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一代領導人對反腐敗非常的重視,其實上一代領導人對反腐敗也非常重視,學者、政府官員都先後提出很多反腐敗的措施,這些措施大體歸結起來有這樣幾條:第一、加強監督,提高腐敗行為被發現的概率。第二、要有新聞自由,只有有了新聞自由,才能發揮民眾對政府的監督作用。第三、要提高懲罰的力度,就是說能夠使得接受賄賂的腐敗官員真正感到害怕。第四、提高政府官員的合法工資,也就是高薪養廉。第五、最近妥協比較多的財產的公示。第六、通過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官員的道德水平。第七、減少政府的權利。第八、真正實行民主與法治。

     應該說這幾個措施已經比較全面的概括了我們所能採取的反腐敗措施。但是,我們是要在現有政府的基礎上進行反腐敗,有些措施在目前即使聽起來好,但是實際上很難實行。好比說高薪養廉,這麼龐大的政府情況下,高薪養廉是養不起的。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上述的這些措施就非常的有限了,之所以有限,最重要的就是現在的腐敗到了相當嚴重的程度。

     其實對於腐敗行為,真正的懲罰是兩種機制,第一種是法律的機制,第二種是聲譽的機制,輿論的機制,像我們過去某一個人腐敗被抓起來了,坐牢了,這是法律的懲罰,但是周圍的人都看不起他。

     但我們看到今天好像不是這樣的,一個人被判刑之後,腐敗官員被判了之後,反倒得到更多的同情,也有很多人在幫助他的孩子,幫助他的老婆。這本身就反映出來可能我們現在抓的腐敗官員僅僅是腐敗當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很可能還不是最嚴重的部分。所以,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我們如何處理腐敗的存量,這個有兩種思路,一種思路算舊帳,追查到底,第二種思路是算新帳,既往不咎,當然他們的準確含義我們還可以討論。我們其實看一下,算舊帳所面臨的問題,過去十年的經驗證明,像現在這樣的反腐敗儘管看起來力度已經很大,但是與腐敗的普遍程度,嚴重程度相比,可以說蜻蜓點水,真的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誰來反腐?如果我們承認腐敗是如此普遍,那大致來講,很可能反腐的官員本身也未必是乾淨的官員,他們有多大的力度敢反腐?因為反的越深,把他們自己也就牽連出來了。所以,不算老帳,算新帳,不往後看,往前看,也就是我前面講的吳思、李永忠等最近提出的有條件的反腐,按照吳思的觀點就是通過有條件的特赦,換取未來的擁護民主化的政治改革。李永忠認為,如果算老帳,問題會越來越多。

     我建議,以十八大為界,十八大之後不再腐敗的官員就既往不咎,十八大之後繼續腐敗的官員新帳舊帳一起算,所以,也不是說都那麼很容易的過關。同時,要啟動政府官員的財產公示和註冊,然後要研究超過合理收入之外的部分,究竟是沒收,還是交稅之後就歸他們自己?同時加強措施,包括減少政府的權利,包括加強輿論的監督,實現新聞的自由,還有更為長遠的就是建立一個法治社會和一個民主體制。當然,我覺得在這個情況下,政府官員的權利受到約束的情況下,我覺得政府官員合理的報酬也確實應該提高。

     (摘自財經網20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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