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斌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中国四川民主人士刘贤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定于本周五(3月25日)在遂宁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刘贤斌的妻子陈明先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刘贤斌无罪,他只是在2009年撰文呼吁中国实行民主改革而因言获罪。
她说,刘贤斌的律师也将提出无罪申诉。
刘贤斌案受到多个人权组织和中国维权人士的批评,他们呼吁公众关注此次庭审。
现年43岁的刘贤斌原籍四川,是人权活动人士、作家和《零八宪章》的首批签署人之一。
198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学习的刘贤斌参加了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1991年因继续民主活动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判刑两年半。
刑满出狱后,他继续其民主政治活动,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党”,1999年在四川遂宁再次被捕, 被判刑13年,但2008年底获得释放出狱。
出狱后他继续维权活动,批评四川大地震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和中国的一党制,2010年6月被遂宁公安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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