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唱红打黑”,“共同富裕”之后,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开始将目光转向“民主法治”。中共重庆市委11月4日召开“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座谈会,听取全国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加强重庆的民主法治建设。
薄熙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三个概念的内涵是什么?理想模式是什么?与西方相比有哪些优越性?如何具体体现?这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重庆要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大框架下,努力探索地方的操作方案。
薄熙来说,民主与法治紧密相连。无论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地区,民主都是调动人民积极性、实现科学健康发展的持久动力。这些年来,重庆立足实际,在干部选拔任用、公众知情权、科学决策等方面,不断推进民主进程,凝聚各方智慧,取得了一定效果。
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山东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吉林省社科院等的专家学者出席座谈会。与今年6月以来相继在重庆举办的“党的执政经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与实践”等研讨会一样,与会专家学者纷纷赞扬薄熙来的施政方针。
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重庆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令人钦佩。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十分必要。一个真正的大国,除了经济实力外,还应当符合两个“软标准”:文化上被向往,制度上可信赖。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完善目标体系,强化制度建设。
围绕“完善地方立法与人大代表作用”,上海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沈国明说,“五个重庆”、“民生10条”、“共富12条”,个个指向明确,件件围绕民生,赢得群众真心拥护。重庆是真的敢于碰问题,碰的都是真问题!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建议围绕户籍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制度、农民财产性收入保障、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等,推进地方立法。建议开展“人大代表走百家”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应松年说,重庆此前提出“民生10条”、“共富12条”,现在又提出“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都切中了问题要害,很了不起。要走民生导向发展之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其核心和关键就是建立法治政府,让政府的行为建立在法律规范之上。重庆在决策程序、听证制度、政务公开等方面,已经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说,评价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优劣,关键在于是否有利于人民当家做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就能很好地体现“效率、公平、共富”等原则,有助于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法律实施”主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说,判断一个法律体系是否完善的标准,是看体系是否能得到实施,是否能满足社会生活的需要。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充分考虑中国传统,充分发挥公民和自治性组织的作用,以化解基层矛盾和群众纠纷。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说,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表现为“共同富裕、公平正义”,需要民主法治来加以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优于西方民主法治的主要表现,就在于具有“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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