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 09/07/2010 《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东西,一直没有见识过;今天有幸亲眼目睹一次,特抄录一份共享给大家。 请围观这个目田国里的荒唐事,据说办很多事还是需要这个的。 证 明 李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其户口在xx路xx小区xx楼xx号,该居民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习练法轮功。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xx年xx月xx日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社会控制,法轮功,目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精选 相关文章 风声OPINION|蓝码、团体码和全域赋红黄码:健康码滥用何时休? 思想门户|萧冬连:“举国体制”的形成 【CDTV】歪脑|“想象5000人在北京街头寻找自由,这听起來有点浪漫” 鱼眼观察|健康码还健康吗 狐度工作室 | 杭州推行渐变色健康码,涉嫌侵犯市民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