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928日,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区分局向维权人士刘国慧送达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至此,对刘国慧的监视居住终于提前10天解除。但该决定书却说是“因期限届满”。
今年310日,临沂当局以刘国慧向反华势力发送资料被公安部截获,并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由将刘国慧抓走关押,后失踪。
      
刘国慧弟弟向公安机关报警,声称其姐失踪。当局于48日释放刘国慧,并决定对她她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期限为6个月。
临沂当局所谓“刘国慧向反华势力发送资料”,但究竟是什么资料,刘国慧一无所知。在刘国慧被关押期间,公安机关问到有关茉莉花革命的信息,更多的是问及有关陈光诚的信息是怎么传到境外的。由此所获取的供词,也许就是所谓向“反华势力发送资料”的根据。
公安机关决定对刘国慧监视居住,虽然现在已经解除,但刘国慧将向人大、检察院、政法委等有权机关提起申诉。请求确认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区分局自310日至48日对她的刑事拘留违法;确认监视居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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