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自立:论自由与自由主义(3) 2011年3月29日 原文 所以,党大于法,其实,是 党文化 取代文化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道德和法律一并不存。 4,“抬谏”制度——即为言官制度的坚守。言官可以批龙鳞,捋虎须;君受言改过,赞为美德。这个制度中,往往有死谏者的殉难,诤臣里的坚守;也有某种王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 …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caonimazhanhexie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自由主义,自由,一党专制,刘自立 相关文章 【CDT报告汇】哨兵实验室:中国当局利用私营网安公司进行敏感词审查(外二篇) 【CDT报告汇】AEP:中式人工智能充满党性,政治审查严重(外二篇) 【CDT关注】晓波助澜会|关于47人案宣判的公告 豫广|一个夜骑开封大学生的自白 【CDT周报】第193期:“万梗节”无法被禁止,它不在巨鹿路,就在其他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