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的网络监视、窃听,居然发生在标榜民主自由、公民权利的美国?!这是中国网民围绕斯诺登事件的讨论热点。有人为美国秘密泄露而窃喜,有人为中国怎么没有这样的“英雄”而遗憾,更多的人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而感慨。
这位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前雇员、现国家安全局防务承包商博斯公司雇员斯诺登藏身香港。他揭露的“棱镜”项目虽然一石激起千层浪,但很多美国人并没有和中国人一样,几乎一边倒的赞颂斯诺登是英雄。9/11之后,反恐成为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安全防御的首要任务。而个人与国家的关系,这个古老的政治哲学命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不断被加入新的讨论元素,比如个人隐私、公民权利与国家安全如何平衡。
来自《彭博商业周刊》的报道为我们带来一些被忽略的事实:国家安全局收集情报是完全秘密的还是需要授权的?这些规则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棱镜”计划是违法的吗?这些都有助于我们更全面的理解美国现状。
以上问题的答案仅仅是这次事件的背景资料。《大数据》一书的作者涂子沛梳理了美国隐私保护法案的发展变化,以及背后的社会脉络。从1890年起,美国隐私权的鼻祖布兰代斯大法官将这项权利定义为“不受别人干扰的权利”“个人自由的起点”,只有界定这项“人类最广泛的、文明人最珍视”的权利,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保障。历史上政府挑战隐私权的越界行为,都通过诉讼立法受到监督规范,政府监控和公民隐私之间的“警戒线”也越来越清楚。而9/11之后的《爱国者法案》颠覆了这些传统,引发美国社会激烈讨论。“警戒线”在信息时代开始模糊。
无论出于对外敌的防御还是对内部颠覆力量的警惕,无论民主体制还是专制体制下,国家对个人的监控都由来已久。张哲的文章介绍了前东德情报和秘密警察机构“史塔西”是如何运作的。对比之下,也可以看出“老大哥”的面孔在不同国家的特点。
如何保障个人隐私的信息安全?靠法律、技术还是民权运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是美国著名的民权非盈利机构,为“捍卫和维护美国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这个国度里每个公民享有的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而成立。1920年成立至今,涉及各种公民权利议题,为个人、组织提供辩护和法律支援,为公民权利保护立法游说。在反恐问题上,ACLU一直直言不讳地反对《爱国者法案》,从其网站上的专题系列文章引言《在信息时代保护公民自由》可见一斑。并且在随后的关于公民的自由和安全的适当平衡辩论中,其成员增长了20%
除了对当下事件的回应,对历史的反思借鉴也是发展公民权利保障措施的重要途径。金雁对德国如何对待专制时代的秘密警察和告密行为的研究分析,呈现了“癌变般的国家机器企图利用个人的恐惧心理和自我保护的弱点来进行统治”。国家机器制造的恐怖气氛并不陌生,但在许多国家,这些往事都被遮掩埋藏,或只是作为秘辛被谈论消遣,并没有成为今天立法的有效借鉴。
关于个人隐私权和国家安全如何取舍,“长期以来一个有关宪法第四修正案不争的事实是,所谓“对隐私权的合理期望”这一测试点总是走成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每次政府从你的隐私权中拿走一块,你对隐私权的期望值也就降低了一点。” Dahlia Lithwick的文章通过案例,讲述了国家安全与隐私权界限的微妙动态过程。美国人相信国家安全局的工作是有效的,但公众监督的程度不足,纠正的权利也不够是个令人不安的隐患。
国家正当性,是讨论的伦理核心。为什么国家承担保护公共安全的责任?公民需要为此让渡多少自由和权利?周保松的文章在政治哲学层面,反思国家权力、行为的正当性,以及公民、个体的自由。
在个人隐私权面前,国家巨灵永远值得被警惕。问题在于,怎样的锁链才是安全有效的。
目录
【史】
8-1Paul M. Barrett:关于美国国家安全局窃听丑闻你需要知道的事实
【变】
【思】
8-6Dahlia Lithwick:国家安全与隐私权的界限在哪里(译言网)
若希望订阅此电子周刊doc版本请发一封空邮件至cochinaweeklydoc+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希望订阅此电子周刊pdf版本请发一封空邮件至cochinaweeklypdf+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希望订阅此电子周刊mobi版本请发一封空邮件cochinaweeklymobi+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希望订阅此电子周刊epub版本请发一封空邮件cochinaweeklyepub+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下载: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