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一书摘要 2011年2月16日 原文 根据同样的道理,民主制度中的多数派也无权对少数派实行专制。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证明,法治是宪政民主最有力的支柱之一。与其它一切形式的政体相比,民主是最适合,也是最需要法治的政体。法治是自由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宪政原则。 … 更多翻墙方式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fanqiangyakex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自由,宪政,民主宪政,民主,刘军宁,自由主义 相关文章 正面连接|年轻人的立场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城市的地得|2025年我明白的事 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每人每月发1.7万元、向富豪征收遗产税,该国人民都拒绝了 盘点六条|反对“封存吸毒记录”跟追求正义没一毛钱关系 稻草和飞花|伊拉克选举:身份政治、权力博弈和网红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