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勒令 20 家主要的網絡公司执行網絡资讯审查,包括 Google、Facebook 和 Twitter 全都榜上有名。当局要求网页中禁止出现含“反宗教”或“反社会”相关的内容,此举被讥为印度民主的大退步。

根据官方说法,政党领袖桑妮雅.甘地(Sonia Gandhi)、资通讯部部长卡皮尔.席巴尔(Kapil Sibal)以及印度总理曼莫汉.辛格 (Manmohan Singh)提出,要求網絡公司预先过滤资料并移除“易引起争议”的内容。所谓“易引起争议”的内容包括亵渎及对宗教不敬的资料,但《金融时报》博客“超越金砖(beyondbrics)”亦指出,这些易引起争议的资料多数都含有对印度显要官员 (包括桑妮雅.甘地) 犀利坦率的批评。

 

Cartoon by Bryant Arnold, CartoonADay.com. Used under a Creative Commons 2.5 license (BY-NC)

卡通插画来自 CartoonADay.com,作者为 Bryant Arnold。以创用 CC 2.5 (BY-NC) 条款授权使用。

虽然这些網絡公司起初都曾试图反抗,但最后仍然屈服于印方的蛮横要求,承诺于 2012 年 2 月 21 日之前,针对过滤“易引起争议的内容”提出具体的执行计划。下一场公听会将于 3 月 1 日举行。过去独裁国家如中国、俄国和埃及都曾提出类似的要求,而印度乃一民主强国,拥有蓬勃发展的国内媒体,却首开先例作出如此激烈与专制的决定。

对于印度是否有展现出世界第一大民主国的风范,印度国民恐怕不认同。博客 AdityaT 在发表于 igyaan.in 上的一篇网志中引述一位 Google 支持者的话:

宪法赋予每个人言论与表达自由权,民主印度绝不能藐视宪法,箝制国民的言论,否则就和独裁中国没有分别了。

博客“What to do Baba”认为:

想要在印度封杀 Google 或 Facebook 是绝不可能的。… 为了社会大众和整个網絡产业着想,我真心希望这场风波可以尽快平息,而我也相信这件事一定可以圆满落幕。我们应该惩罚元凶,而非随便找个代罪羔羊。

然而,即便印度国民已经开始出现不满的情绪,也为时已晚了。Google 已经开始把网域名称为 blogspot.com 的访客全都导向受政府监控的印度版网域 blogspot.in。但只要在印度境外,仍能阅读印度版网站或搜寻引擎上封锁的资料。Yahoo 和 Facebook 则选择拒绝印度政府的要求,博客“Jaipur.co”指出,两大网皆表示自己网站上并无任何“易引起争议”的内容。

“不为恶政策(Don’t be evil)”乃 Google 的企业经营宗旨,每每碰到各国政府的網絡审查制度时,Google 一向都游走在灰色地带。不过,近来这项精神却不敌利润诱惑,Google 不再公开使用这句口号,提供的服务也不再以公众利益为优先考量。

不论是在中国、埃及,还是近来印度的網絡审查风波,面对人权运动份子无数次的指控和谴责,網絡巨擘 Google、Facebook 和 Twitter 总是搬出公司政策以撇责自清,这条所谓的公司政策即是必须“遵守各国法律”,意思就是若網絡内容违反当地法律就得移除。

但公司政策不应成为支持政府控制资讯的理由,事实上,網絡本就是个无法管理的论坛,目前数位产业的相关法令也寥寥可数。就这次的情况而 言,Google 压根称不上是受害者,迁就政府、执行網絡内容审查的决策除了让 Google 无须流失目前 1 亿 2 千 1 百万的使用者,随着印度的網絡使用者逐年倍增,还能继续开拓 9 亿用户的庞大市场。

Google 选择让步,不是想着至少还能为印度民众提供部份網絡资讯的途径,而是担心白白把潜力无穷的商机拱手让给竞争者。

Google 向印度屈服和当初出走中国的举措完全自相矛盾,撤出中国就商业考量当然不是明智之举,但却是 Google 在捍卫资讯自由的战场上,打得最响亮的一仗。提摩西·李(Timothy B. Lee)曾在《纽约时报》的“辩论空间(Room for Debate)”博客上写道:

Google 当时毅然决然和中国政府摊牌,自有不可抹灭的象征性意义。Google站稳世界知名品牌的地位,然而过去四年来的走向,等于间接支持政府审查網絡资讯的作法。

令人讶异的是,Google 竟愿意向印度强权低头,让长久以来经营的形象和累积的成就付诸流水。

世界第一次“数位大战”已经开打,轻则政府与網絡公司之战,重则網絡公司为求坐稳網絡市场龙头宝座之战。毕竟,網絡公司不论是进行资讯审查或停止营运,只要是向政府低头,受害最大的永远是使用者,印度反贪腐运动也将大受打击。

没错,坚持理想也许会使得 Google 把庞大用户让给竞争对手的社群网站,但 Facebook 又何尝不是呢?但若为了抢当数位世界中的霸主,而将创立时的落实“自由、充权、不为恶使命”的初衷抛诸脑后,岂非本末倒置。凯文.凯勒希尔(Kevin Kelleher) 曾在《路透社》的博客上发表看法,并讽刺地将 Google 的“不为恶”政策换成“一起来为恶(let’s all be evil)”。

Google 早已不再公开使用“不为恶”招牌,但现在该是重新挂出这块金字招牌的时候了。

校对:HEMiDEMi · MyShare · Shouker · facebook · twitter · reddit · StumbleUpon · delicious · Insta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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