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个东西,一直没有见识过;今天有幸亲眼目睹一次,特抄录一份共享给大家。
请围观这个目田国里的荒唐事,据说办很多事还是需要这个的。

证        明
李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其户口在xx路xx小区xx楼xx号,该居民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习练法轮功。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