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手牵羊”,在多数情况下指的是乘机贪小便宜,算得上小偷小摸行为。而在湖北广水市,很多离任官员也有顺手牵“车”的爱好和习惯,而且这种“习惯”已保持了十余年。据报道,在2000到2009年间,广水先后有28辆公车被离任官员带走。2009年市人大常委联名进行追讨。然而两年过去,仅追回8辆公车,其余者仍被离任官员占用,也没有一个人被追责。
广水离任官员无疑拓展了“顺手牵羊”的内涵与外延。不过,“顺手牵车”,恐怕并非广水官员所独创,而是时下中国官场的一个普遍现象,只是广水较为典型且被曝光而已。而且,离任官员“牵走”的不只是公车,自然还有司机,甚至小秘等随从人员。如若全国各地查起来,收获定然大大的有。
当前公车消费之所以居高不下,公车改革之所以阻力重重,完全可以从广水官员离任乱象中找到答案。离任官员开着旧车履新,新单位如不再配置新车,尚且还能读出些“节俭”意味。但现实是,新单位往往还要给新官配置新车,至于原单位购买新车填补空缺自然顺理成章。何况,很多离任官员所带走的并非“旧车”,而是新车。君不见广水市有些官员在知道自己要调走后,专门在临走前买好新车,以备离任时带走。于是乎,一个官员一朝调离,顺带而至少冒出三辆新车。如此,公车数量和消费焉能不节节增高!
而且,离任官员带走的公车,很多时候并非用于工作,而是交给其亲友使用,或“变废”卖掉从中大捞一笔。在此语境下的公车,已然化公为私,变为官员的私产、特权应享的“福利”。在这些“游官”的潜意识里,带走公车等同于带走自己的衣物,于是接受起来自然心安理得,所谓的权力耻感是从来不曾有的。
将原单位公车据为己有,使之成为事实上的私家车,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败坏了官场秩序,折损权力公信。如此行为,与其说是违规违纪,涉嫌职务侵占、贪污,不如说是明火执仗地公然抢劫!比如,广水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离任带走公车时,即便有人把车胎气放掉甚至堵门不让车走,但仍无阻于公车被“强行”带走。权力的张狂在这里一览无余。
广水离任官员的这种底气从何而来?其中固然有着“历史遗留问题”的惯性作用——2000年广水由孝感划归随州,由于路途迢遥,上面为照顾被抽调的广水官员的情绪,而允许部分级别官员“人走车随”,以致渐成惯例。
但说到底,还是源于这样一种权力监督困境:一方面,带走公车的外调官员,往往是些手握地方大权的主政者。何况,有的官员离开后被提拔到更高职务,成为现任官员的顶头上司。而在一个官员任命由上级领导说了算的体制中,离任官员升迁,意味着其不仅手中握有丰厚的资源,更重要的是能决定原单位官员的仕途命运。
基于这种官场升迁规则,在上下级权力没有闹僵之前,谁会跟离任官员过不去?相反,和老领导培养培养感情还来不及呢。至于离任官员带走的公车,权且当作原单位馈赠给其的“礼物”吧。由是,也就不难理解,广水市原纪委书记邓凯尽管离任时带走一辆丰田凯美瑞,但一直“根本没人找我要过车”!
另一方面,广水官员离任乱象也再次突显出了人大权力的弱势地位。尽管我国宪法赋予人大绝对的监督权力,然而在现实中,各级人大行使权力显得非常疲软,处于一种“有职无权,只能干着急”的尴尬境地,地方领导也就自然不把人大放在眼里。鉴于人大的这种弱势地位,再加之体制内的升迁规则,广水市人大的“追车令”,无可避免地流于半途夭折的命运。事实上,广水市人大“追车”两年来,不仅收效甚微,而且面临着各方的说情压力,使其进退两难,最终不了了之。
广水市人大的遭遇,实则是当下中国权力监督之难的真实写照。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对地方权力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管,往往依赖于更高级别的权力。对于广水市政府而言,眼下若真想追回“游官”所带之车,恐怕只能寄望于省里发话了。
发于10月10日《南方都市报》等,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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