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悲惨的是,人民日报驻美记者赶赴硅谷与苹果总部沟通,甚至连苹果公司的人影都没能见到。对此,有分析人士点评说,近日,苹果上海总公司拒绝央视记者进入其内部区域进行拍摄,并以记者预约未获得回应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事实上,作为写字楼业主的“苹果”公司,有权阻止记者进入其内部区域,而一家商业公司也有权决定是否、何时、何地,以及如何来接受采访。因此,这次苹果对央视说“不”,并无任何不当之处。

网易《另一面》栏目的文章《央视不请自来,“苹果”可以说“不” 》强调说,“苹果”上海有限公司位于南京七路东海广场内,“苹果”作为写字楼承租人,理所应当有权对其承租的场所进行支配。在央视记者试图对苹果公司进行拍摄时,苹果工作人员在阻拦的同时,回应说“这是我们苹果的地方”,就是这句话也成为了央视记者眼中苹果“傲慢”的依据。然而,苹果工作人员的这句话却是有凭有据,经得起推敲的,

“SOHO东海”是上海南京西路CBD中心的一座甲级写字楼,如果“苹果”公司是将整个东海广场6号楼21层包租下来,那么毫无疑问,在21层范围内,“苹果”公司当然享有排他的权利。即便是完全禁止记者进入该楼层,也是有理有据的,如此一来,“苹果”工作人员说“这是我们苹果的地方”确实是理直气壮。在“苹果”的地盘必须听“苹果”的,明确了“苹果”公司作为写字楼承租人的权利后,阻止未经同意的拍摄行为,只是承租人行使自身合法权利的正常举动而已,并非什么“傲慢之举”。

就像当年香港特首候选人唐英年的“违章建筑风波”中,为了拍摄到唐英年住宅内的情况,香港媒体使用了吊车,将摄影师升至空中,对唐英年的住宅进行拍摄。根据香港法例,未经住户或用户同意,不得进入住宅内拍摄。记者为避免“侵入他人土地”,宁愿在高空吊车上拍摄,也不敢擅入唐宅一步。其实,除了央视的315,央视的《经济半小时》栏目也曾派记者去苹果上海采访,但他们几乎同样扮演了一个“蛮横闯入者” 的角色。

对此,知名媒体人郑褚的点评说,即使对方公司是在贩毒,你不是警察也不能硬闯进去;即使你是警察,没有搜查证仍然不能硬闯进去。央视记者为什么觉得自己只要扛着摄像机,就可以随便硬闯别人的公司和住宅呢?甚至有网友警告说,面对这种蛮横的闯入者,就应该打出去。谈到苹果拒绝央视记者采访一事,网易《另一面》的文章分析认为,其实,真正无礼、傲慢的是“央视”而非“苹果”公司

究其原因,记者有采访或者说发问的权利,企业自然也有拒绝采访和拍摄的权利。采访者与被采访者之间就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苹果作为一个企业,即便其规模再大、盈利再多,也是没有接受采访的法定义务。就在苹果前台物业与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央视记者,采访需提前预约后,这位并未预约的记者却仍然执意要进行采访。纵观这次采访的全过程,真正无礼和傲慢的一方不是“店大欺客”的“苹果”,而恰恰是央视的记者自已。

事实上,在“苹果”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即可以找到联系采访的预约方式。央视的记者在交涉过程中也透露,自己知晓预约方式,但仍不停质问“找谁”、“没回复怎么办”、“他贵姓”。事实上,任何一个正规企业都不会允许未经预约的媒体进入公司内部,即便是执法机关,没有合法的手续也无权强行进入一家公司。但这位“早有心理准备”的央视记者,却不顾劝阻执意采访,对此,苹果做出拒绝采访的反应也很正常,这并非因为“苹果”公司的什么“傲慢”。

“苹果”公司既非政府部门,也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面对“不请自来”的央视,作为商业公司的“苹果”当然有权说“不”。此外,3月28日《人民日报》系列文章的第四篇,《苹果到底躲了多少税》指出,《纽约时报》一篇报道揭露,苹果将其大约70%的利润,通过在低税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等手段,转移到海外,每年避税高达数十亿美元。对此,有评论指出,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个案,之前就有国内媒体曾披露“中国每年因跨国公司避税损失竟高达300亿元”,

雅虎焦点关注的文章说,这些报道乍看上去,是取之于民的钱没能收到手,但事实上避税和逃税却有着根本区别,避税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合理合法,无可指责。实际上,税并不是交的越多越好,作为私营企业的跨国公司,其首要目的就是为投资者和股东寻求髙收益,而不是为税务局贡献政绩。但在法律上,你却只能干预非法逃税,不能阻止合法避税,多交税并不是法定义务。说到这里,如果苹果公司愿意主动多缴税的话,那么我们反而要怀疑其脑子是不是出了问题!

综上所述,针对《人民日报》凡事诉诸道德而非法律的不良倾向,雅虎的文章又说 ,如果苹果公司确有涉嫌违法之处,接下来应该出场的便是法律,但很奇怪的是,人民日报并不拿法律或者事实说话,而是从道德层面对苹果展开了挞伐,这种手段和方式,真的让人大跌眼镜。对此,就连《中国青年报》也看不下去了。该报强调说,一家公司的售后服务首先是一个法律问题,一旦确定它明确违反了中国的哪些法律或法规,便应该立即处以重罚——不是那种中国特色象征性的“温柔一刀”,而是我们时常听到国外开出的那种天价罚单。

那么,我们为何不对苹果公司从严执法,对其也课以天价罚单呢?究其原因,由于中国的法律标准普遍比国外低,我们根本就找不到苹果公司违反中国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的确切证据。换句话说,是中国的低标准造成了目前的这种“双重标准”,也就是所谓的“入乡随俗”。对此,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认为,这里面有一个很现实的因素,在某些领域中国的法律法规标准确实比国外低。

据《新京报》的报道,至于为何中国的法规标准低于国外,于国富表示,这里面有一个很现实的因素,相关部门在制定标准的时候,要对国内外厂家一视同仁,否则便违背了WTO的平等政策。“这是符合全社会的强制性标准,不符合标准就要出局,所以相关部门要考虑到国内企业的能力。如果定得太高,国内企业便会被扼杀”。于国富说,“比如奶粉,据媒体报道,我们国家的奶粉标准要比一些发达市场低,这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形成集约化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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