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网络通信自由致全体中国公民的公开信 03/26/2011 原文 中国的宪法也规定,公民有 言论自由 。这种自由应该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 信息 的自由。中国在《宪法》也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最近又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鲜明提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体现了对上述国际原则的认同。 …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fanqiang70ma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公开信,言论自由,公民,自由 相关文章 【CDT周报】第193期:“万梗节”无法被禁止,它不在巨鹿路,就在其他路 李翘楚:维权律师许志永狱中绝食20天,体重急降状况危急 押沙龙yashl|不说杨笠了,说说付航 有杏书店|珍惜还在公共表达的人 【CDT报告汇】自由之家:全球网络自由度持续恶化,中国连续十年垫底(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