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2日 14:58:41

  

《庭审棋局》 

——写在北海伤害案恢复庭审第一日
   一、旧题新证
   2011年9月2日陈光武律师以辩护人的身份会见“北海伤害案”被告人裴金德时,没见着人影,只见着一张写有“本人裴金德不需要会见律师”的纸条,笔者据此断定被告人裴金德已经不是“人”,已经不是法律上的“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完全行为能力人。2011年9月20日恢复庭审首日,裴金德在当庭上当着众人亲口说出了“不用”律师辩护。应缴参加庭审的旁听者写了一篇文章,《北海中院开庭首日八大败笔》(署名北海守望者),总结了北海中院恢复庭审第一天法庭审理的八大败笔,其中与裴金德有关的就占了四条,摘录如下:
   “第二大败笔:讯问被告人,没有按照检察院起诉的顺序,而是首先讯问变更后的第二被告人.在辩护人提出强烈的质疑后,法庭仍然认为自己有理由有权利如此安排讯问顺序.当然,刑事诉法对于被告人的讯问确实没有规定顺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当遵守先例.如果,法庭绕过第一被告人首先开始讯问第二被告人,必须说明充分的理由.而本案,其他全是牵强,似乎理由只有一个:法庭多么希望先审理一个认罪的!那么,我要问,法官大人,您怎样知道你选择的第二被告人是认罪的呢?你怎样知道第二被告会如此近乎精神被强制般配合庭审呢?庭审,在辩护人进入法庭之前,有人已经开始过了吗?”(注:第二被告人即裴金德)。
   “第四,法庭竟然直接启动了辩护人排除程序!此为骇人听闻.我们知道,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步骤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而本案庭审,在已经核实完所有诉讼参加人身份并无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在对裴金德询问完毕后,按照规定应当由辩护人开始询问.但是,此时法官大人竟然话锋一转,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聘任陈光武朱明勇担任其辩护人!天啊!庭审早已开始,怎么还如何惦记把辩护人赶下辩护席呢!”
   “第七,是谁,把被告人恐吓如此?被告人炒辩护人的多了,没有见过如此恐惧的被告人!裴金德,你让辩护人以及旁听席人员印象会终生难忘。你有多大的恐惧?你不敢说话?你什么都不敢说,即使在法庭向你询问明确辩护人的意见时,长时间,几乎半小时,你那种被控制,被胁迫,被恐惧,令人窒息!法庭,令人窒息!我想知道,这,极端不正常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 第八,裴金德当庭痛心炒掉辩护人。一个人,面临牢狱之灾,必然渴望最出色的律师给其最有力的辩护。但是,在审判长询问裴金德时,其竟然痛苦的说出“不用”辩护人。坐在旁听席上,我努力去理解裴金德,但是,这,超出人性的选择,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应当痛心的质问:是谁,逼迫一个人,炒掉几乎是最优秀的刑辩律师?他,真的不需要吗?被炒掉的仅仅是辩护人吗?法治呢?正义呢?阳光呢?
   特此疾书,以记载不公正的一日。”
   通过“北海守望者”的旁听观察可以印证,被告人裴金德的确已经不是“人”,时至今日,仍然不是“人”,虽然庭审恢复了,但被告人没有恢复为“人”。我们无从知道,当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需要辩护律师,被告人说出“不用”,而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告人亲属忍不住大喊“裴金德你不能这样”的时候,被告人是否听到了?是否听得懂。
   二、棋子
   被告人裴金德不是“人”,是什么呢?
   只是一颗棋子。
   一颗有手会写的棋子,能写出不需要会见律师;一颗有嘴会说的棋子,能说出不用律师辩护;一颗会移动的棋子,从看守所到法庭再从法庭到看守所;一颗负有使命的棋子,没有他,这盘棋就没法下,没有他,这盘棋就下不好。
   三、棋局
   被告人裴金德被参与的,是一盘棋,一盘大棋。主战场设在叫做“法庭”的地方。
   为发稳操胜券,开局前须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让公检法结成牢固的同盟,同荣辱、共进退。公安负责主攻,名曰“侦查”,到检察院中转一下,换成替身,继续进攻,变更名称为“起诉”,到了主场法庭,法官心照不宣:这是自己人。除此之外,其同盟军还有看守所、政法委、司法行政机关、政府。
   其次,开战之前,先行打击对手。对付被告人的方法是,肉体上摧残加精神上的折磨,消磨其斗志,先把结果告诉你,你输定啦,输也得输不输也得输,如果胆敢试图想赢的话,没你没好果子吃。一定要让被告人知道:我们并非一定要跟你过不去,远日无仇近日无怨,非得让你死吗?不。非要判处无期?也不。判个十年八载跟判个三年两年都与我们无关,判缓刑都可以,开完庭就当庭释放。关键是你要配合我的判断,要成就我们的铁案,我说案子破了,那就是破了,我说是你干的,就必须得是你干的。你不要总跟我较劲非得说事实是怎样的,事实是怎么样的又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我说的”。你追求事实,所以你直到今天还被关在我们这儿,你的原律师非得跟我们讲事实,所以他也被关起来了,证人也想谈事实,结果也难逃被抓起来的命运。一直到被告人自己打内心深处确信自己铁定的输了之后才能开战。
   再次,搞定了被告人,被告人就成了名义上的对手,而真正的对手却是辩护律师。律师没被关着,在外面自由地跑着呢,那就先骝骝你。先告诉你6月25号来啊,让你白跑一趟。再告诉你8月8号来,再逛你跑一趟;又告诉你9月6号来吧,还是让你来而复去;最后再跟你玩“艺术”点,9月20日以后“随时”开庭,哪天来你自己看着办,律师正在将信将疑,9月20日,“狼真的来了”。律师不是能“辩”吗?我让你没的可辩,不让你见被告人,你怎么会知道辩什么呢?或者虽然让你见了辩护人,我把被告人变成哑巴,你还是不知道辩什么。再不然我就跟你玩“变”,先给你一堆材料,让律师了解去吧,就围绕着它们辩。等你掌握得差不多了,原材料作废,变成新材料,美其名曰“变诉”,再慢慢学习去吧。咱们到底要看看是你律师能“辩”还是我能“变”。万一遇到“应变”能力强的律师,就跟你玩个釜底抽薪,取消你的辩护资格,任你有天大的本事,让你无用武之地。
   又次,搞定媒体,不让记者参与。其实,怕你记者知道真相么?不怕。怕的是你让更多的人知道。
   第五要搞定的,就是场内观众。这个相对简单,让自己人坐在那儿就行啦。拉不拉屎地无所谓,只要占着茅坑就行。
   第六,就是要搞定场外观众。人多难控,不过也还是有办法。他们本来就是一盘散沙,形成不了什么合力,再加上这么些年来的有效分化,就更不足惧,那些讲什么公平讲什么正义的,不会超过10%,从民众中培养、训练出大体相当的力量来形成对抗,基本就可以抵消他们的力量。对付另外的80%的民众,第一招是压根不让他们知道正在发生着的事情,即便知道了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该吃的吃该睡的睡,该跳舞的跳去吧玩去吧。
   以上这些工作稳妥之后,才能正式开庭。
   可谓百密一疏,开庭前出了个小小的插曲。
   经分析判断,不管台前的还是幕后的,都想早日开庭,在这一点上目标极其一致。北海公安、检察院想开庭,是想让法院给他们的意见盖个章确认一下。法院呢,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开庭是注定了的,还不如早开早了。被告人想开庭,大概寄希望于法庭能还他们一个清白吧。而辩护律师想开庭,是希望法庭在对待律师的委托人这个事情上,能够还原事实真相,能够看到法律正确实施,保护委托人免遭冤枉。
   不过律师希望开庭是有前提条件的,要在有效会见委托人和有效阅卷的前提下,才肯入场。好,那就让他们会见,先逛他们入场之后自有设计好的妙招对付他们。9月19日这一天,让律师会见了被告人,律师们高兴得屁颠屁颠地。但在阅卷问题上,不明真相的个别人差点坏了大事,估计被批了个狗血喷头,好在及时纠正,才没误了诳律师入场。
   四、开场
   终于在2011年9月20日,好戏开场了。
   第一招,先捏软柿子,第一被告人裴日红先候一候,先把裴金德拿下再说。只要在法庭上裴金德亲口承认了有罪,哪怕法庭后来中止审理甚至终止审理,哪怕裴金德在后来畏罪自杀了,哪怕将来最终没能取得法院在判决书上盖的章,也在一种程度上成就了“铁案”。
   第二招,砍其臂膀。在裴金德的辩护律师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的时候,将其驾出法庭。
   笔者一直在想,是否裴金德自断臂膀呢?他知道了结局已定,难以憾动,他不想他的第二任辩护律师再步前任的后尘?
   (眼下法庭延期审理,将来适时后续)
   五、结局
   眼下还没有最终结局,不妨预测结局。
   北海方面要想的理想结局是,通过庭审,给我的结论盖个章。
   我们都知道,权力产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所以现代的宪政国家,让权力与限制同在,当权力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让对于权力的限制同时产生。这就是法治。
   而在北海,极个别人,只想保有权力,而拿掉限制。他们的潜台词就是:绝对权力,绝对不容挑战!这样的话,拿掉了限制的权力就不再是法治,而成了“我治”——即人治。更有意思的是,偏偏要给人治披上一层法治的外衣。
   如果说“赴北海律师团”为了中国的法治进程而努力的话,所取得的成果由大家共享,其它律师,就等于在“搭便车”。那么,北海地方公权力在做的一切,对于其它地方的公权力、对于更高一层的地方公权力来说,也是在搭便车,它们同宗同源。
   然而,北海公权力的父兄们,未必买账。沉默不等于默许,没反对不表明支持。如此裸奔,以“老底儿”示人,颜面还顾不顾?
   必不容之。
   必不留之。
   于2011年9月21日
   如果对未来庭审感兴趣,请看拙文写在庭审前的〈如果〉;如果对裴金德的表现感到纳闷,请参见拙文《裴金德已经不是“人”》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6395ec0100xv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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