 ●「 无妻徒刑 」 本周新成语之一,来自网友趣味儿经济学微博,针对本周“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热门笑谈,趣味经济学将其归结为“无妻徒刑”四字,方便记诵或传播。 ● 「 这位学员依然坚持选择心动女生 」 语出网友回床师微博:“面对全部转过来的四位导师, 这位学员依然坚持选择心动女生 。”。回床师发微博那天,真人秀中国好声音第二季开播,回床师连发多条毒舌微博,疑似刷屏。如“面对全部转过来的四位导师这位学员镇定地说我选白岩松老师”“一位一直坐在角落的导师略显激动地说你只要选我将来就有机会和我一起埋在春天里”。 ● 「 茧居男 」 来自网友本周推荐,语出BBC一则报道,主题为“日本为什么有这么多‘ 茧居男 ’?”“茧居男”亦称“茧居族”,它貌似是俗词“宅男”的另一称谓,也与较冷僻词语“隐蔽青年”义项近似,但据BBC记者威廉-克莱默和克劳迪娅-哈蒙德的对隐蔽诱因、创伤源等关键词调研发现,“茧居男”并非一般意义“宅男”,而是一种并非日本独有的精神症候。有专家认为,“茧居”状的形成犹如酗酒,非一日之寒,且假使全无支持系统很难完全摆脱或戒除。 ● 「 尾巴已经被撞掉了飞行员还瞎逼开呢 」 语出学者金融界人贩子饭文:“有个博友说他所在公司的楼下原来是豪车展厅,后改为咖啡厅,后改为饭馆,现在空着了。窥斑知豹,地租上涨加上消费降档,歇逼打烊硬着陆只是时间问题。实际上,洒家认为某些热点地区的经济和韩亚214航班一样, 尾巴已经被撞掉了,飞行员还瞎逼开呢 。” ● 「 小众优越感 」 亦有“品位优越感”“逼格优越感”等变称,来自知乎近日 讨论 ,话题是“为什么自己喜欢的小众歌曲一旦被大众化了后,就觉得非常不爽?比如最近的《董小姐》”……研判这个话题,涉及心理学、传播学、消费行为研究等复杂语境或背景,确也一言难尽,在这个包含装逼说、性灵说、心理说、长尾说、占有说等等在内的庞大雄壮讨论里,我仅记得两句话,一句据说来自腰乐队歌词:“你知道任何一件纯洁的睡衣被一千次赞美后都会发出恶臭”;一句改自《董小姐》里那句最为知名的歌词:“我爱上了一头野猪,可我的家里人都是回族,这让我非常的尴尬,马大姐。” ● 「 前门到了,请您从后门下车 」 来自饭友本周推荐,语出饭友小娘子为人民服务饭文:“论北京是如何欺负老外的:这个公交站点的名字里包括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北京西站南广场东”。另外,像” 前门到了,请您从后门下车 ”……(这声报站出现在)前门煤市街站,亲眼见两个外国小伙伴傻掉了。” ● 「 冯小刚不信 」 语出作家王小峰饭文:“张艺谋自从当了奥运开幕式总导演,就不会拍电影了; 冯小刚不信 ,所以要做把春晚导演。” ● 「 有话题才能有春天 」 来自《新京报》周二报道 标题 ,内容是对今年上半年国产片“话题营销”症候的观察讨论。评家蒋勇认为,“话题性电影仍会是下半年的主力”,如冯小刚的《私人订制》,“一方面是冯小刚回归喜剧题材,而且制作周期长。另一方面,冯小刚已是春晚总导演,话题性早已超越电影,同时也会为影片带来更多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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