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9点30分,李庄“漏罪”案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李庄此次被起诉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去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4月19日《网易新闻》)

  我一直关注着李庄案,因为它是中國司法界最为奇特的案件。

  其实早在李庄案一审的时候,李庄就不停地喊冤,绝不低头——这让人们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再清楚不过的是,李庄案之所以成立,是重庆打黑的需要,是为政治服务的。在这种情况下,李庄只能配合,却断无喊冤之理。因此李庄的喊冤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之外,他成了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典型。

  正当人们为李庄的义正词严钦佩不已的时候,二审刚一开庭,李庄就彻底认罪了。这让他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大跌眼镜,不知道李庄的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虽然李庄自己已经“缴械投降”了,但高子程律师还是为他做了无罪辩护——作为知名律师,他根本就找不到李庄有罪的证据——可问题是既然李庄根本就无罪,为什么却要承认自己有罪呢?这不是自掘坟墓吗?

  就在二审判处李庄有期徒刑1年半的时候,李庄当即表示抗议:说重庆当局不守信用,没有因为自己认罪而改判缓刑——原来,李庄和重庆是存在交易的:李庄只要认罪,就会被判缓刑而出狱。这不禁又让人感到迷雾重重了:为什么重庆一定要让李庄坐牢?

  本来李庄今年6月份就要刑满出狱了,但此案却再次开庭,说是李庄案有漏掉的罪行——原本他二审法庭上“承认”的罪行都是在交易下承认的,怎么可能还存在漏掉的罪行呢?

  去年2月9日李庄被判刑的当天早晨,李庄的辩护人曾向《经济观察网》透露,二审开庭前,曾有某部门领导找李庄谈话——究竟是什么部门的领导?谈话的内容是什么?

  关键问题是,在法院开庭前,领导找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谈话符合法律程序吗?至于领导为李庄做出的承诺,更是在法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李庄案的再次开庭充分说明,有人或者说穿了有一种势力在左右着李庄的命运。他们不光背离法律、虚以委蛇,在李庄当庭承认自己有罪的情况下,还要判李庄1年半,而且在李庄行将刑满释放的当口,再次开庭,追加李庄的罪行,从而让李庄出狱无望。

  此案预示着唱红不仅仅是高唱那些故纸堆中的歌曲,更有将中國社会拉回到“全国山河一片红”的时代之势,法律形同废纸,个人的命运唯权是从;打黑说白了更是政治的需要——一个连律师都不能自圆其说的社会,无疑是最可怕的社会。

  来源:http://hi.baidu.com/%B4%E7%D0%C4%C7%A7%C0%EF/blog/item/dc9e6160a3adf752eaf8f80b.html

  作者:今易安


中国报道周刊, 201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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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李庄案预示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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