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札记:校车外交

(2011年11月27日)

在经历了一场“人人喊打”之后,辟谣联盟如今已经不再四处出击,代替这个“民间组织”承担自媒体平台“净化”功能的账号变成了由新浪官方运营的“微博辟谣”。但吴丹红没有消沉,这位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以“吴法天”为名,继续向他心中的“造谣党”发起一轮又一轮的揭发批判——这不仅为他带来了“公知”们此起彼伏的冷嘲热讽,甚至带来了现实中的生命威胁。

11月24日下午,北京官方主办的千龙网引用警方通报,称破获首起网络威胁人身安全案件:“据闫某交待,其经常上网浏览评论时事的网络文章,近期在微博上对吴某发布的一些言论感到不满,便开始对吴某进行言论攻击,在遭到吴某驳斥后怀恨在心,便决定对其进行现实中的报复,为达目的,其先在网上公开自己的报复计划,并利用微博‘现场直播’实施过程,以此威胁报复吴某。目前,闫某因涉嫌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日处罚。”

次日《新京报》则决定用标题点明“吴某”的真姓大名:《微博威胁“吴法天”男子被拘5天》。正是这则报道,赢得了诸家商业门户网站的重点转载,以及吴丹红本人的大为不满。

吴教授在博客上抱怨,这桩处罚“在《新京报》记者郭超笔下,却夹带了太多私货”。根据他的例举,不仅披露受害者的单位和名字“违背新闻职业道德”,文中那句“吴法天在网上的言论引发很多网友抨击”的背景介绍,更是如同“记者化身法官”、“涉嫌毁坏名誉”。报道文末引用的北大教授郑也夫点评同样被指控为记者“煞费苦心、误导读者”,因为“在法律上这个案件完全没有可辩驳之处”,而一个社会学家则可以告诉受众,“不能把网络世界和虚拟世界放在一个标准中衡量,这样对网络这个发泄渠道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凤凰网的处理方式则被吴法天批为“更离谱”:“把标题改成了 《男子发微博威胁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被拘5天》 ,中间没有标点,歧义丛生,好多人读成了‘吴法天被拘5天’。这还不够,凤凰网还特意转载了 《刘逸明:警方该不该充当‘吴法天’的‘打手’?》 一文,为违法者辩护”。根据记录,这篇标明来自华声在线网站、明确要求北京警方“停止对闫某的拘留,并向闫某道歉”的文章,不仅赞同郑也夫“警方不应该介入”的观点,更是直接以“高级五毛”称呼吴法天:“众所周知,‘五毛’喜欢发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言论,而有‘高级五毛’之称的吴丹红更是不放过一切机会扰乱公众的视听,与主流公众舆论对抗。因此,在互联网上,吴丹红可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刘逸明对主流公众舆论的判断根据是门户网站上的新闻跟帖:“绝大多数网民都认为吴丹红该打,可见,吴丹红有多么不得人心。”这位自称因“为弱势群体说话和批评官方”而经常在博客和邮箱中受到恐吓(甚至来自警察)的时评作者,抱怨“警方不太可能会为我在这方面效力”:“诸如吴丹红、方舟子、司马南这类人,经常以造谣的方式攻击他人,但是警方却对他们的这种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而吴丹红一旦报警举报他人威胁他,警方马上采取行动,对相关人士采取措施,反应之神速令人惊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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