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柱按语:国内发行50多万份、发行量排名前几位的华商报今日发表专版文章:杨金柱:我只想做个说真话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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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吉诃德”杨金柱:我只想做一个说真话的律师

湖南律师杨金柱,原本在律师界“功成名就”,可以“埋头挣大钱”,但却做出惊人之举,通过开设博客,评点李庄案,质疑种种社会不公,在现实批判的道路上愈行愈远。他人称“杨吉诃德”,大战风车,其间心路,则堪为折射中国法治现状的一面镜子。

华商报:杨金柱:我只想做个说真话的律师

我就是“杨吉诃德”

“湖南骡子就爱测试,我也要测试自己一下。从12月1日开始,每天点评法律事件,这个月要写20万字!”律师杨金柱说。“测试”一词,湖南人常用,有“ 触探底线”之意。爱吃辣椒、语速极快的杨金柱,自称典型的“湖南骡子”。从近十万字的关于李庄案的文章,到“重庆五毛十八评”,再到最后批评“最高法不懂法,司法部不司法”……杨金柱得意于自己一直在“测试”。

他试图触碰看不见的底线。12月3日,又写下博文“中国将进入骂官新时代”,说“公民们努力骂官、官们高兴被骂的社会才是公民社会”。起因是两天前,青年王鹏因举报同学王晶晶公务员考试造假,遭到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的“跨省追捕”。

从2007年开始,自称“曾经和公权力关系很好”的杨金柱,开始放弃自己在体制内获得的所有荣耀,不再“埋头挣大钱”,而是通过网络,批评他所看到的种种社会不公。

最早是为自己,后来是为李庄,再后来是为了整个律师群体。“李庄判刑后,曾说了句,中国17万律师会为我申诉。”杨金柱说这句话刺激了他。促使他在李庄案后“顶风作案”,写下文章近10万字,“以一己之力,完成了对李庄案的全部批判(评论人伍雷语)。”

杨金柱身上有股犟孩子般的执拗。从2007年8月5日第一篇博客文章面世,直到今天,他在“大战风车”的路上,愈走愈远,有同行认为他如堂吉诃德一般不自量力,送他“杨吉诃德”的绰号,他也笑纳。而对那些劝他的朋友,他“威胁”说,再劝就割袍断义。三年时光,这个被称为“老顽童”的另类律师,嬉笑怒骂,不知不觉,已在网络上聚集数十万粉丝,“笑傲江湖”。

著名宪法学者张千帆撰文称,杨金柱是不可复制的,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是很识时务的理性人,不会故意给自己找茬儿,多数律师也不例外。但是,如果在所谓的理性选择下,众人的沉默,将会使我们离法治越来越远。因为,毕竟“法治是众人之事”。

对此,杨金柱表示接受。不过他又说:“我不希望大家都和我一样冒险,但可以少说点嘛。”

两难抉择

“鞭子”就要落下来了。对杨金柱来说,这个“鞭子”,是湖南省律师协会针对他做出的一个“处分”。

今年11月,湖南省律师协会通过媒体对杨金柱作出公开谴责。但杨金柱至今还没有拿到书面的处分决定。而“公开谴责”的理由是,他在博客上“不适当宣传和提高标准收费”。

“查了我这么长时间,也没有查出别的问题,只好说我的言论出格了。”杨金柱对这个“公开谴责”很不满。事实上,这个“公开谴责”一出炉,就遭到了来自全国多个律师对“公开谴责”的“再谴责”。

杨金柱开始收获“出格言论”带来的后果。

10月10日,他所在的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将他“除名”,并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和他“断绝关系”。

10月底,他的湖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的职务被免除。

在湖南省排名前三甲的通程所,是杨金柱一手创办的。十年披荆斩棘,功成名就,如今的通程所有律师一百多人,是湖南的大所。而他个人也得到很多荣誉。一直到2009年,他的“风车大战”已进行一年多,越来越多的人“围观”时,他仍然得到了湖南省的“湖湘之子”荣誉。

2009年6月,53岁的杨金柱从通程所全身而退,只担任终身名誉主任。但最终,所里顶不住压力,还是将这个昔日的“精神领袖”除名。

虽然知道,这是不得已的断臂之举,但杨金柱还是黯然泪下。

按照惯例,“公开谴责”之后,湖南省律师协会对他会做出一个行政处罚。杨金柱就在等这个东西。

事实上,杨金柱在互联网上愈走愈远,其态度之激烈决绝,也让周围的朋友为他捏一把汗。“公开谴责”出来后,包括陈有西、王才亮等著名律师都劝他“见好就收”,可他不听。

11月30日,他写下“我的两难抉择”:是提前五年告别律坛,专门去写作呢;还是继续当律师呢?“请网络诸君告我”。

大战风车

“律师还是要当。告别律坛还得两年”。11月30日,杨金柱坐在自己尚未开张的个人工作室里,空空荡荡的,桌上两台电脑。他身后就是当日的博文:“我的两难选择。”红色字体,很大。

12月1日,杨金柱接到长沙市司法局的电话,让他补齐材料。如果不出意外,他的个人所“湖南金柱律师事务所”很快将办下来。

“新浪博客排行,我是470名,点击量是1100多万。李连杰才678位。”他很有些洋洋自得,“芙蓉姐姐还在我后边呢,哈哈!”

2007年前,对杨金柱来说,网络还是新大陆。虽然手提电脑早就有了,但他很少用,最多是开庭前让助手准备好文件,在桌面上点击一下而已。

最终发现博客原来可以成为一个自由的写作王国时,杨金柱如获至宝。2007年8月5日,他写下第一篇博文,《律坛怪侠杨金柱之真情告白》。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他第一次在博客上“鸣冤叫屈”是为自己和湖南省司法厅的纠纷。到后来,是为了唐家波案。湖南省江华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唐家波被县纪委叫去调查,被发现 “用T恤衫在卫生间自杀”。杨金柱认为案子中存在着不可思议的“被自杀”,而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案件虽然影响很大,但最终和解了。

这就是杨金柱说的和湖南省某部门“风车大战八个月”。时间是2008年。

第一场“大战”无疾而终。到2009年,杨金柱又在博客上和吉林省高院院长张文显“叫板”,掀起“律师与法官谁腐蚀了谁”的争论。此前,因张的一段话被误读,他给张文显写公开信,要双方“PK”,其后,作风开明的张文显给他在博客上留言,并专程去信,解释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一段“真正的讨论”。

律师天生是私权利的代言人

华商报:杨金柱:我只想做个说真话的律师

只向法律低头

华商报:你身为律师,却说自己要写“文革”三部曲,包括今天所做的一切,和你早期的经历有关吗?

杨金柱:我是学中文出身,曾经在娄底师专当过九年教师。为什么想写“文革”?是因为我们五十年代的人不写就没人写了。事实上,我可能算是最早的访民。我的父亲当年是大队生产技术员,家里母亲和姐姐都做缝纫,有两台缝纫机,这就算是比较富了,是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对象。后来要在运动中找靶子,就找上了我父亲。1975年5月9日中午,父亲在被又一次殴打之后,在大队加工厂里上吊自杀了。当时还想拉尸体去参加批斗会,最终没有。次日下葬,也不让我们哭。那年我19岁。

华商报:后来是为了父亲去北京上访?

杨金柱:是。1975年,我第一次去北京,从县里到地区,再到北京。一年后再次去北京上访。等回来后,1976年9月第一次接受批判,被绑起来,两手反捆,头上戴高帽子,胸前挂牌子,上面写的是“右倾翻案的急先锋”。这是一辈子的苦难,也是我的财富。后来我当律师,就有一个认知:这个国家要法治,再不能有“文革”了。

华商报:是怎样进入律师这个行业的呢?

杨金柱:我也是半路出家,1986年开始做兼职律师的。起因很偶然,当时我在电大给干部班讲现代文学,司法局律师科的科长也在。那时我刚30岁,一支粉笔上课,教案都不看,科长听了课说,你口才这么好,来做兼职律师吧。不久,就给我一个兼职律师证。到现在我还记得代理的第一起案子是离婚案,开庭时我的代理词全是排比句和对偶句,抑扬顿挫,很过瘾,法官却说了句:“法庭上要法言法语,文学句子少用”。当年一个案子的代理费也就是5元、10元,还有农村的乡亲送来萝卜、红薯等充代理费的。

华商报:做律师这么多年,有什么最直接的感受?

杨金柱:我做律师的观点,就是只向法律低头。人们都知道我是硬汉杨金柱。这一辈子我写过三次遗书,一次是刚当律师不久,因为一起伤害案,遭人威胁。第二次是2008年代理“唐门案”时。今年是第三次,还好,到现在没事!

律师天生是要说“我反对”的

华商报:以前你和公权力很好吧。

杨金柱:我一开始和公权力很好的。1998年前后,我就是省里二十多个厅级干部的私人法律顾问,也是一些强势单位的法律顾问。1998年我办了个湖南省义务法律学校,专门给长沙市民讲法律课。那年我得了湖南省优秀律师的称号。到后来,我一直是省律协多个专业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等,一直到2006年,我还是湖南省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员。

向权力不公开战后,我还担任了湖南省国资委的法律顾问。这是我最后一个服务的政府机关。我最后一个服务的企业是某大型企业。三年合同已满,一年几十万的顾问费也不再想要了。

华商报:是他们结束,还是你自动结束?

杨金柱:任期满了,自己也不做了。其实我已很满足我的业绩了。

华商报:“风车大战”愈演愈烈是什么时候?

杨金柱:到后来,是唐家波案。看到网上的帖子,我明显感觉案件有很多疑点,检验结果没出来,怎么就能火化尸体?当时我发了150篇文章,几乎每天都写,点击量非常大,前后持续八个月。其实当时就打算处分我,但最后也没有怎么样。

华商报:讨论律师和法官那次呢?

杨金柱:我后来又和张文显辩论,《南方周末》作了报道。后来和张文显常电话沟通,一直没见面,张文显发短信是“金柱兄”。那次辩论,张文显还写信给我。这次讨论,说清楚了一些问题。

华商报:有人说你是炒作?

杨金柱:大家都不说话了,就不炒作了?炒作是为了私人利益。我冒了多大的风险,我把自己获得的那些都不要了。李庄案后,全国整顿时,我是顶风作案啊!要真是炒作,能这样冒险吗?

华商报:李庄案有很多程序上的问题。但在现实的司法腐败中,律师在夹缝中生存,不可否认的,律师的名声不好。你怎么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杨金柱:律师要做到金牌,法官都害怕。另外,律师业不能啥案子都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事,明明是输官司,你给当事人许诺能打赢。这次省律协调查我,查了祖宗八代也没查出问题。就是我平时走得直,站得正。查半天,说有个案子我多收费了。结果当事人出来说话了,我愿意给他,这是民事行为。你们凭啥管?

华商报:你说自己是在挤门,为什么这样说?

杨金柱:我要挤的门,不是为了个人。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挤出一扇门,让宪法规定的权利落到实处。尽管有时会被删帖,我还是非常感谢互联网。有时我的稿子发出来,又删了,我就再发点看星星,看月亮的,然后再发。

华商报:你闹这么大动静,目前看来,没有大麻烦。

杨金柱:以我个人为例,如果不是社会在进步,我早都被关了。李庄案,我写了10万字。前前后后,搞全国签名。不过还好,律师年检5月份才结束,2009年我的年检结果还是称职。

华商报:你对律师群体整体的看法呢?

杨金柱:说真的,我对律师群体比较失望。律师依附于权力是没希望的。律师天生是私权利的代言人。现代律师制度实行几百年了,律师天生是要说“我反对”的。讲个笑话:一律师一早起来,夫人端来早餐,他第一句话习惯性地就是“我反对 ”。你看,日本律师为中国的慰安妇代理官司,律师就是这样,必须要侠义,打抱不平。

为权利而斗争

华商报:但有人评论,你是不可复制的?

杨金柱:我也承认,律师是理性的法律人。但律师的理性和激情是不矛盾的。最理性的当然是自保。但如果都处处想着保护自己,律师你能做什么。保护自己是对的,但保护自己不能放第一位。律师的职责就是为当事人说话!

华商报:你的这些信念是什么时候有的?

杨金柱:2000年时,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先生就曾为我题字。“为权利而斗争。”律师就是要为权利而斗争。但现在律师很少有斗志,我只是回到了律师的本来面目,但我现在很另类。

华商报:同道多吗?

杨金柱:我的同道不多,真正理解我的人也不多。对律师这个职业,行业内部分歧也很大。律师的本质是什么?我始终认为,每一个案件,律师要向法律低头,这就是真正的好律师。因为法律是国家的信用,法律没有尊严,国家就没有信用。

华商报:你觉得你的风车大战是在和谁作战?

杨金柱:实际上,我是在和权力不公作战,一个人在作战。

华商报:但正如评论说,你是不可复制的。不能指望所有为生存奔忙的律师像你一样。

杨金柱:年轻的律师,可能还没有资历,他们第一要生存。但你可以多说一些嘛。我这人就是胆大,我遗书都写好了。10月8日,我的博文评论后边是“有史以来最具价值的遗书”。我开博客是为了说真话。我只想做个说真话的律师。这是需要勇气的,要敢于付出代价的。

华商报:你现在的状态?

杨金柱:内心一片空明。我觉得我这个人完全是透明了,没有一点阴暗的地方。我见人说话,见鬼骂鬼,见佛献花。我完全不是为自己。我好像一种灵魂附体,我完全理解谭嗣同,因为他是求仁得仁。呵呵,可我不是好好的吗。

华商报:有时候会做一点点小小的妥协吗?

杨金柱:也会有的。我原来有篇骂司法部的博客,后来自己都发现有些骂的太厉害了,就撤了。

华商报:你翻墙不?

杨金柱:我不翻墙。让人家翻了告诉我一下。我就在墙里边。

华商报:你说和权力不公作斗争就要冷静而快乐?

杨金柱:我写文章专门说。越轨的公权力是吃人的老虎。它越是不按牌理出牌,我则越是要一板一眼地和他们走程序,一点不能急躁,一点不能越轨,而且还要吃好、睡好、锻炼好,作一个三好公民。然后快乐地去写狗屁文章。

(这是傍晚的岳麓山。律师杨金柱说,我终极的理想,其实是回到故乡的雪峰山,在小河边有座小屋,里边有网线,依然连着全世界。我在那里,写字,品茗,享受老去的时光。)

记者 江雪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