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电影界的开路前辈,谢飞导演讨伐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一纸檄文,再一次地打开了这个蓄积已久的话题,以电影分级取代电影审查,在2012岁末再一次成为中国电影界的热议话题。

如谢飞导演所说,这些与审查制度渊源颇深的导演们,不约而同地愿意从“十年前”说起。确切说是“九年前”。2003年8月,中国广播电视总局电影局开始召集一些著名的独立电影导演开会,并表态“既往不咎”,希望从以前的“训话”状态转为“大家能坐下来谈谈”,概因前所未有,便有报纸把整个过程记载得详详细细:2003年11月的时候,电影局采取主动,电话通知王小帅,让其通知贾樟柯、娄烨等国内著名独立电影导演,终于一起开了个会,会议组织者强调“也不是谈判,是座谈。”

2012/CFP

2012年,电影导演娄烨以个人名义,公布电影《浮城谜事》的审查信息。

2012/CFP

有关崔健跨年音乐会的电影《超越那一天》也经历了超过一年半的送审。

这个“座谈”就在电影学院里进行,成果是一份由贾樟柯、王小帅、娄烨、张献民等七位电影人联名签署的“就所关心的电影问题致电影局讨论提纲”。在张献民的提议下,四点建议在内的整个文书依照规范的公文体写就,也就是所谓 “1113会议的四点建议书”,原文至今也能轻松找到,摘录如下:

1.十多年来中国内地人在内地拍摄的部分作品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在内地影院公映的权利。我们希望电影管理部门能够安排人员和时间对这些作品进行审查,以使部分从来没有经过审查但内容并不违反国家法规的作品得到与公众见面的机会。

2.我们希望在目前的电影改革的进程中,电影的审查或未来的分级制度能够对社会公开,具体来说就是包括影片制作者、媒体在内的公众可以了解各地审查或分级标准,审查或分级小组人员名单,审查或分级意见可以在媒体上发表。

3.我们认为应该以电影的分级制度来取代电影的审查制度。我们以为分级制的科学性在于首先能够保证电影导演的创作自由,同时对影片的受众范围予以分类和限制。这意味着有关部门能够有效引导和控制电影受众,同时导演能够充分享有宪法赋予的创作自由。

4.我们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物质的发达同样重要,所以我们希望对本土电影中具有创造性但市场能力有限的电影予以政策性的资助和保护,以保证民族电影文化的长久活力。

时隔九年,再提以电影的分级制度来取代电影的审查制度,电影审查制度发生了什么变化?而那些直接向审查宣战或被动受制于审查的电影从业者,他们又体会到了什么?

“十年前的1113会议,我们提出四点要求和希望,影检公开就是其中的一条,但这四点希望几乎没有一条实现。”电影导演娄烨在电子邮件采访中这样说。

2006年娄烨因在戛纳国际电影节违规放映《颐和园》被广电总局以一纸禁书,被禁5年不允许在国内拍片。2012年10月19日,娄烨的新片《浮城谜事》上映,这是他解禁后回归的首部中国电影。电影是按照原档期安排如期上映的,但在上映之前纷纷扰扰的“二次审查”话题,远成为比影片本身甚至更具有关注度的热点。

9月7日,娄烨在他的新浪微博上宣布,将以导演个人名义,开始公布电影《浮城谜事》的全部审查信息。这是有公开报道记载的中国大陆境内首位导演公开电影审查过程。9月25日,娄烨再次更新微博,宣布与广电总局“达成折中方案”,同时宣布放弃“导演署名”。娄烨说:“这是一个与修改同时做出的决定,是一个非常个人的态度和选择。”

所谓的“二次审查”,娄烨在采访时说:“剧本计划、剧本审查用了5个多月,但影片审查只有23天,正好在戛纳首映之前通过,然后在中国上映之前,突然取消戛纳首映的‘龙标’许可,要求重新进行审查程序,并且提出很多新的强制修改的意见,这就《浮城谜事》第二次审查。第二次审查从开始,到我公布审查过程,直至谈判最终达成谅解同意上映,一共41天时间,我所做的修改就是在电影《浮城谜事》的3秒23处的淡出处理,其他没有任何改动。”

娄烨不否认这样的压力存在:“我作为一个中国导演,我的电影10年不被允许在我的国家上映。”但他更看重这样的价值所在,一部按照导演意愿创作的电影,而不是一部被权威力量强制修改的电影,尤其使娄烨感到幸运的是,在这个价值取向判断上,他和他的制片人,监制,以及影片的投资人都达成了一致。

足以令所有的旁观者们感到意外,娄烨对自己以及自己所面对的制度,给出的是这样的总结:“我们都对不合理的检查制度负有自己的责任。这是我个人的观点,这也是电影《浮城谜事》的作者的观点。”

当然,在审查制度面前,保持斗争姿态的娄烨和他的《浮城迷事》是绝对的异类,对于绝大多数的电影和电影人,“龙标”只是制作影片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正如完成一部电影所面对的千千万现实存在的问题一样。

2010年,崔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举办了一场跨年摇滚交响音乐会——“新长征路上的摇滚”。3D中国的总裁白强作为3D电影的制作人,同时身为崔健音乐的忠实拥趸,决定用3D实拍的方式记录下这场别具意义的音乐会,拍摄为电影《超越那一天》。

至2012年5月,电影《超越那一天》在北京举办首次内部见面会,直至2012年底参加在韩国釜山的3D电影节并且获“特别贡献奖”, 有关这部崔健3D音乐电影的“龙标问题取得”,始终是引人遐想的所在。 

制作人白强不否认这是长达一年半的漫漫过程,却并不想为迎合揣度而虚构出所谓艰难,反而强调造成周期漫长的客观原因,首先,第一次在中国参与电影制作的他,对于申报审批流程颇为生疏,致使了人为的延误;其次,崔健所负责的后期音乐制作部分耗时近九个月,某种程度上也大大拖后了送审的时间。

“至于真正的送审过程,整个流程的运作总体说是顺畅的,真正的当局决策者反而不少可以轻松表达自己对崔健音乐的喜爱,反而地方基层的办事人员,远比真正的决策领导谨小慎微。他们表达担忧、设置障碍,这反而成为我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应对的最大问题,和审查本身并不直接相关的官场文化,反而是我至今回想起这段经历的最明显感触。”白强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

经过审查,电影《超越那一天》所作出的调整包括:作为影片主线的摇滚交响音乐会纪实部分,去掉《最后一枪》整支歌曲;《红旗下的蛋》歌曲中间进行了小部分的内容调整;在歌词字幕部分,回避了比如“去你妈的”这样的字眼。

对于这样的结果,作为电影制片人的白强表示愿意理解并且接受,在他看来,针对电影这样一种具有特殊直观性和强大影响力的媒介,审查本身并不是问题所在,甚至是全世界范围内电影从业者需要面对的客观现实之一。

远比审查本身更令白强感到悲伤的是,可能是潜意识内的“自我审查”。这种自我审查可能发生于监管部门,或者来自电影从业者本身,甚至可能就来自电影观众。

白强讲述了这样一个场景:“最初我们定下的影片名是《一无所有》,但是因为实际上这个词已经被别的电影使用,所以我们又在积极地寻找新名,与我们一起完成这个工作的办事人员很年轻,只有20多岁,他提出这样的疑问,你们拍崔健的电影?他解禁了么?提供一份解禁崔健的证明来吧。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连当年崔健被禁这样的证明也是根本不存在的。于是我们说明了情况,小伙子表达为难,他说‘你们拍点什么积极向上的题材不好呢?’”白强说:“这句话至今使我非常难过,他才二十几岁的年纪。这可能是你、我在内的每个中国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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