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外企维权,何必舍近求远
文/魏英杰
拖延3年多,历经媒体数度曝光,原苏州联建科技137名正己烷中毒员工的治疗和索赔诉求,至今依然未获完全解决。近日,媒体再度披露此事,发出感慨:面对大型外企,维权之路为何走的这么难?在相关报道中,由于这家工厂为苹果公司的供应商,因此苹果公司又一次受到严厉谴责。
没记错的话,今年上半年,联建科技的母公司胜华科技表示,已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赔偿正己烷中毒员工。那么,如今究竟是所有中毒员工的赔偿问题均未获解决,还是部分员工不同意赔偿协议?可惜相关报道大多语焉不详,让人无处详细了解事态最新进展。个人分析,如果目前双方发生争议,很可能是有些员工希望提高赔偿,而厂商却不愿意承担更多责任所致。当时,胜华科技高管就称,不会在《劳动法》规定的赔偿要求之外增加赔偿。
但不论这一回谁说的更有道理,或者相关赔偿方案是否存在缺陷,一些报道和评论把苗头主要对准苹果公司,恐怕并不符合客观事实。
例如,有评论指出:“一些国际大牌似乎瞅准了‘厚道’的中国消费者,吃定了‘宽松’的国内市场环境,对供应商不加规制,在中国肆无忌惮地捅娄子。对于耍大牌的企业,已经到了不管不行的时候了。”这类观点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人的心态。可问题是,苹果公司在供应商漠视员工职业安全与权利等问题上,究竟应当负多少责任,又该怎样承担责任呢?
通过上游企业倒逼供应商承担责任,这是个不错的办法,而且也师出有名。在现代企业理念中,企业应当履行一定社会责任,否则将可能遭到消费者的质疑和抵制。出于上述理念,苹果公司有必要敦促和监督供应商,让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避免发生侵害工人权益的现象。尽管如此,发生类似员工中毒等现象,主要责任方依然是供应商,而不是苹果公司。说白了,这是因为苹果公司和供应商有生意上的密切合作,可以借此制约供应商。但要解决这些问题,最终主要还是依靠法律途径,而不能仅是依靠道德呼吁或其它制约手段。
联建科技侵害了员工权益,员工应当找这家公司讨说法,监管部门也应找这家公司“算账”才对。现在的情形却是,相关报道和评论却拿苹果公司大做文章,这不仅避重就轻,而且也是舍近求远。说实话,真要打起官司,这些员工有可能把苹果公司列为被告吗?这么说并非为苹果公司辩护,而是因为,苹果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与直接侵害员工权益的供应商有着很大区别,切不可搞错了方向。
从这件事也可看出,国内在维护工人权益方面的法规和措施确实不如人意,否则这些中毒员工当时也不必绕开法规,写信找苹果公司讨说法。他们之所以舍近求远,正是因为身边的法规和监管体制应对乏力。如果这些工人直接找厂商或有关部门,就能够讨到正义,如果相关监管措施可以让厂商不敢胡作非为,那么还有必要通过谴责苹果公司来制约供应商吗?胜华科技公然声称不会额外增加赔偿,这看上去似乎是遵循法规办事,而实际上何尝不是在叫板现行法规?
外企的傲慢,恰恰暴露了国内法规的虚弱。在这方面,可资比较的是发生于渤海的溢油事件。这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康菲公司亦表现出不无傲慢的举动。且不说那句“我们就是骗你的”是否属实,这家公司应对事件的迟缓不力以及在赔偿问题上的遮遮掩掩,足以说明问题所在。近10年来,这家公司仅在美国本土就因涉及环境诉讼或纠纷,赔偿了约7亿美元。拿这个数字和国内“最高20万元”的相关处罚金额一比,换作哪家企业恐怕都会不屑一顾。从这角度看,这些外企的傲慢至少部分原因是由这些“本土因素”造成的。
因此,与其感慨找外企维权难,不如自己“雄起”。若是法规缺失,就该尽快完善,若是监管乏力,则应加强约束机制。总之,舍近求远去呼吁上游企业对供应商采取措施,或者望梅止渴般地羡慕人家的高赔偿率,这都不是彻底的解决办法。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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