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公民不应该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义务,而是公务员。很难说,被执政党领导的中国公民,不能参与国家事务,何来国家机密泄露?政府应该视公民为保护的对象,而不是预防的敌人。而政局震荡、军事战争的事件都是政客为获取自己的利益造成的,公民不应该负此责难。而那些公务员,才是值得警惕泄露国家机密的对象,政府应该确保他们没有转移社会财富,北京政府应该支持互联网,开放一个透明的可信赖的匿名举报平台,阻止公务员滥用职权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