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有两个问题是需要澄清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讲,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怎么样深化改革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是不一样的。我们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取得的重大进展,集中起来,就是成功地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一要把握好根本原则,二要明确奋斗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深化政府改革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是一场攻坚战,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以我们自己的经验为基础,完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理论。

   [关键词] 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进展;原则;目标

   “中国梦” 的实现需要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需要凝聚中国力量。凝聚中国力量,一要激发力量,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二要整合力量,即把各个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序发展的整体。力量激发不出来,调动不起来,就无所谓凝聚力量;力量整合不起来,组织不起来,也不能凝聚力量。这就要求我们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就是要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又不能像有些国家那样,在民主的口号下导致矛盾丛生、社会分裂。这又要求我们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致力于找到适合中国实际的、能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好的民主政治实现形式。所以,要实现“中国梦”,就要按照十八大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形成一个活跃而又有序发展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进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必须对我们过去30 多年改革的进展有一个正确的估价。

   (一)过去30 多年改革中所取得的进展及其需要澄清的问题

   在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有两个问题是需要澄清的:第一个问题是,对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讲,不是要不要改革的问题,而是怎么样深化改革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是不一样的。

   先说第一个需要澄清的问题。许多人关心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是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中国还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其实,中国的改革是从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领域突破的。这里,可以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们常讲,中国的改革是在1978 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开始的。30 多年前的那次会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为那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作准备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与会者从一开始就对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会议议程提出了不同意见,要求中共中央对“文化大革命”前后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进行平反,要求对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改革。正是有了这样活跃的民主政治,才有了解放思想的条件,有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环境。另一个例子是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这是中国改革的第一仗。这场改革,解放了农民,解放了土地等农村生产资料,我们都说它是“经济体制改革”,然而,就在这场改革中, 我们废除了人民公社制度,建立了乡政权和村民自治的村民委员会,设立了县人大常委会, 实行县和县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制度。这是什么? 这显然都是政治体制改革。但邓小平是打过仗的人,既懂战略,又懂谋略。他把政治体制改革结合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去推进, 不仅积极稳妥地变革了不合时宜的政治体制, 而且使得政治体制改革可以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给群众带来实惠, 从而可以巩固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 就是这样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不断推进的。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 周年的重要讲话中,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七大进展:一是,我们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的有序更替;二是,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三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是,我们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五是,我们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 六是,我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七是,我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党的十八大报告也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1](p.25)

   因此,现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改不改或者什么时候改的问题,而是怎么样深化的问题。

   需要澄清的第二问题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是不一样的。人们之所以会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还没有改革,是因为不了解中国政治体制形成的历史和改革的任务。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取代”型的改革,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去取代计划经济体制,而政治体制改革则是“完善”型的改革,它不是用别的制度去取代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完善和发展这些制度。因为我们这些政治制度主要是在1949 年和1954 年建立的。建立时中国的经济并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当时的社会结构并非单一的社会,而是多元的社会,是存在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大阶级的多元社会。事实上,我们这一套政治制度正是根据多元社会的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和社会结构建立起来的。这套政治制度的优越性长期没有发挥出来,主要是因为它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受到很多限制,以及封建主义家长制、官僚主义等影响的长期存在。因此,我们今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不是要用别的什么制度去取代这些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去完善和发展这些制度。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开辟和坚持

   我们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取得的重大进展, 集中起来,就是成功地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有三个元素构成,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首先,它明确了这是一条“发展道路”。“发展道路”指的度;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前几年我在美国交流的时候,他们问:“你们为什么不实行多党制? ”我的回答是,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在近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历史地形成的。我给他们讲了中国近代以来政治发展的历史。1945 年,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主义的斗争中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这是1840 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在反对外敌入侵过程中赢得的第一场全民族的胜利,中国人民第一次享受到了民族解放的喜悦。中国人民期盼能够在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富强和统一的新国家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认为建立民主政权的条件成熟了, 提出了“联合政府”的建国方案,而且明确提出可以先由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各民主党派一起组成一个临时联合政府,待条件成熟后举行大选。这时,中国国民党逆民主潮流而动,提出所谓“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支军队”的专制主义建国方案。在这样一个关键的历史时刻, 美国政府并没有支持我们的民主建国方案, 而是支持国民党的专制主义建国方案,并且出巨资支持国民党政府打内战,企图一举消灭中国共产党。结果,不到三年时间,失去民心的国民党就在战场上失败了。在这种情况下,共产党就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建国方案。这个方案, 也是建立一个统一战线的政权,但是国民党已经不可能进入新政权了。这样就形成了今天中国的政治制度。

   这段历史说明, 人类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但不能主观随意地选择制度。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是在近代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各种合力推动下形成的, 不可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任何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决非主观可以决定的,而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应该讲,我国的民主政治还在实践中、发展中,不能说都搞得很好了,但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确实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进展和成果。这些进展和成果,已经使得中国社会在这30 多年中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我们观察和研究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特点及其走势,必须立足中国现实,客观、全面地认识中国的改革实践,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二、政治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和任务

   现在的任务,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上,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根据多年实践的经验,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一要把握好根本原则,二要明确奋斗总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我们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就要深入领会和全面把握十八大报告强调的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和任务。

   (一)关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原则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始终不能忘记的根本原则。十八大报告重申了这一根本原则。这三者关系是一个有机整体,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基本方略。

在这个根本原则中,有些人不理解或质疑最多的是“党的领导”问题。他们认为,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而党的领导与这两者是矛盾的。一些人所讲的“宪政”,就是不要党的领导的“宪政”,同我们所讲的“以宪治国”是两回事。第一,我们所讲的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是有具体要求的,这就是“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而不是一些人歪曲的“独裁”式的领导;第二,我们所讲的党的领导,是有科学内涵的,这就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而不是包揽一切;第三,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所讲的党的领导, 同执行宪法和法律不是矛盾的,是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样一个根本原则下实行的领导,是坚持“以宪治国”、“依法治国”的领导。当然,由于过去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认识不足,甚至犯过错误,现在一些干部身上还有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 甚至无视党纪国法,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问题,这也影响了人们对党的领导的误解。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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