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的版本间的差异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中国数字空间) |
|||
第42行: | 第42行: | ||
--> | --> | ||
− | [[Category:话语馆]] | + | [[Category:话语馆]][[Category:抵抗话语]] |
__NOTOC__ | __NOTOC__ |
2024年4月15日 (一) 17:37的版本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刑事罪名。
参见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结果发生,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即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即属犯罪。
中国数字时代
- 为了自由而失去自由——许志永博士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自辩词
- 【立此存照】“马某某”不是“马某”,他组建“大陆临时国会”
- 上报︱李明哲:我恶意颠覆中国国家政权
- CDT搜索:更多和【颠覆国家政权】相关文章
- 谷歌搜索:更多 CDT【颠覆国家政权】相关文章
中国数字空间
-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 三个代表
- 上海季风书店关闭
- 上访
- 上进意识
- 不动摇
- 世界人权宣言
- 严明责任
-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中国体制
- 中国奇迹
- 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
- 中国模式
- 中国特色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主体
- 主流
- 习时代党国话语
- 五岳散人:愿上天给予这个国家一个机会
- 亚洲时报
- 人大代表
- 传统
- 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 体制内强度指数
- 体现
- 依法实行
- 信念
- 先进性
- 党国
- 党管媒体
- 八荣八耻
- 公务员
- 公平
- 公正
- 内控分子
- 凝聚
- 分子漫画:舞台
- 刘晓博
- 创造力
- 初级阶段
- 动乱
- 勾犇漫画:一房四吃
- 危险人物
- 历史罪人
- 反华势力
- 受教育权
- 变态辣椒:黑白猫理论
- 合作
- 吴思
- 和国际接轨
- 和谐
- 唐丹鸿:西藏,她的痛楚 我的耻辱
- 唐映红:“中国模式”为什么会“成功”?
- 国家利益
- 国家安全
- 国家统一
- 基层社会
- 基本路线
- 大宣传
- 大局意识
- 大是大非
- 天朝话语
- 天涯删帖记录
- 奥德彪
- 季风书店
- 学习意识
- 学二代
- 官媒
- 宣传
- 宣传思想工作
- 家丑不可外扬
- 对外宣传
- 封全国
- 尊子漫画:反华势力
- 尊子漫画:接棒
- 小红书审查百科:一号舆情回查专项3月14日
- 小红书审查百科:六四相关资料
- 工程
- 常外“毒地”事件
- 廉洁意识
- 张允若:不要挑战国人的常识
- 德赛公园
- 忧患意识
- 思想
- 思想工作
- 思芦
- 总体布局
- 意见
- 意识
- 意识形态工作
- 指导思想
- 改革
- 改革开放
- 政治意识
- 政治稳定
- 敌对势力
- 教育
- 数字利维坦
- 整顿
- 文明
- 新启蒙熊伟
- 昌记负食
- 有司
- 权利
- 权威
- 李佩霞
- 杰出青年
- 核心
- 梁漱溟
- 毛时代党国话语
- 民主
- 民主派
- 民族团结
- 民族矛盾
- 江泽民
- 江泽民死亡传言
- 江西
- 沟通
- 河殇
- 法律意识
- 激发
- 火箭升迁
- 爱国教育
- 狐瘟
- 狠抓落实
- 独立参选
- 王开东
- 生态环境
- 监督
- 相声四格:我有愧,我耻辱
- 真理馆
- 眼光很亮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科学发展观
- 稳定
- 管理
- 精准发力
- 精神文明
- 糊煮席
- 组织意识
- 经济改革
- 统一
- 维稳情报信息员
- 综合治理
- 编制
- 网上行动
- 网络精神文明建设
- 考验
- 胡占凡体
- 胡锦涛
- 自媒体文章精选
- 舆论斗争
- 良好态势
- 范晓
- 虞乐仲
- 西北守护神
- 西方媒体
- 讲政治
- 话语权
- 责任意识
- 适应
- 邓小平
- 邓小平理论
- 邝飚:孔大大
- 鄧小平
- 配合
- 钦本立
- 铁饭碗
- 阴婚
- 阵地
- 颠覆政权
- 鸭绿江
- 89学运
- ChatXJP
- 七月的人民
- 三个代表
- 三年饥荒
- 上海宣传部新闻通知
- 世界人权宣言
- 严明责任
-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中国奇迹
- 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
- 中国模式
- 中国特色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中或赢
- 中美意识形态竞争
- 习时代党国话语
- 五岳散人:愿上天给予这个国家一个机会
- 亚洲时报
- 何桂蓝
- 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 党管媒体
- 入脑入心入魂
- 八九六四
- 内控分子
- 凝聚
- 创造力
- 初级阶段
- 勾犇漫画:一房四吃
- 危害国家安全罪
- 历史罪人
- 反送中运动
- 受教育权
- 变态辣椒:黑白猫理论
- 吴思
- 唐丹鸿:西藏,她的痛楚 我的耻辱
- 唐映红:“中国模式”为什么会“成功”?
- 国家利益
- 大跃进
- 天朝话语
- 天涯删帖记录
- 如此打工三十年
- 孙大午
- 学二代
- 官媒
- 官方媒体
- 宣传
- 对外宣传
- 封全国
- 尊子漫画:接棒
- 小红书审查百科:一号舆情回查专项3月14日
- 小红书审查百科:六四相关资料
- 工程
- 巴丢草:民主的颜色
- 开房局长
- 张允若:不要挑战国人的常识
- 微信敏感词2019
- 思想
- 思芦
- 意见
- 意识形态工作
- 支联会
- 改革
- 改革开放
- 政治稳定
- 敌对势力
- 教育
- 数字利维坦
- 文化大革命
- 文明
- 新启蒙熊伟
- 新意见阶层
- 昌记负食
- 权威
- 李小乖:中国梦
- 李翘楚
- 杰出青年
- 核心
- 梁漱溟
- 民族矛盾
- 河殇
- 法律意识
- 熊召政
- 爱国不等于爱党
- 爱国教育
- 狐瘟
- 狠抓落实
- 王开东
- 王藏
- 相声四格:我有愧,我耻辱
- 相声四格:莫谈什么事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社会主义制度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精神文明
- 组织意识
- 综合治理
- 网络抵抗行动方式
- 网络精神文明建设
- 罗援
- 胡占凡体
- 舆论斗争
- 虞乐仲
- 袁木
- 话语权
- 逃兵:六月的逃兵
- 邓小平
- 邓小平理论
- 邝飚:孔大大
- 郭美美事件
- 鄧小平
- 钦本立
- 阅后即焚:GFW的前世今生,一部GFW之父方滨兴的发家史
- 阿平漫画:腐
- 非法短信字符集2010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高耀洁
维基百科:颠覆国家政权
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刑事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不要求有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结果发生,只要实施了相关行为即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即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