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追捕精选

编程随想 | 如何隐藏你的踪迹,避免跨省追捕[6]:用虚拟机隐匿公网IP

  在多位读者的强烈要求下,本文终于隆重推出了 :) 今天俺来介绍一下:如何利用操作系统虚拟机(以下简称”虚拟机”)来隐匿自己的公网IP。 ★准备工作   为了给本文打基础,俺在最近两个月特地写了一个《扫盲操作系统虚拟机》的系列博文(链接在” 这里 “)。如果你不是 IT 技术人员,或者你对虚拟机了解不多, 强烈建议 你先把这个虚拟机扫盲系列看完,然后再来看本文。   在本系列第一篇《 网络方面的防范 》,俺专门解释了:”什么是公网IP”,也特别强调了公网IP暴露的危险性。如果你比较健忘的话,先去把那篇再复习一下。 ★无代理的情形   如果你上网不使用代理,那么你访问的网站就会看到你的公网 IP。 示意图如下 ★普通代理的情形   此处说的代理是广义的,包括VPN、多重代理、等。如果用了代理,你访问的网站看到的公网 IP 实际上是代理服务器的 IP。 示意图如下   但是不要高兴得太早,仅仅依靠普通的代理,是远远不够滴!请看下面的例子。 ★Flash如何暴露你的公网IP?   比如你在浏览器中设置了代理,那么浏览器确实会通过代理来加载网站的页面。 但是 ,浏览器如果安装了某些插件(最典型的是 Flash),这些插件是可以做到绕过代理,直接去访问目标网站的。   举个例子:   比如你想在某个国内的网盘上传政治敏感文件。因为这个网盘是国产的,你担心网盘服务器会记录你的公网 IP。所以捏,你设置了浏览器的 HTTP 代理,通过翻墙代理来访问这个网盘的页面。   如今的很多网盘是利用 Flash 插件进行文件上传的。而且 Flash 插件在上传文件的时候,往往是不经过浏览器的 HTTP 代理, 直接连接 网盘服务器。如此一来,你的公网 IP 还是暴露了 :(。 示意图如下 ★某些国产软件如何暴露你的公网IP?   除了浏览器插件(以Flash为主)会暴露你的公网 IP,还有其它很多国产的网络软件也会暴露你的公网 IP。比较典型的有 QQ、腾讯浏览器、360浏览器、迅雷、等等。   上述这些网络软件虽然都提供了代理的功能。 但是 ,即使你设置了代理,这些软件依然有可能在后台,悄悄地访问自己公司的服务器,传输某些不可告人的信息。而且这些软件访问自家的服务器,往往是绕过代理设置, 直接连接 ——这就会导致你的公网IP暴露。 示意图如下 ★单虚拟机的方案   那么,如何避免上述这几种危险的情况捏?首先来看一下”单虚拟机”的方案。   咱们可以把那些有危险的软件安装在虚拟系统(虚拟机A)内,然后把该虚拟唯一的虚拟网卡设置为 Host-Only 模式(关于网卡模式的设置,请看” 这里 “)。由于唯一的虚拟网卡是 Host-Only 模式,所以 虚拟机(Guest OS)内的任何软件都 不可能 直接访问 外部网络 。   那么,如何让这些危险的软件联网呢?你可以在 Host OS 里面安装一个代理软件。虽然这个 Guest OS 无法访问外网,但还是可以访问 Host OS 的,所以也就可以连接到 Host OS 里面的代理软件。然后你设置这些危险软件的 HTTP 代理或 SOCKS 代理,让它们通过代理连接到互联网。 示意图如下 ★双虚拟机的方案   说完”单虚拟机方案”,再来说说”双虚拟机方案”。   对很多网友而言,单虚拟机已经足够了。那么为啥俺还要介绍双虚拟机捏?主要有如下几方面考虑 1、某些翻墙代理软件不是开源的,有些网友对这类软件不放心 2、某些网友的 Host OS 不是 Windows,但是很多翻墙代理是 Windows 软件   所以,咱们可以在”单虚拟机”的基础上再扩展一下,把代理软件也放到虚拟机中(下图的虚拟机B)。虚拟机B 的网卡很有讲究滴—— 必须是双网卡 。一个网卡设置为 Host-Only 模式,以便跟虚拟机 A对接;另一个网卡设置为 NAT 模式,以便访问外网。 示意图如下 ★结合多重代理   在本系列的前一篇,俺介绍了” 用多重代理保持匿名 “。今天介绍的这2个招数都可以跟多重代理搭配 打个比方,假设你用 “TOR+世界通” 来构造多重代理。对于单虚拟机的方案,你把 TOR 和世界通都安装到 Host OS 即可;对于双虚拟机的方案,你把 TOR 和世界通都安装到 虚拟机B 即可。 回到本系列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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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都市时报曝福建“表叔厅长”,数十万报纸惨遭跨省销毁

今日,云南都市时报社社长、总编周智琛以及不少媒体人在微博爆料,称云南都市时报原本今日要推出曝光福建交通厅厅长李德金所戴的昂贵手表及配饰的报道,在几十万报纸已经印刷完成后竟然于凌晨全部惨遭跨省销毁。另有网友爆料称福建省交通厅官方网站上李德金厅长的照片一夜之间全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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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Media | 南方都市报:明代东西厂和锦衣卫对官民的防范和监视

◎四一知名网友 明代司法机构分为中央三法司和地方司。三法司为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刑部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有点像现在的最高法院;大理寺掌复核,也有部分最高法院的功能;都察院是监察机关,兼理刑名,有点像现在的最高检察院。地方司则包括依照行省设置的提刑按察使,府县两级的知府、知县等。 但在国家法定的以三法司为首的司法机构之外,明代还存在由皇帝直接支配和操纵(有时实权也落于宦官之手,但名义上仍是皇帝管控)的秘密警察系统,从侦查、拘捕到审讯及执行,做足全套。所谓“缉访于罗织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裁决于内降之旨”,法律失去自己的位置,司法受到极大扭曲。这套系统,历史学家一般称作“厂卫”,主要功能是侦查官员和民众的言行,不经正式司法机构之手,也无须遵循严格司法程序,可将嫌疑人直接下狱刑讯并处罚。 厂卫之酷,贯穿有明一代,即使在以宽厚著称的孝宗朝,也未能取缔。厂卫之反法制本质,《明史·刑法志》论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有遗民在明朝覆亡后,发出“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之叹,泣血锥心,实不夸大。 厂卫之机构,包括锦衣卫和东厂、西厂(明宪宗时汪直创建,后被废)及内行厂(明武宗时增设,只短期存在)。厂卫机构总部设于京师,在地方也有诸多分支机构。 锦衣卫俗称“缇骑”,最多达到十五六万人。其由朱元璋创立,除传统仪仗、警卫职责外,还兼管刑狱,名唤“诏狱”,专门侦查“不轨妖言”,可不经司法机关,直接逮捕拷讯有危害皇权统治嫌疑的人员,其刑罚决定三法司也无权更改。 厂则是由司礼太监主管的秘密警察系统,只有东厂一直持续到明朝覆亡,此处姑且专叙东厂。东厂役长、番役均自锦衣卫中挑选,轮流外出侦查,一是听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和北镇抚司审案,一是打听官员情况及各种民情。侦查结果通常会写成报告,直接送交皇帝。东厂同样有独立的逮捕、审讯和判决权,除非有圣旨,司法机构甚至内阁都不能过问。 厂卫的秘密警察性质,可由其职权充分体现。首先是秘密拘捕权。明代官府抓人,需要“符”(逮捕者的身份证明)以及逮捕证明,但厂卫无须“符”,只凭“驾帖”(逮捕证)就可千里之外跨省追捕。到明中期以后,厂卫甚至无须“驾帖”即可任意逮人。其次是秘密审判权,厂卫均可自设法庭,秘密审讯。再次是秘密关押权,一下诏狱、厂狱,即如堕十八层地狱,少有生机。若冤死狱中,也无从投诉。最后是独立处罚乃至处决权,旁人无法过问。 厂卫之酷烈,于成化朝的汪直、正德朝的刘瑾、天启朝的魏忠贤三个时期最甚,又以魏忠贤时期最为黑暗和漫长。 天启年间,魏忠贤以司礼秉笔太监兼掌东厂,是实际上独裁最高权力的“九千岁”。其时秘密警察多如牛虱,不论百姓或官员,莫不置于严密监视之下。有平民与朋友在密室喝酒,大骂魏忠贤,立被东厂番役捕去,凌迟处死。当然,厂卫监控更多的还是官员、士人中的持不同政见者,而且一人犯忌,亲朋好友皆受株连,随时有送命可能。魏大中被逮,有司不通知其家属所系何地,大中的儿子只能偷偷跑到京师,想刺探父亲的消息,还得“变姓名匿旅舍,昼伏夜出。”杨涟被捕下狱,他的一个朋友苏继欧,已经削籍回乡,且为人低调隐忍,本不至于招杀身之祸,但为同里阉党恐吓,竟自己上吊而死。周顺昌被下诏狱,朱祖文进京访周的朋友,战战兢兢如新娶之妇,和人接洽,只在萧寺古庙之中,信件常折成指头大小,藏于鞋袜,或糊之壁间。秘密警察的恐怖,将有良心而未附阉党的知识分子个个逼成潜伏的“余则成”。 魏忠贤的秘密警察统治,可谓网罗森严,为达到“未雨绸缪”、“一网打尽”的目的,他和厂卫中人拟了不少黑名单,以防范、监视名单中人,随时将之构陷、逮捕、刑讯、处罚。 当时最著名的黑名单,是魏忠贤的干将王绍徽拟进的《东林点将录》和崔呈秀的《同志录》,此外魏应嘉、邵辅忠、卢承钦、岳和声、阮大铖等人也都拟有名单。后来魏的刽子手许显纯逮人,就以上述名单为基础,钱谦益回忆说,“显纯操刀,每出片纸,姓名累累如保牒。” 在魏忠贤掌权时期,大狱屡兴,前后诛杀朝臣名士不下百人(《先拨志始》记:每死一公,许显纯就剔其喉骨,以小盒封盛,交给魏忠贤以示信),无辜平民则以千计,基本上都是依靠厂卫之秘密警察系统。其狱之酷,《明史》诸传及明末野史有详尽记述,太过残忍,暂不征引。只摘方苞记史可法狱中见左光斗之《左忠毅公逸事》一段,可见一斑:“左公……席地倚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呜咽。公辨其声,而目不可开,乃奋臂以指拨眦,目光如炬……(史可法)后常流涕述其事以语人,曰:”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 左光斗之肺肝虽铁石铸造,终未能熬过黑狱,惨死其中。与他一同下狱的清流名士,也多遭酷刑致死。至今读这段历史,犹觉胸中耿耿,如有阴冷剑戟搅动活人生肉。 后来崇祯帝即位,魏忠贤倒台,此前的黑暗诏狱部分得到昭雪。但秘密警察统治并未结束,因为崇祯帝自己又搞起来,不但加强厂卫侦缉,还弄许多经济特务和军事特务。秘密警察的势焰较魏忠贤时代一点也不减弱,特务们对官员可玩弄于股掌,有次竟将京师附近各县县官一起免职,对老百姓更是生杀予夺,常因抢掠不成,将平民肆意逮虐。这帮秘密警察一到甲申明亡,又带头投降,期盼在新统治者手中“再建新功”。不过李自成没待见他们,不是打杀,就是赶走。沦落民间的过去的秘密警察们,被民众追逐喊打,只得“哀号奔走,青肿流血”,衣服被扯得稀烂,随身的钱也被抢得精光。 其实秘密警察头子,还真没几个有好下场。前面说的魏忠贤,只落个自杀下场;再早的刘瑾,则遭凌迟处死;而西厂的缔造者汪直,最终被放逐南京御马监,废弃而死。“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有明一代,厂卫领袖基本都是宦官,这句格言,不但印证了他们的生前,也落实了他们的身后。 © 鬼怪式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2/03/22.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南方都市报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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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昌海:官无耻,民才无德

广州医院传来消息,佛山被碾压女童小悦悦于2011年10月21日0时32分离世。3点钟小悦悦的父母去到ICU病房见小悦悦最后一面。小悦悦的妈妈悲恸欲绝,只有爸爸王持昌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处理小悦悦的遗体。对此,许多人展开问责,同时网民们亦自发的在网上为小悦悦举行了悼念活动。 小悦悦的离开,令海内外各界感叹不已,并纷纷展开对造成这一无辜女童不幸根源的责问。有海外舆论指出,中国大陆官方正在企图把悦悦遭车碾的负面影响嫁祸到民众“道德低下”身上,把一场惨剧转化成为党唱赞歌的闹剧。10月18日广东省高官看望小悦悦,高度赞扬拾荒阿婆义举,要求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宣导见义勇为精神”座谈会,也就是说,中国大陆官方要接过“道德”的外衣粉饰自已,接过“道德”的棍子打人。舆论表示,该为整体道德滑落负责的正是中国大陆官方,而中国大陆官方嫁祸民众“道德低下”,假借“道德”棍子打人等,都是为了逃避责任。是官方意识形态摧毁了中国传统的敬天信神和善恶有报的道德伦理系统,取而代之为阶级斗争哲学和一整套流氓行为准则,如整人坑人、无情无义等。另外,大陆官方用政策、法律、媒体等各种国家机器和国家行为系统地打击“做好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传统意义上的正义行为,为全社会的道德沦丧铺平道路。海外评论人士掸尘在文章“十八名路人为何见死不救?”中指,一个社会冷血到这样一种程度,必然有一个长时间的累积。这种现象在世界各国前所未闻,在整个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也是从未有过。让人们彼此之间变得如此冷漠,中国大陆官方意识形态是罪魁祸首。 大陆自由撰稿人、原河北人民广播电台编辑朱欣欣表示,人们自我保障的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信仰自由,各方面的权利得不到落实,人们就没有这种责任。以权利为核心的道德建设模式是彻底失败的,道德建设是要靠民间自觉参与的,而信仰的核心是道德,所以,必须重建和复兴每个人的信仰。而中国大陆权贵专制的制度,是导致小悦悦离开以及道德沦丧的主要原因。 在外界对此事问责体制当局之际,中国的网民们自发的在各大论坛为悦悦举办了悼念活动并纷纷各抒心声。网民“黑屋主人”表示,这是一块神奇的土地,这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什么人间“奇迹”都能创造出来。都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人民等着看天朝走向衰败的那一天,还小悦悦一个公道!网民“海鸥”表示,也许天使就应该生活在天堂,也许在那个没有冷漠的世界,她会比现在过得幸福快乐吧。她来过这个世界,让我们记住她的名字,她叫王悦。一路走好。希望你在那里一切都好,希望你远离一切伤害……。 网民“boss1210”无奈的表示,小悦悦走了,让我们反思的不光全是人们的冷漠!再次追问法律,能否保护人们的良知?法律说不能,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不愿意,适用法律的人也不愿意。如果有来生,希望悦悦转生到一个自由的国度,好好享受人间的真情与温暖。网民“云云”感叹:信仰真善美都被迫害,不就是体制惩罚好人吗?! 署名为“缤纷的悲哀”的网民表示,心如刀绞!这就是“和谐”社会的悲剧。社会的状态演变成这样,某些人难道连羞愧都没有吗?天朝媒体宣传小悦悦的父亲收到了27万元捐款来转移视线,实际上罪魁祸首恰恰是天朝的统治者。网民“荆轲乡五勇山人”即兴发表了一首七言律诗,代表了网民们的心声:泱泱中华复源源,历史长河五千年,传统道德文明贵,一朝改革灭失完。誓讨诛伐罪魁首,民心民怨民之难,五万勇士狼山泣,风萧萧兮易水寒。 “辗童案”震惊全国之后,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宣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事件在网络持续延烧,也引起西方网民关注。 大讨论中,有人建议透过立法惩罚“见死不救”,有人对此持保留态度。据媒体报道,关于“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宣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中的一些观点,将可能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条例的依据,例如,有人提议成立一个基金会,对无力支付医疗费或者医疗费过高的情况,由基金预先垫付;加大奖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并以此制定相关的条例法规,进行保证。对于有人建议透过立法惩罚“见死不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认为,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反而适得其反。只有在社会上树立公平正义的精神,保护见义勇为者,才能让更多的人敢于挺身而出。关系心理学专家胡慎之则认为,看到别人也没去,内心谴责就会小很多,这在心理学上叫做“旁观者效应”。而通过对见死不救立法,可以更好地规范人的行为,对需要帮助者进行施救。据报道,深圳市法制办今年9月透露,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但关于立法规范“见死不救”,网民却有深刻的见解。比如凯迪社区有网民表示:这次的见死不救我不认为是某个人甚至是这个民族缺乏善心,而是这个社会,这个体制鼓励人作恶,法律应该是惩恶扬善的,但是现在的法律却是惩善扬恶德,体现在个体身上就是13多亿个悲剧。标题为“南京法官的一句话,引领了中国道德的新时代!”的网评文章指出,事实上,自从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你干嘛扶她”的惊人之语一出,中国的社会道德文明就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广东佛山一个两岁小女孩遭遇两次车碾压,十八路人冷漠面对不予救助,也就在正常不过了。许多网民认同此看法并表示:“先把南京法官正法再说!根源在于制度!不治根源文明回不来!”;“不要老指望牺牲都由百姓来做,既然你们喜欢以吏为师,劳烦先看看这些为淫师表都是些什么货。谁有资格来谴责谁?道德是自律,不是他律。”;“当员警不能保护民众的安全,当法院不能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甚至枉法判决,当检察院不合法取证甚至冤枉好人,这样的国度只能成为世人的笑话。” 北京作家凌沧洲撰文评论,“碾童案”瘟疫不在别处,当跨省追捕的阴影笼罩在网上,跨省追捕、好人遭污蔑阴影自然也笼罩在街上;当一个个不公正不义的司法判例矗立著,人民的德行自然只有向最邪恶看齐。当人们的勇气自由等无数美德遭到毁灭时,冷酷奴性麻木愚昧,总有一款东西,会填满你们的心脏。“瘟疫不在别处,就在你们每个人的心上。” 该事件也引起西方关注。10月18日,英国《独立报》报道了有关广东佛山两岁女童被撞事件。报道说,该事件震惊了中国,引发各界对中国是否失去道德准绳、以及拜金主义和失控的经济成长所促成无情冷漠社会的激烈辩论。 西方的网民们看到这则新闻的反应纷纷惊呼不可思议: “是谁上传了这个视频?我是希望她现在是安全的。” “只要是人就会出手相助的,18个人走过竟然无动于衷。我无法理解。这难道是人类的进化所致吗?难道人类真的要变成动物一样只关心自己吗?” “中国最近几年发生了多起救助者被告的案例,中国的法庭竟然荒谬的判决救人者有罪。所以人们在这个事件里表现的漠不关心就没有什么奇怪了。在中国几乎没有什么信任可言,多么悲哀的一个社会!” “这全是社会主义的错!” …… …… 就在广东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个部门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宣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的时刻,也就在深圳市法制办申明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被喻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双赢“两手都要硬”了20年的深圳,却发生深圳一名盲人跌落河沟后呼救半小时,至少30路人经过无人施救。另外,四川省亦发生泯绝人性的两次碾压车祸,夺去一名5岁村童的生命。 据四川新闻网报道指,泸州市云锦镇云丰村一5岁村童熊茂科,10月2日中午在马路上遭货车撞到,其后再被货车再次碾压,当场死亡。报道引述目击的村民指,货车迎面撞向村童,村童靠边走没有超出白线,当村童第一次被撞倒后还懂得爬起来去捡雨伞,接著货车第二次碾过村童并拖行数十米,司机被逼停下车后还骂了一句,“要几多赔几多”。然后转身就走。其后大批村民赶至将肇事司机拦下来,警方带走司机调查。 10月18日,深圳市一名失明男子徐显准不慎跌入无围栏的五米深河沟中,他高声呼救、苦撑半小时仍无人施援,直至一名曾当兵的速递员郑军朋匆匆路过时发现,才报警将他救起。郑军朋事后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访问时指,至少30名路人见到徐显准陷困境,但他们选择性失聪,无人施以援手! 问什么在全世界都正在关注佛山被碾压女童小悦悦惨案的时刻,类似人心冷漠、道德沦亡的事件仍然频发?还不是这个体制的罪错?还不是因为“南京法官的一句话,引领了中国道德的新时代”?!因此,有律师发起“停止冷漠公益法律援助”计划,由律师组织联盟,今后凡有人因搀扶老人、小孩时反遭诬陷,联盟律师将免费为其打官司。 联盟发起人之一黑龙江律师迟夙生说,从南京的彭宇案到天津的许云鹤案,搀扶老人反成被告成为热门话题,而小悦悦事件又使“冷漠”成为热点,引起律师界的关注。“这两个案例见到,街上老人家摔倒受伤,施以援手的途人却先拿手机拍下情况,拿作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推倒该老人,在这样危急情况下老人就无法被救助,像小悦悦那样,途人那么冷漠走过她身旁都不救治她,这情况继续下去会很严重。”迟夙生律师指,现时至少有20名来自各地的律师参予,日后祇要有人因搀扶老人或小孩反遭诬陷,律师团会为见义勇为的人免费打官司,剔除他们的疑虑。她说:“要将见义勇为的行为变成习惯,先要剔除怕遭诬告的心态,见义勇为的行为动机是正确的,但背后一定要有法律机制援助。” 浙江维权人士邹巍说,路人态度冷漠,同早前发生多宗途人扶救老人反被诬告索偿的事件,是做成见死不救风气的原因之一。他说:“当一个幼小的躯体,被一辆又一辆沉重的汽车辗过后,居然有18个人冷漠路过,18比1代表了当今国人的冷漠程度,这个体制让人生活在不安全的社会环境当中。”山东大学退休教授孙文广指,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本是中国传统美德,但官方搞各项政治运动,打压正义的良心人士,扭曲民众的世界观,泯灭中国传统美德,令小悦悦成为不良社会风气下的犠牲品。他说,“碾过小悦悦的司机,见她受伤倒地后不但未有理会她,还再开车碾过她,因为司机认为死的赔偿总较重伤的少一点,这反映体制上有问题,司法机关及政府机关的不完善,造就冷漠,冷酷等道德下滑现况。” 而大批网民猛烈批评,在这个体制下:社会道德被人败坏,而那些坏人却被另类人推崇,好人往往是在被坏人压制下改变自己。一个国家曾经路不拾遗,一个国家曾经闻名于世,道德成为世界的模范,但现在却让全世界的人看不起,每一个有点良知的中国人感觉活得可耻,“这是谁造成的”不弄清楚,想这种没有底线的道德还将继续恶化下去。 如今,官方号召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并问计于民: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唤起社会良知?如何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如何强化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但很多人却这起事件一点都不愤怒,照例该碾就碾该压就压,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要说他们冷漠、无人性,因为他们早已麻木。一个外国哲人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十次犯罪还恶劣。南京彭宇案,法官判决的理由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她?这个狗屁不通的逻辑让全国人民深受教育,从此没人再敢扶摔倒老人。2010年9月份江苏省新沂市的宝马碾童案,明明反复碾压是故意杀人,办案部门却定交通肇事罪,结果撞伤后杀人灭口的案件愈演愈烈。……是谁倡导了这种冷血?表面上看来是一些官员,但官员就依附在这个体制上,体现了这个体制的无道德、冷血! 再者说,道德是需要从小培养的,民众是需要教化的,社会风气是由官方树立的,惩恶扬善本就是官方的责任。但是我们的官方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滥用职权、豪夺巧取、疯狂征地拆迁、残酷打击、迫害上访人……,简直是罄竹难书! 一次次影响恶劣的事件不了了之,严重伤害了国民的感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近期为例:郭美美事件,无耻否?温州动车事故,无耻否?临沂市软禁、迫害盲人,有病不能看,女儿不能读书(前几天才能上学),无耻否?至于多少官员挥霍公款、大吃大喝、养情妇、包二奶就不必说了。官员无德、无耻,这个社会能有道德?!所以不要怪民众无德。 一个国家正义不在,邪恶就会猖獗。一个连财产都不敢公布的官方,还有什么资格对民众谈道德,先把你们的官德提高再说!如果官员能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国民的素质和道德一定会大大提高! 一周以来,全世界网络最热点话题,除了利比亚的卡扎菲,就是中国大陆“盲人”和“女童”。大陆网民呼吁“请停止冷漠”,但官方对“盲人”的“冷漠”更令人悲哀。冷漠这固不对,但谁让人们害怕,谁让冷漠为常?这是媒体之殇,吸引眼球力传阴暗;更是司法之殇,无法可依有法也不依;最是政府之殇,姑息养奸不伸张正义!这个时代的青年,扶不起老人,赔不起官司。热心的代价就是被讹诈了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甚至被不知廉耻的要求精神损失费。医生该救死扶伤,但医生也扶不起“老人”。这是社会之殇还是体制之殇?! 有微博提醒人们注意鲁迅于1933年在作品《经验》中就曾说过的一段话:在中国,尤其是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捽摔伤的人,路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尽有,有肯伸手来扶助一下的人却是极少的。网民把鲁迅的画像和救小悦悦的拾荒妇女陈贤妹的照片并列在一起,跟这个转述鲁迅语录的微博一同发出:这不是再说现在吗?鲁迅先生在预言界也很有成就啊!网民说,贫富悬殊造成的冷漠,大家只是对钱有热情。 历史在前进,而民族却没有前进,这确是一个民族乃至国家的悲哀,有很多物质上的东西凌架于人性之上的民族是渺小的,如果有大多数人觉醒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立法有保障吗?没有!说到底这是国家制度和互助精神的缺失,导致了中国大陆绝世的冷漠世界!身为党国一支强而有力的枪,却不幸言中了80年后的今天,如鲁迅地下有知,不知该作何感想?! 此外,大陆船员在湄公河遭劫遇害一案至今仍没有明显突破,很多中国网民为同胞遇害感到痛心,并对大陆处理这一事件的态度表示关注。一篇转发香港媒体观点的文章在中国各大网站上广为流传。这篇文章的题目是《中国人命如草芥,崛起的究竟是甚么?!》。该文章对中国处理这一事件上的态度表示不满,并对比去年的菲律宾人质事件。该文章提到,中国在东南亚的影响力每况愈下……中国外交口口声声以人為本,实际上是以人為草。去年菲律宾人质事件惨绝人寰,八名香港市民横死,愚蠢的菲律宾政府罪无可恕,但是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到最后的外交交涉,都是大事化小,毫无力度……。 很多人在读了这篇题为《中国人命如草芥,崛起的究竟是甚么?!》的文章之后,发表评论:让大多数人做奴隶,让少数人富起来模式的崛起并不是真崛起!而是赛马原理,牺牲一部分人利益,争取全局在对外金融战中不败。网民杨天天的网民说,面子崛起上天了,其它全掉地上了。网民“失落战士”表示,崛起的是8000万喝人血公仆。网民“北非谍影”表示,中国式的崛起,是政府与民争利的方式取得的,短期内可以使国力上升,但国民与崛起取得的利益越行越远,因为崛起的好处被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垄断。网民“威武汉军”评论说,自己不把自己人民当人,外国会尊重你们人民?拿假冒产品祸害人民,优质产品低价出口!真他妈幸福,高层吃的用的是特供!享用的物质和人民绝缘! 而前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被打死的消息也在中国网络上引起热议,有的网民表示欢呼,有的网民调侃这位曾被中国官方称为“中国人民老朋友”的死讯。 网民蓝色Sahala_lfs转发了推特网上的一个笑话说:金正日问内贾德和查韦斯:“卡扎菲同志今天咋还没来呢?这三缺一急死我了!”俩人遗憾地说:“卡扎菲让萨达姆、拉登、奥马尔他们叫走了,他们也三缺一!”听罢,金正日说:“那赶快打电话叫卡斯特罗啊。”说完,几个革命战友热泪相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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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如何规避跨省追捕的风险

Shared by akid 屁用 作者: 何仁勇  |  评论(2)  | 标签: 天涯观察 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最近被“跨省追捕”了。因在网上发帖批评睢宁法院的执行工作,两个法官带队将他从上海抓回睢宁,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对其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2009年3月,同样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灵宝人王帅因在网上发帖,遭家乡警方以诽谤“跨省追捕”,引起轩然大波。 对于拘留高国龙,睢宁县委一负责人称,这也是睢宁“网络问政”整顿官风之后引导“人民说实话”。自2008年当地一起诽谤案被判处刑罚之后,睢宁的网络环境得到净化,但才一年多,又来了个高国龙,处理也是引导“人民说实话”。(网摘) 自2008年河南灵宝市警方跨省追捕王帅之后,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新的跨省追捕案件发生:吴保全、谢朝平、王鹏……这一次,轮到江苏睢宁人高国龙了。 澄清一个事实 睢宁法院有权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睢宁法院跨省追捕案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不少论者批评睢宁法院没有权力对高国龙实施拘留,认为这有司法职权僭越的嫌疑。事实上,睢宁法院所实施的是“司法拘留”。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三种形式的拘留。一是行政拘留,一是刑事拘留,一是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由公安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实施。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拘留是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102条和相关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在《民事诉讼法》102条第四款中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此处的“诽谤”也并不像我们通常所说的那样,属于自诉案件,“须由被诽谤的当事人报警并立案后,才能展开调查并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高国龙案件里,睢宁法院就是按照这个规定,决定对高国龙司法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10000元。也就是说,决定对高国龙采取措施者并非公安机关,而是睢宁县法院。 由此可见,至少从司法程序上来说,睢宁县法院在跨省追捕案中没有僭越司法职权。 随意实施跨省追捕将会严重打击公民自由表达权利 那么,是不是这就意味着,法院有权随意对公民实施司法拘留,以至于动不动就上演跨省追捕情节呢?当然不是。 具体到高国龙案件,高国龙被拘主要原因是今年3月7日在睢宁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经过媒体调查,高国龙在网站发表了一些与此案相关的帖子。下面是所谓涉嫌“毁谤”司法工作人员的言论。 “肇事车主在交警大队真的有人,怪不得如此嚣张。纳税人养活你,你却不为纳税人认真负责地服务,并有偏袒的嫌疑。” “强烈要求本案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相关人员下岗!相关团队道歉!否则我的税款还不如拿去养宠物狗。” “我们打电话给韩宁,韩宁竟摆出一副官老爷的姿态,打着官腔,不说实质性问题。当他被质问得不知如何回答时,态度极为恶劣,有手机录音为证。继续质问他是如何开展工作的,他不耐烦地说‘不和你讲了’,就直接挂了电话。”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专门询问了一下百度百科。他告诉我,所谓“毁谤”,是:以言语相攻击或嘲讽丑化,将不好的事夸大化,故意捏造事实。按照我的中文阅读能力来看,高国龙的这些言辞堪称激烈,但明显够不上“毁谤”。高国龙并没有攻击或者丑化司法工作人员,他不过是在履行一个普通公民的舆论监督权利而已。“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这些行为难道不是公民批评的对象?“官老爷的姿态”难道不是一种令人深恶痛觉的作风?“司法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10000元”,这是司法拘留的上限,睢宁法院对于一名普通公民稍微激烈的言论,就课以如此重的处罚,很难说服我,这不是对公民进行“假公济私”的打击报复。 公民无言论自由,官员也会深受其害 吊诡的是,在公民无法享受言论自由的时候,体制内的官员也往往因为在言论上的不慎,导致受到处分直至丢掉乌纱帽。远的有说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句牛语的郑州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近的有辱骂百姓“想要公平是臭不要脸”的吉林省辽源市环保局局长郭东波。 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应该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不过,官员始终也是公民中的一员。在日常生活中,他也应该享有自由表达的权利。 2007年,一位香港教育局官员因批评教育学院调查委员会的一项调查结论,被指干涉学术自由而受到指控,但港府在申请司法复核时,坚持认为官员享有言论自由,官员与普通市民是平等的。 社会是一个整体。公民与官员,他们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这条船很糟糕,那么没有谁会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我期望有更多的公民和官员站出来,为言论自由而呼吁。这不是为了拯救谁谁谁,而是为了你自己。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就永远不会成为跨省追捕案件的主角。 普通网友如何规避跨省追捕的风险? 1960年,因为一则批评性广告,警察局长沙利文以诽谤为由,将《纽约时报》告上法庭并索赔。陷入绝境的《纽约时报》将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力挽狂澜,宣布:“我们认为本案违背了国家既已普遍确认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该不受阻碍、富有活力和广泛公开,这些讨论包括对政府和公职人员激烈苛刻,有时甚至是令人不快的尖锐抨击。” 这就是影响极其深远的美国“沙利文”案。这个案子也为言论自由和新闻舆论监督立下了标杆。不过,在不同的国家,因为社会传统及当前文化环境的不同,言论自由的边界也会相异,批评的尺度,各不相同。相同的批评,在一个国家是寻常之语,在另一个国家可能就是牢狱之灾,甚至殒命之门。在这个国家里,网友就要学会,既能最大限度地进行言论表达,行使公民权利,又能谨言慎行,规避各种跨省追捕的风险。根据个人经验,提出下列建议: 一、在进行舆论监督和时事评论的时候,尽量只做事实判断,不做价值判断; 二、不要使用侮辱性和攻击性的语言,不管是针对谁。这也不是合适的辩论方式; 三、尽量不要提及某个具体的机构和个人; 四、不要捏造事实。虚假事实支撑不了正确的观点; 五、在没有准确证据之前,不要轻易下结论,也不要轻易说出来。 总之,在网络时代,网友应该尽量避免跨省追捕的风险。毕竟,丧失人身自由,对谁都不是可以承受之重——哪怕最后还你一个清白,也弥补不了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 结束语 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过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遗憾的是,总有新的跨省追捕案发生。还有多少次跨省追捕,才能换来“免于恐惧的自由”?还有多少次跨省追捕,才能让法律拭去耻辱的泪水?今天我在这里发出疑问,希望明天、后天,或者不远的一天,在某处听到清晰的回音。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2 个评论 何仁勇的最新更新: 辟谣联盟为何不招人待见? / 2011-08-22 22:56 / 评论数( 0 ) 拯救北海律师 重拾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 2011-08-13 21:30 / 评论数( 3 ) 慈禧为什么对义和团先捧后打? / 2011-08-08 12:11 / 评论数( 2 ) 慈禧为什么要重用曾国藩等汉臣? / 2011-08-01 01:56 / 评论数( 0 ) 我想和铁道部谈谈 / 2011-07-30 00:19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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