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问题是一种中国问题。

   ——弗兰克·古德诺

   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海涅

   一、认真对待古德诺

   一个多世纪前,面对着所谓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从老大帝国变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旧邦新造”,从一开始就围绕着“开议院,定宪法”的政治诉求,要学习西方宪政经验来推动本国的宪政建设。就此而言,20世纪中国的国家建设和宪政建设实乃一体两面的变革过程。[1]而在中国走向共和的历史开端,弗兰克·古德诺教授以民国政府聘请的总统宪法顾问的身份来华,从1913年至1915年参与中华民国初期的宪政建设。古德诺在华前后近两年时间,最后在1915年暑期访华期间应袁世凯总统的要求写下了一篇比较共和制和君主制的“备忘录”,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知的《共和与君主论》,[2]“一不小心”成为洪宪帝制运动所借重的外国先进理论。

   也是因此,在主流的历史叙述中,古德诺来华构成了民初宪政失败总记录的一个片段。而古德诺也通常被认为是袁世凯复辟运动的“吹鼓手”,他在民国初建的关键时刻来华,非但未能进入中华民族的宪政名人堂,反而因其开历史倒车之举而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即便偶尔出现同情式的理解,也忘不了去揶揄古德诺那“老学究的政治天真”。[3]时下的史学流行翻案风的潮流,要去重新讲述失败者的历史,杂多而复调的多元叙事因此成为历史讲述中的“政治正确”。而翻案风通常是以“拨乱反正”自居的,换言之,我们当下所接受的历史叙述原本就是被颠倒的,因此所谓的翻案实际上就是要把颠倒的历史再重新颠倒回来。但这种翻案风或许很难惠及到古德诺,因为根据一套政治正确的讲法,古德诺的失败之处就是开历史倒车,甘做帝王将相的吹鼓手,是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铁案。

   学术研究经常免除不了因人废言的流俗,古德诺与中国宪政的题目迄今并未出现兼具理论深度、历史视野和政治关怀的研究。本文提出要认真对待古德诺,其意不在为古德诺翻案。这里的认真对待,首先是要承认古德诺及其备忘录对中国宪政史的“介入”,作为宪法学研究的课题,所具有的意义远远超出当下占据学者研究日程的许多题目。正如唐德刚先生所言,“这一年半,却是中国试行共和政体的关键时刻。以古氏在学术界的权威地位,他的片言只字,对中国政治所发生的影响,都是无法估计的”。[4]但在宪法学的意义上,古德诺对民初宪政的介入并不是因为唐先生所说的学界权威地位,而在于古德诺的总统宪法顾问的政治身份。说得简单些,不是每一个外来的和尚都会念经:古德诺的角色远非后世来华的改革顾问所可比拟(比如法学界关注更多在国共内战期间作为司法行政部顾问来华的罗斯科·庞德或者在五四期间访问中国的哲学家杜威),而那些近年访华仅在学术市场上兜售理论的西方大师,回国后发表一些如“在北京认真对待权利”之类的高端洋气但却浮在表层的意见,与古德诺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在古德诺来华一百周年之际,法学界有必要去重新讲述古德诺的故事。

   重新讲述古德诺与民初宪政,作为一篇法学论文,势必要从他的《共和与君主论》入手,重返历史的现场,对这篇让古德诺“百口莫辩”[5]的文献做语境化的解读。重返现场从逻辑上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横看”,古德诺来华担任总统宪法顾问,此事件本身已经构成了中国宪政史的一部分,“横看”就是考察古德诺作为一种外来变量,是如何“介入”民国宪政斗争的,是如何镶嵌在民初宪政的运转系统之内的。法学界近期对清帝《逊位诏书》的深度研究就属于此类“横看”,讲述的是历史在某个横断面上的群像。[6]第二种方法就是本文所要采取的“纵观”。唐德刚曾用“满腹诗书,胸无城府”[7]来评点古德诺,古氏是否真是“胸无城府”暂且不论,而他的“满腹诗书”却是盖棺论定的,古德诺被公认为美国政治学、行政学和行政法学三个学科的奠基人,因此“纵观”就是要将古德诺在《共和与君主论》的论断放回到古德诺学术思想的来龙去脉内,用古德诺自己去比对、解析和批判古德诺。众所周知,古德诺在美国是一位进步主义的改革者,而他在中国却首先是一位极尽保守之能的“复辟”分子,本文的“纵观”是希望能找到一种新的叙述,将两种形象的古德诺综合为一个完整的古德诺。

   为此,本文将重读古德诺以下三种论述:(1)古德诺关于中国宪政改革的学术论著,主要是1914年、1915年发表于《美国政治学评论》上的《中华民国的议会》和《中国的改革》以及1914年末在政治学联合会的演讲《宪法调适与民族需求》,也包括古德诺在1926年出版的专著《解析中国》,其中有大量讨论中国政治和政局的章节。(2)古德诺在华期间,曾于1913年秋季学期为北大学生开设比较宪法的系列讲座,1916年在美国基于北大讲稿出版了《立宪政府原则》,出版后的成书虽然是面向美国学生的教材,但不少地方还是保留了对中国宪政问题的评点。(3)古德诺发表的一般学术作品,例如公共行政学的开山之作《政治与行政》以及《比较行政法》等经典作品。而本文所要进行的纵观,就是根据古德诺在以上三个层面上的论述去对勘《共和与君主论》中的古德诺。[8]

   君主制比共和制更适合中国,这是古德诺在《共和与君主论》中的结论,我将之称为古德诺的“显白命题”。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白纸黑字的论断,古德诺好像在作案现场被当场抓获的罪犯,他在共和制与君主制之间站错了队的事实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但问题在于《共和与君主论》本身是袁世凯为古德诺所出的“命题作文”,其行文要求如美国学生所写的“response paper”,而古氏的显白命题实际上只是对袁世凯所出题目的一个“回应”而已,就此即对古德诺下最终的结论,我们对古德诺的理解就只能是零散的、无法拼贴起来的碎片。在不同的场合或语境内,古德诺还指出过总统制比议会制更适合中国,咨询性的议会要比决策性的议会更适合中国,但这与其说是古德诺本人的自相矛盾,不如说是我们缺乏一个理解古德诺思想的“纲领”。

   本文的任务,正如文章标题所示,就是要发掘出在古德诺显白命题下的“隐匿命题”。有了这个隐匿命题,古德诺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听众或读者的论述不再是无法拼贴的碎片,而成为一个融贯的整体。严格说来,古德诺并未将这个隐匿命题完全隐藏起来,只是由于在共和与君主制之间的比较成为了我们思考古德诺的参照系,因此就遮蔽了隐匿命题的线索。本文认为,古德诺关于中国宪法改革的全部论述,思考的出发点都是中国的宪法改革如何避免会改成衰朽的最坏政体。这一隐匿命题可以从两个层面上理解。首先,如果只是在古德诺论述解读何种政体更适合中国,那么答案总是由语境而定的,但古德诺的宪法思想有一个从未变过的公理,这就是对最坏政体的回答,在古氏看来,最坏政体就是一国境内“小专制者林立”、“军人专政”的政治格局。其次,古德诺在回答何种政体更合适中国的时候,他的逻辑是要追问何种政体更有可能避免中国走入最坏政体,例如,君主制之所以比共和制更适合中国,并不是君主制在一般意义上要优于共和制,而是因为共和制更有可能衰变为最坏的政体,而君主制则有更多的资源去预防这种最坏的场景。

   本文以下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将重读古德诺1915年的“备忘录”,为古德诺的显白命题找到它所以提出的小语境。第二部分将建构古德诺本人的思想世界,在一个更大语境内去思考古德诺的显白命题,由此得出“最坏政体”的隐匿命题:古德诺作为总统宪法顾问,他的思考出发点始终是一国的宪法设计要避免宪政改革衰朽为最坏政体,这在另一种意义上也是唐德刚所说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9]第三部分将思考古德诺的论述对当下宪法学思考的意义,我们能否从古德诺这位失败者的思想中找到我们更需要同时又更缺乏的理论资源。

   二、古德诺的“备忘录”以及显白命题

   1、古德诺的中国行

   古德诺的中国之行只能说是命运的偶然。1913年初,中国政府通过哈佛前校长查尔斯·艾略特和卡内基万国和平基金会,拟聘请一位宪法专家担任中国政府的宪法顾问。54岁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古德诺,以其无以伦比的学术地位,在多位候选人中间脱颖而出,时任哥大校长巴特勒在推荐信中曾有如此评价:“就我的判断,古德诺学术精深、世事练达、性格宽厚,是此职位的最佳人选。”[10]古德诺随后签下一份年薪12,000美元、为其三年的合约,乘火车经西伯利亚于1913年5月3日到达北京,开始了他“顾而不问”的中国之行。古德诺自己或许并未意识到,他是在中国宪政的一个关键时刻踏足中国,唐德刚对此有过概括:“古氏于1913年5月3日抵达北京时,正值宋教仁被刺(3月20日),孙中山从日本赶回上海(3月25日),紧锣密鼓,督促三省都督起兵讨袁;袁亦调大兵南下,志在削藩,南北战争一触即发之时。”[11]

   古德诺的中国行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13年5月到1914年8月,为期一年有余,因受聘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校长而返回美国。此阶段,古德诺平日里在袁世凯主导的宪法研究会下工作,1913年秋季学期更是忙里偷闲,在北京大学全程讲授了一次宪法学课程。1914年1月,袁世凯解散国会,5月颁布了有“袁记约法”之称的《中华民国约法》,废除1912年的《临时约法》,新宪法在当时还曾有“古德诺宪法”的冠名。但公允地说,古德诺在此次制宪过程中并未扮演任何具有实际影响力的角色,古德诺在其私人通信内曾经提过,他在约法起草阶段并未接受官方的咨询,他的唯一贡献就是将约法翻译为英文。但不可否认的是,“袁记约法”所规定的强总统制符合古德诺一直以来的建议,而古氏在1912年临时约法和1914年约法之间也是态度鲜明的,他在写给巴特勒的信中曾坦言:“我必须承认……总体上我认可这部宪法。”直至1921年,尘埃落定之后,古德诺对此版宪法的评价还是“总体上符合中国的条件”。[12]

   第二阶段是1915年7月至8月,此次古德诺是在暑期依约来华履行顾问职务,也是在此次逗留中国期间,古德诺写了那篇被命名为《共和与君主论》的“备忘录”。美国时任驻华公使芮恩施曾在回忆录内交待了古德诺写作此文的背景:“宪法顾问弗兰克·古德诺博士于1915年7月中旬回到北京作短暂停留。袁要他为总统准备一份备忘录,就共和政体和君主政体哪一种形式更适合于中国国情作一比较。古德诺博士照办了。”[13]古德诺的这篇政论文随后即被翻译为《共和与君主论》,成为8月中旬成立的筹安会通电全国的文件。而筹安会在其成立宣言中也宣称:“美国者,世界共和之先达也。美人之大政治学者古德诺博士即言,世界国体,君主实较民主为优,而中国尤不能不用君主国体。”古德诺因此成为了帝制运动所借来的洋东风。古德诺对自己被当作棋子感到气愤,但他并未因备忘录事件而与中国政府分道扬镳,也未曾因此与袁世凯割袍断义,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古德诺在8月底返美前还在上海称:“袁世凯是将共和国维持在一起的第一人”,并在返美后继续宪法顾问一职,直至1917年。[14]此职在1917年由古德诺在霍普金斯的同事、该校政治学系创建人韦罗璧(Westel Willoughby)接任,韦罗璧曾著有《中国的立宪政府:现状与展望》一书。[15]

   2、“备忘录”的“显白”解读

本文对备忘录的解读,所用的文本并不是中文版的《共和与君主论》,而是英文原版的Memorandum。[16]客观地说,袁世凯的党羽在翻译此文时未动太多手脚,特别是在共和制和君主制比较的命题上,中译本将古德诺的意见翻译为“然中国如用君主制,较共和制为宜,此殆无可疑者也”,而古德诺原文对这句话的表述同样是不容置疑的:“It is of course not susceptible of doubt that a monarchy is better suited than a republic to China。(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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