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的法理 2011年5月23日 原文 那么,面对着铁幕一样讳莫如深的政府,人民之言论自由无疑形同虚设。因此,作为政治权利的言论自由,首先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或应申请而公开。 政府信息的公开,对于人民的言论自由而言,仅仅是第一步,还需要有更为多元与自由的新闻媒体的存在。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自由,行政问责,政府信息公开 相关文章 城市的地得|2025年我明白的事 盘点六条|反对“封存吸毒记录”跟追求正义没一毛钱关系 【404文库】旧闻评论|铁路正能量惨遭羞辱 张3丰|砸窗的勇气,需要练习 【CDT报告汇】哨兵实验室:中国当局利用私营网安公司进行敏感词审查(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