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不能当代表,本着两个着力点进行说明,一个是宏观的议行合一制度弊端,一个是微观的官员当代表助长了权力的滥用。宏观讲的是基本制度,微观讲的是人。制度决定人,坏制度造就坏人。
官员不能当代表在西方思想家那里说得很清楚,在政治家那里说得也很清楚,权力导致滥用,绝对权力导致绝对滥用,一直到权力的边界为止。作为行使立法权的议会的权力就会滥用。第一,议会有权力集中的本能倾向。议会在“授与权力上是慷慨的,但后来又干涉权力行使;它整批地给予权力,但又通过对行政事务的很多干涉行为逐一将来收回。”第二,议会能力低下。“议会的普遍无知和无能,或者说得温和一点,智力条件不充分。”第三,议会受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第84-85页)第四,把法治变成立法者统治。而且“国家愈糟,法网愈密。”(塔西佗语)第五,议会变成多数人专制,使少数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第六,议会与行政权合而为一。立法者就是执法者,不是议会具有压迫人的力量就是行政权具有压迫人的力量,议会往往愿意以行政者的身份出现,议会本身的功能萎缩,行政功能强劲有力。议会与行政权、司法权合而为一,议会徒具虚表,专制具有了窒息人的力量和功能,自由不复存在,所有的人都在奴役的层面平等。总之,议会权力本身就会导致权力的绝对滥用,议会与其它权力合而为一,权力的滥用也就没了边界。
中国的议行合一体制理论上来自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对巴黎公社的事实描述。但巴黎公社的经验不足为经验。第一,巴黎公社存在时间太短,总共只有72天。第二,巴黎公社的议行合一是战时体制,战时体制不是常态体制,也不能化作常态体制。第三,巴黎公社的人口和地域少。第四,马克思是在描述而不是在规范的意义上讲巴黎公社的。巴黎公社的原则是自治原则而不是议行合一原则,只有在自治的意义上才能说巴黎公社的原则是永存的。第五,退一步说,即使马克思说过议行合一,也不能违背自由的原则,如果在实践中议行合一违背了自由的原则,马克思也会取消这一原则的,何况在巴黎公社之后,马克思就没有再提巴黎公社的原则,马克思一直强调的是自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尽管他的自由观具有乌托邦性质,但从马克思的一生来看,自由一直是他的核心价值观。说来说去,议行合一也就是巴黎公社的一个具体措施,根本不是一个原则。议会的基本功能和运作规则法国人在1848年革命时期就懂,革命之前的议会多数派和少数派的关系,多数派和少数派与王朝的关系,议和行的分立关系就在法国人身上打下了很深的烙印。
从现实来看,议行合一在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变成了专制的护身符。议行合一本来只是巴黎公社的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列宁却把它发扬光大,还美其名曰是社会主义最高类型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标志。他把“国家的立法工作和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管理和立法合而为一。”(转引自聂运林:《前苏联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研究》,武汉出版社,第102页。)这样苏维埃就不再是清谈馆,而是具备了工作机关的性质,从而把巴黎公社的一个具体措施上升到基本制度层面。让列宁没有想到的是,在议行合一的掩盖下,党政军合一的专制体制建立起来,苏维埃代表变成了官员代表,党的代表变成了官员代表,人民代表变成了官员的花瓶和点缀。在列宁晚年,他看到了议行合一的错误,他把这一错误认识归结为官僚主义,而没有归结到议行合一的体制上来。他更不会看到,斯大林打着世界上最民主的旗号搞独裁,以代表人民的身份宰制人民,以老大哥的慈祥面孔看着人民的一举一动,以真理部的首长身份搞文化专制,以克格勃的特务头子身份限制每一个人的人身自由。苏联的解体与这种议行合一体制,赋人民代表以行政的身份行使权力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人民代表彻底脱离了人民,脱离了人民这一授予权者。由此可见官员当代表在社会主义实践中证明行不通。
苏联是这样,中国也同样如此,因为中国的政治体制不是中国的独创,而是照抄照搬苏联的。说来也怪,中国人愿意以俄为师,不愿意以美为师。以哪国为师都是学外国,学西方,苏联的议行合一就是来自马克思,马克思就是西方的。中国人学习西方总爱走远路,吃别人吃过的馍,以为这样吃不死人,却不知这样吃死得更快。秋收起义学俄国都失败了,议行合一经苏联绕道而行,苏联失败了,马克思也因此坏了名声。绕道而行学习西方,学习就是个不伦不类的学习。
西方现成的东西本来就应成为全人类的共同文明遗产,全世界的共同财富。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说得非常清楚,由于经济全球化,“许多民族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马克思他们对于这句话还在下面进行解释,说世界的文学包括政治的著作。也就是说,英国、美国、法国等政治的著作可以作为全文类的政治文明。马克思还说,如果落后的国家、东方国家不想灭亡的话,就要采用现代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他们的意思是,政治文明是共同的,人类的民主自由价值是普世的,私有财产是人类文明的基础。所以,既然学习苏联,而苏联已经失败了,如果有什么可以学习的,那就只有以功为鉴了,如果想进步,真正融入全球化的潮流,还得学习西方。
中国自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人的心胸本来还不错,搞洋务运动,向西方看齐,甚至派中国幼童与西方人同吃住,中国人睁眼看世界的功夫不比别人差。学习的速度也比别人快,搞君主立宪的尝试,建议会,兴报业,办学校,立党派,开民智。可搞来搞去,革命压倒了启蒙,革命代替了启蒙,结果是又回到专制上来。孙中山搞革命,由革命变成蒋介石的专制,由蒋介石的专制变成毛泽东的专制,全没了学民主的自信,全都是专制者的狂妄自大。在毛泽东时期,人大会十三年不开,就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他甚至没有把装点门面的法律放在眼里。《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就解决问题,他自己也变成了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人物。他把历代统治者都不放在眼里,“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议行合一,只有毛泽东一人的独来独往。只要搞专制,议会是存在不了的,装点门面都显得多余。
比如说,路易·波拿巴1848年革命后当政,建立了议会制共和国,马克思引用梯也尔的话说:“议会制共和国‘使它们(统治阶级的各个派别)最少分裂”。可就是这个议会制共和国路易·波拿巴总统也不会让其存在,最后,议会的代表被路易·波拿巴驱散。也许专制者的共同规律都是“以政变为出生证书,以普选为批准手续,而以宝剑为权杖”的。路易·波拿巴如是,希特勒如是,斯大林如是,所有的专制者都如是。(马克思:《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3页。)
以上是宏观的论证,接下来再进行微观的表述。议行合一宏观上的弊端在微观上表现出来的就是议员与行政官员不能同时兼任,一心不可二用。对于中国来说,就是人大代表不能当官员,官员不能当人大代表。具体一点说,总理就是总理,不能当委员长,也不能当人大代表。省长就是省长,省长不能当人大代表。市长就是市长,市长不能当人大代表。党的系统如行政系统,当了书记就不能当人大代表。要逐步实现官员与代表的剥离,使官员与代表各司其职。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官员不当代表有利于从根子上解决权力不受制约而导致的权力滥用问题。如今理论界、舆论界反映最多的也是官员代表太多,占了代表的70%,非官员代表只占30%,目前能做的就是降低官员代表的比例。但是降低官员代表的比例不是目的,防止权力的滥用才是目的。人大代表不能当官,当官不能当人大代表,是立法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分立,体现的是立法与行政的相互制约。从制约权力的角度来说,官员与代表的剥离是防止权力滥用的有效措施。
第二,精力有限。有限的人不能做无限的事,当官的有限性与当代表的有限性加在一起不是强强联合而是弱弱联合。无论是官员还是代表的精力都是有限的。这是因为人的精力有限、理性有限、能力有限,当官的精力有限,当了官又当代表精力不足,一个总理就日理万机,再加上一个代表,那就得日理亿机了。结果是什么事都做,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做不好,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陷于事务当中不能自拔。官僚主义、事务主义、形式主义到处流行。
第三,官员当代表会左手护右手。从基层来说,为什么每次出现群体性事件时都是行政出面、警察开道、人大代表缺席?实际上行政官员本身就是人大代表,在出现群体性事件时,人大代表角色瞬间转为官员角色,这个时候即使有人大代表出面,他也是官员的左右手,左手护着右手、右手护着左手是理性的官员必然的选择。官员代表代表官员,是行政本能,是理性自觉。
第四,官员当代表只会助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能是监督职能,如上所述,作为正常人,都是左右手相护,而不是左右手相砍。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省级干部权力滥用、权力腐败处理得很多,这些处理不是下面的举报就是上级中纪委的处理,从来没有听说既当人大代表又当省级干部自己举报自己的。如果说有监督,那也只是自己对自己的道德监督,内心的反省或慎独。当一个人贪婪的欲望被激起,追求名誉和权力的冲动被激活,道德就会被欲望牵着走,欲望是道德的主人,道德是欲望的奴隶。也就是说,一个集代表与官员身份于一身的人是不能自己监督自己的,它只会让权力披上代表的外衣滥用权力。
以下处理的省级领导干部大都是人大代表。他们是:陈希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1998年7月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陈良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8年3月25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被有期徒刑18年。成克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2000年9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国家部委正部级干部(6人):田凤山:国土资源部长,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沈图:民航总局局长,中央委员,1987年7月因以权谋私被撤职。高严: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失踪.2003年11月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开。陈同海:中国石化董事长,2007年6月22日被双规,辞职。于幼军:文化部党组书记,2008年被免去中央委员,党内察看处分。朱志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8年10月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双规。省、市、自治区正部级干部(7人):程维高:河北省委书记,2003年8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待遇。刘方仁:贵州省委书记,2004年6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倪献策:江西省省长,1987年4月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张国光:湖北省省长,2004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嘉廷:云南省省长,2003年7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韩桂芝:黑龙江省政协主席,2005年12月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宋平顺:天津市政协主席,2007年6月3日自杀身亡,被开除党籍。这些官员代表的权力滥用与腐败没有一个是自我监督得到处理的。
第五,官员当代表使相互的职能混乱。官员不能立法,当了代表却可以立法,立法的目的不是限制权力而是扩展权力。官员不能管钱,钱本来应由人大来官,官员管钱使得钱没有监督,崽卖爷田不心疼。官员不能监督,只能被监督。自己监督自己就是非监督,就是放纵自己。官员充当了上帝,没听说有人监督上帝。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议行合一是个弊端,改革政治体制,就要改革议行合一,使议行分开。具体地说,就是实现官员与代表的分离,惟其如此,橡皮图章硬起来,就得实行代议制,人大代表就要独立。
如果说世界民主潮流,浩浩荡荡,那就一定可以说,代议制潮流浩浩荡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