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强拆者不是黑社会,也不是开发商,更不是政府,而是法院,所以不能称作“ 暴力 强拆”,而是“司法 强制拆迁 ”。政府退下来了,法院顶上去了。 自从拆迁条例修订,政府不再强拆,让法院顶上去,就产生一个问题,法院是司法裁判机关还是行政强制机关。 … 说实话 ,要强拆,法院不如 警察 ,甚至不如城管。株洲自焚事件有媒体报道为“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22日发生一起司法 强制拆迁 过程中自焚事件”,称作“司法 强制拆迁 事件”,还是头一回。代表庄严法律的法官如今干着城管的活,作为法律人,是欣喜还是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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