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邓聿文 | 中国人为何对文革少有忏悔

近几年来,陆续有一些人为自己在文革中的行为和伤害过的人而道歉,最近更多了些。其中,陈毅之子陈小鲁反思文革的道歉信引起了关注。陈小鲁在信中说,“作为当时(北京)八中学生领袖和校革委会主任,对校领导和一些老师、同学被批斗,被劳改负有直接责任。”向“曾经伤害过老校领导、老师和同学”郑重道歉。他还说文革是个“令人恐惧的年代”,自己的道歉太迟,但必须道歉,“没有反思,谈何进步!”并表示“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非人道主义行为不应该以任何形式在中国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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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邓聿文:朝鲜为何退回世袭制

  对于平壤年轻的领导人金正恩来说,“黄袍加身”的感觉可能既是美妙的,也是苦涩的。   根据韩国媒体报道,今年6月,朝鲜在时隔39年后首次修改规范力度高于宪法和劳动党章程的《树立党的唯一思想体系十大原则》(简称《十大原则》),删除了“无产阶级专政”语句,用“主体革命伟业”替代了“共产主义伟业”等,并规定“白头山血统”——金正恩家族统治,永远延续下去。可以说,平壤这次对《十大原则》的修改,为朝鲜从“社会主义国家”退回到封建皇权国家,开创家族世袭制,赋予了正当性和“合法性”。   中国的孙逸仙博士曾说,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畅,逆之者亡。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潮流是什么?民主。人们看到,在最近一波民主化浪潮中,中东北非的几个君主国家——他们是世界为数不多的君主专政国家——鉴于“茉莉花革命”的教训,也准备适时变通。但是,中国东北的这个邻邦和“社会主义国家”,现在竟在极力淡化社会主义,明确抛弃共产主义,强化金氏家族统治的绝对化色彩,这在当下是绝无仅有的。因为,无论哪个专制者,为了尽可能赢得更多支持,总是把自己的统治用“民主”的词语来包装一下。   那么,平壤政权为什么在朝核问题刚刚消停时,要修改《十大原则》,为金正恩“黄袍加身”,而受过西方思想熏陶的金正恩也为何要欣然接受这一“大礼”?   海外一种观点认为,平壤此举有三个用意;一是表明金正恩的权力已经稳固,从而使得他敢在执政不到两年时间内拍板世袭制度;二是世袭制度的确立,有助于朝鲜的改革;三是平壤政权的稳定符合中美目前对朝鲜的期待,从地缘政治角度说,一个虽然世袭但稳定的朝鲜比一个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却不稳定的朝鲜,更合乎相关各方利益。这也是中国的环球时报发文支持平壤是次举动的原因。   不过,国内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认为此时公开规定“政权世袭”并不是金正恩已经固若金汤的标志。情况或许恰恰相反,金正恩尚需要继续巩固权力,所以才需要把原来内部已承认的政权世袭共识拿出来公开宣示,以堵住可能的潜在反对势力。   我的判断是,金正恩公开规定“白头山血统”统治,上述两方面因素应该都有。从金正恩去年以来对军队和党内高官开展的系列清洗,以及金正日托孤重臣(除其亲属外)现已靠边站来看,他确实已掌握了权力,地位稳固,否则没有能力推动修改《十大原则》。然而,这也恰恰说明,朝鲜党和军队内部,确实存在一股潜在的反金正恩势力,使金正恩及其支持者隐约感到权威受压。   今年3月金正恩的朝核问题游戏并未像之前的几次那样“玩”成功了,反而招来了国际社会对平壤更严厉的制裁,导致朝鲜雪上加霜。金正恩想通过朝核问题展示自己强大能力从而巩固自己作为金正日遗产当然合法继承人的意图也就落空。所以,为防党和军队有人借此挑战金正恩的权威,平壤统治集团感觉有必要把原来存于内部的世袭共识公开化,写进《十大原则》,成为一个“宪法”性的东西,从而令潜在的反对者不敢反对。   短期来看,这有助于金正恩的权力和平壤政权的进一步稳固。政权稳固会带来社会的稳定,从而对朝鲜正在着手推进的改革能够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而一个稳定和改革的朝鲜,对中美及周边邻国,当然也有利。但与此同时,也应该强调,所有这些对利益各方的好处,目前只能看作是短期的,至多是中期的,不可能是长期的。因为它并没有消解世袭政权与改革开放的内在矛盾,相反,只是把这个矛盾隐藏起来,往后推延而已。   鉴于朝鲜严峻的经济形势,平壤政权正在谨慎地评估和推进经济改革,最近,朝韩两国就开城工业园又达成了协议,由朝核问题中断的小范围开放可能又会恢复。这将对解决民众迫在眉睫的温饱问题,会有所帮助。但在一个总体封闭的环境下,指望通过有限的改革和小心翼翼的开放来终结贫困问题,建设所谓“强盛国家”,从朝鲜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来看,只能是自欺欺人。要实现“强盛国家”,从人类现代化的历史来看,必然实行改革和开放,向世界打开大门,拥抱现代文明,融入全球化。而这样一来,外部丰富的信息和现代生活方式也会跟着进来,在网络时代,想控制外部信息的流入可谓难上加难。无疑,这对靠思想专制和警察体制维系的“白头山血统”会是致命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要维持民众对政权的“忠诚”和稳定,一方面须削特权,更大让利于民,另一方面实行更严厉的警察政治。改革开放和世袭政权这种内部的紧张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来越失去弹性,并随时可能在某个微小事情的触发下全面爆发。   换言之,金正恩家族世袭政权的荒谬性会经由改革开放显露出来,民众不大可能长期容忍在这样的极权统治下,何况,旁边还有一个发达的南方兄弟做参照。   对于此种危险性,平壤政权其实是预见到了的,《十大原则》第四条,在原来“封建儒教思想、封建主义、教条主义等一切反党思想潮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资本主义思想和大国尊崇主义思想。资本主义思想首次成为批判对象,表明此前外部信息通过中国或韩国等有限渠道流入到朝鲜,对朝鲜民众的心理和意识已经悄然发生作用。由此可见,为保政权在国内改革中不被颠覆,朝鲜的经济改革和开放力度不会很大,步子也不会迈得很快,假如这样,朝鲜又会继续陷入贫困状态中,这同样会对平壤政权产生威胁。所以,对平壤来说,改与不改,改多大,都是个难题。   另一方面,朝鲜退回到君主世袭制这种开历史倒车的行为,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始终未能解决接班人的问题。在共产主义的创始者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社会主义作为替代资本主义的一种更高更先进的国家形态,是建立在比资本主义更发达的生产力和更高的文明水平基础上的。考虑到马恩时期社会主义并未成为现实,两位创始人在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时,没有意识到接班人问题。资本主义解决这一问题的方式是民主选举,社会主义国家要解决无产阶级接班人问题,就当时的情况来说,要么向前一步向资本主义学习,要么后退一步向封建君主制看齐。然而,由于社会主义理论上假定比资本主义高明,是作为资本主义的直接替代者出现的,显然,借鉴资本主义的民主选举方式,在意识形态上就很难讲得过去;而回到封建社会,通过家天下的形式解决无产阶级接班人难题,对无产阶级的领袖具有很大诱惑力,可它同样过不了意识形态这一关。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对无产阶级接班人的选择就介乎这两者之间,即由领袖来指定接班人。直到今天,社会主义国家接班人的选择,本质上脱离不了这点。   但这种接班人方式也有一个内在缺陷,即依赖领袖的英明和权威。可连上帝也有打盹的时候,何况领袖?尽管无产阶级领袖也经常比附成上帝。另外,从权威性来说,打天下的第一代领袖其权威性很高,到了第二代权威性就弱一点,到第三代,权威性更弱。换言之,领袖自己的权威性不会自动转移到他指定的接班人,没有了权威性的接班人再去指定其接班人,疑会引起党内围绕接班人的权力斗争,失败者成为阶下囚。所以,在国际共运史上,接班人的问题始终存在,而且长期的残酷的接班人斗争,直接动摇政权的根本。   正是看到了苏联、中国等老大哥在这一问题上的教训,朝鲜作为一个实力弱小的社会主义国家,很自然就想到把政权交给领袖后代来规避这一风险,这才有了金日成家族的“子承父业”——当然这跟朝鲜深厚的专制传统也有关。对平壤政权来说,退回到封建的世袭统治,不过是还原一个早已存在的事实,并没有什么困难。至于朝鲜民众,由于金氏家族长达半个世纪的统治,也早已习惯和麻木。   平壤政权通过回归“世袭”而解决了接班人问题,对于作为其最大庇护人的中国来说,不能毫无“反应”。平壤此举将给北京带来四点危害:一是从价值角度说,朝鲜由“社会主义国家”公然开创封建世袭的家族统治,而中国为了所谓地缘利益,还与这样一个政权继续保持密切关系,给它很多援助,对中国政府的形象无疑会有损害;二是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守势的情况下,平壤此举也使中国维持社会主义的合法性变得更加尴尬;三是如前所述,平壤的家族世袭统治,随时有可能加剧政权本身的风险,把中国牵连进去;四是平壤的做法也有排斥中国的意图在内。《十大原则》中,在反资本主义的同时,也反“大国尊崇主义”,很明显,这指的是中国,也就是,平壤不会学中国的做法,要独立探索自己的道路。   在这一点上,《环球时报》的看法无疑是短视的。《环球时报》认为朝鲜选择什么样的体制,是人家内政,中国不应干预,况且,“白头山血统”的原则确立解决了朝鲜的稳定问题,对中国是一大好事。它的错误就在于它只从短期地缘战略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没有看到平壤此举背离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从而是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文明社会和人权的威胁。 本文责编: banxian 发信站:爱思想(http://www.aisixiang.com),栏目: 天益学术 > 国际关系 > 国际关系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66932.html 文章来源: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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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hina周刊 | 邓聿文:中国需要真正的工会

工潮的出现说明中国的劳资矛盾和冲突正在激化和深化,也宣告中国现有的工会组织正在走向失败。因为它们既无法代表工人利益与资方谈判,也没有发挥调解劳资冲突的应有功能,从而迫使工人不得不自行起来维权。劳资矛盾排在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等前面,位居第一。 据不完全统计,5月以来,中国至少发生了十多起工人罢工或抗议事件。这些罢工或抗议,多发生在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也出现了一些。外界对此冠之以“工潮”。工潮的出现说明中国的劳资矛盾和冲突正在激化和深化,也宣告中国现有的工会组织正在走向失败。因为它们既无法代表工人利益与资方谈判,也没有发挥调解劳资冲突的应有功能,从而迫使工人不得不自行起来维权。要使劳资矛盾和冲突不至于失控,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就必须改造工会。正是出于此种考虑,中国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近期密集向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发出指示,有意识通过扩大工会覆盖面,加强工会的代表性,努力为工人维权,重建与工人的联系。 中国工会组织近乎空白 全总在富士康多起跳楼事件发生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全力推动在外企、港澳台企等非公企业组建工会,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在本田南海工厂发生罢工后,又要求基层工会采取主动,向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并指示各级工会可对拒绝配合的企业追究法律责任。全总的这些指示或通知是要把各级工会推向“前台”,使之在调解劳资矛盾和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但此举也使人们认识到,原来在中国的私人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中,工会组织近乎一片空白。 截至2008年,包括港澳台企业的外企中已建立工会的不到30%,外企普遍对组建工会持排斥态度。前些年媒体报道,上海总工会想在台资企业上海晨旦中建立工会,历经8年才建成。大名鼎鼎的沃尔玛更以其在全世界包括美国都没有建立工会为由,拒绝在华公司组建工会,后虽在舆论压力下同意在4家分店成立工会,但扬言要调查工会成立时发放的纪念品是不是“拉拢和收买员工”,并对加入工会的员工进行解聘等恐吓。即使那些已建工会,由于受制于经营者而活动缺乏必要的保障,也难以发挥作用,成为一种摆设。 外企及非公有企业之所以不乐于组建工会或不让工会发挥应有作用,有两个因素:一是怕职工组织起来与自己对着干,在企业内部形成与资方对抗的力量,影响资方的治理;二是怕建立工会增加企业的经济成本,从而影响企业竞争力,因为按《工会法》的规定,企业建立工会是要缴纳经费的。此外,还有中国各级政府的因素,一些地方政府担心组建工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对在外企中建工会不重视、不支持,甚至将此作为外资进入本地区的一个条件。 中共是搞工运起家的,早期许多中共领导人都有工运的经历。尽管后来中共夺得政权是靠土地革命和农民的支持,但是,由于亲身领受到工运和农运的力量,中共在取得全国政权后,反而对工运和农运进行打压,工人和农民不可自行建立组织。农会早已被取消,工会虽允许存在,但已锐变为准官方组织,它并不代表工人的利益。这种态势一直延续至今。 改革以来,中国政府或者更严格地说中共对工会的态度,基于以下两种考虑。 从经济上看,中共要取得执政合法性,经济必须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经济增长过慢会产生一系列问题。而要使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速,就须尽量排除可能对经济增长产生干扰的一切因素。工会势力如果很大,动不动就通过谈判甚至罢工来“要挟”企业提高工资,改善福利,那么,很可能吓跑投资者,拖延发展的时机,影响经济发展的速度。 中国工会独立性很差 从政治上看,一般威权政府都不允许有任何的社会组织来和自己分享权力。它自己不培育,也不允许社会组织自发生长,一旦有人跃跃欲试,它马上就会将其掐灭,决不会让其如星星之火般燃烧起来。像本田罢工就被政府迅速压制下去,几个带头人也被公司以违反合同为由开除。总之,在威权国家,政权所需要的是公共权力的触角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即使那些本来应首先具备社会自治组织特征的团体,也要被体制化和国家化。 所以,尽管法律规定工会是工人的组织,以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但中国的工会独立性都很差,缺乏切实履职所需条件。工会只是依附于企业老板的机构,比如,工会的领导干部一般都要由上级工会与企业协商决定,其选拔、提升、工资报酬等均受制于企业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对于企业拒缴工会经费,也没有什么有效的约束办法。这制度导致在实际中工会根本不可能去为职工维权,因为它自身的生存都成问题。前几年就发生过多起工会主席因爱管“闲事”而被雇主解雇的情况。 工会不为工人“撑腰”,工人只有通过自己的力量去维权和抗争。不过,中国虽有庞大的工人队伍,但由于他们都是原子式个人,力量有限,所以企业并不担心工人的个人抗争。中国劳动力本来就供大于求,互相之间存在竞争,当工人没有组织“工会”自由谈判工资的权利时,其劳动力价格必然被雇主长期压制在一个较低水平,这是中国工人尤其是农民工低收入和低福利的一个根源。 社会稳定受到威胁 然而,中国经济发展到现在,由于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劳动者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普遍的权益意识的生成和提升等,工人开始要求一种体面的劳动和生活。 当体制内缺乏解决的途径,诉求渠道不畅,工人就会以一种激烈的方式寻求制度外解决。近年来,中国的劳资矛盾、纠纷和冲突都有加剧的趋势,劳资双方的对抗程度有所升级,在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各因素中,劳资矛盾排在农村征地、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等前面,位居第一。劳资冲突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也使得中国社会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可能损害中共的合法性。在此情况下,政府不得不加强工会的作用,以维护工人的利益。 国外的工会组织都是劳工在与雇主的斗争和博弈中自发而逐步组织起来的,它们并不从属于企业,其活动经费也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绝不靠企业“养活”。虽然工会总是采用谈判甚至罢工之类激烈形式来协调和保障员工利益,但客观上,它舒缓了劳资间对立的紧张情绪,成为避免阶层对抗的缓冲区。 因此,在现代市场制度和民主制度下,工会可以充当一种弥合性和平衡性的社会力量。中国的工会要真正发挥作用,恐怕早晚也得走向国外工会的这条道路,成为一个真正的工人组织,而不仅是党的附庸。这就需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为各类社会组织松绑。不过,就眼下而言,关键是如何确保工会组成人员,尤其是工会领导人的相对独立性,使其不从经济上受制于企业,不会因为职工维权而被企业除名。 邓聿文:中央党校《学习时报》社副编审,香港天大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报刊专栏作家、中国问题观察者。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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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邓聿文:从胡总书记讲话看中国政改的可能性

邓聿文:从胡总书记讲话看中国政改的可能性 进入专题 : 政治体制改革    ● 邓聿文        中国今年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一拖再拖,终于在7月23日举行,并且地点也不是按照惯例放在中央党校,而是改在京西宾馆。此前,外界一直猜测专题研讨班何时召开。外界的好奇当然是想从这次研讨班上读出一些有关十八大的信息。现在专题研讨班的举行,至少可以确信,中共十八大的人事安排和政治报告的主题定调已经完成,因此,这次会议可视为十八大前中共最重要的一次政治动员和吹风会。   虽然外界无从得知胡锦涛在开班式上的讲话全文,但从新华社发的通稿来看,也透露出若干信息。坦率地说,胡的讲话还是有些新意,这尤其体现在有关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段表述中。在这段话里,胡强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其中的三个“更加”,即“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是以前的类似讲话中所没有的。   那么,如何来判断这段话?我认为,它至少给人们传达出三层含义:一是中国人民可以享有也必须享有更广泛的民主和自由,这是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权利,从而回答了形形色色基于中国特殊国情人民不配享有民主、中国不应实行民主的论调;二是中共也会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而回答了形形色色中共不会、不能实行民主的猜测和判断;三是发展民主必须依法进行,与实行法治统一起来,从而回答了现阶段实行民主的重点和路径,以法治来保障民主的实现。      民主人权自由是世界趋势      民主、人权、自由等是当代世界的发展大势,也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它们并非西方的专利。事实上,中共的三代领导人都强调过民主从来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他们对政治改革和民主化都有阐述。邓小平就曾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中国宪法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当然就必须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就在于,保证最广大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要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就离不开法治。法治与民主必须同在同行,这既是由民主与法治的内在关系决定的,也是基于中国的具体现实而作出的选择。正如这些年力倡民主的中国学者俞可平所言,民主与法治,从根本上说,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互为条件,不可分离,它们共同构成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民主的要义是主权在民,而宪法和法律对人民民主权利的保障,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民主。而法治的实质意义,是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生活的最高权威,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必须服从法律的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一种法治,只有在民主政治条件下才能真正实行。因此,说有民主就无法治,要法治就不能要民主,都是危言耸听。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其实还可做进一步的考察。一般来说,民主具有天然性、扩张性的特点,也即人们天性中具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大家的事情大家做主的倾向,这样就会使得民主的发展具有无限放大或无序化的趋向,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法治则具有人为性、内敛性的特点,亦即法治是人为了压抑或限制人的天性当中的某些东西而发明出来的,是针对某些失范现象和无序现象所具有的一种规范性和约束性。因此,没有法治,公民的民主权利就有可能随时被剥夺,公民的政治参与就有可能破坏社会稳定,民主进程就有可能导致秩序的失控。明白了民主与法治之间这种具有明显互补性的特点,实行民主就非得紧密结合法治不可。      中国举行直选时机未成熟      从中国现阶段的情形来说,一些人主要是自由派人士希望能够一步达到西方意义上的选举民主,即全民直选国家领导人。选举民主固然是民主的最好体现,但它需要一系列前置条件,如国民的文化和素质相对较高,社会贫富分化不是很严峻,不存在严重的分离主义势力,民众有一定的民主训练,建立了一定的规则意识等等。但今天这些条件中国都还缺乏。以两极分化为例,民主诚然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然而,在社会分化已经非常严重、民众仇富仇官情绪非常强烈的情况下,贸然进行全民直选,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混乱甚至灾难。因为这个时候被民众选上台执掌国家权柄的,极可能是那些蛊惑人心的极端民粹者,他们可以借民主办到一切,可以把民主变成一切,却惟独没有真正的民主。包括文化大革命的大民主在内,历史有着太多民主暴政的教训。   中国目前不宜实行全民直选的选举民主,还在于那些似乎只有民主才能解决的问题,虽然有民主不足的因素在内,但其实把它们归为法治缺失更恰当,也就是说,是法治的不到位导致问题产生并日积月累,也因此,它们完全可以在法治的框架内予以解决。法治不仅仅指法律体系完备就可以——这只是最基础的一步,有了法律还必须严格按法律办事,规范政府的行为,实现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同时民主权利也需要依法来主张和实现。但当前,这两方面都有欠缺,尤其是政府不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问题非常突出,致使法律事实上在中国社会处于边缘地位。      法治的核心是宪治      法治的核心是宪治。宪法应该成为政治权力运行的主要依据,依法执政应该成为执政的主要形式。但中国人现在之所以喜欢民主不喜欢法治、信奉民主不信奉法治,原因在于几千年的专制传统是人治而非法治,人们包括统治者和平民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另外,一直到现在,中国人把法律当作一种工具而不是信仰,在工具的意义上使用法律,使法律成了为政府服务的工具。所以,要真正实行法治,就必须保障国家司法机构的独立性。这是前提。   在中国,实行民主的重要性毋须多说,推进政改的迫切性也毋须强调。问题在于,如何找到一条道路,既能满足人民愿望又切合中国实情,这是中国发展民主和推行政改的难点,也是很多人的分歧所在。从胡锦涛上述关于政改的讲话来看,至少在高层,已经达成了政改的共识,这就是在中国要发展依法的民主政治,同时建设民主的法治国家。当然,高层所谓的民主政治肯定不是西方的三权分立,给人民更广泛和充分的民主和自由也不是要脱离党的领导,而是在党的领导下,使人民拥有比现在更多的民主权利。真实意思恐怕是这样。尽管如此,也需要依照现代民主和法治的要求,来改造国家权力机器,建立起配置合理的权力架构和治理结构。当前则宜把重点放在拓展人民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的各种渠道上,对民众开放决策过程,同时将不同群体的利益博弈机制纳入政府决策,建立起民众表达——政府回应机制,并且每个环节都严格受到法律的保护。   胡锦涛在讲话中还指出,“我们要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大势是什么,就是民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又是什么,也是民主。所以,如何适应民主的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去制定政改方案,推进政改,是十八大回避不掉的内容。而从上述分析看,十八大应该对此会有所回应。来源: 联合早报    进入专题: 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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