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台北要闻:新聞自由 有了憲法保障_来自香港的中华时报_新浪博客 2011年8月15日 原文 新聞自由有了憲法保障.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聯合報. 大法官第六八九號解釋,正式將新聞自由納入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的保障範疇,直接點出新聞自由應該受到憲法保障,確立新聞自由的憲法地位。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自由,王文 相关文章 城市的地得|2025年我明白的事 盘点六条|反对“封存吸毒记录”跟追求正义没一毛钱关系 【404文库】旧闻评论|铁路正能量惨遭羞辱 张3丰|砸窗的勇气,需要练习 【CDT报告汇】哨兵实验室:中国当局利用私营网安公司进行敏感词审查(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