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原律师» Blog Archive » 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04/25/2010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言论自由,网络舆论,律师,刘晓原 相关文章 小民控诉|涟水钱成案:周泽律师辩护词 【CDT报告汇】公民实验室:几乎所有中文输入法都会泄露输入的内容(外二篇) 西坡原创|停滞,是不知不觉发生的 林中的维吉尔|律师做“擦边”网红,但该脸红真是她吗? 咸蛋bot|高丙芳案现审辩冲突:辩护人被强行带出法庭,被告人宣判前突遭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