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台北要闻:新聞自由 有了憲法保障_来自香港的中华时报_新浪博客 08/15/2011 原文 新聞自由有了憲法保障.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聯合報. 大法官第六八九號解釋,正式將新聞自由納入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的保障範疇,直接點出新聞自由應該受到憲法保障,確立新聞自由的憲法地位。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自由,王文 相关文章 【CDT报告汇】AEP:中式人工智能充满党性,政治审查严重(外二篇) 建设性意见|打人不打脸,哈萨克斯坦这下手也太狠了…… 那些原本是废话的常识|希望你老实又服帖的人,多到超乎想象 【404文库】六神磊磊读金庸|年轻人已经够老老实实服服帖帖了 【404文库】就叫熊太行也行|我母校人大投诉我了,说我伤害她的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