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

萧瀚 | 0825 论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 / 萧瀚

雲邊居士按: 本文发表于今日(2011年11月17日)发行的本期《阳光时务》(2011年第7期),现亦发表于此。 论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 萧瀚 摘要: 政治革命是要建立保障平等的自由等人权的政治制度,这是可能的,是一部分精英人物依靠共识、正确的观念以及意志的汇聚短期内可人为建构并完成的;社会改革是要改变由于良制的不完备性所导致的不公正,以及由于个人的懒惰等恶德或者每个人都可能发生的正常失误、神秘的命运所导致的不平等结果,因此它是不可建构的,是改良性的,是零星的、琐碎的、间歇的,它依靠永无止境的制度改进、人类的同情心和道德素养等落实到即使不是每个人但也得是绝大多数人的美德才能逐渐达成,并且是绝无可能完美无缺的乌托邦。 当代中国需要政治革命、制度革命,它是社会改良的一部分,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至于“社会革命”——这个伪革命话语体系中的虚假概念、伪概念早应该扔进垃圾桶了。 本文缘起 正如《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革命的理论”条目所指出的,马克思对革命概念的使用使其进入现代语境。马克思使得“革命”第一次从以前的政变含义变成了一个包含着全息含义而非仅仅政权更迭含义的革命概念。 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序言中提出过“社会革命”的概念: “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 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 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页8—9》) 即使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学说的框架内,马克思也从未将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混为一谈,不但没有混为一谈,最先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的恰是他自己,这种区分的原因也在于他并不认为两者必然是同步的,也不认为两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1872年的《关于海牙代表大会》的演讲中,马克思说: “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以利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页179》,这段话之后,他还加了一句“但是,即使如此,在大陆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为了建立劳动的统治,总有一天正是必须采取暴力。”) 与前述《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到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相榫合,马克思不可能认为(至少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有社会革命的条件。但由于被歪曲的马克思主义以及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在中国的传播,革命话语一直是近百年来中国政治话语中的核心概念: 人们从欢迎革命话语到获得一个未必想要的革命后果,再到当今大量的革命恐惧论,无不充斥着对革命话语的语义歧义和误解甚至歪曲。 对革命话语的梳理和澄清,与区分并重新解读“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就是出于这一目的的尝试。 一.概念:革命、政治革命、社会革命 英国政治学家海伍德(Heywood)认为“‘革命’一词的最初含义是周期性的变换(来自动词‘循环’,即‘to revolve’),正如1688年英国所谓的光荣革命对‘正当的’政治秩序的恢复一样。然而,法国大革命(1789年)确立了现代的革命概念,即革命是一个破坏与取代旧秩序的戏剧性与深远性的变化过程。”(【英】安德鲁.海伍德著,吴勇译《政治学核心概念》,天津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海伍德对“政治革命”的定义是:“是包含超出法律范围的大众行为的群众起义,它们通常(并不必然地)带有暴力的色彩。这就将革命与(武装)政变——小团伙摄取权力的行为——区分开来。革命不同于造反和叛乱,因为革命导致根本性的变革,即政治制度的变革,这与纯粹的统治精英的更换或政策的变化并不一样。”(同上) 海伍德还认为“社会革命”是“所有制和经济制度的变革,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就是‘生产关系’的改变。”(同上) 其实,上述海伍德对革命和现代革命的概念分析除了现象描述值得部分赞同之外,对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的实质性分析都不到位。 在理解马克思的革命理论时,一个特别重要的前提是必须将其革命理论置于其历史唯物论的框架中,才能考察其思想的正确性和谬误性。由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存在着不可弥补的现实无法对应的漏洞,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社会理论,马克思的学说有其抽象的分析价值,但并不具有现实的指导性操作价值。(一个简单的道理是,阶级斗争学说是一种近似性的理论分析框架,而并非现实本身,例如工人罢工并不能被确切地定义为就是工人阶级的反抗,因为工人是具体的,参与和支持工人罢工的除了工人还有其他人,这种情况下每个具体的人都不能被抽象化,将抽象的理论机械地对应于人的现实身份常常是灾难的来源,例如1949年以后中国逐渐建立从而导致灾难并且最后在现实中被实际废止的阶级身份制。)因此,包括政治革命在内的马克思革命论,脱离了西方政治学主流,离开了政体以及限制权力、权力分立等最基本的主流政治学,而代之以抽象的阶级夺权这种与政治学本义毫无关联的空中楼阁,世界历史的发展充分地证明了马克思这套革命论用来指导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是极其有害的。(斯考克波尔的政治社会学名著《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则只是对“社会革命”进行事实性研究,而未及价值性研究,并且由于是在继承马克思阶级斗争理论基础上的社会理论,因此将阶级斗争作为导致社会革命的最重要元素,因此其研究的结论对于如何理解“社会革命”有很高的社会学价值,但并无多少政治学价值。) 如果以阿伦特“革命唯一且向来的理由是自由”(阿伦特《论革命》)这一政治学而非社会学的根本性定义而论,政治革命究其实质,是指对政治制度进行变革,而且这种变革必须是有利于保障人权、保障个体与群体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上自由选择符合自身幸福诉求的生活。并非对政治制度进行根本性变革就可以被称为革命,是否以暴力手段达成目的也不是确定一项政治制度变革是否称得上革命的关键,虽然需要大众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参与可能是必不可少的。 至于“社会革命”,海伍德的定义至少与“社会革命”概念的提出者马克思的思想存在严重分歧,马克思所谓的“社会革命”,其社会概念本脱胎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因此,所谓社会革命,在马克思那里,虽然所有制的变革、经济制度的变革都是其中根本性标志,但也不能将社会革命仅仅视为这两项的变革,马克思的“社会革命”内涵要比它们广泛得多,内容可谓包括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当然包括政治,也包括人们日常生活的全面变革。因此,马克思在区分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同时,其实在概念种属关系上存在逻辑上的问题,即政治革命其实是从属于社会革命,两者的区分并不具有逻辑上的平等地位,只是出于分析问题的需要而进行的区分。如果不将马克思的社会革命论置于其阶级斗争理论框架中,那么社会革命仅就其现象而言,后来的社会革命观念与马克思的观点也存在很大的内涵分歧,问题在于,即使抽掉了阶级斗争论基础的社会革命观念也存在严重的理论误区。 二 . 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分野 进行上述概念澄清之后,对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进行深入的探讨才有可能。讨论任何现实的问题,即使以理论的方式进行,也不得不与具体现实相映照,讨论革命问题同样如此。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人类就制度进行的变革以及在社会演进方面都已经有了不少经验和教训,而社会理论家的一个重要使命,是在于对这些历史事实进行梳理、分类,从中寻找出某种具有普遍性的命题,以帮助现在和未来的人类尽可能少走弯路,少付代价——“革命唯一且向来的理由是自由”这一阿伦特命题不但是她对革命本身的精确把握,也是对人类的愿望,同时还是检验历史的重要根据。 没有哪个国家像英国人那样自豪地认为自己是自由最受保障的国度,这不是偶然的,从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以来,英国建立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制度,自由大宪章本身就是贵族通过战争战胜国王的结果,制度意义上,这份被后世一再提及并且在现实中发生效用的宪法文件,本身就是革命。1640年的英国革命以及1688年的光荣革命,其根本问题依然在于限制王权,如何在议会和王权之间达成一种制衡性的权力平衡(并且能够保障人权)——所谓资产阶级革命之类的标签其实毫无意义,正如将这个标签贴在16世纪进行了独立革命的荷兰共和国头上也毫无意义。 18世纪发生了两场常常被相提并论的革命,就是法国革命和美国独立革命,法国革命是一场典型的社会革命——它包含政治革命,但远不仅是政治革命,它试图解决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等问题;而美国独立革命则只是一场政治革命,政治革命之外的社会革命根本不在其考虑范围内,也没有任何意愿,就是11年后的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也与此毫无关联,反倒是70多年后的美国南北战争是一场社会革命引发的战争(这次社会革命带来了近62万人死亡这一灾难性后果,而当时的美国总人口也就3100万人。)。 20世纪的苏俄、中国、北朝鲜、东欧等都进行了包括政治变革在内的所谓社会主义社会革命,另外还有土耳其的全盘西化社会革命。苏联和东欧并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了取径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政治革命。 从上述社会革命与政治革命的历史以及革命之后的结果来看,没有一个国家的“社会革命”有什么好下场——包括美国南北战争,这场内战使得美国青壮年男子伤亡惨重。在这些进行社会革命的国家里,通常都出现人权状况比革命前更糟糕的后果。比法国社会革命更糟的是,20世纪进行社会主义社会革命的国家无一例外地建立了极权制度,连革命前虽然存在严重问题但基本尚可的制度都没保住,官僚集团的权力无限扩张,甚至基本人权都遭到灭顶之灾,更谈不上自由、幸福与安全,而财产公平正义和平等也都更是镜花水月。 用一个也许未必那么准确的词语概括,社会革命导致了“内战”——除了美国南北战争仅仅持续了四年,其他社会革命国家的这种内战长期持续,形成本国官僚集团对本国人民的持久奴役,这是通过暴力革命获得无限权力之后的官僚集团针对本国人民的国内战争。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后果,不仅仅与革命者集团无限的权力欲和乌托邦欲有很大关联,也与这些国家国民的愚昧存在很大关系。在以消灭私有制为基本经济追求的社会主义社会革命国家,革命前人们的私有财产就没有得到过严格的司法保护,而他们居然会相信一个取消私有制的制度能给他们带来福祉,这是非常典型的妄想瓜分他人财产的懒汉的报应。 由于制度与社会存在着某种逻辑关系,存在着互动关系,简单地将社会视为良制的基础,或者将良制视为美好社会的基础,可能都是偏颇的。如果仅仅从逻辑上分析,会发现一个奇异的现象,即 拥有尽可能多的有自由意志和美德的公民,确实会是催生良制的基础,这在逻辑上说得通,问题是,如果说只有有了良制才能催生一个美好社会,在逻辑上同样说得通。 于是,良制与美好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变成互为因果的鸡生蛋蛋孵鸡的问题。 美国革命迄今已有235年的成功案例,给了世界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建立一个良好的限权性宪政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权,继而保障全社会朝美好社会发展的基础。革命者非常清醒地意识到,他们只能尽最大可能将如何选择生活的权利留给人民自己,而不是越俎代庖假冒上帝替别人去选择。他们并没有自作主张地赋予人民“幸福”,而是保护人人有权追求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的权利。 而掌握权力的社会革命家们却总是喜欢自充上帝,他们知道什么是幸福,他们甚至知道什么是别人的幸福,尤其是他们认为幸福只有一种,就是他们准备兜售给人民的那种,如果人民不接受,他们就要用暴力强迫人民接受。社会革命家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对建立限权宪政政府兴趣不高(孙中山从一个政治革命家转向社会革命家,最初也对于建立宪政政府下力有限,而忙于社会革命,以至于最后蜕变到要建立万能政府),不但兴趣不高,甚至反对宪政制度,从而建立极权政治。 依然以阿伦特的“革命唯一且向来的理由是自由”衡量,政治革命是要建立保障平等的自由等人权的政治制度,是要建立权力分立和有效制衡的政治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基本人权,保护人民不伤害他人利益也不受他人伤害的生活自由选择权。这是可能的,是一部分精英人物依靠共识、正确的观念以及意志的汇聚在短期内可人为建构并完成的,这是一种现实中可以兑现的,在有效的条件配合下,甚至是可以立刻建立的。 社会革命即使是全社会的共识,因为涉及每个人的经济精神利益,一旦实施,则可能导致大量的社会冲突,因此它会导致观念与现实的断裂。而社会革命家们可能会通过宣传,制造尚未到来时人们因利益未受直接损害时的认同,这种认同是虚假认同,在现实面前可能一秒钟就土崩瓦解。也许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生存的所在是个天堂,但问题是不存在天堂,尤其不存在每个人都可以不劳而获的天堂。因此,社会革命家们用乌托邦说服人,一旦获得权力而要贯彻乌托邦政策,则只能使用暴力奴役人民——而奴隶是不可能建立什么天堂的,不但不可能建立天堂,连建立人间都很困难,只能建造地狱。 从一个正常的社会发展图景来看,社会改革是要改变由于良制的不完善导致的不公平结果,要改善由于个人的懒惰等恶德以及每个人都可能发生的正常失误与那些神秘的命运所导致的不平等结果,因此它是不可建构的,只能是改良性的,是零星的、琐碎的、间歇的,它依靠人类的同情心和道德素养等落实到即使不是每个人但也得是绝大多数人的美德才能逐渐达成,永无止境,并且是绝无可能完美无缺的乌托邦。社会改革的这些性质来源于人性本身,也来源于不可控的环境与自然因素,因此,它必然是与人——即使不是每个人但至少是绝大部分人的自身修为以及人类永远无法预测的好运与厄运相关,也因此, 社会改革是不可能用革命思维达到目的的,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将突变性作为革命的基本现象元素,那么社会革命这个概念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它在现实生活里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概念,社会革命是一种伪革命。 (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对阶级斗争分析法中就有类似深刻批判) 从美国独立革命以及其他各国大量社会革命的历史中,至少可以获得如下基本的经验和教训: 如果制度腐朽,那么以建立保障个体自由等人权为基本目的政治革命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需的,但社会只能改良,不可能革命。否定政治革命的必要性,与倡导奴役有理并无本质区别,而动辄倡导社会革命,则是另一个极端,这种伪革命同样导致奴役。 三.政治革命与社会改革的关系 从马克思本义来看社会革命,那么政治革命从属于社会革命,但前文已经论证过社会革命这个概念是个伪概念,是个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若以阿伦特对革命的限定而论,社会革命几乎都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它同时也给千千万万人制造苦难与奴役,是阿伦特意义上革命的反动,是典型的伪革命。 政治革命与社会改革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不仅是逻辑关联,也是具体社会现象的事实关联。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中,政府是作为制度代表者的一个中介,在人与政府的关系中,社会也是一个中介。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中,人也是一个中介。 如果将存在一定疆域的具有封闭性的区域性生活视为一种权力场域,那么可以发现个体、社会、政府存在着这样一种权力关系:个体的选择成就个体生活,个体的联合造就社会,人的联合成就社会,政府维护两者。一个良好的生活状态应该是:政府保护人民的自由,政府保护个体的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通过制约政府保护个体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个体通过联合的社会制约政府,保证其保障人权的职能。由于政府拥有合法的暴力和各种经济能力,因此,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对权力的限制程度取决于保障人权的强度与保障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必要性。因此,通常而言,政府权力的大小与人权保障程度、社会利益保障程度需要某种动态均衡,既非成反比(虽然在绝大部分情况下可能是成反比),更不可能成正比。而限权的方式,经过人类数千年的试错,已经基本上形成代议制立法、责任制行政、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司法三权分立的权力内部制衡模式,以及社会通过选举、言论自由、保留反抗暴政天赋权利等形成外部制衡的双重制约机制。 一个成功的政治革命,通过建立自由民主宪政共和的政体(即上述内部与外部双重制衡机制)来实现“唯一且向来的理由是自由”这一革命目的。唯有有了这样的制度革命结果,人权得以保障之后,社会改良才可能通过具体的个体努力和社会的共同奋斗,点滴、零星、间歇地实现。相反,若无法建立上述保障人权的自由民主宪政共和政体,那么由于被奴役的人民无法自由联合成一个有力量有作为的社会,那么社会改良也就不可能。 清醒的政治革命者从来不会以为一个好制度建立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在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上,华盛顿认为这部宪法能维持20年就不错了,而富兰克林则更是悲观地认为最后还是会以专制收场。因为任何好制度都需要人去操作,美国迄今还在使用这部宪法,而且这部宪法在美国人日常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一部好宪法好制度,还因为美国人民为这部宪法的实施作出了具体的看似琐碎却至关重要的贡献。制度并不直接创造美好,它只是保护并鼓励人们去创造美好,当好制度懈怠时,它也会妨碍人们创造美好。因此,好制度鼓励和保护人们进行社会改良,但它并不会直接进行社会改良——如果用权力进行直接改造,还可能带来恶果。因此,它与社会改良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无论什么情况下,人本身的行为几乎都是最重要的。 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等这些美国国父们之所以会有这样悲观的想法,是因为他们谨慎,因为他们深知,好制度并不直接创造自由,好制度只能保护自由,自由也并不直接等于美好和幸福,并不代表就是创造与愛,在自由与一切美好之间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自由的基础性价值在于,它赋予你对美德和恶德的自由选择权。因此,自由未必产生美好与幸福,但没有自由也就没有美好与幸福。一个性质相同,结果相反的例子是,即使是经历了社会主义社会革命的国家,各自建立极权政治之后的人民生活虽然存在某种普遍性,但也有很大差异。例如,匮乏是几乎所有共产极权国家的共同特征,但人权被侵害、私生活被侵入的程度却因国而异。在朝鲜与中国行之有效的那些极权政策,在古巴就会大打折扣——一个那么热愛舞蹈的民族,灵魂本身的自由度是那些日常生活如墓碑一般死气沉沉的民族不能比的。可以说,这依然体现了类似的制度下,人本身的差异所产生的结果也有很大差异。 哈耶克因为极权主义的狂妄、愚昧与灾难而反对一切建构主义的社会革命,这反对并且包括了政治革命,他认为人类一切相对美好的制度与社会都是自生自发的自由扩展秩序。但哈耶克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在我认识到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的分野之前,我曾长期服膺于哈耶克这一观点,而历史事实表明,哈耶克这一观点不符合历史,甚至与其推崇美国也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哈耶克的观点能够成立,那么一切革命都是错误的——而历史上许多革命都是成功的这一基本事实就否定了他的判断。哈耶克的错误就在于他没有区分政治革命与社会改良的不同特性,并且以一种相对主义的立场论证自由未必对每一个人都是正面价值(尤其是政治自由)——但正如列奥.施特劳斯所说,如果一切都是相对的,那么吃人肉也只是个口味问题。哈耶克忽视了阿伦特所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即在极权主义之下,个体确实很难有作为——这意味着热愛自由者未必能为自己的自由做什么,因此,失去自由甚至并没有为自由而奋斗并不意味着人们不愛自由——而这正是阿伦特的非凡洞见。再者,在长期奴役的国家里,绝大多数人对自由的向往甚至需要一个觉醒和熟悉过程,至少对于享受过自由乐趣的人们而言,要让他们重新回到受奴役状态绝对是极难忍受的。如果哈耶克将服从奴役视为自由的一种,那么他也就瓦解了自己的理论——因为奴役制下,他所倡导的社会改良是不可能的。 结语:什么是中国的问题 大陆中国人一大可悲,是62年来,普及教育才刚刚开始,国人就接受了一套全面洗脑的所谓教育,这套洗脑教育中存在着大量严重错误的价值观以及思维剧毒。 革命话语是洗脑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数代人都被这套剧毒物所毒害——包括我自己。今日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与极为重要的革命话语混乱相关的是思维的严重混乱,这种思维混乱一方面来源于刻意的愚民教育和愚化宣传,另一方面也来源于人们自己缺乏思考习惯,以及思考能力。 就革命话语而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知识界和思想界的基本取向是否定革命(思想界最初否定革命,是对官方革命话语体系的一种反动,但这种出于逆反心理的反动并没有经过理论的深刻检验,一股脑儿囫囵吐枣式就全扔了,而其实89之后官方自己就已经讨厌革命话语了,因为他们深知那会是他们的坟墓),包括影响极大的李泽厚、刘再复先生的对话录《告别革命》,以及最近李泽厚先生再度用轻蔑甚至轻佻的口吻谈论辛亥革命。轻易否定革命者都对革命这个基本概念没有下过真正的功夫,他们既没有能力区分政府与社会,随之也没有能力区分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同时包括李泽厚先生在内,这些政治学、法学(尤其是公法学)的外行知名人物,仅仅通过想象而不是建立在深入求知基础上的思考,就轻易地对革命问题发表意见,我甚至敢断定,他们连人民有反抗暴政的天赋权利都是不敢承认的——如果承认这一点就无法否定政治革命是任何一个奴役制度下人民的正当权利。告别革命,是一种奴性的话语体系,就其本质而言,与动辄倡导社会革命的极权话语两极相通。 无数成功与失败的案例都表明,政治革命要彻底,社会改良要耐心,政治革命的彻底成果要全心全意地维护与巩固,而社会改良要谨慎、节制、渐进。智慧的革命家如美国国父们严守自己的界限,不越雷池,让真正的选择归于人民自己;愚昧的革命家则热衷于当救世主,妄图用权力实现一夕成就天堂的社会革命美事,而对于政治革命却不下功夫,潦草对待,维护不力,甚至破坏有方。(可参考拙作《辛亥成败百年回眸》对孙中山后期的分析和评价 http://xiaohan.blog.caixin.cn/archives/25427 ) 我在《简议改良与革命》一文中说: “从奴役走向自由是革命,从专制走向民主是革命,从集权走向分权是革命,从伪共和走向真共和是革命,从极权走向宪政是革命,从统治走向自治是革命,从臣民走向公民是革命,从人治走向法治是革命。被称为转型时代的当代中国,这个时代就是革命的时代。对于自由而言,革命已无法拒绝。” 这段话所指的革命,是以制度变革为目标的政治革命,而非社会革命。 当代中国需要政治革命、制度革命,它是社会改良的一部分,甚至可能是最重要的部分。至于“社会革命”——这个伪革命话语体系中的虚假概念、伪概念早应该扔进垃圾桶了。                                          2011年10月22日於追遠堂   财新博客版权声明:财新博客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博主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博主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财新博客的文章及图片。博客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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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辛亥革命对自由的宰制

辛亥革命开满历史之花,不同价值偏好的人各取其所喜爱的花并各表一枝。人们把自己的价值之衣给辛亥革命穿上,让人们看到不一样的历史小姑娘,不一样的辛亥革命。喜欢革命的人就欢迎所有的革命,因为只有革命才能毕其功于一役,砸烂一个旧世界,建设一个新世界,失去的是锁链,得到的是整个世界。辛亥革命是同共两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基本来源,国民党无论在大陆和在台湾执政,都强调辛亥革命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在大陆执政之后,也讴歌辛亥革命,只是讴歌的价值取向不同。不喜欢革命的人就告别革命,以告别辛亥革命为契机告别毛泽东的农民革命,进而告别俄国革命,一直告别到法国大革命。告别革命类似于多米诺骨牌,一个告别,导致向所有革命的造别。有人逆正统革命主旋律之流而上,呈现给人们焕然一新的具有多种可能性的辛亥革命场景,实质也是告别革命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张鸣对革命党人的极尽调侃之能事:“革命党人就是浮在中国社会一些毛上的人,一群没有实力、意见各异的愤青,所以很快就被袁世凯给扑灭掉了。比较靠谱的,是立宪派。他们有很深厚的根基,有经济实力和社会基础。如果他们倒向清政府,那么革命党就没有机会;如果他们倒向革命党,那清朝就没有机会了;如果他们不支持的话,袁世凯就不行了。”革命党人成了愤青,把现代的名词注入辛亥革命,这就有了抽风或癫痫的韵味,不过,把辛亥革命称为摇晃的中国较为正式。        有人喜欢辛亥革命的价值理想,不喜欢辛亥革命的暴力,在屏蔽暴力的同时让民主、共和、自由、平等等诸价值理念浮出水面。比如对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再比如对民主潮流,浩浩荡荡,顺者昌,逆者亡等孙中山式口号的强调,就是不要辛亥革命而要辛亥革命价值的具体体现。通俗一点说,革命是给婴儿洗澡的一盆水,洗完澡后,把革命的水倒掉,把婴儿留下。不过,这有很多问题待解,因为革命的洗澡水在没给婴儿洗澡之前是干净的,洗澡之后是脏的,那么脏就不在革命,而在婴儿。从功用上说,革命这盆洗澡水有功,只是在革命的过程中受了婴儿的污染,婴儿干净了,革命这盆水脏了,有了干净的婴儿就再也不需要革命这盆水了?没有革命这盆水哪有干净的婴儿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谁在给婴儿洗澡?显然给婴儿洗澡的人倒掉了革命这盆水,而给婴儿洗澡并倒掉革命这盆水的是出离那段历史又反观那段历史的所有人。        如果说辛亥革命就是一盆水,那么自由就是辛亥革命的婴儿之一。孙中山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认识辛亥革命与自由婴儿关系的具体答案。孙中山自由的理解具有典型的、本能的、不自觉的和潜意识的中国集体主义特色和他本人的思维特色。他认为中国人的“一盘散沙”、“放荡不羁”就是自由。在中国历史上就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中国的历史上就不缺自由,而且自由太多。他甚至把小农的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视之为自由,他把封建小农式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当作自由歌,认为中国自古以来“虽无自由之名,而确有自由之实。”中国的自由如同空气一样充足、充分,中国人对自由不感兴趣,中国人正是自由太多才导致“一盘散沙”,自由应用到个人就是“一盘散沙”。从前法国革命的口号,是用自由、平等、博爱。中国革命的口号,是用民族、民权、民生。其中民族和法国的自由一样,实行民族主义就是为国家争自由。欧洲当时是为个人争自由,中国对自由的用法便不同,自由这个名词不可再用到个人上去,要用到国家上去。“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 如此推导的结果就是把散沙变成石头,使散沙失去自己的本来意义,使个人融入到民族、国家、团体、集体当中,失去个人的独立性。        孙中山的自由观形成发展过程也是不断受到革命捆绑的过程。革命使他的个人自由在起点就做好了奔向集体自由的准备。他认为中国的革命思潮是发源于欧美,平等自由的学说也是由欧美传进来的。他要把西方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理想,通过革命而不是通过渐进的和平改革变成中国社会的现实。        “自由”成了孙中山的“革命之学问”中的重要基石和重要依据。由于中国人自由太多,所以中国要革命,把自由与革命联系起来,并把自由视为革命的原因,这凸显了孙中山自由观的特色。尽管革命并不是孙中山的最终目标,革命只是实现自由目标的一个手段,在孙中山的自由观中,自由并没有为革命提供约束,革命可以独立于自由而存在,革命本身在自由之外获得了意义。从道德和伦理学上讲,它是道德目的论的一种表现方式,这种观点以道德行为的目的性意义和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的实质性价值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伦理理论。只要目的是正确的和高尚的,采取的手段就可以不受目的的制约,为了达到良好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是道德目的论的极端说法。革命与自由就是以道德目的论的方式融为一体,革命甚至成为自由的一部分。退一步说,革命没有使自由纯粹,反而使自由面目全非。与道德目的论相对,道德义务论更强调规范与形式,强调起点与过程,目的只是规范与形式的结果。为了达到目的,必须选择合适的手段,手段与目的相互制约、相互印证,使人们的行为在起点、过程、结果都符合道德规范,因此革命就不是自由的最好选择,甚至还是一个最差的选择。因为自由主义的基本要素就是生命、财产、尊严和幸福,生命是其它要素的前提,没有生命,其它的自由要素也就不存在。        革命首先面临的就是牺牲生命,甚至通过牺牲一部分人的生命去最终获得自由。革命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就失去了自由。革命使集体主义自由观成为现实,其基本的外化的表达方式就是国家自由。国家自由是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的结合。一方面,他强调国家自由需要民族主义,甚至国家自由就等于民族主义。另一方面,他强调民粹主义,国家以人民为主、民国以民为主人。民族主义与民粹主义的结合使国家自由成为国家主义。民族主义、民粹主义与国家自由同属于一个宗源,即集体主义,所以无论是民族主义、民粹主义还是国家自由,都必然侵犯个人自由,使个人成为集体、国家和民族的工具。实行民族主义就是为国家争自由,革命是集体主义的革命,所追求的自由也是集体主义的自由,从集体主义只能开出国家主义。他说中国的革命主义,就是能够把四万万人都用革命主义集合起来,成一个大团体。这一个大团体能够自由,中国国家当然是自由,中国民族才真能自由。孙中山的自由观来源并不是西方自由主义的主流,而是来自卢梭意义上的这一支流自由观,虽然他不同意卢梭赋人权观,但他的精神气质与卢梭相同,都是整体的浪漫主义的自由观。卢梭集体主义自由观实践的著名版本就是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名义失去了自由、平等、博爱,终点背离了起点。        孙中山的国家主义自由观必然与他提出的宪政相矛盾,国家主义最终取代了宪政、党政取代了宪政。宪政的本意是限制权力和保护权利。宪政化的主要标志是宪法权威高于任何政治权力,这是自从清末宪政化以来中国宪政化的方向成果。即使在袁世凯和袁世凯之后的军权政治时代,宪法的这一特征在形式上也保留着。但是,孙中山强调以党治国之后,在党权政治时代,使宪法的这一特性在以党治国及其宪政发展三阶段理论中被抹去了。以宪法的最高权威在党权时代的公开丧失来看待党权时代的宪政化历程,这一时期宪政化的基本结论是宪政化的倒退和退化。而导致这种倒退和退化的关键因素是孙中山思想深处因民族主义、民粹主义而导致的国家主义和集体主义自由理论。宪政在保护权利方面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他认可结社自由、言论自由,别一方面却通过国家自由否定个人自由。他在认可言论自由的同时又主张以党治国,以党治国就是以党的主义即三民主义治国,党的主义取代了个人的言论自由,至此,革命导致思想上的专制在孙中山那里已经充分表达出来。        总之,辛亥革命制约着自由,宰制着自由,捆绑着自由,从而使自由脱离了本来的意义,走向了自由的革命强制和专制。这是辛亥革命的逻辑,也是辛亥革命的宿命。今天人们纪念辛亥革命,就是要吸取历史的教训,斩断其逻辑,跳出其宿命。        参考书:《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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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水多:红色帝国的崩塌是历史的必然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78 次 更新时间: 2011-11-10 11:45:04 水多:红色帝国的崩塌是历史的必然 进入专题 : 苏联解体二十周年    ● 水多       红色帝国苏联崩塌后,很多人都在讨论,到底谁才是苏联的掘墓人?阅读马克思列宁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以及苏联历史后发现,红色帝国的掘墓人恰恰就是苏共上层精英集团。也就是说,从这个红色帝国创立那一刻起,就开始了为自己的掘墓过程,红色帝国的崩塌是历史的必然。本文试图通过以下几方面来说明这个结论:学习马列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对苏联历史进行简单的回顾;研讨社会主义理论指导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发展过程。结论是:主要矛盾的发展过程就是红色帝国的掘墓过程。同时讨论了另一种解决主要矛盾办法的可能结果。          一、 马克思列宁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马克思列宁所描绘的社会主义是:一党制的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1)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说:“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列宁说:“在这里我们看到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題上一个最卓越最重要的思想即‘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巴黎公社以后开始这样说)这个思想的表述,其次我们还看到给国家下的一个非常引人注意的定义”:“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马克思指出:“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     (2)公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 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这是因为,“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列宁也说:“全体公民都成为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     (3)计划经济:马克思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得到的事实上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     列宁说:“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商品经济”。“至于社会主义,那么大家知道,它就是消灭商品经济。只要仍然有交换,谈论什么社会主义都是可笑的。”他特别强调:“自由贸易就是回到资本主义奴隶制。”“我们都可以看到,受市场调节的社会经济组织所一般具有的种种现象:可以看到那些曾经是平等的直接生产者在分化为富人和穷人,可以看到资本特别是商业资本的产生,它像蜘蛛网一样束缚着和吮吸着劳动人民的脂膏。” 他指出,“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的任何法律也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实行巨大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同时把所有的土地、工厂、工具的所有权都转交工人阶级,才能消灭一切剥削。”          二、 苏联历史回顾          在苏联历史上,马林科夫、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主政时间很短,不妨把整个苏联历史分成五段,即列宁时期、斯大林时期、赫鲁晓夫时期、勃列日涅夫时期和戈尔巴乔夫时期。     1. 列宁的退却: 1917年10月列宁主政后,领导俄国进入战时共产主义。它的主要内容是:(1)将拥有机械动力, 工人在5人以上的, 或没有机械动力, 工人超过10人的私营企业, 全部收归国有;(2)一切食品及日用物品均由国家和合作社组织供应;(3)在全国各地实行了谷物和饲料的余粮收集制;(4)一切非农业人口都由合作社按照工种定量配给食品及日用品; (5)要求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劳动, 并强迫剥削阶级分子参加体力劳动, 政府可以招募公民完成不同的社会工作。     战时共产主义基本上满足社会主义的特征,是一个无产阶级专政下,集体劳动,集中分配,基本无流通的社会形态。马克思说:“专政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为了维系战时共产主义,列宁大开杀戒。他要求:“在任何工厂,任何经济单位,任何事情上,凡是破坏劳动纪律的人,就是造成饥荒和失业痛苦的罪人;应该善于查出这种罪人,交付审判,严厉惩办。”他规定“凡贻误工作和玩忽职守的犯罪分子,交由革命法庭制裁。”“所有敌方奸细、投机商人、暴徒、流氓、反革命煽动者、德国间谍,一律就地枪决。”     尽管如此,战时共产主义还是遭到人民群众越来越强烈地反对:工人罢工、农民暴动、水兵叛乱。列宁不得不于1921年初开始执行退却的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1)废除余粮收集政策;(2)停止配给制度;(3)鼓励外资企业投资;(4)停止以没收的方式进行资本主义改造,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列宁说:“我们犯了错误:决定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到1921年春天我们就遭到了严重的失败,这次失败比高尔察克、邓尼金或皮尔苏茨基使我们遭到的任何一次失败都严重得多,重大得多,危险得多。”新经济政策使粮食产量大幅提高,至1928年,俄国的工农业产品产量成功地恢复到了一战前水平。     2. 斯大林的反攻: 1924年春发生粮食收购危机,格鲁吉亚发生农民暴动;1926年春,当食品价格上涨,工人工资下降时,引起了工人的不满,城市的失业问题也相当尖锐;1927年底到1928年春又发生收购危机,这一危机到1929年更趋严重。面对严峻的形势,斯大林决定“停止退却”、开始“进攻”。他认为新成长起来的“富农”是“新生的资产阶级”,是对无产阶级政权的威胁,应该强化专政中的暴力镇压。斯大林决定结束新经济政策的实施。     于是,开展了以“消灭富农”为纲,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的运动。结果导致农民暴动此起彼伏,粮食总产量大幅下降,苏联出现了大饥荒,其间死亡人数近千万。同时,还推行了国家工业化运动。通过残酷掠夺农民,强迫工人超负荷工作以及降低人民生活水平积累大量资金。1936年苏联通过宪法宣布:苏联是一个工农社会主义国家。而后在1936–1938年间开始了大清洗。有不少于157万人被判刑,约69万人被枪决,约70万人被关进劳改营。苏联的一些少数民族也受到残酷迫害。这一时期,虽然苏联的综合国力大幅提高,但死板呆滞的计划经济拖住苏联经济无法前行,人民生活得不到提高,积累了大量尖锐的社会矛盾。     3. 赫鲁晓夫去斯大林化: 1953年斯大林死了,过去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迅速暴露出来,苏共领导集团的多数成员都意识到必须进行改革。赫鲁晓夫主政后,在全国范围内平反了斯大林时期的近千万人的冤假错案,释放了绝大多数劳改营中的政治犯;改变过分集中的农业管理体制,削减农业税,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改革了工业管理体制,扩大了地方权力,实行物质利益原则;政治气候空前宽松,思想文艺解冻;对内提出全民国家和全民党的理论;对外与资本主义和平共处、和平竞争,资本主义国家可以不经过武装斗争直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     赫鲁晓夫打开了监狱和集中营的大门,千百万家庭感激他。索尔仁尼琴等作家得以公开出版作品,苏联逐渐变为“正常社会”。赫鲁晓夫对普通群众开放克林姆林宫,并取消了中央领导的“特殊供给”和官僚干部的各种特权以及“特殊津贴”。1953年—1964年,苏联工业年增长率始终保持在9.1%-13.2%,成功地发射了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并将人类第一位宇航员加加林送上太空。普通人生活也明显改善,就连骂赫鲁晓夫是“暗藏敌人”的老布尔什维克莫洛托夫,晚年也不得不承认,赫鲁晓夫当政时,“日子确实比斯大林时代过得轻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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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 | 民主不是说着玩的

2011年11月16日 08:24:04    本人新书《民主不是说着玩的》终于面世了,在当当网、卓越网以及新华书店均有上架,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民主的勇气     ——读章文先生新书《民主不是说着玩的》有感     文/邓聿文     章文先生的新书《民主不是说着玩的》终于面世了,这实在是一件不容易、因此也是特别值得祝贺的事情。他自己介绍说“这是中国过去6年的个人观察史。主题异常清晰:倡导民主和法治。并且是以一个‘坚定、理性和高效’的反对派(而非反动派)的身份,出于对这个国家、民族和人民的热爱,写下的赤诚建言。”——无须我再多饶舌,这已经道出了本书的价值和章文先生传教士般的个人形象。      章文先生的博客闻名国内外,国内粉丝无数,国际上像《经济学人》、《纽约客》、《卫报》等知名媒体或者采访过他或者引用过他的博客观点。2009年度,因为博客的巨大影响力和对中国民主事业的贡献,他被评为中国百大公共知识分子,与江平、吴敬琏、茅于轼等前辈并列一起。 在中国大陆,信奉民主的人士不在少数,鼓吹民主的人士也很多,但像章文先生这样数年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鼓吹者,则不多见。若论言辞的大胆和“出格”——这个词只有在中国的语境下才能明白——则少之又少。我曾看过章文先生的一些民主博文,对于习惯自我审查的编辑甚至作者来说,不免会嘀咕:怎么这样的文字也出得来,当然可能会补上一句,幸好是博客。但现在,它们居然要结集出版了,这首先不能不让人感到惊讶,有时空错乱的感觉:这是在言论受到管制的中国吗?当然,或许这仅是一孤例,什么也说明不了,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此书能原汁原味的出版,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的出版和言论自由,并非像多数人想像的那么绝望,这就是中国的希望所在。 民主之于中国,用当下一个时髦的词来说,确实是一件相当“纠结”的事情。“纠结”既在于民主的观念,更在于建构或者实践民主的路径。至少从晚清新政算起,中国人为民主整整奋斗了一个世纪,时间不可谓不长,但至今取得的成效不大,社会还在为要不要民主,应该实行怎样的民主而争论,而纠缠:一方以中国独特论抵制民主,认为民主不适合中国;一方以民主普适论做盾牌,主张中国不能自外于世。章文先生当然属于后者,多年来,他就像个传教士般,不遗余力地用博客鼓吹民主,向大众普及和灌输关于民主的基本常识。 关于中国应否实行民主的问题,我认为可从马克思的教义、中国革命和共产党的历史以及现实中国需要解决的问题三个方面来回答。当今中国是由共产党主政,中共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所以要谈民主就不能回避这一点。人们印象中的马克思主义是信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反对中国民主者也多半在思想基础上以此为信条。但是,这其实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真正的本来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一点也不反对民主和自由,尽管它主张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但不过认为这是无产阶级在一定历史阶段建立和巩固政权之需,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过渡的革命时期所需要的一种国家形式,这种过渡完成后,无产阶级就要有用新的民主形式来建设国家。而当今中国,就符合马克思所说的,当了该实行民主的社会阶段。 从中国革命和共产党的历史来看,更不应否认民主。中共刚纪念了辛亥革命百年,胡总在讲话中再次强调中共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辛亥革命精神和历史遗产的继承者。孙中山和辛亥革命留给中国的历史遗产是什么?三民主义和宪政思想。中共既然是这份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自然也不能回避、不可回避其中的民主、自由和宪政,否则,就无资格来承继这份遗产。事实上,中共革命的历史,也是以民主为旗号的,当年中共扛起民主大旗,吸引无数有为青年和知识分子奔赴解放区,并最终依靠他们将独裁的国民党赶出大陆。毛泽东在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如何避免历史兴衰律时明确而响亮地以“民主”二字作答之事,至今依然回响在历史的记忆里。因此,若仅把民主作为革命的手段,从“用”上来理解和使用,而不是作为革命的目的,不是作为“体”来追求,中国革命尤其是中共革命的历史合法性就会被颠覆。        再从中国改革看,也是对民主与自由精神的践行,是一个民主和自由精神的逐步释放过程。改革开放主要是实行了包括思想解放、利益解放和权利解放三个层次在内的“人的解放”。这其实就是一个民主化过程,由此化解了改革初期的社会危机。而今天中国的许多问题,如无论是处理经济的再平衡,还是缩小收入和贫富差距;无论是与腐败做斗争,还是重建中国的价值体系等;离开民主,不尊重民众的基本权利和意愿,没有民众的积极参与和表达,以上的愿景均无法想象能够成功。因为只有民主,才能为容纳和协调各种社会差异以及以正义的方式调解价值冲突,提供制度基础和途径。     以上简短分析表明,民主从来就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对此不应回避、忌讳。回避、忌讳就是中国对发展民主不自信,而一个不自信的社会是不会实现民主的。当然,基于中国自己的国情、历史和文化传统,我们也不能在发展民主上有冒进心态,不能将西式民主简单地移植到中国。对此,本书也有强调。     中国需要稳定的民主,稳定的意思是中国在自己发展民主的基础上,吸取西方民主的经验与教训,稳妥推进民主和自由。但不管民主的具体路径和形式如何,社会上下都要有勇气面对中国的民主问题,特别是,在达成和实现民主的过程中,执政者要有容忍异见的勇气,要包容不同的声音和主张。和解共生,这也是章文先生著作中大力倡导的,于当下的中国有特别的意义。     总之,如章文先生所言,民主不是说着玩的,不能光挂在嘴边而不付诸行动。民主在中国固然不能期望其速成,但也要一步一步去推进。革命与改良赛跑的教训,大陆当局仍需记取。 上一篇: 请放过卡扎菲的尸体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85)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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