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燕益: 中国十大反法之治!
1、 劳 教: 无需侦查、起诉、审判裁决,径直剥夺人身自由一至四年,此制度违反宪法,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显著冲突,源于斗争哲学掌权者把人民看作斗争管制的对象。 2、 城 管:该部门诞生并壮大于近些年。作为公共部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执法权力没有法律授权亦无边界可偱其权力仍在不断扩张无所不管包治百病。掌权者指哪儿打哪儿顺手的棍子,看似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之物,又似制造阶级矛盾之物,堪称人治典范。 3、 政 法 委:改革开放之初,执政高层几欲除之而建立法制。今日做大统驭公、检、法,让权力制衡司法独立成一句空话。 4、 中 宣 部:该部门专业制造、贩卖敏感。专业性极强中国特色,外国人一般看不懂!为证明自己有必要存在,有能力把所有灵感都变为敏感,不断提升国人想象力和幽默感! 5、 国 保:喝茶、监控、跟踪、绑架,无处不在无所不能合法的事不干,以独特方式训练人们免于恐惧的能力。 6、 网 监:思想上的红卫兵,处处分兵把守五毛党必胜! 7、 维 稳 办:谁来维稳?谁被维稳?为谁维稳?维谁的稳? 8、 扫黄打非办:只许州官包二奶,不许百姓看黄碟! 9、 纪 检 委:对于权力和官员们来说它的存在直接导致宪法和法律彻底失效,有权无责高悬法外,宠辱毁誉悬于一剑。法治是正道,双规才是王道! 9、 信 访 办:封建主义制造幻想,三十六计拖为上计?围而阙之抑或围点打援? 10、 新闻出版、文化广电:迷雾重重低级趣味、无聊空洞睁不开眼、愚化奴役麻木三分,满城尽是黄金甲! 凡此种种反法之治均与宪法规定相冲突,均属不愿接受法律约束之权力;凡不愿接受法律约束之权力必为违法意志、违法权力,必与公民权利相左与非法特权相合。其中莫不显示出陈旧的意识形态、顽固的既得利益及人治的影子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悖逆历史发展潮流。国家存在之唯一目的即在保障自由、维护人权。对于当局来说,若能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放弃特权对种种反法之治即行废止,以人权标准检讨法治贯彻实行,没有什麽问题解决不了! 谢燕益于2010/8/2 来稿照登 转载请注明出处 Monday, August 02, 2010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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