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工跟暴力连在一起,那是对罢工的误解。我在美国看到那么多罢工,但基本都没有暴力,所以,两者不是一回事。罢工权不需要写进合约,因为这是法律保障的。
来源:连岳的第八大洲
根据陈志武先生微博整理,原文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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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有关人的问题,应该在人的前提下讨论,就是不能剥夺人的天赋人权,脱离这个共识,像凤姐一样自信的经济学家张五常就会说出这样的话:中国已形成人类历史上最好制度。
横线以下为陈先生推文:
工会、罢工违背市场经济原则吗?没有。市场原则在于自由选择与契约自由。在就业市场,劳资都有选择自由,有权终结交易,谈判价格,企业可通过并购扩 大谈判势力,工人可组织工会增加其势力。而如果公司可并购重组,但工人不能自由结会、罢工,等于剥夺工人的契约自由权。禁止结会罢工反而违背市场原则。
工人是可离职,但那是最极端选择,罢工、谈判是对双方更为温和的途径。罢工是集体违约吗?不是,现代国家的法律都保障罢工权利,亦即,当企业雇人时,每份契约中都自然包含了工人的罢工权,这是与工人发生雇用交易时双方知道的。故罢工没违约。
罢工跟暴力连在一起,那是对罢工的误解。我在美国看到那么多罢工,但基本都没有暴力,所以,两者不是一回事。罢工权不需要写进合约,因为这是法律保障的。
其一,在过去100年尤其是过去30年,公司并购越来越广泛,行业集中度总体上升很多,使各行业公司的控制权增加。如果在这一趋势的同时不允许员工组织工会并有权罢工,员工方就相对越来越劣势。企业组织发生变化后,劳动方应该有结社权。
第二,许多实证研究都是基于美国的数据。我们知道,在美国工人权利的保障形式和方式很多,包括社会保障体系和失业保险等,即使没有工会和罢工权,也 可通过辞职,找到别的工作。如果实在不行,还能找民主党议员帮忙。——我的意思,那些实证结果是整个体系内生的,但不能说明罢工权不重要。
我也参与过管理企业,不容易,没有哪个企业愿意面对罢工、面对工会。但,我们同时也该意识到员工也有他们的权利,必须尊重。在美国的多数州,就业是 employment at will,意指雇主跟一般员工不用、也不会签劳动合同,雇主有权随意解雇人。听起来可怕,但据我所知没有企业那样滥用权力,因为如果企业还想做下去,管理 者必然意识到:如果他们随意解雇人,其他员工会感到不安而提前另找工作的。所以,高人权的社会里,雇主跟员工都有权利自由博弈,包括员工罢工和组织工会权 利。最后形成的局面是多数人没必要加入工会,因为有罢工和工会等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