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传送带”权力运行模式要良性运转,其必然包含有一个重要的制度性规则:允许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立法,但行政立法需接受 司法 机关的 司法 审查。但在我国并没有类似于发达国家的 违宪审查 制度也无对行政立法进行 司法 审查的其他制度安排,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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