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绝望的呐喊——李国谅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辩护词
作为李国谅委托的辩护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我认为李国谅不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理由如下:
一、客观上李国谅没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
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
许志永博士自北大毕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促进中国的人权进步。他曾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参与揭露了黑砖窑奴工事件等等。 2022年6月22日,是许志永博士因“厦门聚会”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山东省临沭县法院开庭审理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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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4, 2010
作为李国谅委托的辩护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我认为李国谅不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理由如下:
一、客观上李国谅没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4, 2010
承德四公民冤案,进入第十六个年头。四个月前,我陪同当事人在最高法院门口喊冤,后来去了石家庄最高法院驻河北工作组,他们收下了材料,说两个月内给答复。如今四个多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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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4, 2010
【志愿者按:北京市外来人口子女小升初问题在许志永博士、学生家长、北京市教委以及各方面关注此事的朋友们,多方努力之下,终于有了一个非常好的结局。感谢以上这些为此而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4 月 24, 2010
对泸州中院李旭东法官的投诉
投诉人:
唐吉田,男,北京市安汇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161302848(系杨明辩护人)
刘 巍,女,北京市舜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11794756(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