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族群分裂与宗教冲突是当代西方国家民族分离主义的根本原因。当代西方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有两种类型,一是与殖民主义历史记忆相关联的民族分离主义,以英国的北爱尔兰民族分离主义为代表;二是与历史上的征服和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历史记忆相联系的民族分离主义,以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主义活动为代表。当代西方民族分离主义具有族群动员、领土要求、族群冲突、宗教对抗、政治组织领导与军事组织参与、其发展受国际社会制约的特征。当代西方国家民族分离主义的发展趋于缓和,正经历着从对抗、恐怖、暴力转向对话、协商与和平,从试图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转向要求族群或民族自治的根本性转折。

  关键词:西方国家;民族分离主义;族群冲突;宗教对抗;多民族国家

  民族分离主义被学界看作是第三次民族主义的浪潮,它日渐成为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现象。在西方学者看来,民族分离主义是瓦解原社会主义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等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由此,产生了众多的新国家。据统计,从1990年到2007年,民族分离主义催生了25个被国际社会所承认的新国家。但实际上,民族分离主义运动早已不限于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它也是西方国家所面临的非传统国家安全的重大挑战。持续已久的英国北爱尔兰问题、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主义运动、法国的科西嘉独立活动、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独立运动等等,正是西方国家备受民族分裂主义困扰的现实表现。

  一、当代西方国家民族分离主义的表现形式

  当代西方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体上可以分两类:

  一是与殖民主义历史记忆相关联的民族分离主义,以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独立运动为代表。限于篇幅,本文仅以英国北爱尔兰问题为例。

  英国的北爱民族问题由来已久。历史上,爱尔兰本来是一个与英格兰并立的国家。公元12世纪,英国的撒克逊—诺曼人开始入侵爱尔兰,到17世纪,大量英格兰和苏格兰人开始移民北爱尔兰。“1801年,英国以合并条例的形式吞并了爱尔兰,组成了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由此也开启了爱尔兰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历史。到1921年,经过爱尔兰人民艰苦卓绝的斗争,英国决定允许爱尔兰南方以天主教为主的26郡成立爱尔兰自由邦,该邦最终于1949年脱离英国,成为独立的爱尔兰共和国。北方的六个郡,由于信奉新教、主张留在英国的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移民占人口的三分之二;而信奉天主教,主张回归爱尔兰的爱尔兰人只占三分之一,因此,北爱尔兰继续留在英国。这就为英国的北爱尔兰民族分离主义播下了种子。

  到20世纪60年代末,国际社会民权主义运动的浪潮也席卷了北爱尔兰。“随着北爱尔兰天主教居民中民权运动的发展,北爱尔兰两个教派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和骚乱”。之后,英国派军队镇压,并于1972年宣布撤销北爱尔兰议会政府,直接统治北爱尔兰。但信奉天主教的北爱人民的反抗始终没有停止,为此,北爱人民成立了主张脱离英国的新芬党和爱尔兰共和军,武装反抗英国统治的系列暴力行动由此开始。长期陷入冲突与暴乱的北爱问题已成为困扰英国、爱尔兰和北爱人民的棘手问题。

  1993年12月,英国和爱尔兰签署 《唐宁街宣言》,表示愿意进行和平谈判,以结束暴力和战争。1995年2月,两国总理宣布了一项有关政治解决北爱问题的框架文件。1998年4月达成了历史性的北爱和平协议,按照协议的安排,6月,举行了北爱地方议会选举。1999年12月,“英国国会下议院通过了 《北爱尔兰权力移交法案》,由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共同分享权力的地方联合政府开始运作,从而结束了英国对北爱尔兰长达27年的直接统治”。但由于爱尔兰共和军被指责为拒绝解除武装,北爱地方政府第一部长于2001年禁止来自新芬党的两名部长参加部长会议,爱尔兰共和军强烈反对,北爱和平进程再度受挫。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到,尽管困扰英国长达百年的北爱问题的和平解决已显露出曙光,但实际上,主张民族分离主义的民众和社会土壤依然存在。

  第二种类型是与历史上的征服和多民族国家统一的历史记忆相联系的民族分离主义,以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主义活动和法国的科西嘉独立运动为代表。限于篇幅,本文仅以西班牙的巴斯克分离主义活动为例。

  巴斯克地区包括阿拉瓦、比斯开、吉普斯夸等三个西班牙最小的省,领土面积1.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3.2%,聚居着约300万巴斯克人,占全国的7%。

  从历史上看,巴斯克民族具有强悍的民族性格和较强的独立性。在古代,巴斯克人从未被罗马人、日尔曼人征服过,在阿拉伯人占领时期,他们也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8个世纪。到13世纪初,巴斯克人的土地被分作两部分:一部分依附于法国,另一部分则与西班牙卡斯提王国合并。由此,巴斯克民族分离主义思潮开始萌发。合并到西班牙之后的巴斯克地区,依然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为此,西班牙王朝对该地区实行一种被称之为 “福埃罗斯制”的 “特惠”制度。允许他们在贸易、税收及军事方面保持高度的自主和特权,这种制度一直持续到1876年,随后代之以西班牙政府与巴斯克地区政府签署的少缴中央税额的 “经济协议”。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巴斯克地区产生了民族分离主义的思想家萨比诺·德阿拉那 (1865-1903)。他认为,巴斯克地区合并到西班牙是巴斯克地区产生灾难的根本原因,由此,巴斯克人失去了种族血统之纯净。为此,巴斯克人必须建立自己的民族联邦国家。按照他的设想,未来的巴斯克国家由七个省组成,其中四个西班牙省 (拉阿瓦、吉普斯夸、比斯开和纳瓦拉)、三个法国省 (拉布尔、苏里和纳瓦拉)。萨比诺·德阿拉那不仅是巴斯克民族主义的思想家,而且还是民族分离主义的活动家,他于1894年成立了巴斯克民族主义党,直接领导巴斯克民族分离主义运动。1936年,佛朗哥独裁政权建立以后,巴斯克地区的经济特权被取消,巴斯克语言和文化被限制,巴斯克人的学校、报纸、剧院被关闭,佛朗哥专制政府的目标是,实现巴斯克地区的西班牙化。这种情况一致持续到1976年。

  弗朗哥政权的重压更加激起了巴斯克地区主义和民族分离主义的高涨。1959年,主张建立 “巴斯克人的国家与自由”的 “埃塔”成立,其目标是建立由七个省组成的独立国家,从西班牙和法国分离出去。从此,以恐怖活动和暗杀为主要形式的巴斯克民族分离主义,日渐成为威胁西班牙和西欧国家非传统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1975年弗朗哥去世,巴斯克地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强烈要求实行地方自治。于是,此后历届西班牙政府,为了维护西班牙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采取了多种措施,力图解决巴斯克地区民族分离主义问题。

  一方面,在宪法和法律上,重新赋予巴斯克地区以特权。西班牙宪法补充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障并尊重 “福埃罗斯”领地的历史权利,在宪法和自治地位的框架内恢复这一制度。依据宪法, “巴斯克地区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确定了地区的旗帜,巴斯克语与西班牙语有平等权利;可以与中央政府谈判重定地区税额;成立隶属于地区的自治警察;最关键的是,地区每一个省可选出同样数目的巴斯克人组成地区议会;巴地区政府享有执行和行政权,其主席由议会选出并经国王批准”。

  另一方面,针对主张分离主义、实行暗杀和恐怖活动的 “埃塔”组织,西班牙政府实行军事围剿和镇压。1980年巴斯克自治区正式建立后,埃塔当年便在西班牙各地制造了数十起暴力袭击,致使数百人丧生。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今,埃塔策划了近三千起恐怖事件,杀害了九百多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十五亿美元。2009年6月至8月,埃塔为庆祝成立50周年,又策划了系列恐怖爆炸活动。为此,西班牙政府投入巨资,与法国政府合作,严厉打击埃塔组织。2001年,西班牙警方一举摧毁了埃塔的17支突击队。 “911”以后,西班牙政府协调欧洲联盟成员国,于2001年12月,共同将 “埃塔”组织列为打击的恐怖主义组织。2003年,西班牙警方共抓获190多名 “埃塔”组织成员。

  针对西班牙政府的镇压,埃塔进行激烈地报复。2002年5月1日,在即将举行欧洲冠军杯复赛前,埃塔在靠近马德里足球体育场进行了汽车炸弹袭击。2002年6月21日,埃塔在福恩吉罗拉、马尔贝拉和色拉戈沙三个城市几乎同时进行了汽车炸弹袭击。2008年7月20日,埃塔在坎塔布里亚自治区设置并引爆了四个炸弹装置,以此作为西班牙政府镇压埃塔的回应。显然,对西班牙政府来说,巴斯克地区民族分离主义问题的彻底解决,依然任重而道远。

  此外,其他西方国家也涌动着民族分离主义的暗流:英国的苏格兰、威尔士民族矛盾日渐突出,民族独立意识增强。2011年10月15日,英国首相卡梅伦同苏格兰首席大臣萨蒙德在爱丁堡签署协议,同意苏格兰在2014年举行公投,让苏格兰人自主决定是否脱离英国。英国政府苏格兰事务大臣迈克尔·穆尔说,这次公投,可能成为英国近三百年来做出的最重要的政治决定。10月23日,英国苏格兰民族党在举行的该党年会上正式宣布,启动寻求苏格兰独立的进程。在欧洲大陆,比利时的佛拉芒人与瓦隆人的文化、经济矛盾有所发展,后者要求独立与自治的呼声时有所闻。在意大利,于1866年被并入意大利的威尼斯及其周边地区,也于2012年10月6日,在 “独立威尼斯”组织领导人的呼吁下,数千人走上街头,参加集会,要求从意大利独立出来,在威尼斯和周边地区重建一个新国家。2012年 “9月份所做的民调结果显示,80%的威尼斯人赞成威尼斯独立。而意大利的经济危机更是加剧了威尼斯人对罗马中央政府的抵触感”。由此可见,即使在西欧国家,民族分离主义的思潮与势力依然不可小觑。这也验证了下面的结论:自从现代民族主义诞生以来,追求建立属于自己的民族国家的政治努力,一直是挑战既有国家内部政治结构的主要力量,它不断分裂已有的国家,重新改写世界政治版图中的国家边界。

  二、当代西方国家民族分离主义的基本特征

  分析西方民族分离主义的基本特征,首先应明确何为民族分离主义。关于这一 概念,学界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所谓民族分离主义,简单地说,就是指某一民族脱离原属的多民族国家而试图建立自己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思潮和运动”;或表述为,“民族分离是指多民族国家内的非主体民族将现存的国家管辖权排除于己方民族成员所居住的区域范围之外的活动”。也有的学者认为, “一般来讲,对于当代以多民族国家为主体的世界国家格局来说,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在国际社会和相关国家中都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这不仅因为民族分裂主义是民族主义的极端性产物,而且还因为民族分裂主义一般总是同恐怖主义活动联系在一起”; “民族分裂主义活动是指在一个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国家内部,由于民族问题在内外因的作用下激化,进而造成通常表现为非主体民族或少数民族中某些极端势力要求建立独立国家的政治诉求、暴力活动、甚至军事对抗行动”。

  我认为,上述关于民族分离主义的概念各有千秋。从政治社会学的视角看,我更倾向于下列观点:“民族分离主义是当代民族主义的一种特殊形式。如果我们把民族理解为 ‘与特定领土相联系的族群’,而民族主义是 ‘意欲使民族的边界与其统治单位相一致的集体行动’,那么,民族分离主义就是集聚和生活在特定地域上的民族将其政治诉求与脱离现有政治共同体相联系的一种民族主义的特殊形式”。以这一民族分离主义的概念来观察当代西方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我们就会发现,当代西方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既具有民族分离主义的一般特征,也具有不同于其他非西方国家民族分裂主义的个别特征。

  第一,西方国家的民族分离主义具有民族或族群动员的基本特征。“民族分离主义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以民族为单位进行政治动员。民族文化、民族利益和民族前途是分离主义动员民众的理由和借口。可以说,民族认同的存在,是民族分离主义进行政治动员的前提”。那么,何为族群? “族群被认为是一个自身或他人按族群标准划分的群体,就是说具有某些共同的基本特征,如语言、宗教部族、国籍或人种,或以上特征的组合,而被确认的一个群体,群体内的成员互相认同”。在当今世界的民族国家中,多是多民族、多族群的国家。当某一族群 (通常是少数民族或族群,而且处于边缘位置或受到欺压)与主流族群产生冲突时,这一族群的政治精英通常会通过社会动员将所有该族群的人民,(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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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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