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的奉献”不值得大肆渲染
文/魏英杰
“求求你表扬我”如今有了现实版:辽宁抚顺市民王格平13年无偿献血5200毫升,日前他怀揣各种证件来找媒体,希望媒体能“表扬表扬我”。此举在当地引起了争议。
一个多年默默奉献的人突然跑到报社要求表扬自己,其背后原因让人好奇。他自称,这一是对社会的感恩。感谢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他的关怀。二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三是对自己也是个鞭策和激励。这里还应提一笔,今年43岁的王格平是个低保户,目前在家待业。1998年他在一家商场当保安的时候,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次年他就下岗了。
王格平可不可以到报社要求表扬?这应该没多大问题,毕竟这只是他的个人想法和行为。从媒体报道角度,这算是一种自我报料吧。但不能不指出,他所说的这三点理由都比较牵强,让人很难相信这是他的真实想法。而借这个事例,值得探讨的是长年来人们对无私奉献的理解和误读。
如果说王格平这么做是为了感谢政府关怀,他作为低保户,多年来却能够坚持无偿献血,这其实已经是最好的感恩方式了。何况,政府救济弱势人群是应尽职责,何来感恩之说?让报社表扬政府,这不仅偏离本意(他是让报社表扬他),而且于理不合。而如果说他这样做是为了鞭策、激励自己,那不是反倒说明他感到了某种“价值危机”,从而对自己的公益行为产生迷茫甚至怀疑?连他自己都感到迷惑,这样的事例还值得大张旗鼓宣传吗?
至于通过宣传自己来弘扬社会正气,这看似不无道理。但这也得看,他想弘扬的是不是“正气”。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这当然值得提倡;但如果他是强调自己作为低保户还积极参加献血,这就值得商榷了。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好人好事报道,主人公往往自己身处困境还不忘回报社会。这更多并非刻意宣扬典型人物的身份,而是想借此反映典型人物是多么无私高尚。但这部分人群绝不该成为公益行为的主体,否则岂不是在宣扬“弱者更应无私奉献”?如果这个社会都是弱者在帮助弱者,这还正常吗?
从这角度看,王格平参与无偿献血固然值得赞许,但如果他是献了血又觉得心理不平衡,因此要求表扬,那却大可不必。不是自觉自愿,媒体当然不该宣扬。假如他是自愿参与,对他这种无私奉献精神的最好回报就是快乐——他从中获得了参与公益的满足感。又或者,他虽然是自愿参与,却想借此获得更多物质或精神回报,那说得不客气点,他本来就不该也用不着参与这种公益活动。作为低保户,他不必这么做,也完全有理由享受政府的各种帮扶。
公民参与公益慈善,首先是要自愿,再者是要量力而行。这是现代社会应该提倡和宣扬的慈善理念。有的国家和地区通过税收减免来鼓励慈善,但其前提仍是尊重企业和个人的意愿,并由企业和个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有利选择。这说明,奉献并不一定要无私,但一定要自愿。只有这样,人们才能从帮助他人的过程中感受到快乐,以及获得恰当回报。不得不说,过于宣扬无私奉献,很容易让舆论把目光聚焦于“弱者的奉献”。这不仅会误导许多本该得到帮扶的弱势人员,让他们不自量力地参与公益慈善,从而还可能让他们因此更加感到失落。
王格平主动要求媒体表扬,很可能就是以往大肆渲染“弱者的奉献”的一种后果。他该不该表扬另说,这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因素却不能不引起反思。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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