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一书摘要 02/16/2011 原文 根据同样的道理,民主制度中的多数派也无权对少数派实行专制。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证明,法治是宪政民主最有力的支柱之一。与其它一切形式的政体相比,民主是最适合,也是最需要法治的政体。法治是自由民主国家的一项基本宪政原则。 … 更多翻墙方式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fanqiangyakex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民主,刘军宁,自由主义,自由,宪政,民主宪政 相关文章 【CDT关注】晓波助澜会|关于47人案宣判的公告 豫广|一个夜骑开封大学生的自白 【CDT关注】擦星星事务所|看看选举到底是圆的还是扁的:重谈乌坎事件「共笔」 【CDT周报】第193期:“万梗节”无法被禁止,它不在巨鹿路,就在其他路 【CDT报告汇】保卫民主基金会:南海威慑不足可能引发地区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