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1 如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全程监督
《学习时报》 2011年11月28日 程正明、曾庆辉
(原文摘编)人大监督“一府两院”,但个别人大代表却成为无人可管的“超级权力者”。法律应详细规定监督人大代表的形式、手段和程序。
其一,建议实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公示制度”,保障选民能在源头上把不合格的候选人拒之门外。选举中存在缺乏透明度、差额选举流于形式等问题。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候选人考察由组织部门敲定,官员富豪代表占很大比例。应把酝酿产生的正式人大代表候选人信息向选民公示。
其二,建议细化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法律规定。不少选民五年没和代表见过面,怎样监督?法律要明确规定,如每年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一次以上等,为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可以设立代表活动周。
其三,建议完善罢免制度,细化罢免程序。该代表没提出议案和建议,联系选民次数及人数不够,或选民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得到转达或答复等,选民可否提出罢免建议?法律应有明确标准。选举法应明确规定什么可以成为罢免理由。
法律对罢免的条件、启动机制、罢免流程等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建议在法律中做如下程序设计:人大常委会收到罢免要求后,对提出罢免要求的选民资格和人数予以形式审查;选民资格和人数符合选举法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向提出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审查期限不超过5日;人大常委会应于受理后10日内将罢免要求书面转达给被提出罢免要求的代表,该代表应于收到后10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意见;未提出申辩意见的,不影响罢免程序的进行;人大常委会应自受理罢免要求后30日内实施罢免工作等。
【推荐理由】全国人大地位尊崇,“一府两院”都得对人大负责。理论上,经由人大代表,“民意”在整个权力体系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只不过,“民意”若想不被偷换成“官意”,就需如上述,在人大代表的选举、履职与罢免三个环节把细节做足,法律不仅要保障代表的履职时间,更要让代表逐渐成为专业政治家。
N0.2 以市场经济来减少无知与无耻
在中国经济学家年度论坛上的讲演 2011年11月26日 张维迎
(原文摘编)人类历史上多数人的无知导致的灾难是非常多的,由于无知导致最大的灾难是什么呢?就是在那么多国家实行过的计划经济制度。现在很难想象当时那么多的人居然相信中央计划机关能够告诉全社会应该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为谁生产、定多少价格。
在1983年我惊讶地发现,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认为正确的价格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政府买了大型计算机,1981年成立的国务院价格中心,有五十多位研究人员,根据投入产出数据计算。大领导等着,什么时候正确的价格算出来了,就可以搞价格改革了。
我是说,如果我们认识到人类本身的好多无知,解决体制问题可能就有不同的思路。这一原则也适用于今天。根据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理论,好多人认为我们对货币、就业、通货膨胀知道得很清楚,我们知道什么时候该降低或提高利率。过去几年的历史,证明全世界对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很无知。无知的情况下最好的政策是什么?以不变应万变,不要那么瞎折腾:一会儿看着经济有问题了,大量放水;一会儿看着通货膨胀来了,猛抽,这些都带来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要市场经济呢?很简单,有市场经济才可以避免人类的灾难。如果搞市场经济可能有大跃进吗?在市场经济下,除了地震可能死人,不会因为粮食短缺而死人。
市场经济也能减少相当一部分无知。在市场当中,知识、对未来判断准确就决定输赢,这就给企业家一个动力,怎么样减少自己的无知。市场是企业家不断地探索发现的过程。
【推荐理由】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袭来,为了救经济,国家出台了“四万亿”,地方配套更是达到十几万亿之巨。经济学说,这等于是降暴雨于童山,泥石流很快就要下来了。2010-2011年,通胀的泥石流果然飞流直下,糖高宗、姜你军、豆你玩、蒜你狠、油你涨、苹什么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就不得不收了呗,但又出现中小民企融资难、温州老板跑路等。现在再放?可调控的空间似乎越来越小。由此寄望于即将召开的为2012年定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能出新思路。
N0.3 吕氏乡约,乡人自治的创制
《华商报》 2011年11月27日 吴钩
(原文摘编)中国历史演进,有两大线索,一是皇权专制的强化,至明清达到高峰;一是民间力量的成长,在宋代,随着士绅的崛起及理学的传播,由地方士绅倡立、组织、领导的民间结社出现空前的繁荣局面,作为村社自治组织的乡约、作为民间互助团体的社仓、作为民间教育机构的书院等,都诞生、兴盛于宋。史上第一个乡约是陕西蓝田的吕大钧在家乡创立的,所以又称吕氏乡约。
吕大钧是大理学家张载的弟子。大约在北宋熙宁九年(1076年),吕大钧为了“成吾里仁之美”,建立符合儒家理想的乡治秩序,开始有了成立乡约的计划。乡约由地方士绅倡立,乡人自愿进出。众人推举出一位正直公道之人担任“约正”,为乡约最高领袖,执掌约中赏罚、决断之权;日常管理由“直月”负责,“不以高下,依长少输次为之”,一月一换。这乡约,既是自由的(自愿出入),又是民主的(公选领袖),也是平等的(“直月”以年齿为序,不分地位高下)。
乡约的功能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乡约每月一小聚,每季一大聚,聚会不仅是联络众人情感、维系乡约认同的仪式,更是议事机制、自治平台,聚会之时,入约之人近期的善行或恶行都要记录在册,并据此进行赏罚。众人有事,也可以在聚会上提出,大家协商解决。可吕大钧设立的乡约,是一个建立在自愿联合基础上,有着教化、救济与公共治理功能的村社共同体。通过共同体的自治,达成儒家“仁里”的道德理想。
萧公权对吕氏乡约评价:“吕氏乡约于君政官治之外别立乡人自治之团体,尤为空前之创制……此种组织不仅秦汉以来所未有,即明初‘粮长’、‘老人’制度之精神亦与之大异。盖宋明乡官、地保之职务不过辅官以治民,其选任由于政府,其组织出于命令,与乡约之自动自选自治者显不同科也。”
【推荐理由】事实上,过去对传统社会的描述常常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说皇权专制如何厉害,一方面又说社会“一盘散沙”,这两种说法根本加不起来。其实,囿于技术条件、儒家机制的制约,传统专制只是“有限专制”。又由于包括宗族和乡绅阶层在内的种种共同体的存在,传统社会有自生自发秩序,绝非一盘散沙。因此乐见学界涌现的这股对传统再发现的“明流”能扩大流域。
N0.4 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
《时代周报》 2011年11月24日 鄢烈山
(原文摘编)2006年,哈佛大学校长萨默斯黯然去职。要是以某些国人的标准,他真是太冤了,他不过是说女性在学术上的成就要比男性差一点,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在讲政治正确的哈佛,却犯了天条。这事要是发生在中国,什么事也没有,而且,在中国,大学教授污言秽语、搞人身攻击,没事;就是连喊打喊杀、搞人身威胁,也没事。
你会吃惊:原来中国教授的“言论自由”度比美国同行大多了。更可笑的是,许多人说要对这些惊人言论宽容,理由是大学要“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在许多人眼里,这句力挺学术自由的话,还赋予了教授的言论特权:你辱及人母,甚至搞人身威胁,都不会下课,尽管日前有一网友人身威胁吴某被拘,但谁叫他不是教授呢?
为这些惊人言论辩护的另一理由,非常洋气,如拿美国的判例来说明:只要言论没有触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的原则,就可以。这话可笑,言论自由的边界是一组同心圆,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标准(宗教团体的戒律,政党的党纪,企业的员工手册),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职业伦理(如教师为人师表的道德规范,服务行业对顾客的礼仪),“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作为言论自由的“边界”,那只是适用所有社会成员的最大的最外边那一个圆圈——刑法!
也拿美国案例说理。最近,23岁的名模海斯勒,受访时称她与卡扎菲之子穆塔希姆交往4年,为这前男友说好话,她所代言的公司立即宣布与她解约,并删除公司网站上她的所有照片。是的,不同职业的人行为规范是不一样的,美国早就禁止师生恋,台湾也效法了,你能斥责人家缩小了婚恋自由的边界吗?
【推荐理由】某些国人对言论自由有一种粗鄙的理解,认为我的言论自由是我说什么都可以,不用承担任何代价和后果,这纯粹是以牺牲别人的言论自由为代价把自己的言论自由变成了无法无天的“言论特权”。你当然可以说任何出格的话,但你得承担后果:别人批评和反驳,有可能降低对你的社会评价;如果你搞人身威胁,就有刑事责任。Freedom is never free,自由不是免费的,就言论自由而言,意味着你得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在这样的规则之下,才可能有良好的对话和辩论氛围,才会有真正言论自由市场的出现,真理才能战胜谬误、理性才能驱散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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