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凯(经济学笔记)试图为茅于轼的“住房涨价归公”论辩解,并总结“茅先生的提议……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郭凯说的“凡是受过基本教育的人”就如何、以及见过茅于轼等理由,都不足以构成辩护外,假定“自住的房子就不会卖”也是毫无道理的。此外,茅于轼显然在证明“住房涨价是不劳而获”并建议通过“大部分归公”来予以打击,而郭凯则改称为茅于轼想要抽点税。茅于轼说的是“大部分收入”,郭凯则说成是“部分”。这10%跟80%可是问题的全部了。

我想问的是,郭凯仔细看茅于轼白纸黑字写什么了吗?这是有效辩解吗?还是在把茅于轼原话尽量改得“有道理”?

关于郭凯的最后一句,我的回应是:你看到一堆牛粪,能尽量联想到鲜花,当然是一种美德或本事。但你不能看都不看仔细,就写篇文章,总结说它是香的。

我把两人的抄在下面,重号号是我加的。

薛兆丰

 

 

茅于轼:节制房地产市场中的不劳而获

http://news.sina.com.cn/pl/2010-04-26/082520153231.shtml 

2010年04月26日08:25  新京报

茅于轼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被严重扭曲,资源配置极端不合理有将近四分之一的房子卖出了没有人住。据说全国有几千万间住宅六个月内电表没有走字。是不是市场出了毛病?按理说,市场能够合理地配置资源。现在的市场出了什么问题?

为了防止房价虚高,国务院出台了限制房价的政策。限制购买第二套房,提高房贷利息率,提高首付的比例等等。但是并没有触及住房市场的根本问题。现在是压房价;将来如果房价跌得太多,恐怕又得托房价。短期政策并不一定有效,还有可能加剧市场的波动。只有找到市场被扭曲的问题所在,才能够调顺住房市场。

是什么原因使这么多人不怕房价贵,把房价抬得高高的,买了住房还不住;另一面是高房价挺住的空房子,许多嗷嗷待哺等着想买房的蚁族被排除在住房市场之外。世界上最巨大的浪费,恐怕就是中国的房地产业了。

是什么原因?市场经济的一个原则是财富分配给创造它的人。如果分配给了没有创造财富的人,市场就被扭曲。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的核心就在于财富分配给了没有创造它的人。一个人买了一所住房,等周围的市场繁荣起来,或者修通了地铁,房价上涨,他就可以获利。而他对周围的经济,或新修的地铁并没有做任何贡献。财富分配给了没有对财富创造作出贡献的人。人人都希望不劳而获。买房者可以不劳而获,所以大家都买房。买房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有一个不劳而获的机会。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永远也好不了。

如何避免买房者能够不劳而获?那就是把住房涨价的所得大部分归公。其实,这就是孙中山所提出的“平均地权”的意思。他的另一条措施就是“节制资本”。孙中山用这两条政策防止资本主义发展中不合理的部分。台湾至今还在实行这两条政策。不让购房者获得不当之财,比征收物业税可能更合理,也更容易实施。

 

 

 

住房涨价归公?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kaiecon/archives/357906.aspx

 

有人给我转来了茅于轼先生在《新京报》上的文章“买房者不劳而获 住房涨价所得应归公”,文中的要点是:

如何避免买房者能够不劳而获?那就是把住房涨价的所得大部分归公。其实,这就是孙中山所提出的平均地权的意思。他的另一条措施就是节制资本。孙中山用这两条政策防止资本主义发展中不合理的部分。台湾至今还在实行这两条政策。不让购房者获得不当之财,比征收物业税可能更合理,也更容易实施。

我也注意到了有些人非常不同意茅先生的提议,比如说薛兆丰很有点激动地反驳:

 

茅于轼先生建议把住房涨价的所得大部分归公。那房价跌了公家也给补吗?我为他这种粗暴侵犯私产的建议感到震惊。要实行的话,是否从他的家开始?

贪赃枉法,要抓要锁,只怕政府不力;正当收入,说要再分配,税赋应缴尽缴;买房供楼,说有这规定那规定,逐一照办。这样五关六将,私人购置的房产,茅于轼的建议,道理何在?他家空置的房间是否应该交公?不看的书也交公?我很难不反感。

 

我跟谷主有个共识:凡是受过基本的教育的人,他们经过思考不是随口说出的话,即便最后被证明是错的,多半时候都是有他们的道理和原因的,因此都要严肃对待,否则你就很容易把有价值的东西给遗漏了。更何况这是茅先生说的话。我见过茅先生,读过他的不少东西,他不是一个有反市场,反私产记录的人,相反,几十年来,茅先生的纪录都是支持市场和私产的。

我也在想茅先生的想法有没有道理,他的话粗粗听起来是很刺耳的。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大概过去也写过“要是房价上涨要归公,那白菜价格上涨要不要也归公”之类的话,显然,茅老的提议不是第一次出现房价上涨归公的建议,上一次出现这样提议的时候,我大概直接想都没想,就觉得这是离谱的提法了。但这一次,我又重新想了一下这件事情,有了一点不同的看法。

首先我想说,房价上涨(部分)归公不是一个共产主义的做法。著名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房价上涨也要有部分归公的。让我说的更明确一点,在美国有一种税叫做资本所得税,无论是买卖房屋还是股票,甚至是银行的利息,如果你从中赚钱了,赚得部分是要交税的,税率取决于很多条件,比如说你的收入水平,居住(持有)时间等。不过,和茅先生的提议有所不同的是,单单是房价涨,你是不用交税的,但当你买卖房屋从中获利了,那才是要交税的。诚然,很多经济学家广义上是反对资本所得税的,但绝大多数人反对的原因不是因为这样做反市场或者反私产,而是因为这样会扭曲投资的决策,不利于资本的积累,最终不利于长期的经济增长。

因此,如果我们把茅先生的提议想成是一种房产资本收益税(而不是革命式,没有任何规则的充公),且这个税可以对称操作,也就是赚钱的时候要交税,但赔钱的时候也可以减税,这样才更公平一点,那茅先生的提法有没有道理呢?

我能想象很多操作层面的困难,比如说你怎么知道真实交易的价格,装修折旧的部分怎么抵扣,能不能保证所有的房产都被纳入征税范围,那些大中小和没有产权房如何对待,这些都是完全绕不过的很基本且很重要的技术性问题。

但让我们先抛开这些操作层面的东西,仅仅只是从原则上考虑茅先生的提议,我觉得是这是一个可以值得仔细权衡的提议。

如果我们觉得推高房价的因素中有很多纯粹用于投资的成分,如果我们觉得更平均的分配住房资源是一个对整个社会而言更好或者更公正的结果,如果我们觉得靠房产当地主坐地收钱并没有真正为社会带来任何新增价值,注意,我这里用了很多如果,这是因为这里面的每一个前提都未必是一定成立或者合理的,那对房产增值的部分收税为什么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个税对那些真正买房自己居住的人,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为他们买了房就不会卖房,至少不是以卖掉为目的的,因此这个人群不会需要交这个税。而对于那些完全以投资为目的买房的人,这个税可以直接降低炒房的回报率,因此可能可以抑制炒房的动机。给定土地和房产的供给相对缺乏弹性,收房产增值税,在很大程度上带来的扭曲反而会比其它税更小。

我可能漏想了很多,错过了很多重要的因素,但我觉得茅先生的提议不是像听上去那么不可理喻的,而是有道理的

注:想加一句,我又看了一遍茅先生说的东西,我心里想的也许完全不是他想要表达的。但我还是想说,多欣赏别人意见中有价值的东西为好,至少是茅老的这篇东西让我想到了上面的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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