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 | [转载]陈有西:北海救援事件律师协会角色反思
原文地址:陈有西:北海救援事件律师协会角色反思作者:陈光武律师 陈有西:北海救援事件律师协会角色反思 2011-8-9 从左至右: @深圳大壮黄有奇 @李志勇律师@伍雷 @蒲万纯 @杨学林 @陈光武 @律坛怪侠杨金柱 @朱明勇律师@周泽谈案说法 @王兴律师@房立刚律师@徐天明 @刘洋 @南充小律师林波 律协要如何帮律师说话? 2011.08.0810:26:00 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刘桂明 阅读全文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8 月 26, 2011
原文地址:陈有西:北海救援事件律师协会角色反思作者:陈光武律师 陈有西:北海救援事件律师协会角色反思 2011-8-9 从左至右: @深圳大壮黄有奇 @李志勇律师@伍雷 @蒲万纯 @杨学林 @陈光武 @律坛怪侠杨金柱 @朱明勇律师@周泽谈案说法 @王兴律师@房立刚律师@徐天明 @刘洋 @南充小律师林波 律协要如何帮律师说话? 2011.08.0810:26:00 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刘桂明 阅读全文
阅读更多发布者Maria Elena Marino | 8 月 9, 2011
李承鹏:我的道歉 作者:李承鹏 来源:作者博客 来源日期:2011-8-7 本站发布时间:2011-8-9 3:14:39 阅读量:13次 编者按:8月5日晚,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在其新浪微博称李承鹏代言的地产项目曾涉及强制拆迁,声称“公安与大批政府城管执法者。打着旧城改造抢掠强制拆除了四家老百姓的住宅。让人最好笑的是有家住户中的老太婆被强行带出自己的房屋。强行抬上早已准备好的救护车。”由此,引发热议。就此,李承鹏于8月7日晚在其新浪微博发表《我的道歉》,以作回应。 方舟子微博爆料李承鹏代言的蓝光地产涉及强拆 方舟子微博摘录 @方舟子:李承鹏说他不是代言,是作为群众代表去监督蓝光工程质量的,监督完了,就上了地产“放心房”广告。这是义务监督兼做免费广告吗?蓝光真会省代言费啊,其他地产商该学学,多组织这种名人群众代表监督。 @方舟子:【我是李承鹏,我还住在南湖国际社区】这次楼盘批评家、南湖业主李承鹏在森宇地产商的砖缝里看到的不是房奴的冤魂,而是智慧。“像南湖这样用智慧抬高门槛的做法相当于修建了一道防潮大堤,即使是围海造田,也让人民在堤内安居乐业。” @方舟子:李承鹏说他不知森宇集团,没为其南湖国际社区写过软文,是有人冒充。该文2008年登在网上,2009年3月25日《华西都市报》登过《李承鹏提问 为什么南湖与楼市冷暖无关?》,今年1月7日该报《“南湖现象”纵深解读》李以“南湖业主”身份说过与软文类似的话。名义三次被盗,都不知情?是否该追究该报责任? @方舟子:一月前网友质疑李承鹏为房地产做广告时,他答曰“我要打房产广告,这比当共和国脊梁好多了。”前天我重提此事时,他以鲁迅自比骄傲地说“我是一个打着房产广告还敢写抗拆记骂开发商的人”。今天他意识到为房地产做广告之不妥,进步了。“我是李承鹏,我还住在南湖国际社区”一语不是假广告,是我的讽刺。 @方舟子:以李承鹏的名义为成都南湖国际社区写的“智慧”软文于2009年3月25日登在《华西都市报》上,题为《大眼专栏:李承鹏:为什么南湖与楼市冷暖无关?》,配有李承鹏头像。现李承鹏和南湖国际社区都声明双方未曾有过合作,李承鹏否认写过该文,那就是《华西都市报》盗用李承鹏名义了? 针对方舟子的连番质疑,李承鹏在其微博做几番回应,并于8月7日晚发表一篇题为《我的道歉》的长微博以示诚意。 李承鹏微博回应:我的道歉 昨晚在方舟子微博里看到:李承鹏代言的蓝光地产在南充曾涉及强制拆迁项目:“公安与大批政府城管执法者。打着旧城改造抢掠强制拆除了四家老百姓的住宅。让人最好笑的是有家住户中的老太婆被强行带出自己的房屋。强行抬上早已准备好的救护车。”。虽一时无法证实消息,但我痛恨强拆,我觉得必须有担当去正视这样的质疑,五分钟内马上进行对公众进行了三次道歉并承诺退款及捐。我认为,作为公众人物(所谓的),不能把不知情当借口,也不能怀疑质疑者的动机和资格。再次道歉,正在安排退款或捐款事务中,这两日安排妥当后将再次发文及图片证明,请公众放心。由于微博篇幅太小,不足以表达我对公众的歉意和对方舟子先生的感谢,所以今日再次以长微博的形式再次道歉,如下: 一, 再次感谢方舟子。我看到一些我的读者对方先生的攻击,这是我反对的。我并不认为方舟子先生不依不饶,只有不依不饶才能还原真相,这恰恰是我所赞同的社会精神。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有监督他人的权利,特别是监督公众人物在公共领域的事务。如果没有方舟子先生,我并不警醒,并不知道这样一些经方先生搜索出来的消息(待核实,因不能随意抹黑企业):我所代言的成都企业在几百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南充涉嫌强拆。我在08家参与的一次社会监督行动,是软文。还有一家叫森宇的企业跟我的名字搭上关系。感谢方舟子老师,让我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这样的监督才是真正的民主社会需要的。如果我连这个都接受不了,不配作为一个准参选代表,也不配当一个公众人物,或作家。 二,道歉。我看到方舟子先生的粉丝质问:仅仅是道歉就可以了吗。我认为这样的质问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所谓的名人不能只道个歉就了事。这太轻描淡写了,属于耍诈。不符合我的个性,以我的家教,也难以接受。但道歉是必须的,这是前提,这里再次向公众道歉,向方舟子先生和他的读者道歉。希望大家能接受:我不仅失察,而且给公众造成不信任感和伤害感。真心,再次道歉。 三,行动。我代言的是成都金楠府,刚刚查了一下地图,涉及强拆传闻的南充,离我代言的这家楼盘有192。842公里。我很少去那座城市,无法证实过去的消息。但今天一早已委托南充友人实地核证。如属实,我会把这笔钱直接交给被强拆者。因消息来源是论坛类,如无法核实(我也不能单方面认定企业有些行为,这样对企业不公平),我将于三日内把这笔钱捐助给需要的人,上午已委托王小山、于建嵘、贺卫方等人先期寻找捐助对象。这里也请大家帮忙,感谢给我一次表达歉意的机会,也感谢方舟子老师对我的警示。四, 解释一下,这次代言其实不是我的而是赞助我儿子球衣球拍的,因职业球员从小有赞助商意识是对他的激励(李娜澳网第一个感谢的就是赞助商,这是好习惯),所以我答应了这笔不算多的钱并友情参加。合同为两万元人民币整,后因有关部门认为我太敏感,加之参选,果断叫停,所以你们看不到后来我儿子草坪上打球的图片,系因叫停。后来企业决定补偿我三万元,共五万元。半个多月前我已交税(时税局人员提醒我之前的玉树捐款可冲税)。所以这笔钱是税后捐出去的。还有要解释的是:方舟子老师提到了08年我曾代言这家企业。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在博客上批评在北京买的房质量极糟糕,而蓝光正在搞一个业主和市民监督施工现场的活动,邀我这个常骂开发商的专栏作家去监督质量。我佩服它的勇气,去了,实地见到企业做法真实,确实也说过“你们敢这样公开让人来参观监督,这是很好的”。这是一个社会监督活动,没有代言费,更不是从两年前开始为它代言。至于报道中显示出商业色彩,我无法控制但仍有责任表示歉意。还有一篇关于南湖从南泥湾变成桃花源的软文,我要说的是,我从未写过这篇稿,请谁冒我的名写稿的人出来认领一下吧,别让我帮你戳着。感谢方舟子先生帮我提供了线索。还有一家“森宇”,我从不知有这家公司,上网用森宇,李承鹏搜索了一下,发现那是去年世界杯时,这家企业以“黄加李泡”名义做了一个活动。但我并未参加这活动,线上线下都无关,也没收过一分钱。唯一有关的,我是新浪“黄加李泡”成员之一,因以“黄加李泡”宣传,搜索中难免会有我名字,这道理如同S。H。E成员里S谈恋爱了,搜索这组合的消息,很可能出现没谈恋爱E的名字。这些情况,本来很难说清,我也焦头烂额四处电话短信很多朋友,可我有幸——刚才正跟与我素有梁子窦含章通话(他正寻问是否退出新浪微博),此时碰巧,一个那时候代理森宇、南湖业务的朋友终于回电,我打开免提让窦含章听,对方证明了我从未收过一分钱,也承认了曾忽悠我拍过一张照片第二天却上了报纸。他也证明我不是南湖业主(你们尽可调查,那个广告是假的)。会有朋友认为可能是我先行跟那朋友串通好了给窦含章演戏,但要知道,我无法预知窦含章正好打来电话的。当然也会有朋友认为我接到窦的电话后很快发短信给友人,让他跟我演了一场戏……理论上是可能的,但如果这样,我没话说了。再次道歉。给你们添麻烦了。 五,未来怎么办。无论如何,社会发展到此时,公众人物代言品牌都是一个很尴尬的事情,自前年我被迫辞职,没有固定收入,全靠写小说和参加一些商业活动。这两年我拒绝过很多包括酒、保健食品不下一百万人民币的广告,因为怕中招。偶尔会选择一些反复论证过的品牌和商业活动,如固特异,盛大,北脸,以及一些论坛、线上活动和讲座,这些都是收了钱的。因为做贼心虚,所以很多时候会征求身边人的意见,如固特异,我就征求了程益中、韩寒、王小山、贺卫方、王思景、超级屠夫、陈有西律师等近十人的意见,在他们证明下我把这笔钱捐给了张晶。必须承认,以后我没能力去全部拒绝这样的活动,因为没有体制保护的我得挣钱,得让家人过上较好的生活,这是我的责任。但在个人责任和公共责任之间,这里必须应方舟子读者要求,我保证:以后绝不代言房产哪怕是衍生产品。诸君可证。 六,再次感谢方舟子先生的质疑。正如上次在电视台做节目,主持人追问你是不是炒作时,我听不下去而愤然离去以表示对你的声援。一如既往,这次我认为你是在坚持着一种精神,我声援你对我的质疑,就是声援我未来的名誉。再次向公众道歉,这么庸俗的话题,这么复杂的叙述,给你们添麻烦了。再次声明我痛恨强拆,再次声明不管企业有没有在外地强拆,我这笔钱会很快捐出去,捐出去那天我会发微博并配上证明以示歉意。 七, 恳请我的读者或朋友不要攻击方舟子先生和他的读者,这事他做的一点都没错,且让我受教了。一个公民社会,首先得从监督公共人物开始,一个公共人物,如果连监督都不敢接受,很快就会变成公共厕所。也许有人认为这是我的危机公关。我不说这是否危机公关,但我说,一个连危机公关都做不好的人,或组织,就不配拥有它的荣誉。可能我的歉意还不够充分,补救行动还不够周全,所以最后,我还想征求我信任的方舟子老师意见: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您和公众达到最大限度的满意,诚望指教,我一定照办。 八, 再次道歉及感谢。惭愧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阅读更多发布者lzhi | 7 月 11, 2011
[41]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一) 可能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思想一直占统治地位的缘故,皇帝不在了就惶惶不可终日的缘故,总觉得国人老爱过份强调强者在历史中的作用甚至把其神化了。这方面思维老走向歧路了。其实还是那句俗话,死了有张屠夫,就只能吃带毛的猪了吗? 真实的历史是,没有强权大人,特别是没有那种专制型而非建设型的强权人物,人民的日子过得会更好更滋润也更有创造性。举个最简单的日常的例子,如果毛的阶级斗争与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那一套“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能延续至今,国人有可能有这种网络技术吗,就是有了这种网络技术人们有可能上网吗?想想那时有人用收音机(极少人有收音机,但所有城市单位与农村公社都有广播,但这个所谓的无产阶级舆论阵地,早就被统治阶级代表占领的天衣无缝,任何人都不可染指了。),那么隐蔽那么私下地偷听一下外台的声音,就是那么样的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氛围,就可想而知了。可没有毛的那一套了,网络技术给国人思想,效率,便捷,赏美,交流,创意等等,又是何等的美不胜收妙不可言啊!就拿选网说,各位网友来自五湖四海,相隔千里万里,为了一些共同感兴趣的议题,就可以瞬间地在这里交流沟通与相互学习,这难道不是一件在那种专制强人时代想都不可能想的神奇吗?(还只说技术方面) 哦,跑题了。拉回来说,当个人成了“神”时,那他的历史作用基本就是灾难性的了,因为他要把凡人作为一种“神”的实验了,可这个“神”却又那么无知与暴戾。(全民大炼钢全是铁渣,粮食万斤亩产全是浮夸,倒了上百万右派与一个彭帅,死了上千万的农民父老乡亲,文革就更不应说了,最后就出了那么两个惊心动魄的林彪集团与江青集团,却陪绑上亿民众。可更搞笑的是,作为一把手,作为一个神,却不承担其班长的责任,如此切割开来,岂有天理!) 记得刘元帅大意说过这样的话,没有党,他们那一代人会没有今天的地位,也没有什么今天这种出息。陈云先生大意也说过这样的话,中国革命的成功,党的高级干部的作用占了十分之三,党的基层干部及党员群众的作用占了十分之三,(笼称为党的建设作用,革命胜利的法宝之一)还有人民的作用(含统一战线,另一个革命胜利的法宝)占了十分之四。先别开外部的因素不说,(后面再谈下那个外部的因素)这样的评价是客观的,也是较公充的。 毛的作用不过就是在党的那个高级干部的十分之三里面,何来的神呀。没有党(集体之众),毛能做什么呢?而没有毛,党的这个集体之众照样存在,(当中央红军长征时,与中央核心失去了联系时,陕北的刘志丹诸人,东北的杨赵诸人,等等党组织,他们可能听都没听过毛的名字,不也照在存在。)陈独秀先生当了五任一把手下台后,党不照样在前行吗?老有一个观点,老爱说毛缔造了军队。可没有党,毛能拉起个军队起来吗?没有党之前,毛也在部队干过几年,做个几年兵文书,说他那么神,可没见他把那只部队拉出来上山去打游击呢?(到是贺龙没有党还先拉起了自己的军队)而只有党及党的开展武装斗争的决议,才可能有他的搞军队搞秋收起义可能,(成不成功又是一说)可见,没有党或党这个平台,没有党的先进的思想(在当时的语境下相对而言,而且当时与民主自由价值并不相冲突。)毛不被其武装,毛能做什么。如果党不举马列的旗帜,民主自由的旗帜,而只举孔孟与陈胜吴广的旗帜或只举当时就定毛的旗帜,那可能会有先进性吗,还可能会集聚更多的知识份子与年轻民众的信念与信仰去为之奋斗吗? 作者第九所说的:“从中共的历史看,中共本身并不具有先进性,只是因为毛泽东思想的先进性才有了中共的先进性。”不仅仅是无稽之谈,简之就是在大放滥词,不但是在羞辱当时的中共与人民,更是在羞辱了那些成千上万为追求中国人民幸福自由英勇献身的先烈们。那个三四十年代,所谓革命圣地延安,无数知识青年奔赴而去,是因为对毛思想的先进性的响往,还是由于党对民主自由诺言的先进性的响往,还要多此累言吗?(兑不兑了现又是另一说)就是退一万步说,毛那么神,他离开了党,离开了中国人民,那他是否同样也可以神出一番事业呢,或当时毛就搞个毛泽东思想共产党,或不要中国这个冠名,叫苏维埃远东共产党,那毛可能成功吗?不说毛,就是说中共,不去用中国这两个字冠名自己的党(中国这两个字就是中国人民的知识产权,是辛亥革命付取无数先烈鲜血推翻清朝后的中华民国的中国人民才享有的,还是从天下喊掉下来就掉下来的。),他们又如何可以做到名正言顺呢。没有中国这个正名,叫大清共产党或叫大汉共产党,那还可能在中国安身立命吗?一个冠名自己组织名氏的这个坎,你还不能也不敢随便过,你还神什么神呀?!还还原什么神呀?!作者如此神化毛,说没有毛的先进性就没有中共的先进性,(实质说就是没有毛就没有党,没有党就没有中国人民了一样了。)这就像文革后期时的那种对毛的神化,那么多的主流文章说鲁迅老先生还是毛的学生一样,无耻到了没有边的地步了。 用户: 无待 发表于:2011-7-12 1:28:41 支持 (1) 反对 (0) [40]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二) 作者第九为了神化毛,又给毛多加了一条神迹,那就是毛建立过两个国家,(毛还只说建立一个新中国,作者要把毛还原神却还加了一个前中国。(国中之国)这毛建立的两个国家之一的:“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声威远盖党中央的毛泽东以建党、建军、建政、建国首功被推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张国焘、项英为副主席。这是毛主席称呼的开始。”其实没有当时党主席向忠发的任命,区区苏区主席毛还当不了,就是当了又能有多大能量。(和后来陕甘宁边区主席张国涛一样,虚位的狠。)真如作者所说,苏区毛主席真那么重要那么伟大,那样声威远盖党中央,文革时期早就会有人以毛是苏维埃共和国创始人为题材了,好借此去神化毛的丰功功绩了,那不早就会吹翻了天吗,还可能轮到作者第九在四十多年后在此赘言:还原成神的毛,又被你发现了新的一大神功秘密? 至于说毛建立了人民共和国,打此天下有他的功,但建此天下却真是一道道烂笔,如此多娇的江山,毛搞点尽烂污,拖点尽后腿,做些尽瞎折腾的事。一个所谓伟人,一生自认的俩件大事,前者是战争年代破坏,打倒了蒋政府,那还有一说。可后来建立了人民共和国,一个经济上的国泰民安,一个法治上的长治久安,作为共和国一把手的毛却从无视为自己的一生大事,(也不好意思说,太没业绩了)却视文革为一生大事,这是一个共和国领袖应有的立德立言立功吗?(文革一不与经济建设有关,二不与法律建设有关,文革只与他的权力相关。共和国早就找不到北了,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共和国领袖吗?)这种毛的一生的文革大事,既折腾人民,又拖垮经济,对宪法更是无法无天,更是馨竹难书。共和国是什么,她的标志性与核心性,就是神圣宪法的产生。毛把国家宪法弄得遍体鳞伤,在和平年代,用无产阶级专政与继续革命凌驾宪法之上,让共和国名存实亡,何来神性只有魔性罢了。作者还要如此神化毛的九天阴功,也真是林副主席后世有人了,“奇才,真正是奇人。应该是天下第一而不应该是第九,太谦虚了!”如网友所言了。 前面提了下个人在历史作用的外部因素。这里再补述一下。从鸦片战争始,国门洞开,中国作为人类地球的一部份,与世界的联系与碰撞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中国任何的部份都不可能置身与外了。共产党宣言也深刻地表明了这一点。(当然,有人强大了以后可以独档一面了,不承认这一点那又是另一个话题了。)中共与毛也同样脱离不开这种地域政治有时段的决定性作用的。你把毛还原为十个神,毛也脱不了这种命定。没有苏党与苏联的强大支持,(不管她有多大错,只要她投资,第一次失误了,第二次也是,但决定性的一次却成了,前面所失全部收回来还有多,那你还能说她总体上错了吗?)中共与毛在那个时间段中的崛起来是不可能的。 二战以后,除了美国好一些(但也够呛,毕竟也死了那么多人。)日本是一片废墟,欧洲也是一片废墟,中国遍体鳞伤,苏联元气大伤,(但也获利甚大,东欧全成了社会主义阵营。)作为一种死了的骆驼比马大的苏联苏共,她对中国与中国党的命运何处何存,还是有一种时段性的决定性作用的。苏决定蒋成便宜蒋成,苏决定毛成便毛成。苏联二战后从东北撤走的一系列运作与或明或暗的对中共的配合就表明了这一点。中共那快地取得全国的解放及中共领袖多次前往苏联“取经”与“签盟”也说明了这一点,只是有些人为了把毛说成神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罢了。有人人为地奄割历史,偷天换日,想把毛还原为神,而否定这一点罢了。 有人自以为历史老人也有打瞌的时候,是的,历史老人也是有打瞌睡的时候,但历史老人她却不可能永远打瞌睡。她一旦睁开眼睛就笑了起来:“三个丑皮匠,胜过诸葛亮。”二战后大家面临那么需要休养生息的时间段,而作为胜利者的毛又偏偏全赶上了,运气如此地好,江山又如此多娇,丑皮匠与诸葛亮都不缺,却致命的自负大跃进起来,五年十年,超英赶美.,钢铁升帐,亩产万斤等等,折腾些尽笑话,却又只好心仪那一件史无前例的大事——文革,让英雄如此多娇,引无数江山竟折腰了,自己还想成为神,最后却让多少人“笑得全掉了头发——红太阳光辉照全球了。” 用户: 无待 发表于:2011-7-12 1:23:30 支持 (1) 反对 (0) [39]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缪一轮肖光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实质暴露无余。难怪提倡党内民主救国论。” 冯梦云君读此文后给我和肖光君戴了一顶“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帽子,肖光君的感觉如何我不知道,我倒觉得对于我似乎有几分道理。在左派看来我好像不是坚定的无产阶级战士,而是有点动摇性妥协性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总是想寻求某种妥协性的改革方案。至于是不是“社会主义”我就不太清楚了。这么看来冯先生倒还是有几分无产阶级左派的革命性和坚定性。 前几年我接受“民主社会主义”的理念比较多,最近又对“新民主主义”比较动心。但是我知道这都是我们这些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一些一厢情愿的想法,并不符合党的领导的主张。前者必须放弃“中国特色”,接受西方民主,接受社会党国际即社会民主党那一套,显然“绝不”们绝不可能轻易接受;后者要退回解放前后,退回《共同纲领》,必须放弃社会主义,哪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本来我想提“社会主义准备阶段”,但是谁也不会接受,所以已经毫无意义),对此“绝不”们也绝不会接受。所以,我想,我们是不是根本不要试图去改变什么旗帜,而是力求去实现方绍伟先生所说的民主的最低层次。下面是我在回复方绍伟《说民主是普选,邓小平笑了》一文的留言: 1、赞成民主是分层次的的观点。这就是中国民主可以分步走的理论根据。 2、我历来反对“要么全部,要么全不”的简单化极端化思维,而主张从中国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分步走。 3、走好第一步再来思考第二步“如何走”、“何时走”乃至“走不走”的问题。大家都不必过度紧张和提前担忧下一步的问题。 4、我们目前就可以尽快在党内外达成第一步的共识,以尽可能小的代价走好第一步。也许人人都会发现第一步之后“别有洞天”就在眼前! 我希望谁也不要轻易给谁戴什么帽子,——当然,戴了也无关紧要,我并不在意,——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言论自由的大环境下畅所欲言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好吗?说得不对尽管批评就是。我首先欢迎冯先生批评我! 用户: 缪一轮 发表于:2011-7-11 23:34:24 支持 (1) 反对 (0) [38]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深蓝先生:您的帖子刚刚看到。您在帖中表示:“我想做的就是否定从1956年延续至今的社会主义,并在《共同纲领》确定的各项新民主主义原则基础上推进政治改革,从而使中国真正走向民主宪政的道路。这些原则至少包括:土地私有化、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以及人大普选化等等。可以说,这些原则几乎每一个都是时下国人正在极力争取但总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政治改革方向。因为它们都是民主主义的,也是在本质上反民主和宪政的社会主义下不可能做到的。”这个表示,让我了解到了,您其实是“七加一”,干什么还非披上个“新民主”的马甲呢?您说的《共同纲领》,早有人对此作出结论——“《共同纲领》对于团结一切力量,彻底完成民主革命和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起了重大的作用。”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它对“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起了重大的作用”这个方面,就是说,它所代表的那个“新民主主义”,必然要“过渡到社会主义”。这不是很明白的吗?试图用它来否定它两年后就过渡到的那个主义,这里面是不是有着巨大的矛盾?所以在下想用那篇“神”的文章里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某些史料(当然是原作者引用的,得出的他的看法),但至少这个东西表明了,对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并非纯为毛个人的主张,而是当时党内高层比较一致的主张,从五六年搞社改,五七年“反右”(主要是把参加新政协的那些民主党派的头头们打倒了,并且“扩大化”到了党内和社会上),党内高层无论在主张和实践上是一致的。后来发生的“穷过渡”的“三面红旗”,才导致在实践上毛与刘等人有了不同看法,有了矛盾,最后发展到文革,刘等人被打倒。所以,从所谓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必然的,回到新民主主义,并不能否定社会主义,同时,新民主主义的主张,从后来的实践来看并非民主宪政制度,更非五六十年后的现在要求的民主宪政,因为它本来就不在所谓普世的民主宪政范畴之内。它是生于中国的一个斯毛主义的政治怪胎。它早就死了。七十年代末开始搞的改革开放,并非回归于新民主主义,而是对后来搞的传统(或斯毛式)社会主义的摒弃和否定,虽然还很不彻底。在下认为,如果讲“主义”,也应当主张的是在普世的民主宪政范畴之内的。您主张民主宪政,最好就直接讲,讲得具体点、概要点都行,就是别再披着什么“新民主主义”、《共同纲领》的马甲了。直言见谅! 用户: 肖光 发表于:2011-7-11 22:01:03 支持 (1) 反对 (0) [37]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奇才,真正是奇人。应该是天下第一而不应该是第九,太谦虚了! 用户: 张经纶 发表于:2011-7-11 19:13:35 支持 (1) 反对 (1) [36]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清皇室房地产巡礼(唐先生) 读者如不惮烦,我们不妨再把这个腐烂的帝后生活清查清查。看看他们究竟拥有多少房地产,以及如何管理这些财产,再及其它。 暂且把「故宫老档」放在一边,权以游客的身份来看他们留下的皇家房地产。且从故宫开始: 在紫禁城内,他们拥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雕梁画栋的宫阙。这些都是木结构的建筑。三年不维修,就难免坍塌。余游故宫,遇一洋老太婆惊奇地告诉我:「They are running down !」(这些房屋都在倒塌呢!)我安慰她说:一万间只少一间嘛!要全部维修,你们的布什总统也花不起这笔钱呢! 禁城宫殿之外,还有数不尽楼台亭阁的「三海」。今日除那由李连杰当「保镖」的「中南海」之外,其它也都running down了。这儿让我们查一查档案:在海军衙门成立之后,李鸿章为着购买快速巡洋舰,向海军大臣醇亲王奕譞签请拨款。醇亲王不但未拨款,反而批复说:「三海」快running down了,老太后无处乘凉,还要请李中堂自海军购舰项下,稍助微款,以表对圣母皇太后之忠尽。李鸿章果然是忠臣,就拨了三十万两,「助修三海」。 「三海」之外,还有个人间天上的颐和园。关于颐和园的故事就说不完了。留待后叙。 颐和园之外,北京东西郊区,还各有纵深百里的东西皇陵各一座。甲午前后,慈禧正在「东陵」建造她自己的陵墓「普陀塔」——这便是后来孙殿英盗墓的地方。孙氏不但把它炸毁,还拖出了老太后尚未腐烂的尸体。并有迷信而兼性变态的士兵,要对她的遗体进行「尸奸」。真是不堪想象。 余与何炳棣兄一次同访普陀塔,见其「享堂」斑驳不堪,询之故老,才知这享堂梁柱和天篷,原由黄金数千两涂饰而成。其后涂金为军阀士兵「刮」去,故显其残破也。 再搭「游12」号火车(车票不足十美元)去承德,一览「避暑山庄」和它的「外八庙」。山庄之内的塞外江南,固无论矣。单是外八庙中某一屋顶的金饰,便用掉黄金一万五千两!——不睹帝后之居,焉知帝后之奢靡。光翻「老档」,隔靴搔痒也。至于「奉天」之陵寝,江南之行宫,毋须多赘矣。 以上那大宗房地产(恕我大不敬用个市场经济的名词来形容皇帝),都属于皇帝一人。请注意一人二字,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皇帝只许有一个。谁当上皇帝,这财产就属于他一人,他的父子、叔伯、兄弟、姊妹全无份——雍正爷当了皇帝,他的亲兄弟阿其那、塞思黑等人,只能做做奴才,和奴才的奴才。这大宗房地产中,他们半片瓦也分不到。分不到足够的皇产,但他们都无钱而有「势,就都变成吸血吮髓的无所不为的亲贵饿鬼了,至于和「皇帝」一齐来的荣耀、权威和美女,那就不必多谈了。所以四海之内的华裔同胞谁不想「做皇帝」?为着做皇帝,英雄好汉们不借弑父杀兄,不惜一切手段而达其目的。做上皇帝的人,最怕的则是别人也想做皇帝。谁再想做皇帝,那就是十恶之首,大逆不道,被抓到了就要「寸磔」,就要「凌迟处死」。 □主席他老人家对做皇帝也最有兴趣。他指指那一大片黄色的房地产,告诉尼克森说:「我就是「他们」(皇帝)的继承人。」那是他老人家向无知的毛子们吹牛呢!试问这大片房地产,有哪一片黄瓦是属于他姓毛的?他老人家也确是有荣耀、有权威。但是想亲近亲近美女,那也只能搞搞偷鸡摸狗,妃嫔成群的「春宫」是享受不到了——当上万岁爷还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喜爱美女,也只能偷鸡摸狗,那还是什么皇帝呢?!吹啥牛,做「他们的继承人」呢?! 读者贤达,这就是在下不厌其烦,所说的「转型」的问题了。皇帝是我国历史上,两千年未变的一个「定型」。这个定型在鸦片战后,搞不下去了,它就开始「转型」。但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辛亥之后,又已「转」了半个世纪,继起者如有历史眼光,像蒋经国那样,顺水推舟,另一个百世可知、千年不变的新「定型」,可能很快就会出现了。笔者这项乐观的推测,自以政治制度为限。至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另一定型,如何出现?机运如何?自当别论。得机再细研之。 用户: 大侠尼采 发表于:2011-7-11 18:19:10 支持 (0) 反对 (0) [35]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揭竿而起和揭竿不起(唐先生) 大致说来,满清没落的周期,盖始于乾隆之末、嘉庆之初。在我国古代这一个周期开始时的征候便是地方不靖,盗匪横行--用个现代化的名词,那便叫做「农民起义」。 农民起义之初,类多为零星土匪,在乡里打家劫舍。直至腐化了的官府不能禁止之时,他们就渐渐的彼此并吞裹胁,变为股匪了。发展至此,一些失意而有野心的文人、知识分子就要加以利用。其中赫赫有名的如刘邦、张角、黄巢、宋江、朱元璋、李自成、张献忠、洪秀全、张作霖、毛□□……都是农民暴动领袖中的佼佼者。他们利用农民的方式虽各有不同,然其志在「打天下」、「建朝廷」、「做皇帝」的道路则基本相同。--这也是我们中华农业大帝国传统之内,政治上新陈代谢过程的特有现象,其它文明中是没有的。 笔者这一辈在农村中生长的中国人,有许多便有目击,甚或参与这种传统农民暴动的亲身经验。这种经验在今后的中国是不会再有了,因为那是中央集权的「农业大帝国」的特有现象。农业大帝国在中国历史上不会再出现了;这一农民暴动的现象也就不会再有了。 毛□□、邓□□诸公就不了解这一点。毛搞「大跃进」饿死农民两千余万,人相食,而农民没有出个陈胜、吴广,来「揭竿而起」。毛氏觉得很奇怪。不知其所以然,他只好说是「中国农民太好了」。毛始皇就不知道,当年秦始皇「收天下兵器,铸为十二金人」,这些「金人」老爷是不能拿刀杀人的。农民没有「兵器」,在那个时代,他们「削竹为枪」,还是照样可以造反的啊! 毛主席收尽天下兵器,铸为千万机枪、坦克;农民「揭竿而起」就办不到了。帝国时代的中国农民就那样不好?动不动就造反?人民中国时代,农民就那样「好」?饿死也不造反?他们承毛主席高看了! 刘邦,这个农民领袖,「入关」时「约法三章」的第一章便是「杀人者,死。」毛□□在「大跃进」中,一下便饿死农民两千五百万,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谋杀案,或过失杀人案,农民要判他两千五百万个死刑啊!润之兄,你还想在历史的地狱里超生! 邓□□先生是有大恩于中国农民了--他把农民从毛□□的「农奴制」(serfdom)中解放出来。这样他就以为中国八千万农民是他邓家政权的老本了。「有八千万农民支持我,怕什么?」邓公有所不知,时至今日,甚至早在十八世纪的法兰西,「改朝换代」的枢纽已不在农村。它的重点是在「巴士底狱」围墙之外啊!拿破仑将军哪是什么农民的领袖呢? 用户: 大侠尼采 发表于:2011-7-11 18:08:46 支持 (1) 反对 (0) [34]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历史三峡中的龙舟竞赛(唐先生) 近代中国的「转型运动」,是个长逾两百年的艰苦历程——它要从「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军备西化」,通过「经济西化」、「政治西化」、「学术西化」、「社会风俗西化」(如自由恋爱、体育活勤等)、「生活西化」……到「全盘西化」,到「修正西化」(所谓「有中国特色」等等),到「超西化」,到「独立现代化」,到「领导全球现代化」(如今日美国)的「文化翻身」——引句酸溜溜的亚圣之言,曰:从「变于夷者也」,回头到「以夏变夷」,也就是世界文化上的所谓「华化」、「汉化」(Sinicization或Sinificaon),一连串「三百年洋东转洋西」的世界文明大转型。——在这穜银河倒流、宇宙变色的文化大运转中,我民族菁英,参预其间,正不知有几百几千的风云人物,和几万、几十万和几百万的「无名英雄」,卷入运作呢!——孙中山、胡适之辈,只是这一波涛汹涌的大潮流中,少数知名而幸运的弄潮儿罢了。——「时势造英雄」就绝不是「英雄造时势」所可比于万一的。「时势」是客观形成的「历史三峡」中的惊涛骇浪,「英雄」则只是一些随波逐流的,主观的梢公、舵手和弄潮水手而已。他们顺流而下,成名的英雄之外,还有千千万万的无名英雄,操著各式各样的大小船只,蜂拥争先。浪卷船翻,惊险莫名。——说句老实话,在通过这个历史三峡的龙舟竞赛中,康有为、孙中山、袁世凯、胡适之、蒋介石、毛□□、邓小平等等,部是些摇旗呐喊,出尽锋头的英雄或狗熊。——知道潮流,熟谙水性,在这场接力竞赛中,有惊无险的大梢公,都是「英雄」;那些枉顾潮流,不谙水性,而翻了船,灭了顶,便是七分英雄、三分「狗熊」,或七分狗熊、三分英雄了(所谓三七开)。或许干脆就是狗熊,算不得英雄。 与这些英雄、狗熊,一道蜂拥而下的,千千万万的「无名英雄」,各行各业的无名英雄——他们才是这场现代化运动的「主流」。他们言忠信、行笃敬地默默耕耘,把我们这个古老的文明,慢慢地推向现代化。——群众才是英雄。那些出画锋头,摇旗呐喊的风云人物,往往只是一些副作用大于正作用的狗熊。没有他们,我们的日子好过多了。 袁同礼先生虽然在他的本行之内,并非没没无闻之辈,但是在中国近代史中,他实质上,也是那千千万万的「无名英雄」之一啊! 百年国史回头看,毛□□在我国现代化运动中所造成的灾害,便是把我国族中,时历数十年始慢慢培养出来的、有科学训练的专业领袖(象袁同礼这样的人),诛锄殆尽。——袁同礼是幸运地逃出了暴君的魔掌而吹箫海外,那些没有离开大陆的「袁同礼」们,就被老毛一批一批地杀掉了。——一个暴君,强不知以为知。在孤独的老年变态心理之下,乱杀贤良,是多么可怕!? 用户: 大侠尼采 发表于:2011-7-11 18:04:34 支持 (4) 反对 (0) [33]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胡适思想最大的特点便是它永远不变。适之老师言必称美国,也一辈子未改过口。 他四十岁以前是一位最有影响力的青年「启蒙大师」,他启蒙的实效便是介绍美国——介绍美国的哲学思想、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 他终身治学是「围绕著方法二字打转」。他整理「国故」和「再造文明」的「方法」,也只是美国大学研究院里写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方法」。 四十以后的胡适是咱们中华民族的「自由男神」。他这个男神和站在美国纽约港口的「自由女神」,虽然性别不同、肤色有异,二者的形象和功能却完全相同。 可是近百年来的中国却是摇摆不定,甚至十年一变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因而「美国」这个百年不变的抽象名词,在中国也就时香时臭;因而代表「美国」这个抽象名词的另一个抽象名词「胡适」也就香臭随之。 五四时代的胡适是芬芳扑鼻,三〇年代的胡适则「臭名昭彰」(这是他最得意的□□门生,现在有心做和尚的千家驹先生对老师的评语)。的确,这时他的殖民地都全部独立了。文学界、思想界为「左联」所篡夺;政治界为蒋廷黻、蒋中正、张学良所遗弃。胡适变成了孤家寡人,「阳春教授」。四〇年代他又时香时臭。五〇年代也就是笔者做他的小道僮的时代,他真是一灰到底——右边骂他思想有「毒素」;左边骂他是「买办学者」。——永远笑嘻嘻的白面书生胡适之,却永不认错,死而后已。 国民党容忍「异党」,□□□「一分为二」 胡适死后,「胡适的幽灵」(胡老师生前的自挽辞)时隐时现,其遭遇和生前还是一样的——一个思想家,升华到「胡适」的阶层,也就无所谓「生死」了。——国民党为着「异党」问题,竟然把胡老师的第一号大信徒雷震逼死了。又谁知现时现报,目前却被个不讲理的异党逼得走投无路,连老夫人携点细软出国,也要被异党奚落得尴尬无比呢?——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最可笑可叹的却是□□□。「我的学生毛□□」背叛了老师之后,把老师和老少同学们「脱裤子、割尾巴」割了敦十年。谁知毛死之后,尸骨末寒,胡适的幽灵便把他的贵党一分为二。胡老师当年要把可教的国民党一分为二,我曾当面笑他是「子之迂也」。谁知他剖国未成,如今却把个不可教的□□□一劈为二,劈得如此干净利落! 胡适的幽灵,不但把□□一分为二,它竟然把邓小平也砍他个「三七分」——邓公小平今日是「七分胡适,三分列宁」。「三分列宁」为的是政权也,面子也,饭碗也,愚下也。「七分胡适」者,时势也,真理也,现代化也,前途也。 邓公如此,该党亦然。 吾人但见许家屯、千家驹、严家其、苏晓康……流落海外,走投无路。但诸公只冰山之一角也。三分僵死派,要融化这七分冰山,我知其骆驼钻针眼也。——这就是日耳曼、拉丁、斯拉夫诸民族,在政治上斗不过盎格鲁?萨克逊的关键所在了——他们不能以和平的方法解决内部的问题。 「党外有党,党内有派」,毛公早言之。而□□党内乃至中国国内,以胡适、列宁为界,一分为二,分得如此干净利落,实出我辈台下看戏人意料之外也。 至于他们双方如何继续纠缠下去,那就骑驴子看话本,走著瞧吧。好戏多著呢! 大方向和水的方向 列宁之余威,吾知之矣。但是胡适的幽灵,竟有如此力量,则非始料所及也。 其实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原为现时代的时代精神而已,何可归功于一人。只是胡适之是这项外来思想,最有力的启蒙大师。五四以后,大师小师之间也只有他一人,不计毁誉、不论成败而坚持到底。时至今日「胡适」与「自由民主」,已一而二、二而一的分不开了。「胡适」这个具体的人名,已足以代替「自由民主」这个「抽象」的概念,所以他才有足与列宁相抗衡的力量,足以左右中国的将来。 胡先生告诉我,中国传统思想中他最信服的是老子。老子比孔子更「老」。他是孔子的老师。孔子的思想是受老子影响的——我的朋友成中英教授,运用西方逻辑推理治中国思想史,也是如此说的。胡先生说,他的思想成熟期,是在康乃尔大学时代。某天早晨他在校园内的铁索桥上,俯视绮色佳大峡谷,见到山岩被水冲刷成溪的迹象,而对老子以「至柔克至刚」的哲理顿有所悟。 事实上胡适的思想也就是山峡中的流水。它迂回、它漩绕、它停滞、它钻隙……不论经过何种阻扰,它是永远地流下去。溪流冲石,千年万年,岩石总会消蚀成一个大峡谷来。——这便是胡适的大方向;一个潮流的方向;中国前途的方向。 胡先生最喜读的一首宋诗,大体是:千岩不许一泉奔,拦得溪声处处喧,等到后头山脚尽,悠然流水出前村。这实是有自信心的夫子自况,也是胡适思想终能风靡全国的道理。 用户: 大侠尼采 发表于:2011-7-11 18:00:42 支持 (1) 反对 (0) [32]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孙中山权「变」,胡适不「变」(唐先生) 就以孙中山先生来说吧。孙公在辛亥之前,搞的全是美国模式。二次革命之后乃渐次主张独裁,最后干脆「以俄为师」。粗浅的看来,中山先生是因为搞革命受了挫折和刺激,为求速效乃舍弃温和的美国方式,改采激烈的俄国办法。但是更深刻的看法,则是中山所采取的办法,实在是从盎格鲁?萨克逊的民族文化传统,跳到斯拉夫和日耳曼的民族传统里去。 须知文艺复舆以后四百年来的欧洲和南北美的历史,原是一部白种民族的春秋战国史,时历数百年,民族数十种,大小百余战(包括两次世界大战),强凌弱、众暴寡,五霸七雄兼并的结果,最后最大的胜利者不是「虎狼之秦」,而是比较温和有礼的盎格鲁?萨克逊。邱吉尔扩大之为「英语民族」。 英语民族为什么能建立一个「日不没」的帝国主义大帝国,和一个「超发展」的民主合众国呢?卑之无甚高论,实在是因为他们善于解决自己内部的问题。他们搞「等富贵,均贫贱」,用不著「阶级斗争」。他们搞「攘外安内」也不需要「西安事变」。他们要把讨厌的最高领袖赶出唐宁街或白宫也用不著「三大决战」和「苦挞打」。爱国青年也毋需打什么「红旗」或穿什么「褐衫」或「蓝衣」。他们的政治领袖也大半都是些混沌水、和稀泥的庸才。但是搞搞混沌水、和和稀泥,不但能解决自己内部的问题,还能向外扩张,克敌致胜,建立空前未有的殖民地大帝国。——他们这套本事,不但我们自高自大的黄帝子孙学不到,连和他们同文同种的拉丁、日耳曼、斯拉夫诸大民族也望尘莫及。 英语民族的国度里的富强康乐,和灿烂的文化,当初不但降服了胡适,也降服了孙中山。所以五四时代胡适所倡导的「全盘西化」(后又修正为「充分西化」),更正确的说,应该是「全盘英美化」或「充分英美化」。哲学家约翰?杜戚的「实验主义」原是「英美传统」经验的概念化。所以胡适之就做了杜学东传的一世祖而终身不渝。 「二次革命」(一九一三)前的孙中山原来也是服膺全盘英美化的。可是孙先生是个搞行动的革命家。他要和袁世凯争政权、抢总统。为追求政治上立竿见影的效果,「孙文主义」就发生修正从权之变了。——他从一个比较高级耐久而缺少特效的英美传统,转变到有特效不能持久的德义俄的偏激传统里去。——孙中山栽培了□□□。 可是在过去四百年的「春秋战国」里,英美传统却是最后的战胜者。二次大战后,德义日三个战败国,均以政从「英美化」而复兴。君不见在九〇年代的世界里,东欧各国乃至□□主义的「祖国」苏联,不也都英美化了哉! 用户: 大侠尼采 发表于:2011-7-11 17:55:05 支持 (0) 反对 (0) [31]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西化」的最后阶段:「全盘西化」(唐德刚先生) 胡适(乃至今日的「河殇派」)认为只有两位西方老头「赛先生」(科学)和「德先生」(民主)才能救中国(这两位老头的中国名字是陈独秀取的)。但是中国为什么出不了自己的赛先生和德先生呢?那是我们民族文化里有其内在的死桔。我们民族文化害了癌症,已面临死亡了。「中国不亡、实无天理」(胡适语)。与其天要其死,不如人促其亡。「中国文化」这个病老头既然非死下可,那就把他病榻上的氧气管抽掉,让他早日死去。老头死了,孔家店打烂了,然后子孙们脱胎换骨——「全盘西化」! 这就是胡适青年期,那个「五四」前后的时代的时代精神;它也是中国近代「转型期」中,一阶段按一阶段,循序而来的「西化运勤」的最后阶段。说「疯话」时青年胡适,便是这一阶段的发言人。他在他本阶段所起的「启蒙」作用,和魏源、张之洞、康有为及(早期的)孙中山在其各自的阶段中所发生的作用并无两样。 科技现代化只有一个,政治现代化花样繁多 「西化」这个东西,在魏源时代叫做「通夷务」;李鸿章时代叫做「办洋务」。张之洞叫「习西学」;胡著叫「西化」。二次大战后改名「现代化」。在现在大陆上叫做「向先进国家学习」或「向国际水平看齐」等等,其实都是一样的货色,只是时间有先后,学习分量有多寡而已。 魏源的通「夷务」(正如邓小平的搞「四化」)指的是单纯科技。张之洞所倡导的只是「半个西化」。上述魏、康、孙三公所坚持的则是「政治西化」。至于二〇年代进入中国的□□主义,和三〇年代进入中国的法西斯,也都是「西化」,或可名之日:「偏激的西化」。搞「人权」、搞「民权」原都是西化的一部分。毛□□否定「人权」这个概念说,没有「天赋人权」,只有「人赋人权」,或可叫做「欠通的西化」。 所以搞「西化」(现名「现代化」)也是分门别类、花样繁多的。当然我们如专搞「科技现代化」或「四个现代化」,那么「四化」或「现代化」就只有一个。但是我们进化到政治、经济、社会、伦理各部门来,那么花色就谈不完了。盖「西化」者始自「西方」也,而「西方」并不是个整体。笔者即尝为「西方」学生授「西方文化史」。在其各民族文化传统之间,别其异同。如希伯来之异于亚利安也,盎格鲁?萨克逊之异于日耳曼也;拉丁之异于条顿也……如此,再回看我国近百年来的「西化运动」又何择何从哉? 用户: 大侠尼采 发表于:2011-7-11 17:51:44 支持 (0) 反对 (0) [30]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因为他的思想实在,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因此,人们会沿着他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 XC4950这段话,很有蛊惑性。 就算他的思想的确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在宏观的方向上可以成立。但是,他实现这个目标的政策,手段确实是空想主义的,盲动激进的,是不择手段的,这就不行,实际上,人民为他的政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而且国家和人民的命运都由一个人狂热意志所左右驱使,人民的尊严又在哪里? 你在极其抽象,宏观的意义上肯定他,这根本就没有实际的意义,极其空洞。 用户: karax-ed 发表于:2011-7-11 16:33:36 支持 (11) 反对 (0) [29]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23楼的xc4950说:毛的思想实在,”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因此人们会沿着他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你们有什么,第一没有思想,有也是老掉牙的孔孟之道和西方欺骗劳动群众的那一套,实行了对普通百姓有什么好处?”这是不值一驳的,它是已经或正在淘汰的三十多年前毛时代愚民的奇谈怪论的重弹.毛致全国人民于赤贫,致数千万大陸同胞饿死,冤假错案遍布全国,历次运动 整死几千万,这就叫”符合多数人利益”,照此奇谈怪论,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也錯了,应该沿着毛的一大二公,闭关锁国以阶级斗争为纲,不停地乱折腾搞政治运动的方向”奋勇前进”. 孔孟之道是老,有二千多年历史了,能延续至今倍受全人类尊崇,正说明它能经受得起时间的考验,而毛奉为至宝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歪理邪说,毛一死,它也和毛一起进棺材了,你说西方欺骗劳动群众的那一套,却使西方人民生活过得很滋 润,这和毛时代大陸人民的生活相比,正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獄,真不知你到底 是不是外星来客. 用户: 0559900106900 发表于:2011-7-11 16:01:54 支持 (16) 反对 (0) [28]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同意2010的意见:不值得推荐,也不值得议论。 用户: tianma 发表于:2011-7-11 15:56:45 支持 (7) 反对 (0) [27]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本文作者选錯了文章发表的时间,造神运动白热化是在文革,如果那时发表,作 者有望成为姚文元第二;作者选错了文章发表的地点,应该送去重庆日报发表, 因为重庆还在造神,发表这样的造神文章有可能得到一方诸候的青睞,平步青云亦未可知. +++++++++++++++++++ 6900先生,你理解错了,把毛说成神的这篇文章不可能在文革发表,因为作者拍马屁拍错了地方。另外,文革中杨将军要大树特树毛泽东思想的绝对权威。结果呢,身陷牢狱。做姚文元第二?那更不可能,一句“此文严重地干扰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的结论,老姚就会让作者死有余辜了。林副主席的下场就是明证。(林副主席神化毛还不仅仅是语言与理论方面呀,还动用了全军队的力量来身体力行——要把全国办成红彤彤毛泽东思想大学校。)神化毛谁还能与林比肩! 用户: 无待 发表于:2011-7-11 15:20:55 支持 (9) 反对 (1) [26]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此文是典型的乌有式思维,不值得推荐,也不值得拿出来议论(值得让众人议论的文章其前提是必须符合史实,而不是散播个人崇拜)。 用户: 2010jmkk 发表于:2011-7-11 15:09:49 支持 (25) 反对 (0) [25]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由于仅其题目就形同呓语,所以一直就没有细看此文。刚才看到肖光先生公开了他给缪先生的两个短信的内容,才发现此文之所以会在发文严谨的选举网上转发,并引起争论,原来竟与在下有关。可在下志小才疏,识见粗陋,见此顿生担当不起之惶恐也!呵呵! 不过,我得申明,本人的记忆大多从社会主义起算,并无所谓“新民主主义情结”。我想做的就是否定从1956年延续至今的社会主义,并在《共同纲领》确定的各项新民主主义原则基础上推进政治改革,从而使中国真正走向民主宪政的道路。这些原则至少包括:土地私有化、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以及人大普选化等等。可以说,这些原则几乎每一个都是时下国人正在极力争取但总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政治改革方向。因为它们都是民主主义的,也是在本质上反民主和宪政的社会主义下不可能做到的。为什么不可以宣扬呢?如果有网友希望莫谈主义,只谈实际,那么我们就谈这些原则并据此要求中共承认过错以兑现其曾经的政治承诺,不也是对中国政改的一个很好的促进吗? 当然,在下修为较浅,暂时还做不到方绍伟先生的“自己的价值主张不重要,分析别人的行为和价值才重要”的冷酷实证,倘因此而给各位造成了鄙人拥有什么主义“情结”的印象,实请谅解。 至于毛是什么,abcde网友已说得很清楚了。我这里就不再多嘴了。 用户: 深蓝 发表于:2011-7-11 15:01:11 支持 (12) 反对 (0) [24]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毛左对他的毛教主从来都是只说成绩,不说犯罪和错误。毛时代中国只有在国防工业才取得一定成果,其他方面却是全面倒退。毛为了国防工业和他的世界革命共主地位,牺牲了全国人民大部分福祉和7千万左右国人的生命。 自从毛泽东把1949年前的中国定调为:“一穷二白”后,1949年前中国的就完全变成了没有人才没有技术的第三流国家。而真实情况是1949年前的中国不但科技比较先进,,而且人才众多,很多基础工业都是世界级水平。看看毛泽东时代最拿得出手的国防工业成绩,靠的就是1949年之前的国民政府培养的人才,而不是1949年后培养的奴才。 毛泽东创立的苏维埃共和国白纸黑字写着要分裂中国,支持中国各个少数民族独立,他创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他执政年代和现在的状况,只要是正常的人都可以得出负面的评价。 毛左从来都是胡扯什么毛泽东在1956年就退居二线,在一个信奉“枪杆子里出政权”,以军领裆,以裆领国的国家,什么时候有退居二线的军委主席和裆主席了? 用户: 菜刀实名制 发表于:2011-7-11 14:47:37 支持 (23) 反对 (0) [23]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我也相信毛泽东是人不是神。但各位右边的朋友不要想错了。毛泽东虽然是人,但可不是一般的人。而是一个大多数神都比不了的人。毛泽东的事业虽然遭到了挫折,但也仅是挫折而已,以后必定还会发展得更好。为什么是这样?因为他的思想实在,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因此,人们会沿着他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你们有什么?第一没有思想,有也是老掉牙的孔孟之道或西方欺骗劳动群众的那一套,实行了对普通百姓有什么好处?因此就发生了第二个问题:你们没有群众。因此,你们成不了大事。毛泽东最相信的是群众和历史规律,群众最终会依历史规律而实现毛泽东的追求。希望大家转变立场和观念,与普通百姓站在一起,在献身人民解放事业的伟大斗争中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实现你们的人生价值。 用户: xc4950 发表于:2011-7-11 14:34:45 支持 (2) 反对 (37) [22]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本文作者选錯了文章发表的时间,造神运动白热化是在文革,如果那时发表,作 者有望成为姚文元第二;作者选错了文章发表的地点,应该送去重庆日报发表, 因为重庆还在造神,发表这样的造神文章有可能得到一方诸候的青睞,平步青云亦未可知. 用户: 0559900106900 发表于:2011-7-11 14:21:16 支持 (25) 反对 (0) [21]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主席 1,建国有功; 2,是秦、曹、朱加斯大林的总和,历史第一人; 作者 1,黑白颠倒的太多,可鄙! 2,对重庆的头搞唱红运动的支持是在害小薄,再搞一个“封建”万岁将是罪恶滔天! 用户: zmx1941 发表于:2011-7-11 14:19:51 支持 (21) 反对 (1) [20]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我觉得,缪先生荐文之目的是清楚的,就是要开放档案,搞清历史,以更好地还原这个在人们心目中兼具神、魔、人特性的人。显然,这个目的是达到了。 不过作为共欣赏的“奇”文,其神化毛,从出发点直至结论全都错了。所以,不管其文中如何说,如何引用事例(谁知真假?就是披露属实也枉然)来证明,都是错了。错在哪里呢?我想,现代人囿于时代,难分洞穿不久前的历史。如果从未来的角度来看,就像列宁主义一样,也许中共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历史性错误。毛的出现和成功不过是将这一个小错,一个很可能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就可以纠正并被湮灭掉的错误变成了一个大错,一个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的历史性大错,一场劫难——数以百万计的士人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内被剪灭了思想、灵魂和肉体,数以千万计的农人因此而在一两年内成为挣扎而死的饿殍,数以亿计的国人则遭受了几代人的贫穷、受辱和苦难。 当然,我这只是预测,预测未来国人眼中的真实的中国近代历史。因此,无论是把毛从神还原为人,还是试图将其从人再供奉为神,毛所主导的与他有关的所有中国历史都是与一场接一场真真切切的人祸灾难息息相关的。未来的历史必将公正地将这一切书写出来。 还有,此文从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的政改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阅读此文,还是有价值的。 用户: abcde 发表于:2011-7-11 13:33:59 支持 (18) 反对 (1) [19] 回复:缪一轮荐文:把毛泽东还原成神 短信两则—— 收件人:缪一轮 发送于:2011-7-10 尊敬的缪先生:您好!我在新浪博客里,发现网名为“天下第九”的写的一篇文章,叫《把毛泽东还原成神——毛泽东缔造的两个共和国》,地址是:http://blog.sina.com.cn/qinzheng26418 此文内容与众人对毛泽东的政治思路,包括“新民主主义”问题的看法不同,但也并非没有道理。不知此文在选网上发表过没有,如果没有,请您看看该文,然后决定是否由您推荐至选网发表?深蓝先生的“新民主主义”情结厚重,如看到此文,可能对他和有兴趣的网友会有启发作用。 祝 夏安! 后生 肖光 上 收件人:缪一轮 发送于:2011-7-11 缪先生:按语说得虽不算严谨,但无什么大问题。网上声音,又不是什么文件,哪能那么严谨,滴水不漏的。其实,我的意图一个是引起大家讨论,社会上的各种代表性的说法,在选举网上应有反映,不能总是一种雷同的声音。另一个是比较具体的,就是对深蓝先生的“新民主主义”的情结而言的,如果连“新民主主义”的前因后果都没有比较深地搞明白,就一再搞出“指导方向”式的议论。选举网友,依我看,大家对搞民主宪政的共识越来越强。至于是什么“主义”前提的民主宪政,则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各说其道理,但绝非传统社会主义(即列斯式的),也可包括其前身即所谓“新民主主义”的前提。理论上我现在也说不清,但从实践上看,如果坚持这样的主义,就不会有民主宪政。…….祝好! 后生 肖光 上 ……………………………….
阅读更多发布者CDT aggregator | 7 月 11, 2011
《财经》记者 舒泰峰 左林 27岁的徐彦,5月26日凌晨3点在自己的微博上,宣布参选杭州市下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他的参选声明这样写道: 本人属于“新杭州人”,是通过杭州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下城区。与我一样的许多新杭州人,需要一名代表,(他们)在购房、结婚、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面临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公共政策支持,这是本人参选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当选后最主要的努力方向。 徐彦,在杭州从事房地产营销和广告工作。他对《财经》记者说:“希望通过人大的路径,推动户籍改革。我本身是‘新杭州人’,是这个群体的一员,跟他们有共同语言。跟户籍挂钩的东西太多了,大批大学生留在城市都会遇到种种问题。” 徐彦还为自己的参选做了一个规划:6月下旬公开招募志愿者,一起进行社情民情调查、选民拜访等,7月起每周发布一个视频,以阐述参选理念。 到6月27日,徐彦已经招募到了八名志愿者,他们都是社区居民,暑期将至,他还设想招募大学生进入社区,调研包括停车难、小区垃圾处理等具体问题。 在徐彦的理解中,“政治其实不玄乎,而是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就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小区的垃圾桶摆放是否合理,我希望通过参选促进自己的小区和城市更加美好”。 徐彦的身影,是2011年中国基层政治生活的微观一景。 从7月1日开始,五年一度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这次换届选举将产生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200多万人。参加这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9亿多人,参加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的选民将达6亿多人。 徐彦希望挤身200多万基层人大代表之列,而他选择的是联名推荐参选之路。 按照《选举法》规定,中国县(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选产生,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各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出,另一种为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出。 对于无法获得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公民来说,若想当选人大代表,可选择联名推荐一途。 今年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与往届不同,微博鼓励了公民参与的热情。 5月25日,作家李承鹏最先通过微博宣布,将参选成都武侯区人大代表。此后,一批参选者通过网络涌现出来。据选举问题研究者、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统计,截至6月16日,已有近百位各界人士通过微博宣称将参选人大代表。 2011年,亦有更多知名人士宣布参选或助选,除李承鹏以外,还有上海作家夏商、网名为“五岳散人”的时评作者姚博、财经作家柳红、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等。名人参与的助选团也是一景,学者于建嵘、法学教授贺卫方、作家韩寒、导演冯小刚、记者王克勤等,均加入了李承鹏助选团,知名律师陈有西、斯伟江则为他提供法律咨询。于建嵘同时还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的参选顾问。 今年联名推荐参选热的另一个特点是,时间早而且集中。往年要等到正式开选之后才会出现的参选热,今年则提前出现,而且参选者所在的城市更为广泛,往届以北京、深圳、上海等地为主,今年在广州、杭州、成都等地均有参选者。 参选者职业范围也趋向多元。往届以律师、业主、大学教师、大学生为主,今年则出现了作家、中学生、媒体人等。 “还有大量的参选者没有公开,只有在选举开始后才能知道。”李凡预测。 每个参选者的理由不尽相同,但许多参选者不约而同地选择为社区服务的口号。 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居住于圆明园附近的画家村,这是一个城中村,流动人口集中,因此他的目标之一是要为画家村多建公共厕所。搜狐网的编辑徐春柳所在社区位于北京东城区和朝阳区交界处,虽在二环路边上,但因为临近铁道,交通比较差,有人戏称之为“北京的盲肠”。他的目标是为社区解决交通难题。 “能不能参选成功不取决于你在微博上的粉丝数量,或者发表了多少东西,关键是选区内有没有人给你投票。”熊伟说。 有的参选者则想得更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对《财经》记者说,“我希望在两种路以外找到第三条道路——认可现行体制的合法性,又推动体制变革的第三条道路。” 第三波热潮 联名推荐参选并非新生事物。它发轫于上世纪80年代初。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选举法》,将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范围由乡镇一级扩大到了县一级,并明确,“有三人以上附议”就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且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 此外,新《选举法》还确立了预选原则:如果所提候选人名额过多,可以进行预选,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1979年的新《选举法》是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李凡说,“它给了联名参选非常大的空间,从而出现了第一波公民参选潮,1980年全国各地大学生都有参选人大代表的,仅海淀区就有15个学生当选。”其时,适逢恢复高考,大学生的年龄普遍较大。 1986年,《选举法》进行第二次修改,“三人以上附议”的条款修订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此外,还删去了1979年法律中预选的规定,转而规定选区选民小组(或全体代表)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或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这些修改客观上降低了直接选举的竞争性,公民参选潮渐渐降温。直到1998年,湖北潜江市中学教师姚立法当选该市第四届人大代表,联名参选又重回大众视野。 姚立法当选后,在一个五年任期内,提交建议187件,超过当时潜江市所有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案的五分之二。 此外,他还参与其他事务,比如为潜江教师追讨欠薪,揭露村级选举问题等。“我打破了两个旧观念,一是认为自荐参选肯定选不上,二是认为选上了人大代表也没有用。”姚立法对《财经》记者说。 姚立法的成功激励了后来的参选者。在他之后,2003年,出现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公民参选潮。这次参选潮始于深圳,共有十余人参选,最终,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等三人当选。 2003年8月,《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让自荐竞选者多起来》,称赞深圳的公民参选是“民主选举的自觉实践”,“表明了人民群众选民意识和民主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促进我国民主选举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当年很多人是看了这篇评论后参选的。”熊伟说。在北京,这一年9月至12月为选举时间,当时涌现出20多位参选者,包括北京邮电大学教师许志永、朝阳园业主委员会主任舒可心、以反“伪科学”被公众所知的司马南、打假人士王海、回龙观社区业主聂海亮等。在最后的选举结果中,许志永、司马南、聂海亮当选。 但在湖北,同年虽然有41名通过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参选,却全部落选。 2004年,《选举法》进行第四次修改,恢复了直接选举中的预选;在候选人介绍环节,增加“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的内容。此次修改受到各界好评。当时有学者预计,在2006年的换届选举中,公民参选热将进一步高涨。出人意料的是,到了2006年,公民参选热在舆论中似乎并未出现。 许志永告诉《财经》记者,与2003年相比,2006年的联名推荐候选人参选数量其实并未减少,只是媒体参与少,舆论冷清,“结果并无太大差别,比如海淀区人大,2003年当选的联名推荐候选人,2006年基本都连任了。” 当选有多远 按照法律规定,成为代表候选人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难。据许志永介绍,以北京的实际情况看,政党和团体提名代表数的比例,只占20%多,余下近八成均为十人以上联合提名产生。 李凡的观察与此形成印证,据他回忆,2006年换届选举中,“北京市总的候选人是5万人,应选代表1.3万,其余3万多都是联名候选人”。 参选人大代表的第一步是取得选民资格,其程序是选民登记。在中国人口大规模流动的现实下,这一环节变得复杂起来。目前,《选举法》对于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问题,未有规定。地方实践中,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具体如何掌握,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本地情况作出决定。 模糊的规定使流动人口参加选举遇到障碍,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千里迢迢专程回到户籍所在地开证明,另外,居住多久才能够在居住地获得选民资格也不明确。 2006年,一位在北京工作多年的人士去做选民登记,由于未办理暂住证,被告知居住不足一年,无法进行选民登记。李凡建议,流动选民应当保留居住证、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据、水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纳税证明等居住证明文件,并随时注意现居住地关于流动人口在当地参加选举的规定。 若想顺利成为代表候选人,获得有效的联名推荐是关键。 江西新余钢铁厂的职工刘萍的参选经历说明了联名推荐的重要性。当地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出,17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的选民中,五人不是刘萍所在的新钢公司第六选区选民,有三人后来退出签名,有二人在新钢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她参选人大代表的只有七人。因此,选举工作指导组认定,刘萍未达到法定十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人数规定。显然,联名推荐者必须为本选区选民;联名推荐者的人数则越多越好。 此后,由代表候选人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是联名推荐参选最难通过的一环。 《选举法》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并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在这种情形下,取得联名推荐人越多固然越有优势,但并非一定能够获胜。 2006年,北京一位大学教授得到了1000多张推荐票,排名靠前,但是在小组协商的过程中,支持他的选民小组只有三个,而支持该校一名副书记的小组有十多个。“是按选民小组的多数、还是按推荐票的多数,选举法中没有明确,由地方自行规定。北京当时采用了选民小组多数,这位教授票数再多也没用。”李凡说。 实际上,对于这种情况,《选举法》有解决办法,其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时,要进行预选,根据预选得票多少来确定。 2003年,许志永所在的北京邮电大学选区就启动了一个类似预选的程序,将300多个代表候选人名单全部下发给选民,要求选民在其中勾选出三人,许志永正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了正式代表候选人资格。 “如果选民小组的协商不能反映多数选民的意见,就采用‘预选’,让大家直接表明意见,这是最好的方式。”许志永认为。 不过,熊伟说,预选并非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必经程序,《选举法》中对于预选的程序和发起者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有些地方对于预选态度不明,还需要候选人去争取。 如果在这些步骤之后,仍无法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即动员选民于正式选举中在选票的“另选他人”一栏中填上自己的名字。“这需要极强的动员能力,”李凡说:“难度极大”。他接触过的联名推荐候选人中,极少人动用这一程序。 但并非没有成功先例,在1998年的选举过程中,姚立法没有能够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就是通过“另选他人”的方式高票当选。2003年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长王亮也通过这种方式当选。 最后一步是投票和计票环节。熊伟认为,一场公正的选举应当实行当天计票制度。他曾观摩了2006年在北京大学的选举,当时,规定的投票时间是早上8点到夜间12点。“到夜间12点投票截止,实际上意味着无法当天计票。票箱放在那里一个晚上,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 此外,李凡指出,人大代表选举严格说起来不太需要钱,最好自己掏钱,避免“非法集资”之嫌。《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选者均为自费参选。网名为“五岳散人”的姚博在微博上宣布:“所有选举费用由我个人承担,如果当选,在任期内的办公费用亦由我个人承担”。 开放心态 多位参与或观察往届选举的人士均表示,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参选者都应保持开放的心态。比如,候选人是否能充分地介绍自己当选的重要因素。候选人可在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正式投票前的最后阶段,尤其是投票日前的一天到三天,加大自我介绍力度。 2010年3月,《选举法》第五次修改,将“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中的“可以”改为了“应当”,这从法律上肯定并增加了候选人直接面对选民介绍自己的机会。 除了参选者需要更加开放的心态,“针对蓬勃的联名参选现象,各级人大也需要开放心态。”李凡说。 往届的选举中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一位律师宣布参选,当地司法部门劝退未果之后,在投票时,工作人员直接端着票箱到各户去收选票,但唯独避开支持该律师的居民。该律师自然无法当选。 实际上,对于联名推荐参选人大代表,《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参选人都将自己定位为服务者和沟通者的角色。用熊伟的话说,“既要跟选民沟通,也要跟政府沟通”。 从宣布参选之后的第六天,也就是5月31日,李承鹏就主动与武侯区人大联系,希望进行沟通。6月14日,武侯区人大常委会一位相关负责人与李承鹏进行交流,除了谈论李承鹏的阳光校车等一些具体的设想外,该负责人多次强调,选举必须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进行。 虽然李承鹏没有听到他希望的“欢迎你参选”的话语,但是他认为这次沟通很有收获,“他的提醒非常重要,可以让我把方案想得更具体。” 绝大多数参选者对选举的结果并不特别在意。熊伟说,关键在于过程,希望能够借此来普法,推动更多人来关心公共事务。 针对目前所谓“独立候选人”的讨论,一些政府人士和学者表示,需要在理论上和制度上厘清选民的被选举权的意义和内涵。今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切实保障选民的“被提名权”》,称目前所谓“独立候选人”现象反映出来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保证宪法和《选举法》所规定的选民的“被提名权”得到充分实现。 根据现行《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该条款的规定是对选民的“被提名权”的制度保障。 文章称,“虽然该条款表面上只规定了谁有权提名,但实质上是肯定了选民的‘被提名权’。” “选举法的上述提名程序并没有明确说选民只能等待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来被动地‘被提名’,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必然包含了两种情形:一种是选民主动寻求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依据法律程序提名自己作为代表候选人;一种是选民被动接受,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对自己的提名。这两种情形都是上述条款所保护的选民‘被提名权’的法律内容。如果上述条款只能理解成由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被动地提名自己作为代表候选人,那么,在制度上就可以出现‘让你当代表你才能当代表’这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现象的出现。” 这篇评论文章认为,目前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所谓“独立候选人”问题,实际上是一些想当人大代表的选民依据《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寻求获得有提名权的合法主体的提名,这种行为是《选举法》第29条第二款当然保护的内容,是选民依法享有的“被提名权”的应有之义。 从法律上来说,中国选举法确实没有“独立候选人”一词,且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都没有将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称为“独立候选人”。 有分析人士认为,将选民十人以上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冠以“独立候选人”称谓,容易引起误解,似乎其他类型的参选者就不够独立,因此不宜使用。 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民主与法制时报》亦于6月20日发表署名文章称,“独立候选人”提法不妥,但不代表公民不能有意参选人大代表。“公民有意参选基层人大代表,寻求‘被提名权’,是公民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主张被选举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应依法得到保障和尊重”。 原文: 链接 © superlee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 2011/07/11. | Permalink | 光荣之路 Post tags: 财经 OMM通讯社@新浪微博 | OhMyMedia@Twitter | OMM通讯社@腾讯微博 | OMM通讯社@网易微博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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