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按语:

    
轰轰烈烈的“五五”普法又一次在欢庆声中结束了,随之而来的是同样受到中央大力支持的“六五”普法。对法律人来说,无论是普及法律常识还是普及法律意识,普法总是也当然都是一件好事。只是许多人也在不断地怀疑其功效乃至质疑其形式,于是,大家都在不由自主地期待“六五”普法能够有所突破。

   
在我看来,要让普法有所突破,光靠目前的普法形式与普法手段,显然还过于狭窄。除了通过重大个案的程序演进、重要领导的个人示范、重点法律的惠及民众等方面的推进,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方面军就是律师。我一直认为,相对于现实中的形式主义来说,律师是一支不折不扣、认认真真、实实在在、效果明显的方面军。简言之,律师是最好、最卖力、最有效的普法者。

   
诚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依法治国就在于依法治“权”。律师就是保护人权、规范公权、协调产权的法律专业人士。所以,律师不仅通过自己的办案进行普法,更重要的是,律师还通过自己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乃至献身公益等工作进行更高意义上的普法。律师普法传授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法律常识、法律条文,更是法律精神、法律意识、法律信仰。

   
显然,全国普法办公室也已经意识到了这方面的问题。如何让律师成为普法的生力军乃至主力军,显然也是“六五”普法需要重点关注与思考的工作主题。

   

 

 

 

周永康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

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 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5月20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这是会议开幕前,周永康等领导同志会见与会代表。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5月20日,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新华网北京5月20日电(记者杨维汉、崔清新)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上,中宣部副部长申维辰宣读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周永康等领导同志为受到表彰的“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雷天太、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朱凌、国家发改委杜鹰代表获奖者作了发言。

  周永康随后作了讲话,他说,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开展“五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永康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凸显,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使全体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使全体社会成员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地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周永康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创新理念、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贡献。

  王乐泉、乌云其木格、孟建柱、王胜俊、曹建明、白立忱出席会议。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会议。

 

 

 

   
人民日报人民论坛: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权”

                                  
王比学

                         
2011年05月20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经过25年全民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的意识大大增强,并已成为一种新的执政风尚。但不可否认的是,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旧习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仍有残余。

  从“谁耽误嘉禾发展一阵子,就让他难受一辈子”的雷人口号,到信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强制、暴力拆迁事件;从用“红头文件”否决生效的司法裁定,到“什么法不法,老子就是法”的强硬态度,一些干部的表现,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大相径庭。

  是这些领导干部不懂法吗?不是!从1986年至今,我国连续实施了5个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一直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各地也都推出了诸如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各类法律知识竞赛等措施,他们应该知道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说“不懂法”只是一种借口。真实的原因,是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在他们眼里,法律只不过是治理百姓的工具,而自己权力在手、“真理”在握,依长官意志执政天经地义。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从“人治”走向法治,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主管的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能否依法办事。如果领导干部不懂法,无视法律,甚至违法,其危害程度比普通公民违法要严重得多。

  正因如此,中央反复强调,“建设法治政府,就是为了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前不久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再次强调,把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

  将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不仅仅是让他们知悉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自觉约束手中权力,自觉践行依法行政。

  要让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就得让其尊重法律的神圣。如果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就算百姓守法,久而久之法律在群众心目中也会失去尊严,甚至出现信暴力而不信法律的恶果。只有让领导干部明白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没有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才不至于总是习惯依靠长官意志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管理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

  要让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就得让其敬畏法律的威严。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责任,缺少有力的约束和强制,违法成本过低,甚至用权可以抵罪,敬畏法律也就成了一句空谈。只有对领导干部的违法滥权行为真惩处、真治理,让他们权衡得失,放弃侥幸心理,才能杜绝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扰法。

  依法治国当自依法治“权”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今天,加快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在领导干部中培养“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的习惯,确已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当务之急。

 

 

 

 

 

我国“六五”普法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1年05月21日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记者崔清新)中宣部、司法部20日至21日在京召开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就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强调要推进法制宣教工作创新,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吴爱英指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首先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她强调,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设计出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整合资源、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立法过程中,积极采取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等方式,吸引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执法办案中,要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在法律服务过程中,要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这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吴爱英谈“六五”普法规划

 

 

法制网记者 赵阳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中发〔2011〕6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近日,记者就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

问:请您谈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重大意义?

答: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先后批准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在亿万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取得了显著成效。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保障和促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五五”普法顺利完成后,今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六五”普法规划,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亲切关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为保障和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问:请您介绍一下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答:根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问:“六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有哪些主要任务?

答:根据“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六五”普法规划确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十项主要任务: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要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突出服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口环境资源、科技进步、农村改革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五是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六是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七是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八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九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努力消除普法死角盲区,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努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高农民法制观念,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十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问:“六五”普法规划强调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请问其意义何在?

答: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通过抓重点对象普法,能够有效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强调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事业的重要职责。在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执政的形势下,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对于全民普法具有重要表率作用。因此,规划提出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规划强调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同时,“六五”普法规划提出要加强公务员在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要加大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问:“六五”普法如何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实践活动?

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和有效途径。“六五”普法期间,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实践形式。要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问: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作用,支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强化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二要抓紧研究制定地方部门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普法规划或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要求。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要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评估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和各项依法治理工作、法治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要加强调查研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立法,为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四要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律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五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和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他们开展法制宣传的能力和水平。六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七要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要创新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善于运用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善于利用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各地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我国普法教育尚存三方面问题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陈菲、崔清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20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强调,在充分肯定“五五”普法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

吴爱英说,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干部和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下一步将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切实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是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基本经验,深入学习宣传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和主干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三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完成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任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抓重点对象普法,推进全体公民学法守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

五是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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