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瀚

0764 枕席燕语之九:奉生命之名 / 萧瀚

  二十世纪哲学界的西西弗斯:加缪 枕席燕语之九:   奉生命之名   萧瀚   其实,老男人和小美女一直都还在聊,白天黑夜都在聊,只是老男人手懒,没有都顺手记下来,记性又很差,写日记记流水帐都要小美女帮忙。不过,既然好久没写枕席燕语了,今天来了兴致,不妨成文,免得日久连老男人自己都忘了这个系列。   老男人(点“开始”键,关机)洗澡、刷牙,关灯,抱老婆。   小美女(有点吃惊):今天这么好啊,这么早就上床陪我说话,有点不习惯了。   老男人:难道我在你眼里已经差到这地步,早点上床就感激得涕零要用纸巾?   小美女:那还用说,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唉,我不计较了。   老男人:嗯,我也不计较了。   小美女:啊,你还好意思计较……   ……   老男人:热不热?要开空调吗?   小美女:你不是讨厌空调吗?真倒霉,吹个空调都要看你眼色行事,我怎么会堕落得失去那么多自由。   老男人:我不也是。现在我都没有可失去的自由了,用马克思同学的话说,我现在唯一能失去的是锁链,问题是我也得不到整个世界,至少得不到整个世界的美女。   小美女:你是不是特别希望失去我啊,自由对你那么重要,我很理解的呀。   老男人:嗯,挺希望失去你的,算了,婚姻有婚姻的好,婚姻有婚姻的烦,单身有单身的自由,也有单身的烦。   小美女:反正你什么都想要,你是个贪婪的家伙。   老男人:是啊,想要自由,还想要亲密,太贪了。我突然理解了海明威、川端康成那样活腻了自杀的心理。   小美女:我从来都理解的,生命本身没多少意义,要不是父母,还有你,我可能早自杀了。   老男人:是啊,自杀也是要资格的,并不是谁都有资格自杀,至少现在,你没资格,我也没资格。但是到七老八十,可能就有资格了。   小美女:如果以后我自杀了,你不许怪我。   老男人:当然要怪你,上次就跟你说过了,你自杀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到会不会导致别人冤枉我,所以要先写一个遗书,再把你最要好的朋友喊来见证,至少两人以上,不许像有些人那样站在窗台上笑着跟丈夫打了声招呼就跳下去了。   小美女:真够冷血的,上次我算是亲眼目睹你的冷酷,只想着自己。   老男人:川端康成他们那种自杀,我以前是厌恶的,现在反倒向往,觉得是一种境界,赫拉巴尔,你和张辉也都认为他是自杀的,我觉得是一种勇敢,从这个角度看,苏格拉底也是一样,他也很勇敢,但他也很卑鄙,自己要死,却绑架了雅典民主来陪葬,这帮雅典人也是笨蛋,就中了他的计,他顺便还永恒了自己。   小美女:生命到底有多大意义,我经常会想到跳下去。生命的根本意义是虚无的,不过,组成生命过程的每一个小快乐我又是喜欢和热愛的。   老男人:你们文学家可能都这样的吧。你写的文章可不都是这些。   小美女:我算什么文学家。我就写这些,你会不会觉得好无聊啊。   老男人:可能生命本身是无聊的,但有了艺术——就不无聊了,至少没那么无聊了。   小美女:凯尔泰斯写集中营,写出了许多那种生活、那种生命状态下的小快乐,那些快乐也是真实的。每个人都能从自己的生活中感受到这些小快乐,不然就没多少能活下来。   老男人:你是个真正的人道主义者。我有时候会想,要是自己过得跟谁谁谁一样说不定就会自杀,其实那种想法是错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我们无权去给别人规划,无权去替别人判断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只要他们的生活没有妨碍别人的生活——问题在于,许多人以干涉别人的生活为乐也是事实。   小美女:对于女人来说,可能有了孩子,就不那么容易自杀了。满足了母性这种天性,往往为了孩子也会活下去,尽可能好好地活着。   老男人:这倒是的。撇开任何其他外在因素,看待自杀,其实是个审美问题,也是个自由问题。对于热愛自由的人来说,亲自决定自己的生死是自由的极限体验。   小美女:自杀有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对热愛自由的人来说,很对胃口。它神秘,让人产生好奇心。   老男人:那你也不能瞎好奇,我也很好奇,想过很多方法,想实验一下死亡恐惧,以前楚望台跟我说过一种方法,把人绑在一把椅子上,头上盖块毛巾,遮住眼睛,拿水浇,据说就能体验死亡的恐惧。还想到过一种方法,上吊,半分钟之内放下来。我以前学过法医学,研究过各种自杀,常规自杀里面,上吊是成功率最高,痛苦最少的死亡方式。   小美女:对死亡的这种好奇心,是人的本能,弗洛伊德理论中有死本能一说,尝试想像各种死亡方式,也属于这种本能。   老男人:我虽然想过这些自杀方式,尤其像上吊,很想找个人配合,但发现这时候很难信任别人,怕别人救助不力、不及时就会出意外,真的死了。   小美女:到老年自杀确实很有诱惑力,那时候,人生基本上都经历了一遍,每天或许只是重复机械的生活本身,想象力、创造力所需要的体能跟不上了,觉得生命质量低下,厌世感上升,同时,又渴望体验一种全新的自由,结束自己的生命,以获得真正的生命——自由。   老男人:你倒是越来越哲学了,越来越有自杀的潜质。   小美女:我本来就有这方面潜质,不说了吗,只是没有资格才没有自杀。   老男人:像你们都很严肃地考虑过自杀,还谋划过,我没有特别严肃地思考过自杀——或者说,特别严肃地思考过作为追寻生命意义的自杀问题,但没有想过自己真的去做。   小美女:说明你比我快乐,我更悲观。   老男人:我骨子里悲观的,不是悲观,是绝望,但这样在日常生活中反倒是乐观的,因为底线低,没什么需要失望的,没什么事情是出人意料的。了解人性,了解人是一种没法期待的动物,就OK了。   小美女:我没你想得那么多,那么大,我只在意家人好不好,你好不好,如果你们都不需要我了,那我活着的价值也就不大。   老男人:别搞得像个殉夫的印度女人那样,我也没什么火葬现场需要你跳将进去。你那么热愛生活中每一个小小的快乐,就说明你是热愛生命的,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最热愛生命的人,可能恰恰也是最敢失去生命的人,至少肯定会是最不愿意苟活的人——不过,照凯尔泰斯的说法,其实苟活本身里也有无数的快乐,保罗策兰在集中营里苟活下去,却没法被营救后一直活下去,许多劫后尤太人都是自杀的。悖论一悖到底,已经没什么答案了。   小美女:幸好有死亡,要我说,死亡是上帝送给人类的最重要礼物,没有死亡,人生就没有意义,人若永生,还有什么活下去的必要?有了死亡,生命才显出其生命的价值,它本身就是生命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看,自杀有时候反倒是生命力的象征,至少川端康成、海明威、赫拉巴尔是这样,甚至茨威格、本雅明也是如此, 生命的尊严不在于活下去,而在于怎样活下去;生命的尊严也不在于极力避免死亡,而在于怎样接受死亡,甚至主动选择它。 苏格拉底说,未经省察的人生不值得经历,说的其实也是一个生命力问题,在他那里这句话被极致地发展为未经选择死亡的人生不值得活下去——倒是证明了加缪那句名言:“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就是自杀。”生命本来就这样,话说回来,总是想把它搞得更明白,就陷入逻辑泥潭,其实这是个假象,生命并不遵循逻辑,这是生命的生命力所在,妄图用逻辑解决生命问题很徒劳。   老男人:好吧,反正一时都还不会自杀,那今晚先睡觉好了。   小美女:晚安,亲我一下。   老男人:好吧,亲一下,晚安。   2010年9月13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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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 教师节感言 / 萧瀚

这是我最喜欢的古希腊人:亚里士多德   教师节感言   萧瀚   每年教师节,都是我既感到幸福又感到惭愧的日子。   幸福,是因为我教过的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祝福我节日快乐,表达他们对我的敬意;惭愧,也是因为这敬意和祝福。   两年半前我就写过文章,表示过这种愧疚,现在依然愧疚,而且是一种加深了的愧疚:我对学生远不如他们对我好。   我是不是适合做教师?这是我经常问自己的问题。作为教师,我做了些什么?也是我经常自问的。   其实,我的性格里有许多因素都不适合当教师。脾气急躁,缺乏耐心,对于那些沾染上虚伪、猥琐、混乱思维的人毫无耐心,我想这样也肯定伤害过一些同学的。至于有些情况,则另说,例如讲课时曾得罪过一位毛粉学生,遭到他在网上的痛骂,其实我是深以为荣的,一切毛粉痛骂我,都能让我感到存在的价值——毕竟智商平平的我,并没有什么创造性思想值得人重视,这个时代我或许还能有点价值,无非因为我还有点常识——至多也就这么点价值了。另外,在中国教育环境下成长,怎么着也染上点暴君心态,并没有我希望自己做到的那样具有民主精神——虽然我确实已经很努力地在改变这种状态。   我也很自私,并不愿意过多地将时间花在学生身上,看到这句话同学们也许会很失望,很伤心,但我宁愿说出真实的自己,真实的自己虽然不堪,总比换取虚幻的美名好一些。对我来讲,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课堂上自言自语,有人听当然好,要是有人跟我辩论,那就更好,我是个好胜的人——虽然好胜心并不特别强烈。而且,我有一点可能还是适合当教师的,就是服理,不管谁,只要能在道理上说服我,都会尊敬他们,没有特别强的面子心态,最多无非固执一些,不喜欢蝇营狗苟,不喜欢为斗米放弃一些想明白了的道理。   我知道做老师应该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偏心,可能会对一些学生造成很大的伤害。可是,对有些学生我是偏愛的——虽然并不会因此而给他们不良的成绩加分,对有些学生是厌恶的——虽然我并没有当众表现出来,但我心里知道不喜欢他们。比如对大学生里的毛粉,我是绝对喜欢不起来的,并且厌恶,15岁以上的毛粉在我看来都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不能想象一个正常人会崇拜希特勒,这已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最低的底线。有些人说,这是愚民教育的结果,我承认这点,但人的尊严在于自己寻找真理,而不是躺在大通铺上被喂给真理。 在当今这样资讯发达的时代,愚民教育不能再作为常识无知的借口。 对我来讲,一个大学生是不是成绩很好,并不重要,但他们如何看待毛泽东,我却极为看重,因为那不仅仅是一个大学生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而是任何一个人应该明白的基本常识,到了大学阶段都不明白这基本道理,那就根本不配读大学——而在法科大学里,更是无法容忍的——当然,最不该被容忍的应该是毛粉教师。   作为一个长期对宪政问题感兴趣的人,我不得不说,中国没有未来,除非彻底清除毛泽东遗毒,而这在共产党中国是不可能的,因为牠是这个党的图腾。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作为教师,其实宣讲常识、培养公民的责任和难度都远远大于法治国家,因为还有无数的教师、学校管理者、学生都严重缺乏自由精神和公民意识。我参与了这项事业,现在被中止上讲台,不清楚何时复课,更不清楚复课以后能否做得比原来好一些。   在这一切尚未到来之际,我唯一能做的无非是一如既往地读书,思考、写作,但停笔闲暇之际,我似乎已经远远地看到毛粉团呼啸而来,也许,他们会开启一个新的地狱时代。   只是,无论如何,想起过往7年的法大学生,想起课堂上的争论与课后或郊游或沙龙的聚会,我都觉得做个老师是多么幸福的事,又是多么惆怅的事——这份职业总是让我自惭形秽,因为即使我努力一辈子、辛勤工作一辈子,也未必配得上它给我的荣耀与幸福。   除了说一声谢谢同学们,还得说一句,对不起,曾有许多我本该做好而没有做好的工作,但愿将来我能做得好一些。   2010年9月10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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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5 何为愛国者?/ 萧瀚

    何为愛国者   萧瀚   1.每逢外交纠纷,必遇“愛国”争论。由于在中国当愛国者成本奇高,所以无成本的愛国者大多愛国不成反成贼,是为“愛国贼”。即便如此,如何愛国,怎样做个愛国者依然是个问题。   2.“愛国者”三个字,至少涉及三个重大问题,即何为“国”,延伸问题即何为“愛”,最后延伸至何为“者”。   3.所谓“国”,现代世界之国,是民族国家概念,包括国土、国民——由全体国民在一定土地上共同生活形成的利益共同体。   4.鉴于此,国家利益,就是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这共同利益逻辑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每个国民应有的最基本的生存与正当的发展利益,二是因每个国民应有的生存利益与发展利益互相作用而形成的,与每个国民正当利益唇齿相依的共同利益。   5.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互依存、唇亡齿寒,但无论是生活还是逻辑上,都存在国民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原则,这好比米仓的利益源于米的利益,无米则无米仓,并不存在抽象的离开了国民利益的国家利益。   6.现代自由民主宪政制度,作为源于西方的政体及其组织形式,是通过分立与制衡将公权力锁在合适范围内,既保证其发挥应该发挥的作用,又防止其作恶损害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以达同时保障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双重目的。   7.以上述标准衡量中国,则会发现,中国存在着既不保护国民利益,也不保护国家利益的严重现象,有人既损害国民利益又损害国家利益,而且损害国民利益者通常以保护国家利益为理由,以国家利益的代言人自居。   8.中国现状是一种特殊的利益格局,即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为一方,与党权利益形成严重的利益对立,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因党权利益的存在而无法合一,党权利益成为牛郎和织女之间的银河。   9.党权利益由一部分享有特权的国民组成,他们剥夺其他国民应得利益而拥有远过应得的特殊利益,故而非国民利益,而是特权利益。他们集结在一个强大暴力机器的特殊共同体旗帜下,公然攫取并垄断政权,从而垄断其他资源,操纵国民与国家。   10.  党权利益僭夺政权,使得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共同体关系被破坏,甚至达到这样的效果:表面上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势不两立,因为他们总是籍国家利益之名侵害国民利益。   11.  党权利益既是国民利益之敌,也是国家利益之敌,它损害两者,达到非正义自肥的目的。   12.  党权利益有时也会与国民利益、国家利益成为共同利益关系,即当国民极度贫穷无以抢劫,需以允许国民富裕为条件自保时;及当国家遭受极度外侮的生死存亡之际,唯保国家方以自保时。   13.  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也会存在冲突的时候,此时宪政国家的通常做法,都是在保护国民应得利益前提下,以公平自愿的市场规则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则以国民利益优先原则解决。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可辅以经过严格程序限制的征收、征用法,充分补偿国民非自愿交换的部分。国民利益与国民利益之间的冲突,则以公正立法下的私法和独立的司法解决,以防国民之间的恃强凌弱。   14.  解释了国家利益及其特性之后,以及与国民利益之间的关系之后,便清楚一个基本原理:维护正当的国民利益,本身即为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同时,维护国家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防止任何组织与个人打着国家利益旗号,损害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自肥,一切非正义的自肥行为均为损害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   15.  “当代中国,如何愛国?”这个问题需以上述分析为起点,方能澄清。内政是根,外交是叶,唯有宪政化的内政,才有可能让公权力呆在该呆的地方,人民才能得解放,而不是做奴才奴隶,如此才有公民、大国民、大国力。外交立足于内政,内政不堪,外交必败——200年内外交几乎不吃亏的俄国都没能例外。民强民富则国强国富,千古不易。   16.  为此,当今中国,何为愛国?第一件事,就是尽可能地努力做个合格国民,所谓合格国民,就是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应得的利益,参与保护其他国民的正当利益,使之不受党权利益侵害,更不是向他们屈膝下跪。同时,还要尽可能搬掉党权利益这座大山,搬掉它,走自由民主宪政的道路,才能保护国民利益,并且使国家利益不被强奸,达到国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和谐相处的结果。   17.  那么在党权利益这障碍被解决掉之前,普通国民如何面对诸如“钓鱼岛事件”之类的外交纠纷?我以为,既要批评和抗议政府的不当应对,也可抗议日本的挑衅行径。但无论如何,前者远比后者重要,至于让游才游、不让游就没法游的游行,对阻止日本挑衅不会有太大作用——谁会很在乎敌对方奴隶主统一了口型的奴隶抗议?倒是更可能帮助党权利益转移矛盾。   18.  “当今中国谁是愛国者?”——一切阻止党权利益侵害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人都是愛国者,一切损害国民利益、增强党权利益的“愛国者”都是愛国不成反成贼的“愛国贼”。   19.  因此,在中国,一切真正的愛国者,其言行必是反对党权利益侵害国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都可能因此遭到党权迫害(已经有无数这样被迫害的真正愛国者),愛国成本极高,所以如果你想好了要愛国,那就做好付出代价的心理准备。   2010年9月22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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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PS,没有锥子脸,没有非主流,这才是真真正正的帅哥和美女!

来自: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4日,  已有 5 人推荐 玩聚SR还知道: 还有 oldog1st , suki , 卡卡冰人 , 推荐, 查看全部 14 个推荐 3P女王雷囧水俱乐部 – Mtime时光网 发表于2010-08-24 12:37:07 在这个充斥着各种哥各种姐伪娘当道PS横行的审美畸形年代,让我们重温下父母亲时代那些温馨可爱淳朴自然的老照片…转自天涯论坛,帅爸爸靓妈妈… 这位爸爸笑容很温暖,论坛里人气最高,胜在清新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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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 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 / 萧瀚

来自: 追遠堂 – FeedzShare    blog.sina.com.cn – FeedzShare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1日,  已有 7 人推荐     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   萧瀚   近十日来,除了南方报系外,大江南北的媒体(尤其是部分京城媒体)机器几乎全面启动,对付一个艺人的错误言行,郭德纲事件迄今的结果似乎遂了某些人的愿。但此次事件反映出不少问题,涉及各方面,颇值细究。   事件缘起:7月底,BTV《每日文娱播报》曝出郭德纲涉嫌私占小区公用绿地,8月1日,BTV两名记者(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位主角周广甫记者及其女同事)去地处大兴县的郭德纲家别墅采访。   一.BTV 记者周广甫等是否涉嫌私闯民宅   住宅是人最后的心理安全堡垒,不尊重住宅是蔑视人权最严重的思维方式之一。因此,是否私闯民宅是此事件中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今天允许记者随便骚扰郭德纲这样不掌握公权力的名人,明天就别怪包括记者、警察在内的任何人不把自己当外人。有人担心讨论这问题会危及新闻界针对涉公共事务官员的信息采集,但是,第一,掌握和不掌握公权力在享有隐私权方面差别很大,不可划一;第二,即使是对公共官员,也没有任何一国法律剥夺他们所有隐私权,他们也享有基本人权,其公民权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受限。不少人讨论公共事件时,不管涉事者是涉公共利益的官员还是个人,常常把应该区别对待的两种人的公民权混为一谈,导致动辄拿未经论证的“公共利益”(甚至可能根本不是公共利益)强奸公民权——他们很容易忘了也许下一个被强奸的就是他们自己。   当媒体对郭德纲铺天盖地一片谴责之声时,网上论坛(尤其是微博客)上却争论激烈,并不是那么一边倒地反对郭德纲,究其原因,就与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是否私闯郭宅有关。   从网上流传的那个完整版偷录资料看(资料来自德云社的网站,目前已被黑),详细情况是:   女记者走上楼梯,敲门。保安:这儿小区不让,不让这样。周广甫:谁说的,你说的呀?保安: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物业说的。周广甫:啥时候说的?前天我们还来过这儿。女记者:不拍照。   可见,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从一开始就规避了小区不允许陌生人进入的要求,并且不顾保安的阻止而去敲门。李鹤彪出来,双方交谈几句后,周广甫质疑物业给郭家写的证明是啥意思,李鹤彪因此发怒,遂动手打周广甫。可见,最初的私闯民宅是成立的,但后面发生的事情改变了这一性质(参见下面第三点)。   二.BTV 记者周广甫偷录的性质   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几无疑问,挑衅式、钓鱼式“采访”找打,如此敌意的采访姿态,只能有一个解释,仗着偷录罢了。通常情形下,未经当事人许可的音像录制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是违法的,往往与所关涉的事情性质相关。倘若事关公共利益,公开录制有困难时,偷录当事人与公共利益相关内容属于合理范围。但此事件中,郭德纲是否圈占小区公用绿地,属于私产纠纷范畴,不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人身安全威胁性,偷录没有理由。除非周广甫估计自己一定会挨揍,不然偷开摄像机干什么?用如此挑衅的语言对待被采访人干什么?   另外,有人认为狗仔队偷录是正当的,因为全世界都这么做。全世界都这么做并不是论证一个道理的逻辑理由。狗仔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侵犯的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明星们的私人利益,因此,明星们有权决定是否放弃其部分利益。明星们通常是既厌恶狗仔队又离不开狗仔队,没有他们,明星们的信息没人发布,难有名利市场,容忍他们,明星们的隐私就可能遭到侵犯。为此,世界各国常有明星们和狗仔队之间的纠纷,动辄恶言相向,甚至暴力冲突都常见。一句话,狗仔队的存在不是因为他们有这权利,而是明星们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狗仔队们刺探明星们的隐私是否合法取决于被刺探明星们的意愿,而不取决于其他。   为此,BTV偷录一事没有正当理由,涉嫌侵犯隐私权。郭德纲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问题。   三.李鹤彪打人的性质   如果李鹤彪出门来,拒绝采访,并且赶两位记者走,他们不走,李鹤彪打人,那还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由于李鹤彪开门,与女记者交谈,并且回屋拿证明书,这相当于默认接受采访,且相当于对两位记者涉嫌非法私闯民宅之举转为合法的事后追认行为。   视频显示:女记者敲开郭家门之后,李鹤彪站门口,双方交谈了几句,李鹤彪回屋拿出一张文书,大意可能是承认开发商允许郭德纲圈绿地,周问:这谁写的?女记者:物业写的。周:物业写这啥意思?李鹤彪很不客气回了一句:你说啥意思?一边说一边打周广甫。   可见,打人是在李鹤彪接受采访过程中发生的,李鹤彪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殴打他人,现已被拘留并罚款,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其实周广甫非正常的挑衅性采访是激怒李鹤彪的一个重要原因——周广甫甚至说:“我就私闯民宅怎么了?”——当然这种话可以视为特定语境下的气话,但这种气话难道不是特别拱火找打的话吗?李鹤彪事后否认自己打人,敢做不敢当,可说很无赖,如果不是这偷录,还真难让他承认。   四.郭德纲这张嘴   打人事件发生后的当晚,郭德纲将打人事件编进相声段子:“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这种话即使只是调侃,也过分了,但媒体将其过度渲染显然也有点不顾语境的夸张,毕竟这是在说相声的时候说的。   另外,他还说“关于北京电视台,我也是很无奈,这么些年,说大话使小钱,很龌龊的一个单位。”从此次BTV的做派看,我倒觉得没说错。   “记者啊,还不如妓女。我一直在想,这妓女在红灯区活动,记者呢在绿灯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段话,应该看语境,而不应该认为他是在骂每一个记者,郭德纲在其8月3日的媒体说明会上做了解释,这辩解并不强词夺理——他有权如此看待周广甫等记者。   “当初开发商许给我,这里是我的后院,开发商一走,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一业主委员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就有这浪催的人。”这些话显然都是触犯众怒的,但那种语境下,主要还是他对业委会的反感情绪,倒不是专门针对穷人的,不过无论如何都会被看成得志猖狂——这是无可避免的。   对记者以及BTV的挖苦嘲讽,尤其反映在他8月4日的博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中,大致意思与上述同。博文中,郭德纲回应了“圈占绿地”问题:“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有人不信,请找来开发商理论,我随时恭候!”但媒体至今尚未对此问题核实。   许多人对郭德纲这篇博文极为反感,认为郭德纲流氓气十足。但是,如果从郭德纲角度想一想,BTV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剪辑偷录的视频材料,周广甫借挨打博同情,满嘴跑火车撒谎,误导、发动整个舆论对付自己,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又凭什么咽下这口气?他强项支持李鹤彪打人固然不对,但也并非强词夺理——而是他难以理解过于复杂的法律问题。要比流氓的话,这次还有谁比BTV更流氓?人家BTV为什么可以随便私闯民宅、随便偷录不必道歉,我家人打了人就一定得道歉?这种心理很符合人的基本公平需求,我相信许多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下不肯认自己的错。在强势者与弱势者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双方各有错,强势者不肯认错,弱势者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低头,而如果弱势者主动先认错,强势者就更不会认错了。   五.BTV 的媒体发布会   8月2日,周广甫在BTV的发布会上神思凝重地撒了一通谎,什么摄像机被打坏了,人被摁倒了,从楼梯上滚下来之类,通通子虚乌有,郭德纲后来以监控录像澄清此事。BTV将摄录资料进行剪辑,删去两位记者私扰郭宅的内容。说明会和新闻播报,BTV误导观众和媒体、构陷郭德纲之举至此全部完成。   BTV的这种行为完全没有职业操守。   六.媒体齐轰郭德纲及其音像制品下架、德云社自查   8月2日开始一直到现在,全国(主要是京城)多家媒体齐轰郭德纲,尤其是4日和5日最多,简单罗列,就有“郭德纲不能太缺德了”(北京晚报)、“对待无良演员封杀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新华网)、“郭帮主,您还是收了神通吧”(新京报)、“谁来给郭德纲补补课”(京华时报)、“郭德纲上演硬暴力与软暴力”(新京报)、“郭德纲,拿道德玩幽默的玩笑你开不起”(华商晨报4日)、“郭德纲别拿穷人当对立面”(东方早报)、“郭德纲与流氓文化”(新闻晨报)、“法治社会岂容郭德纲如此纵横”(新华每日电讯)、“郭德纲不跟中国人讲理,想跟哪国人讲理啊”(环球网)、“郭德纲被圈了”(搜狐娱乐)。甚至连CCTV都不指名地用排比句痛批郭德纲是三俗代表,而人民日报、新华社也都发表批评郭德纲的评论。与此同时,相声界元老姜昆也出面声称郭德纲是他们2007年以来一直要反对的“三俗”。   接下来的事态急转直下:8月5日,李鹤彪被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同日,郭德纲接受专访,称弟子打人完全合理;8月6日,郭德纲弟子何云伟、师弟李菁宣布即日起退出德云社;8月7日凌晨,德云社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停演整顿”的声明,郭德纲的书、音像制品在各大官营书店下架,记协发表谈话,表示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8月9日凌晨,德云社网站被黑。   至此,德云社遭遇其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媒体如此一致地对一个相声演员发难,可谓极其罕见,个中原委难以猜测——到底是十数家媒体因为被BTV蒙蔽而对郭德纲不够公正地发难,还是另有串联甚至有公权力授意,这些都暂不可考。   终于,8月7日——这是德云社“自查”、郭德纲音像制品下架后,《经济观察报》发了第一篇质疑媒体在郭德纲事件中是否公正的评论:“在郭德纲事件中媒体有失公正”,随后,《南方都市报》、《南方报网》等数家媒体也质疑BTV及其它媒体对待郭德纲是否公正以及质疑公权力封杀郭德纲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五岳散人、王小山、李承鹏等各位也有评论直接抨击公权力的胡作非为,冯小刚、赵丽华、郝蕾等艺人也都站出来支持郭德纲,抗议公权力的介入。   七.采访权与记者证问题   郭德纲在8月3日媒体说明会上质疑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有没有记者证,在8月1日周广甫被打时,周广甫认为采访权是国家赋予的权力。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采访权发端于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的新闻自由,而不是来自国家赋予,国家不赋予,人也有这权利,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无非是在某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比普通人理应得到更多保护而已。因此,不必有政府垄断核发的记者证,此证之存在,唯一的原因和结果就是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郭德纲作为一位相声演员,不懂这个道理很可理解,而周广甫不懂则难以理解,因此不可不辨。采访权通常需要被采访对象的自愿配合才能实现,被采访对象拒绝,则其无以实现。   八.公共人物问题   媒体在批评郭德纲支持徒弟打人一事中,通常会提到郭德纲是一位公共人物(或称公众人物),应该以较为得体的公共形象面对大众,而公然支持徒弟打人,未尽公共人物的义务,败坏社会风尚;还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证明圈占绿地的正当性。   郭德纲当然属于公共人物,因此若单究李鹤彪打人一事,前一类谴责大致成立,但不完全公正。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人一事尤其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周广甫之前,曾说到BTV在此前的电视报道中,居然拍错了房子,将别人家当成郭德纲家(但BTV至今没有核实和回应此事)——可以说郭家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而周广甫如此敌意的挑衅性“采访”简直就是“找打”——但由于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在前,所以只要动手打人,李鹤彪就错了。而其后,BTV与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之间交流不畅,未经证实的BTV要“五万元”封口费以及威胁若不给便扩大事态,可能是导致郭德纲写《有药也不给你吃》痛扁BTV的重要原因。   郭德纲之错,错在将此事的前后是非曲直一锅烩,拒不认错,跟许多一屁股坐在BTV腿上的意见性质类似,但并没有BTV那么坏。郭德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要么保持沉默,若要出来说话就得批评李鹤彪打人一事,其他的是非曲直另外评说。   至于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自证其错(对)的想法,则有待商榷。公共人物并非对一切被关注的事情都有义务向公众交代,关键看涉及的事情是否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涉嫌圈占小区共用绿地,这是典型的民事相邻关系,属于私产纠纷,根本不属于公共利益,人们对此事没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此事本应该由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无法解决时按照民事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由大众来舆论审判。因此,郭德纲没有义务拿出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协议,倒是质疑他圈占绿地者有义务举出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怀疑。   演艺界的明星们虽然是公共人物,但他们与公权力领域以及教育界、医疗界、宗教界、慈善界、司法界等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不同。古今中外的历史都告诉人们,演艺界或艺术界人士,往往是人类中最特立独行的人群,这种特立独行也往往表现为对许多传统伦理规范、生活规范的冒犯,因此,上述各界人士如果被要求成为道德楷模,但演艺界明星们从来就不是人类的“道德”楷模。各国影星、歌星的私生活方式与大众有较大差异,但人们往往容忍他们而不会容忍上述六大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过于脱离普通规范。   对于演艺界明星们,不必用道德楷模去要求他们,只要求他们守住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就行了。这次的事之所以有该批评郭德纲之处,是因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有他的理由“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虽然这与事实不符,前文已说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使得周广甫等二人私闯民宅被追认为合法,李鹤彪打人时也不知道周广甫在偷录,但确实很难要求一个以说相声为业的人那么清晰地厘清稍有点复杂的法律问题,试问那些对郭德纲进行最苛刻道德酷评的评论家们又有几个分析清楚这个问题了?因此,郭德纲支持李鹤彪打人的言论并没有有些人所想象或所歪曲的那样邪恶。   九.媒体在此事件中的教训   此次事件中,问题最严重的不是郭德纲、李鹤彪师徒,而是媒体以及后来封杀郭德纲的公权力。媒体存在下述几个问题。   第一,BTV记者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虽被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追认为合法采集信息,但也为后来李鹤彪动手打人埋下祸根;   第二,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不合理使用摄像机,未经被采访人同意而偷录其言行,而并非在挨打之后打开摄像机,已构成涉嫌侵犯隐私权;   第三,周广甫在BTV的说明会上谎话连篇,除了李鹤彪打他这一个总体情节相符外,其他许多细节与完整的录像反映的情况相去甚远;所谓摄像机被打坏、他抱着摄像机滚下楼梯、检查摄像机时候才开始拍的、左臂脱臼(视频中有个镜头他伸出左手搭在一位旁观者肩膀上,如果左臂脱臼,还可能吗?)等都是子虚乌有之事;   第四,BTV既当原告,又当法官,断章取义,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剪辑过的偷拍资料误导其他媒体,误导大众,在本台节目中大骂郭德纲师徒;   第五,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在基本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贸然出手,不谨慎,尤其遗忘了BTV不可以既当原告,又当法官,这些媒体缺乏最起码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在郭德纲是否确实圈占小区公用绿地一事尚未明确之际,即认定其圈占为实,这种评论水准显然是极不专业的;同时,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只有一两家媒体质疑过记者是否私闯民宅问题(但也由于受BTV剪辑过的偏私音像误导,基本上不可能准确分析,这可以不怪他们),但几乎不见质疑偷录问题的(这也是因为偏于BTV而没有对周广甫显然自相矛盾的谎言进行基本辨析的结果,他说摄像机摔坏了,又说检查以后拍摄了,撒谎也没撒圆);   第六,批评郭德纲的媒体从国家级的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小到普通地方报纸,对一个有错误言论的艺人用了整整一周以上的时间狂轰滥炸,用了各种各样道德谴责、人身攻击的言辞,却对BTV是否践踏新闻伦理、滥用话语权不置一词;   第七,当事态逐渐明朗,BTV造假、周广甫撒谎已经越来越明显之后,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理应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却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以及媒界江湖的潜规则而归于沉默,绝不为自己的不公正有半点歉意,甚至许多媒体持续跟进,依然对郭德纲落井下石。   毫无疑问,一味批评郭德纲、没有公正对待郭德纲、李鹤彪的BTV及其他媒体,应该向郭德纲、李鹤彪、公众严肃道歉。   十.不明部门涉嫌滥用公权力   这是这次事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相声演员的作品是不是“三俗”,公权力无权定性,大众自有评价,自有选择。一个开放社会,是一个人们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的社会,人们既可以选择高雅的精神产品或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所谓“低俗”的精神产品、生活方式,不劳公权力决定。甚至可以说,不允许人们无害于他人的堕落,这样的社会,必是堕落的社会。郭德纲发表言论支持徒弟打人,若从前因后果看并没有错得那么离谱,更不意味着他的作品无权在书店里出售,任何权力部门都无权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即勒令其作品从书店下架。迄今,各大书店里将郭德纲音像制品同时下架没有官方说法,这种无文书程序是公权力被滥用的极端标志,它剥夺了人们权利被侵犯之后基本的救济途径,是一种对权利的活埋行为,也是公权力最猥琐最可耻的行为方式。   除了侵犯人权,公权力介入此原本属于民间自由讨论的事件,还破坏了原本可能正常的公共议论,导致原本可能正常的批评都得兼以道义上首先表明捍卫郭德纲基本权利的前提,不然,本来可能正确的批评都会变成支持公权力滥用的落井下石。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公民精神的基本特征都包含“警惕公权力,善待公民”。对公权力的批评几乎没有限制,因为即使批错,其自我修复与澄清功能极其强大,无需担心被冤枉而导致实质性损害,因此需要“恶意推定公权力”;而对公民却要善意推定,应该尽可能谨慎,一旦批错,就会给弱小的个体公民造成很大伤害。更何况在中国这种缺乏言论自由的环境里,一方面媒体缺乏自由,另一方面缺乏自律,尤其一些半公权性质的媒体往往还滥用话语权,一旦其话语权滥施之普通公民,就更难以救济。   另外,之所以要“恶意推定权力,善意推定公民”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事关公共问题以及人权等问题上,公权力理应比普通公民更懂,人们有权假设公权力的一切作恶都是明知故犯,但对公民却不能如此要求,正如前文已说到,如果评论家们都没能分析清楚周广甫等二人是否私闯民宅,为什么去要求一个相声演员如此懂行?   为此,批评普通公民,最好在讲清道理基础上留有余地,这也是媒体职业操守的一部分。     但愿此次事件,除了促成郭德纲、李鹤彪、周广甫及其女同事的职业与公民意识自省,还能敦促BTV等媒体加强自律,至于公权力,不必寄望他们自我限权——唯有制度性的限权与分立以及真正的公民精神才能制衡牠们。   2010年8月11日於追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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