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新年社論遭篡改、媒體人的新聞道德遭強姦,再次提醒所有媒體人士,中國沒有《新聞法》。當一個國家的外交部新聞發言人信誓旦旦地說,「在中國不存在所謂新聞審查制度,中國政府依法保護新聞自由,也充分發揮了新聞媒體和公民的輿論監督作用」時,身穿制服的警察們正拿着相機和攝像槍拍攝南方報社大厦門前的聲援者。如此南「槍」北調,也只會發生在世界第一荒誕大國裏。

面對如此現實,公民和媒體不能只期盼政權恩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南周事件和過去 25年來兩次媒體的「春天」都是由抗爭得來的。上世紀 80年代末,上海《世界經濟導報》、北京《經濟學周報》和《新觀察》通過「打擦邊球」戰術,不斷拓寬新聞自由的空間。1989年北京之春,全國媒體,包括中央級媒體《人民日報》、新華社等開始大膽地講真話,編輯和記者們甚至走上街頭遊行,宣稱從此拒絕講謊言。2008年全國媒體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群體崛起,頂着禁令掀起了「媒體大地震」,把「及時、公開、透明」的新聞標準提升到了一個新高度。

儘管新聞界經歷的「89之春」和「08震撼」最後都被黨國的「倒春寒」肅殺,但都留下了實踐新聞自由的寶貴經驗。具體說來有如下幾點:

第一,有意外突發事件,就有新聞;有大事件,就有大新聞。新聞界儘管有主體意識和部門利益,但媒體畢竟還是一個聯繫社會各界、各個層面和各個事件的中介。新聞從業人員搶新聞的「伊德」(本我,id)似的本能衝動要衝破外界的壓抑,必須要有大事件發生。

1989年幾千名學生絕食和 2008年汶川地震,使新聞界集體無意識地像發狂的野馬,掙脫了「黨的喉舌」的繮繩;重心傾斜從「黨的路線」滑向「群眾路線」;從弘揚主旋律、歌頌「偉光正」位移到唱多旋律、為民眾發聲。

突發事件總是不可避免,大事件也可以製造,所以,新聞自由的勃現和新聞管制底線的突破就會有機會。關鍵是人們要準備好利用突發事件,下决心製造大事件。

第二,黨國新聞控制體系的官僚運作總是比突發事件要慢一拍,時間差就是自由之窗。由於官場上人人自保、相互推諉,任何一點危機都會牽扯進上級領導,都需等上級領導拍板。而黨國「九龍治水」的决策機制和「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政治現實都讓統一、快速的决策變得不可能。

媒體若能打好時間差,推動透明和自由,就可能掀起更大的民變。1989年全國民主風潮的出現和 2008年公民社會的崛起都與媒體的貢獻分不開。

第三,當突發事件還只是針對具體部門或地方層級時,黨國中央總是慣於玩「聖上英明、奴才混蛋」的雙簧,把下級部門或領導人當「保險絲」燃燒掉。這時就有新聞自由、媒體監督的空間。在四川震區我就觀察到,地方媒體早早守規矩,中央媒體卻能更有力地監督地方政府和揭露地方政屙。只有當中央統一令下之後,中央媒體才會鳴鑼收兵。在當今中國,如果一個地方的民變持續時間愈久,媒體的運作空間就會愈多,引發燎原之火的可能性就愈大。

第四,與其空盼,不如實踐;行動總是勝於言論。做事就是行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儘管南方周末的新年獻詞被竄改了,但媒體人的抗議行動發出了更强大的聲音、傳遞了更尖銳的訊息。重要的是要有艾未未體現出的精神:騎着馬兒動起來!

第五,法律的重要性遠遠不及民俗鄉輿;如果公民意識提升,大家自破心獄,即便沒有《新聞法》、《記者法》,人民也會自由。在烏鎮,人民自由了。在南方報社門口,所有聲援者自由了。年輕人敢於在警察們相機前擺 Pose之時,他們就已自由。所有旁觀者也獲得了爭自由、捍人權的勇氣。

自由不是賜予的。自由就在心裏,自由就在嘴上,自由就在腳下,自由就在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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