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禁止利用互联网等从事违法活动 2011年3月1日 原文 以下是全国各大网站根据国新办指示于三月一日公开张贴的紧急告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护公民合法言论自由的同时,禁止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媒体以及其他方式从事以下行为: 一、组织、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三、组织、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四、从事其他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 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加监管上述行为并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 所在分类:✿真理部指令标签:网络审查 相关文章 【CDT关注】西郊密林|中国数字时代:我们是当下的“抵抗媒体” 【年终专题】“这些年来,一股力量在拖拽所有人向下坠落”……2025年度“404文章” 【404文库】中国数字时代2025年11月404文章统计 【立此存照】央视新闻|郭美美等被点名!央视曝光劣迹网红套路 冷阅c|九边去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