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朝平

中国老干部老记者要求新闻自由

前中共高级官员、退休的官方媒体负责人以及老记者、老作家等23人发起致全国人大的公开信,要求结束新闻审查制度,保障言论自由。 这封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援引1982年宪法第35条有关公民自由的规定,激烈抨击中国新闻出版界的现状,指出宪法赋予的言论、出版、结社等自由的条文28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 公开信的23位发起人有原中共高级官员、退休的官方媒体负责人、老知识分子和老作家,包括毛泽东的秘书、原中共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李锐、人民日报前社长胡绩伟、原中国日报总编辑于友、原新华社副社长李普、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等。 *老报人:新闻成为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公开信的发起人之一铁流本名黄泽荣,是中国知名的资深记者和老作家,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讲述了他们发表这封公开信的初衷。他说:“我们国家的新闻一直到今天也不是开放的,仍然是党的喉舌。新闻本来应该是社会的眼睛,现在变成党的喉舌了,因此报道极不公正。近些年来新闻甚至连党的喉舌都不如,变成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铁流介绍说,最近一、两年来,中国连续发生六起警察抓记者、作家的事件,都是因为这些记者或作家的作品侵犯了某些权贵的利益。尤其是报告文学[大迁徙]的作者谢朝平因触犯陕西省官员,而被当地公安从北京抓走的案件轰动了全中国。9月底,谢朝平在各方压力下获得保释后,参与营救的辛子陵、铁流等40余位记者和作家举办餐叙活动,萌发了上书的念头。 *资深媒体人成为要求新闻自由的中坚* 铁流表示,除了23名发起人之外,这封公开信还获得470多人签名联署。他说,这些发起人和联署人的特点值得关注。 他说:“第一个特点是老中青三代,最大年岁是于友,97岁,原中国日报副总编辑。好多新闻界名人、当年新闻界的元老,都参加了签名。岁数小的是22岁,大学生。第二个特点是新闻界签名的大概占了百分之60,包括记者、报社部门主任、出版社社长等等。第三个特点是,签名的百分之90都是中共党员,而且是老党员,有些人的党龄甚至比胡锦涛的岁数还要大。” *新闻法治化,报刊民营化* 公开信要求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目前实施的新闻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政府管制新闻出版的“执行细则”。 公开信还提出一系列改革新闻出版的具体建议,包括实行追责制,取消强化审批制度的“预审制”;取消媒体的主管单位,由主办单位独立负责;开放互联网,网络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删除网上文章;允许“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改制为民营报刊,作为试点探路,把报刊民营化作为政治改革的方向之一;允许已经回归中国的港澳书籍报刊在大陆公开发行等等。 *中宣部是祸国殃民的黑手* 公开信还建议,“在适当时机,可以考虑宣传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提起管理中国意识形态的中宣部,老报人铁流的义愤之情溢于言表,他把中宣部比作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的“一只黑手”,到处封杀,到处打压,连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言论都敢过滤和删改。 他把主管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和中宣部长刘云山称为“千古罪人”。他说,领导人的一些愚蠢行为让中国在世界面前蒙羞,刘晓波获奖就是一个明显例证。 他说:“刘晓波这件事就是言论自由的问题,应该说诺贝尔和平奖不是诺贝尔委员会授予的,而是胡锦涛给予他的。刘晓波就写了一个零八宪章,就是个言论,你判他干什么,这不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结果不是别人要颠覆你,而是你自己丑化自己。” 这封公开信10月11号出现在网络上,但是转载公开信的个人博客和网站很快被删除或采取了清理行动。不过铁流证实,直到现在,一些网站仍在转载这封公开信。 *兑现承诺, 落实宪法条文* 中国青年报资深编辑李大同对美国之音表示,他虽然没有机会在公开信上签名,但他完全支持公开信的观点。他说:“呼吁书写得非常清楚,就是需要把你的宪法条文落到实处,不要再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是一纸空文。中共建政已经60周年了,你向人民承诺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在哪儿呢?” 李大同曾经是中国青年报著名时事评论栏目“冰点周刊”的主编,他2005年因刊发中山大学历史学教授袁伟时的文章[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被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定性为“严重违背新闻宣传纪律,为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罪行翻案”,于2006年受到撤职惩处,冰点周刊也因此而停刊。 中国政府对于新闻言论自由有自己独到的理解。不久前中央政府驻香港的中联办宣传部门负责人对香港记者表示,当社会秩序出现危机时,协助政府执行应急措施是媒体的首要责任,监督政府则是第二任务。香港记者协会对此提出反驳,说这种概念与国际社会公认的普世价值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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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国人大要求新闻言论自由公开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一条文28年不兑现,被党政机关制定的“执行”细则所否定。这种原则承认具体否定的假民主,成为世界民主史上的丑闻。 2003年2月26日,胡锦涛主席上任不久,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与民主党派人士举行的民主协商会上,明确地说:新闻解禁、开放人民舆论阵地,是社会的主流意见和诉求,是正常的,要以立法形式解决。共产党自身不改革,不改造,就会失去生命力,走向自然消亡。 2010年10月3日美国有线电视台CNN播出了访谈节目主持人法瑞德.扎卡利亚对中国总理温家宝的专访。温家宝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言论自由对任何国家都不可或缺;中国宪法赋予民众享有言论自由;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不可抗拒。 根据宪法和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我们仅就兑现言论出版自由之宪法权利方面陈情如下: 关于我国言论出版自由的现状 我堂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名义上“当家做主”61年,但我们享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竟不如回归祖国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回归前的香港是英国殖民地,女王政府任命总督管理这个地方,但港英当局给香港居民言论出版自由,不是空头的,纸面上的,是落实的,兑现的。 1949 年建国,人民欢呼解放了,当家做主了,毛泽东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直到今天,建国61年,搞了30年改革开放,我们还没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时 代就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现在有些参政议政的书籍,要拿到香港出版,这不是回归祖国的福荫,是沿袭殖民时代的旧法。大陆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实在太窝囊。 国家宣称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在太尴尬。 岂止普通公民,连共产党的高级干部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最近李锐遇到一件事情:不久前《周小舟纪念文集》出版,原来收进了李锐1981年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纪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出版的书中没有。周小舟夫人打电话向李锐解释:“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锐的文章。”连1981年发表在党报上的旧作也不让收进文集,真是荒唐至极!李锐说:“这算什么样的国家?!我大声疾呼:新闻必须自由!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完全违法的!” 岂止高级干部,连国家总理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2010年8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深圳发表题为《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讲话。谈到 “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就会得而复失,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新华社 21日通稿《开创经济特区的美好明天》,把温家宝讲话中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删掉了。 2010 年9月22日(美国当地时间)温家宝总理在纽约与美国华文媒体和港澳媒体负责人进行座谈,再次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温说:“关于政治体制改 革,我曾经讲过,经济体制改革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也不会彻底取得成功,甚至已经取得的成果还会得而复失。”温家宝随后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 6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发表题为《认识一个真实的中国》的讲话,其中也谈及了政治体制改革。 9月23日(北京时间)晚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及 新华社通稿报导这些活动时,只报导了温家宝谈及海外华人的处境、海外华文媒体的作用等内容,提及政治体制改革的讲话,都被过滤掉了。 这些事情,如果追究责任,绝对查不到具体人,这是一只看不见的黑手。他们自知理亏违宪,通常以电话通知某人的作品不能发表、某事不能见诸媒体。打电 话的官员不留姓名,叮嘱执行者为其保密,但必须执行他的电话指示。这只看不见的黑手就是中宣部。现在是中宣部凌驾于党中央之上,凌驾于国务院之上。试问中 宣部有什么权力封锁总理的声音?有什么权力剥夺全国人民对总理讲话的知情权? 我们的核心要求是取消审批制,改行追惩制。把宪法第35条言论出版自由变成可望而不可及的墙上画饼,是经过《出版管理条例》等具体执行细则来完成的。这些执行细则,为而言之就是深文周纳的审批制。有数不清的清规戒律限制言论出版自由。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审批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建议全国人大立即着手制定新闻出版法,废除《出版管理条例》和地方当局管制新闻出版的那些条条框框。落实宪法第35条给予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从体制上看就是从党政机关直接控制到媒体相对独立,从“党的喉舌”转变为“社会公器”。因此,新闻出版法的立法基础必须是实行追惩制,而不能再以“加强党的领 导”的名义强化审批制。 所谓审批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须经党政机关的审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非法出版物。所谓追惩制,就是出版物不必 向党政机关报批,总编辑通过了就开印,出版发行完全自由。出版后如有不良后果和纠纷,政府再介入,根据法律判断是非对错。 世界各国新闻出版法制的发展,走的是由审批制向追惩制过渡的道路。无疑,追惩制比起审批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对推动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历史进步起了伟大的作用。英国 早在 1695年即废除了预防检查制。1881年法国废除了预防检查制,报纸、刊物出版前的手续仅仅需要一份简单的声明,由报刊领导人签署,邮寄共和国检察院即 可。我国目前实行的书报审查制度,比英国落后315年,比法国落后129年。 我们的具体要求: 一、取消媒体的主管单位,由主办单位独立负责;真正落实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负责制。 二、尊重记者,树立记者 “无冕之王”的社会地位。记者报道群体性事件,揭发官员贪污腐败,是为民请命的神圣事业,应受到保护和支援。立即制止某些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随意抓捕记者的违宪行为。追究谢朝平案的幕后操纵者,渭南市委书记梁凤民必须下台,以申党纪,以儆效尤。 三、取消限制媒体跨省进行舆论监察的禁令,保障中国记者在全中国领土上采访报道的权利。 四、互联网是社会资讯和公民意见的重要交流平台,除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资讯和侵犯公民隐私的言论之外,网路管理部门不能随意删除网帖和跟帖,取消网特,取消“五毛党”,取消对“翻墙”的技术限制。 五、党史无禁区,中国公民有权知道执政党的罪错。 六、允许《南方周末》和《炎黄春秋》改制为民营报刊作为探路试点。报刊民营化是政治改革的方向。历史的教训是:施政者与评议者高度一体化,政府和媒 体都姓 “党”,自己搭台唱戏,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难和民意沟通实现正确领导的。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大陆所有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来没有反映过真实的民 意。党和国家领导人耳边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就既难发现、更难纠正正在发生的全局性的错误。执政党和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办媒体为自己歌功颂德,这在民主国家是 不允许的。 七、允许已经回归中国的香港、澳门的书籍报刊在大陆公开发行。我国加入了WTO,在经济上已经融入世界,企图在文化上闭关锁国,是违背改革开放的既定方针的。港澳文化是送上国门的先进文化,观之于港澳报刊书籍备受群众欢迎而益信。 八、转变各级宣传部门职能,由制定多少个“不准”,转变为保障资讯准确、及时、畅通;由帮助贪官污吏压制封锁批评揭露的稿件,转变为支援媒体对党政 机关发挥监督作用;由封报刊、撤总编、抓记者,转变为对抗强权,保护媒体和记者。宣传部门在党内、在社会上名声很臭,要做几件好事恢复名誉。在适当的时 机,可以考虑宣传部更名,以符合世界潮流。 发起人(23人): 李 锐(前中央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共十二届中央委员,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委员。) 胡绩伟(前《人民日报》社长、总编辑,第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新闻学会联合会会长) 江 平(原政法大学校长、终身教授,七届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李 普(原新华社副社长) 周绍明(原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钟沛璋(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 王永成(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欧洲科学、艺术与人文研究院通讯院士) 张忠培(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原院长,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 杜 光(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郭道晖 (原《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 萧 默(原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所长) 庄浦明(原人民出版社副社长) 胡甫臣 (原中国工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张 定(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 于 友(原《中国日报》社总编辑) 欧阳劲 (香港《太平洋杂志》总编辑) 于浩成 (原群泷出版社社长) 张 清(原中国电影出版社社长) 俞月亭 (原福建电视台台长、高级记者) 沙叶新 (前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为回族独立作家) 孙旭培(原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 辛子陵(原国防大学当代中国编辑室主任) 铁 流(民刊《往事微痕》总编辑) 截至10月13日北京时间下午,签名的人数已达4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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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丑闻: 执行宪法第35条,废除预审制,兑现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扼杀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完全违法的!” 岂止高级干部,连国家总理都没有言论出版自由!2010年8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深圳发表题为《只有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讲话。谈到“不仅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保障,经济 体制 … 报刊民营化是政治改革的方向。历史的教训是:施政者与评议者高度一体化,政府和媒体都姓“党”,自己搭台唱戏,自己鼓掌喝彩,是很难和民意沟通实现正确领导的。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大陆所有的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来没有反映过真实的民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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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改变中国,转发就是力量

  马庆云/文 宜黄惨案出来之后,我开通了自己的微博,关注钟小九,并转发她的讯息。恰如最近流行的那句话,围观改变中国,转发就是力量。微博时代的到来,正是民间自发的正义力量与上面组织发的“维稳”力量的一种对抗,当然这种对抗并非完全的对峙,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批评与帮助了执政府及其下属的服务机构。从谢朝平先生的成功“出狱”到钟小九一家的暂时平安,是否便说明,在中国大陆,微博时代已经到来? 微博时代是否真正到来,以后还会不会有更大规模程度的到来,何时到达其高潮,这些都不是微博时代的初级阶段能够预见的,但是有一点可以明确,微博时代的到来,不会是简单的网上活动,而是网上聚集,网下网友通力合作的活动。网络成为大家团聚的起始场所,并能更迅速的团聚更多的网民,才能在网下形成规模,把一种信念或者爱的行动传递下去。人气是微博成功的第一要素,所以“围观”和“转发”成为“改变”与“力量”的前提,而民间被压制已久的“怨气”顺理成章的成为这股子力量。正如我要开通微博一样,只为支持,围观与转发也能形成力量,改变中国。 在渭南书案中,微博的力量不容忽视,但是微博必须要配合网下网友的通力合作,而这种通力正是来自于民间被长期压制的对抗不公正的力量。我们必须要清醒的意识到,无论是渭南书案还是宜黄惨案,都必须是专业的记者和律师冲在最前面,网民的热情通过这些人的理智去传达出来,形成强大的冲撞力,从而在执政府的力量之外形成一种对应力。微博时代的最大好处便是把一些讯息以最快的速度传达出来,不再经受24小时、48小时“维稳”的处理,网民在讯息的提速中年享受到了对正义与真理的保护权利! 当微博网友自发为钟小九的母亲寻找最好的烧伤医生的时候,政府是沉默的,与微博力量形成反力的政府也必然要在这场全民的爱心大接力中沉默,它们的沉默才是形成这种力量的最原始冲撞力。网民不禁感慨,民间自有真情在,哪有政府这盘菜?微博的最大价值正在于这种对事实最原始真相的迅速报道上。这种速度躲避了中国特色的“维稳”,当我们执政府的某些维稳机构在事发24小时后作出维稳决议的时候,这股微博力量已经形成气候,大量的民众以血管传血的方式迅速地传递了这些讯息。真相在维稳面前得到保持! 微博时代的到来是否就意味着博客时代的退却?我一直坚信,微博时代的冲击力,对博客时代应该是一种提升力,微博产生并传递事件始末,博客则更加深入的评判事件,把事件继续向深处挖掘,从事实真相向有理有据的逻辑论证迈进。一百多字的微博占据讯息传递的速度性,而上千言的博客则占据事件的深度评判性。微博时代的到来,无疑给博客时代注入新的生命力,让那些假博客原形毕露,让受众离真相与真相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更近。 最近,元平老师因为写作《在东莞》而被“带走”,我相信微博时代的到来,不会让事实真相在维稳面前流失,第一手的讯息资料都不会再被控制,而直接通过血管样式的微博传递出来。网上的围观与转发,便是对事实真相的争取行动,是一种积极的拥有,而不是被动的被给予。 更可贵的是,时代的思想者们往往能发出更加有价值的声音来,而大多数网民又因为微博的简易而便于转发关注,因此,思想与所有人进行了直接接触。我们在网上微博相互联系,网下网友互动,救了谢朝平先生,救了钟小九一家,那还有千千万万的谢朝平、钟小九在“享受”着不公正待遇——我想,这是一场持久战,而且已经开始于博客时代的阵地战转移为巷战,巷战都已经到了,“光复”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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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公民行动的力量

70多年前,鲁迅先生感叹中国的“聪明人”太多。所谓“聪明人”无非市侩、禄蠹、奴才、顺民、明哲保身的犬儒主义者。如今,这样的“聪明人”未见减少。许多这样的“聪明人”自以为得计,恰是正气不彰、有人不惮于作恶的社会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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