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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绳]]在文章中还指出官方意识形态里的[[斗争哲学]],是深深嵌入中国共产党的基因的:
 
[[杨继绳]]在文章中还指出官方意识形态里的[[斗争哲学]],是深深嵌入中国共产党的基因的:
  
<blockquote>“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认为,人类的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五个发展阶段,通过这五个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历史规律的必要。当时官方教科书一再强调,历史发展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阻碍历史规律者必然被历史前进的巨轮碾得粉碎。”</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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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认为,人类的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五个发展阶段,通过这五个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历史规律的必要。当时官方教科书一再强调,历史发展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阻碍历史规律者必然被历史前进的巨轮碾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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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意识形态。地、富、反、坏、右、国民党反动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等,都是阻碍历史发展规律的绊脚石,清除他们是为了实现“天律”,是“替天行道”。在这个神圣而高尚的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只有阶级情分,没有私人情分。“亲不亲,阶级分”,背后告密和当面揭发不仅是必要的,还是光荣的。儿子出卖父亲、妻子出卖丈夫是“大义灭亲”;学生打死老师是因为“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对政治贱民的屠杀当然不会有负罪感。这种意识形态把人性中凶恶的一面全都煽动起来了,还穿上了崇高而正义的外衣。”</blockquote>
  
 
==不分党内“好坏”才能最大限度还原文革起源==
 
==不分党内“好坏”才能最大限度还原文革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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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政治中,一个政党作为整体的存在,是其对国家负起政治责任的基础。文化大革命成为中共党内事务,实则掏空了执政党对国家的政治责任。一个政党,不论依据什么样的党内标准划分出政党内部的“好人”与“坏人”,这些人都代表整个政党在制定和实施政策。因此,这个党也必须为这些政策的后果,以及这些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政治行为负起政治责任。</blockquote>
 
在国家政治中,一个政党作为整体的存在,是其对国家负起政治责任的基础。文化大革命成为中共党内事务,实则掏空了执政党对国家的政治责任。一个政党,不论依据什么样的党内标准划分出政党内部的“好人”与“坏人”,这些人都代表整个政党在制定和实施政策。因此,这个党也必须为这些政策的后果,以及这些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政治行为负起政治责任。</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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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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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条”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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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公安六条.png|thumb|300px|right|“公安六条”的历史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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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微信公众“法眼庞观”在文章《文化大革命中的“公安六条”》<ref>[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699977.html 法眼庞观|文化大革命中的“公安六条”]</ref>里的总结,公安六条的危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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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ckquote>“公安六条”虽然文字不长,连标题带落款也不足1000字。但是,由于第二条明确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在实际执行中,不仅对毛泽东、[[林彪]]稍有微词都会被认定为“恶毒攻击”的“反革命行为”,而且除毛泽东、林彪两人外,又扩展到了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中央文革小组及其成员稍有不满的,也以“恶毒攻击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反革命行为”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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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条”第四条规定,除“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外、又将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和历史上有过污点的人员及其家属等21种人,都列为[[人民民主专政|专政]]对象,规定他们“如有破坏行为,要依法严办。”这样就把“专政”的范围无限扩大了。红卫兵、造反派据此大规模地把这类人赶出城市,送农村监督改造。据官方不完全的统计材料,当时至少有33,695户北京市民被抄家抢掠,有85,196人被驱赶出城。此风很快在全国各大城市蔓延,多达40多万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被遣返的人在遣返途中被折磨致死的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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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条”的出台为不受任何约束地乱打、乱斗、乱杀,大开了方便之门,打击面很宽,杀伤力极大,造成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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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公安六条”第二条规定的内容, 在口语中被简化为“恶攻罪”。此类案件被通称为 “恶攻案”。在日常生活中,因稍不注意就会成为“恶攻”伟大领袖或“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如有人无意中损坏了一张领袖画像,弄坏了一枚像章,说了一句牢骚话,喊错了一句口号,或写错了标语的一个字,就会立即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帽子,轻则批判斗争,重则逮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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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不经意中用一张报纸垫在凳子上坐下来,或用一张报纸包食品、擦桌面等,如果有人发现并检举说这张报纸上有毛主席的头像,那就要倒大霉了。那时候家家户户都要供主席像,设“宝书台”,有人从街上请(当时不准说“买”,必须说“请”)一尊毛主席石膏塑像,放在篮子里觉得不恭敬,用手拿着又怕滑落下来摔碎了,于是用一根小绳子拴在塑像的脖子上拎着。自认为保险,但却不知道犯了“恶攻”的“反革命”大罪。</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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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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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711543.html 【旧文重温】网易真话|袁凌:宋彬彬身后的人们]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199396.html 文革时期的常用词汇及口号]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199396.html 文革时期的常用词汇及口号]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540834.html 华夏文摘|解滨:千古浩劫-五十年后谈文革]
 
*[https://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540834.html 华夏文摘|解滨:千古浩劫-五十年后谈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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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8日 (三) 20:44的最新版本

红卫兵.jpg

"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指中国在1966年至1976年期间发生的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毛泽东发动的大规模政治运动。

“在并非外族入侵的情况下,一国之内在十年之间发生多起大屠杀,这是民族的耻辱;而国民对此麻木不仁甚至熟视无睹,这是另一重耻辱;对这耻辱不敢直面而是刻意遮掩­和曲意辩解,则是再一重耻辱。”-- 唐开宏评文化大革命[1]

毛泽东亲自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最重要目的之一,无疑就是要铲除“以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除掉那个在政策制定与实施上有自己的一套,并总是以检讨的姿态来蚕食自己政治地位的刘少奇(参见《浩劫的来临1961—1966年》第453页)[2]。这场运动演变成了一场极端的政治运动,导致了广泛的社会混乱、暴力和镇压。在这期间,许多知识分子艺术家、学者、政治异议人士以及普通市民都受到了迫害,被打倒、审查、监禁甚至死亡。学校、工厂和社会机构也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文化大革命"持续了约十年,直到毛泽东去世后才逐渐结束。

“文化革命中充满了权力斗争,而且权力斗争的野蛮、黑暗、残酷,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在权力斗争的深层还有中国向何处去的道路之争,权力是实现政治道路的工具。”“毛泽东选择的政治道路有着明确的意识形态背景。在文革中,这种意识形态鼓动起狂热的群众运动。全民的疯狂、对政治贱民和不同观点的人的空前凶残,是因为意识形态迷惑了全体民众,毒化了整个社会心理,否定了传统道德。”--杨继绳《我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3]

"文化大革命"中的核心特征包括:

  • 批判和斗争:人们被鼓励批判自己和他人的思想、观念和背景,出现了大规模的批斗、斗争和揭发活动。
  • 红卫兵运动:学生组织的红卫兵在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被鼓励揭露和斗争敌对势力,但也导致了混乱和暴力。
  • 政治迫害:许多高级党员、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受到打压和迫害,被指控有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等不良背景。
  • 文化破坏:古建筑、艺术品、书籍和文化遗产受到毁坏,被认为是反动的旧文化。

作家慕容雪村在文章中《当你说起文革的时候,你在说什么?》[4]中总结道:

这10年间发生的事情:1、 对知识人的残酷迫害;2、 对官僚集团的大清洗;3、 对特定群体的屠杀和虐待;4、 对文物古迹的空前绝后的毁损破坏;5、 由当权者煽动起来的民众互斗,整个国家陷入全面内战状态;6、 大批青年学生被流放;……

这10年还意味着:1、 极度的贫困,数亿中国人都陷入赤贫状态;2、 彻底的封锁,几乎无人可以进入中国,而中国人与境外哪怕是最正常的交往都是重罪。(所谓“里通外国”);3、 文化上的极度匮乏,“只有八个样板戏的年代”;4、 空前绝后的思想禁锢;5、 几乎没有隐私可言,当权者鼓动人们深挖、批斗,鼓励夫妻互相举报,鼓励孩子举报父母;6、 没有迁徙自由,几乎所有的旅行都需要得到许可;7、 几乎所有的市场行为都被禁止,一切都要凭票供应,甚至包括人的粪便;8、 无以复加的个人崇拜;9、 对历史的无耻篡改;……

统治者的意识形态成了民族的意识形态

毛泽东评文革.jpg

杀人,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文革中残忍地杀人、满门抄斩、大批地屠杀,如果没有意识形态­和心理上的支撑,没有物质条件,没有制度的保证,是决不可能的。

写作者唐开宏这样写道[5]

“在二十世纪五十至七十年代,统治者的意识形态成了民族的意识形态,其特征之一就是漠视生命。毛泽东多次说——对印度总理尼赫鲁说,在莫斯科共产党、工人党大会上­说——核战争并不可怕,全世界二十几亿人,死掉一半,埋葬资本主义,剩下一个社会主义世界,有什么不好?毛泽东把文革说成是改朝换代的政治大革命,而他领导的上一次­革命,以三千万人的生命换来一个新政权,这一次他又准备以多少万条生命贯彻他的意志、实现他的目标呢?我们不知道毛泽东的具体打算,但毫无疑义,他对成千上万地死人­毫不惧怕,就像他对几年前因为他忽发奇想而导致几千万人饿死而不为所动一样。相应地,受他蛊惑的文革积极支持者和参与者也不会在鲜血和尸体之前却步。”

官方意识形态强制灌输给民众,成为社会群体意识,中国是如何做到的?杨继绳在文章《我对文化大革命的思考》里这样写道:[6]

“文革前十七年,通过教科书、报纸、会议等一切形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向每一个人灌输官方意识形态,对与官方不一致的思想不停地批判,对外来思想严密封锁,使得官方意识形态控制了每一个人的头脑,指导每一个人的行动,充满了全社会的整个话语体系。由于官方意识形态滲透到中国人的灵魂中,很多人是怀着极大的政治热情参加运动的,很多人有‘革命是劳动者的节日’那种快感。意识形态不仅使单个的人对政权心悦诚服,还造就全社会的群体意识。社会群体意识鼓动着成千上万的人向着意识形态指引的方向狂奔。不按照这个方向狂奔的任何人,都会被浩浩荡荡的狂奔群体踏成肉泥。”

杨继绳在文章中还指出官方意识形态里的斗争哲学,是深深嵌入中国共产党的基因的:

“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认为,人类的历史是一部阶级斗争的历史,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必须经历的五个发展阶段,通过这五个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历史规律的必要。当时官方教科书一再强调,历史发展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阻碍历史规律者必然被历史前进的巨轮碾得粉碎。


按照这个意识形态。地、富、反、坏、右、国民党反动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等,都是阻碍历史发展规律的绊脚石,清除他们是为了实现“天律”,是“替天行道”。在这个神圣而高尚的意识形态的指导下,只有阶级情分,没有私人情分。“亲不亲,阶级分”,背后告密和当面揭发不仅是必要的,还是光荣的。儿子出卖父亲、妻子出卖丈夫是“大义灭亲”;学生打死老师是因为“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对政治贱民的屠杀当然不会有负罪感。这种意识形态把人性中凶恶的一面全都煽动起来了,还穿上了崇高而正义的外衣。”

不分党内“好坏”才能最大限度还原文革起源

文革.jpeg

哈佛大学教授罗德里克·麦克法夸尔著的三卷本《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的中译本由香港新世纪出版社出齐。这部专述文化大革命起源的通史,从文革前10年的1956年写起,到1966年文革爆发时止,分成《人民内部矛盾1956—1957年》、《大跃进1958—1960年》和《浩劫的来临1961—1966年》三卷,共计1430多页,实可谓皇皇大著。《起源》对来自官方与民间的海量历史资料条分缕析,多方考证,细致甄别,贯通因果,以至句句有根,事事有据,其旁征博引的史料之多,所述的历史事件之多,在中外文革研究领域中,尚不见出其右者。

《光明日报》资深编辑董郁玉在《从国家政治的角度看文革——读麦克法夸尔的“文化大革命的起源”》一文中总结[7]

麦克法夸尔《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的最大叙事特点,就是没有在中共党内划分出“好人”与“坏人”,进而再以“好人”和“坏人”之分,来诠释他们所主张的政策的“好”“坏”。没有“好人”“坏人”,当然也就没有国家政治责任的党内替罪者。


在党史叙事中的中共党内的“好人”与“坏人”,在麦克法夸尔的《文化大革命的起源》中,都是中共党的一分子;他们都是为中共党的执政利益而怀相同的政治理想、存相同的政治动机、有相同的政治目的的“同志”。这种不分“好”“坏”的客观叙事,最大限度地还原了文化大革命起源的历史过程。


以国家历史为叙事框架,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掌握全部国家政治权力的政治组织,文化大革命就是这个政治组织为国家制定和输出的政策及其实施的结果。而这种结果,正是中共组织内部的权力安排与分配以及政策制定与实施缺乏一定规则和程序的表现形式之一。串联起一个执政党与国家政治关系的主干,正是基于其政策实施结果的相应政治责任。一个执政党的政治责任,是其执掌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之有无以及能否存续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在国家政治中,一个政党作为整体的存在,是其对国家负起政治责任的基础。文化大革命成为中共党内事务,实则掏空了执政党对国家的政治责任。一个政党,不论依据什么样的党内标准划分出政党内部的“好人”与“坏人”,这些人都代表整个政党在制定和实施政策。因此,这个党也必须为这些政策的后果,以及这些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政治行为负起政治责任。

“公安六条”

公安六条即196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因其内容分为六条,所以简称“公安六条”,是为保证文化大革命全面夺权的顺利实现而制定的。公安六条指出,公安机关要适应“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的大民主运动”形势发展的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加强对敌人的专政,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串联的正常进行,保障无产阶级的革命秩序。这个规定是造成文化大革命大量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之一。[8]

“公安六条”的危害

“公安六条”的历史文献

根据微信公众“法眼庞观”在文章《文化大革命中的“公安六条”》[9]里的总结,公安六条的危害包括:

“公安六条”虽然文字不长,连标题带落款也不足1000字。但是,由于第二条明确规定:“凡是投寄反革命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反革命传单,写反动标语,喊反动口号,以攻击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同志的,都是现行反革命行为,应当依法惩办。”在实际执行中,不仅对毛泽东、林彪稍有微词都会被认定为“恶毒攻击”的“反革命行为”,而且除毛泽东、林彪两人外,又扩展到了凡对江青康生陈伯达等中央文革小组及其成员稍有不满的,也以“恶毒攻击污蔑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反革命行为”严加惩处。

“公安六条”第四条规定,除“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外、又将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就业人员和历史上有过污点的人员及其家属等21种人,都列为专政对象,规定他们“如有破坏行为,要依法严办。”这样就把“专政”的范围无限扩大了。红卫兵、造反派据此大规模地把这类人赶出城市,送农村监督改造。据官方不完全的统计材料,当时至少有33,695户北京市民被抄家抢掠,有85,196人被驱赶出城。此风很快在全国各大城市蔓延,多达40多万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被遣返的人在遣返途中被折磨致死的不计其数。

“公安六条”的出台为不受任何约束地乱打、乱斗、乱杀,大开了方便之门,打击面很宽,杀伤力极大,造成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

“文革”期间,“公安六条”第二条规定的内容, 在口语中被简化为“恶攻罪”。此类案件被通称为 “恶攻案”。在日常生活中,因稍不注意就会成为“恶攻”伟大领袖或“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如有人无意中损坏了一张领袖画像,弄坏了一枚像章,说了一句牢骚话,喊错了一句口号,或写错了标语的一个字,就会立即被戴上“现行反革命”帽子,轻则批判斗争,重则逮捕判刑。

还有人不经意中用一张报纸垫在凳子上坐下来,或用一张报纸包食品、擦桌面等,如果有人发现并检举说这张报纸上有毛主席的头像,那就要倒大霉了。那时候家家户户都要供主席像,设“宝书台”,有人从街上请(当时不准说“买”,必须说“请”)一尊毛主席石膏塑像,放在篮子里觉得不恭敬,用手拿着又怕滑落下来摔碎了,于是用一根小绳子拴在塑像的脖子上拎着。自认为保险,但却不知道犯了“恶攻”的“反革命”大罪。

中国数字时代

中国数字空间

维基百科:文革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通称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一场全国性政治運動,于1966年5月16日—1976年10月6日间发生在中国大陆境内。文革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左派发动和领导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之一,一般认为其正式开始于1966年5月16日出台的《五一六通知》。文革普遍被认为长达十年之久,对新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并受到邓小平等人及其后中央领导层的全面否定,被后世负面评价为十年内乱、十年动乱、十年浩劫。文革前,三面紅旗运动的挫败导致数千万人在三年大饥荒中死亡,毛泽东自我检讨后退居二线,但留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保留他作为最高领导人的政治地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