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的呼吁书
最高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聂树斌案已经媒体披露多年,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07年答复聂树斌亲属的申诉请求,称此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河北省有关部门也表示将尽快处理此案。但是,四年的时间已过,河北省高院仍未对该案进行再审审查,聂树斌亲属还在进行着漫长、艰难地申诉。
2011年9月11日,长期关注该案的学者、律师及其他社会人士共60余人,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就该案以及该案反映出的刑事诉讼的问题召开研讨会。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鹿泉市孔寨村被强奸、杀害,1994年9月23日,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因涉嫌此案被羁押,1995年4月25日,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决死刑并执行。2005年,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在河南被抓获,其供认曾于1994年8月在河北省鹿泉市孔寨村强奸、杀害一女性,并进行了现场指认,其交代情节及指认现场均与聂案事实相吻合。现王书金案仍在二审期间,其涉嫌强奸、杀害康某的犯罪事实未予公诉。
通过代理聂树斌申诉案的律师及王书金的辩护人对案件的介绍,通过研讨经披露的该案相关材料,全体与会人员认为,王书金对其实施强奸、杀人的情节供认不讳,其供述及指认与聂树斌案强奸杀人的证据材料高度的吻合,该证据足以表明聂树斌案在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完全符合启动刑事再审程序的条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时间不予启动再审程序,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
为此,我们郑重呼吁: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聂树斌案再审程序,对本案及相关的王书金案进行全面、公正的审查检讨,依法作出正确判决,以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本呼吁书将通过邮寄方式呈送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网络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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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呼吁书签名人:
杨金柱 (律师) 贺卫方 (学者)
李金星 (律师) 何 兵 (学者)
周 泽 (律师) 刘 红 (学者) /
朱明勇 (律师) 张 凯 (律师)
王 兴 (律师) 刘博今 (律师)
曹乔华 (律师) 段万金 (律师)
吴小同 (学生) 童朝平 (律师)
邓 松 (律师) 贾慧平 (律师)
钟锦化 (律师) 王新光 (律师)
李修蛟 (律师) 杨彦兵 (律师)
张 伟 (律师) 蒋 涛 (律师)
马连顺 (律师) 韩东风 (律师)
张 颖 (律师) 宋立峰 (律师)
管 宇 (律师) 任德宾 (教师)
韩国权 (律师) 安 东 (律师)
邢嘉然 (律师) 林 波 (律师)
陶佳梅 (律师) 张 君 (媒体人)
胡四平 (法律人士) 郭世平 (媒体人)
高 成 (律师) 张 正 (律师)
甄 鹏 (学者) 吴国阜 (律师)
王素军 (律师) 丁锡奎 (律师)
王银玲 (律师) 刘新维 (律师)
郑 辉 (律师) 刘宝玉 (律师)
关建梅 (律师)
二0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于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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