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我一直认为“善心与善行”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善心既非善行的充分条件,也非善行的必要条件。因为善行是事后去看,事先你无法穷尽未来所有的不确定性,所以不可能在事先就认定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好事。何况好心办坏事的例子也是“罄竹难书”的。

因此聚焦在慈善动机上的争议,除了浪费社会资源之外,并不会对公益慈善事业有什么真正的帮助。实际上,中国整个公益慈善领域的改革极其滞后,1949年之后,慈善国有化,国有企业承担了不少社会职能,使得不仅企业的效率比较低下,社会的自我空间也未能因此生长壮大。而后的国企改革剥离了社会职能,提高了效率,但被剥离的社会职能没有相应的承载空间。熊培云先生写了一本书,叫做《重新发现社会》,正是提到这被忽视的社会里有一些自我承担自我治理的职能,需要被重新尊重和使用起来。

放在这个宏观背景下,再来看陈光标最近被质疑的个案,你就不难发现,目前不少媒体质疑陈的动机,陈反过头来怀疑媒体的操守,两厢里互相比较谁的道德更高尚,这种与公益慈善完全无关的口水仗,是浪费了。

对于公益慈善行业来说,善心有助于锦上添花,但与这个行当的专业程度并不相关。我们经常听说一些动物保护组织出于善意去救助流浪狗流浪猫,这种善心值得珍视。但其行善方法却有可以商榷之处。这些给流浪猫流浪狗喂食的成本相对来说很低,但要给它们节育则需要花费高额的代价,因此很多好心人因为能力所限只做了上半段,没有意识到缺乏节育可能使得流浪猫和流浪狗的数量激增,乃至需要更多的喂食,进一步增大了喂食者的压力。好心反而陷入一个潜在的恶性循环,导致要救助的流浪猫和流浪狗的数量不减反增,就好心的意图而言,是彻底失败了。所以公益慈善行业从不缺少善心,只是需要更加专业化的操作。

换这种角度来理解陈光标事件,就会发现陈与部分媒体相互指责动机的行为并不专业。因为公益慈善行业的不专业,所以才会出现陈这种大派现金的“高调”、“粗暴”的行善做法,也才会出现媒体纠结于动机,而不去探索如何使得陈这种不专业的行善能专业起来。

当然,对于陈光标而言,既然是好心人办好事,就应该将媒体的质疑和监督当成自己行善专业化的一个契机。而对于媒体而言,这同样是一个机会来反思是不是有比质疑动机更好的监督方式。双方如果能各自转换视角,或许可以把公益慈善事业真的往前推进。即便不能推进一大步,推进一小步也是“很大的善行”。

话说回来,这种技术上的专业化固然重要,但如果制度性的障碍没有消除,公益慈善的专业化还是无法真正实现。不妨问为什么陈光标不成立自己的基金会,将公益慈善事业与江苏黄埔集团分开来,以免媒体和公众上这个企业的网站还以为是一个公益组织?为什么企业不能通过自己设立社会责任基金来行善,而非要将钱捐给有天价饭局丑闻的官方慈善机构?为什么那些捐赠收据原本媒体可以轻易获得,现在却非要大动干戈才能从各种片言只语里抽取信息?为什么这诸多问题说了多年,却依旧没有丝毫改变的迹象,整个公益慈善行业看起来依旧是个“山寨”呢?

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指向国家垄断和主导公益慈善行业这个体制性的障碍。如果设立私人基金会很容易,如果信息公开透明,并且有高效的监督,本就不会发生陈光标事件。而政府之所以不愿意放开公益慈善行业,除了寻租者在其中获得灰色利益外,主要还是因为一种被误导的担忧,即以为放开民间慈善,民心就会转向民间组织,威胁和谐稳定。事实上,正是改革开放为稳定保驾护航,公益慈善领域也不例外,民间组织承担社会职能恰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不妨以各种慈善领域的争议事件为开端,进一步推进慈善领域的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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